基督的工作──贖罪
這幾天晚上我們蒙神的恩典,看見神的救恩到底是甚麼。今天晚上已經是第六晚了,我們盼望把前五晚所看過的,很快的溫習一下,然後再看今天所要看的。我們看過罪的問題,律法的問題,神愛的問題,神恩典的問題,以及神義的問題。我們看過人怎樣是罪人,律法怎樣來證明人的罪。我們看過人雖然是罪人,是個證明了的罪人,神還愛我們。神不只愛我們,並且神還有憐憫和恩典。我們也看過神的恩典怎麼顯出來,有甚麼性質,是怎麼來的,又怎麼不能與人的東西雜在一起。昨天晚上我們看過神雖然愛我們,喜歡賜恩給我們,但是神的恩典受到了阻止,不能來到我們身上。如果還有一件事情沒有說好,沒有說通,神的恩典就不能臨到我們身上。你看見恩典雖然是來掌權,但是還得藉義來作王。恩典不能自己作王。所以神給我們看見義是怎麼顯明出來的。祂的義解決了我們的罪,同時叫我們在祂面前得恩典。這是我們這五天晚上所走過的路。今天晚上我們還要進一步來看神的福音、神的救恩。
昨天晚上我們提起,主耶穌所成功神的救恩顯明了神的恩典,同時也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今天晚上我們要講主耶穌的工作。這是一個頂甜、頂好的題目,說到主耶穌到底怎樣為我們成功神的救恩。我們要來看,主耶穌到底怎樣滿足了神的要求,顯明了神的恩典;同時也要來看,主耶穌怎樣滿足了我們基督徒的心,叫我們怎樣也覺得主耶穌所作的工實在好。就像我們剛才所唱的詩歌,說神因主耶穌的工作已經心滿了,我們因主耶穌的工作也已經意足了。神心滿意足了,我們也心滿意足了。如果時間來得及,我們盼望把這兩方面都提到。
【主耶穌是神而人來完成贖罪】第一件事我們要看見,主耶穌就是神。或者說,惟有神能來擔當人的罪。千萬不要誤會,以為主耶穌是第三者來代替我們死,好像神是一方面,人是一方面,主耶穌是第三方面。聖經裏從來沒有將主耶穌當作第三方面。聖經裏是將主耶穌當作第一方面。人是對你說,福音就像一個人是債主,另一個人是債戶,還有一個人是債主的兒子。債戶沒有錢還債,債主兇極了,非要他還不行。現在債主的兒子出來替債戶還了債,所以債戶就能得自由。
這是人今天所傳的福音。但這並不是福音。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兩點不公平,與聖經不合。這樣要叫神變作是兇惡的,叫主耶穌變作是恩典的。我們看見神沒有愛世人,神只有公義的要求,只有律法的要求。我們看見神是苛刻的,神沒有恩典,神對於我們人總是說嚴厲的話。你在那裏看見,愛的是主耶穌,施恩的是主耶穌。這是錯誤的福音。雖然這是錯誤的福音,不過神還是用它。老實說我個人就是聽這比喻得救的。但是我雖然蒙恩得救了,在頭三年的時候,我從來沒有讚美過神。我心裏總是覺得主耶穌好,要感謝主耶穌,要讚美主耶穌,因為沒有祂一切就完了,我一點沒有辦法,虧得有祂來。但是我總是覺得神嚴厲得很,厲害得很,兇得很,一點不可愛。所以一切的好都是主耶穌,一切的不好都是神。神是可怕的,主耶穌是可愛的。
請你記得,這不是聖經。聖經是說,神愛我們世人,把祂的兒子給人。是神愛世人,才把子差來。所以等主耶穌把十字架的工作作成之後,就能將人帶到神面前去。如果不是神愛我們,如果不是神打發主耶穌來,我告訴你,主耶穌只能引人到祂自己面前,不能引人到神面前。感謝神,愛我們世人的是神。感謝神,是神自己打發祂的兒子來。動了慈心的是父,愛我們的是父,對於救恩有計劃的是父,從萬古之先就有祂旨意的是父。是父先定規這一切,而後才有子來。所以請記得,人如果以為有三方面就不對。只有兩方面,就是神和人。主耶穌不過是神送來的禮物,不過這禮物不是不活的,不是沒有意志的,祂是有生命的,祂是有意志的。感謝神,救恩是神和人中間的事,主耶穌不過是禮物。今天我們是與神相對的,我們是藉主耶穌來到神面前。這是我們要注意的第一件事。
第二件事,如果是三方面的話,主耶穌就沒有資格替我們世人死。主耶穌替我們死不錯,神的公義能得滿足,人的罪也能得赦免,但問題是這樣作對於主耶穌到底義不義?比方說袁弟兄在這裏,陳弟兄也在這裏。如果陳弟兄犯了該死的罪,陳弟兄被判了死刑,而袁弟兄甘心樂意替陳弟兄死,袁弟兄就被槍斃了。袁弟兄根本上是沒有罪的,他是第三者,現在他進來代替陳弟兄死。請你記得,聖經從來沒有給我們看見,主耶穌是這樣來替我們死的。聖經從來沒有給我們看見,神有一個要求,神的律法必須得滿足;因為人應當滿足律法要求的緣故,所以主耶穌來到人中間滿足神的律法。沒有這件事。那麼聖經裏說,主耶穌來成功救贖的工作是站在甚麼地位上呢?今天晚上我們要從聖經裏小心的、仔細的把這件事看一下。
【罪如何得解決】有一件事我要請弟兄姊妹注意,就是我們對於解決罪的問題,按世人的思想只有一方面能解決,按傳道的人所傳錯的道理就說有三方面能解決,但神的方法只有兩個解決的方法。這幾句話是有講究的。你不讀神的話的時候,以為三方面都能解決,人能解決,神也有方法解決,有第三者來代替也有方法解決。對於世人,不得救的人,不認識神的人,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人自己來解決。但是神的義給我們看見只有兩個方法能解決,一個是神自己來解決,一個是人自己來解決。這句話到底怎麼說呢?我們慢慢的來看一下。先看人的思想。我們人怎麼想?我們人是想說,我是罪人,當受罪的刑罰,當有神的怒氣。我這個人當沉淪,我這個人當滅亡。我只好自己解決,就是下地獄。我擔當我自己的事。我犯罪,我下地獄,這也能解決。你犯罪,你擔當罪的刑罰,這也就解決了。你欠債,你把家裏所有的都賣了,你把妻子、兒女、房屋、田地,都賣了來還,這也可以解決。這是義的。今天人還有一個思想,是錯誤的,就是聽過福音的人,以為主耶穌是第三者來代替,解決人罪的問題。我們有罪,我們有罪的刑罰,現在把我們人所有的刑罰都挪到主耶穌身上去,由主耶穌來擔當。這句話說起來好像是對的,但是等一等你要看見這是不準確的。
為有的人思想不夠清楚的緣故,所以我先提起一下:聖經中有兩個重要的道理,就是代罪和贖罪。千萬不要以為說,我不相信代替。但是有的人所說的代替,並不是聖經中所說的代替,因為那種代替是不義的。加果叫無罪的主耶穌代替有罪的人,對於我們是上算了,但是對於主耶穌義不義呢?祂沒有犯罪,怎麼把祂殺了?聖經裏的代替,不是這一種的代替。你想如果主耶穌替所有世界上的罪人死了,那就是說,相信耶穌的人得救了,不相信耶穌的人也得救了,因為不管人相信不相信,主耶穌都為他們死了。總不能因為人不信的緣故,開一個倒車退回去,叫主耶穌不為他死。別的可開倒車退回去,這一個不能。聖經為甚麼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不信的人必須滅亡呢?就是因為神兒子的代替不是為不信的人,主耶穌是代替我們信的人死的。
那麼聖經裏所說解決罪的方法,是怎麼解決的呢?只有兩種解決的方法是義的,一個是對付得罪人的人,一個是對付被得罪的人。世界上只有兩個人有資格來對付這一個問題。世界上只有兩個人有權利來對付罪的問題。一個就是得罪人的人,一個就是被得罪的人。當一個人去法庭告另外一個人的時候,旁邊的第三者沒有權柄說話。在法庭上和解的時候,是得罪人的人有權柄說話,同時被得罪的人也有權柄說話。所以請記得,關於罪人得救的問題,就變作如果不是罪人自己解決,就是神替他解決。因為罪人是得罪的一方,神是被得罪的一方。因此兩方面能夠頂公義的來對付罪的問題。罪人的方面,他來受審判,他來受刑罰,他來沉淪,他來滅亡;這是義的。還有一個一樣是義的,就是被得罪的人來受刑罰;這是頂希奇的,但這是事實。是被得罪的人來擔當罪,不是第三者來擔當罪。第三者是沒有權柄,也沒有權利進來的;如果第三者進來作的話,那是不義。只有被得罪的方面肯受虧,這才能解決。因為神有愛,神也有義的緣故,神不能讓罪人擔當罪,因為這樣作,就變作神只有義而沒有愛了。所以只能被得罪的一邊進來,神自己來擔當,才合乎公義。
【耶穌成功救贖所站的地位】你知道甚麼叫作赦免麼?世界上有赦免這一件事。在人和人之間有赦免的事,在政府對人民之間也有赦免的事,在國際之間也有赦免的事。神對於我們人也有赦免的事:赦免這一件事是人所共同承認的。從來沒有一個人說,赦免是不義的。因為赦免是甘心樂意的對待對方。但是甚麼人有權柄作這件事呢?我再把袁弟兄拿來作個不好的比方。如果說袁弟兄偷了我十塊錢,我赦免他,意思就是我擔當袁弟兄犯罪的結果,我受這十塊錢的損失。再比方說,你在我的瞼上重重的打一下,你把我打得頂厲害,你甚至把我打出血來。我如果說我赦免你,這意思就是說你犯了打人的罪,我受了被打的虧。罪是你犯的,我卻吃犯罪的結果,這就是赦免。赦免就是有一個人犯罪,你吃他犯罪的結果。赦免就是被得罪者背負得罪者的責。第三者沒有權進來赦免,第三者不能進來賠償。如果第三者進來赦免和賠償的話,那是不義。如果主耶穌是第三者進來代替的話,對於罪人沒有問題,對於神也沒有問題,但是對於主耶穌自己卻蠻作有問題了。祂沒有罪,為甚麼受刑罰?只有一個人能擔當這罪,就是得罪人的人。他有權柄擔當自己,受自己罪的刑罰。只有一個人能代替他的罪,就是被得罪的人。只有被得罪的人代替得罪人者的罪,這是義的。這是赦免的原則。不管是人的律法,還是神的律法,都承認這是義的。因為人有權利肯受人的虧。人怎樣是自由意志的,神也怎樣是自由意志的。自由意志的人,有權利受人的虧。
所以甚麼叫作基督救贖的工作呢?基督救贖的工作就是神自己來擔當人對祂所犯的罪。我要說,這話頂好聽,比全世界的音樂更好聽。甚麼是基督救贖的工作呢?基督救贖的工作就是神來擔當我們人所得罪於神的。換句話說,如果拿撒勒人耶穌不是神,祂就沒有公義的資格來擔當我們的罪。拿撒勒人耶穌是神,拿撒勒人耶穌就是我們所得罪的神。我們的神親自到地上來擔當我們的罪。今天擔當我們罪的是神,不是人,所以才是公義的擔當。我們不能擔當;我們如果擔當的話,我們就完了。感謝神,祂自己來到世上擔當我們的罪。這就是主耶穌十字袈的工作。
那為甚麼神要成為人呢?神極愛世人,為甚麼要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呢?你要知道人得罪了神。如果要人擔當罪的話,人該怎麼擔當呢?罪的工價就是死。我裏面有罪發動引誘我,叫我死,這死是人犯罪當得的刑罰。人因為得罪神的緣故,所以就背負、擔負罪的結果,就是死。所以神是我們的對方。祂要來擔負我們的責任,祂要來擔負我們罪的結果,祂就非死不可。但是提摩太前書六章十六節告訴我們說,神是不死的。神雖然甘心樂意到世上來擔當我們的罪,來死,來滅亡,來沉淪,但神這樣作是不可能的,因為在神身上,死根本是不發生效力的,是沒有可能的。所以神要來擔當人得罪祂而有的刑罰,神就取了人的身體,就像希伯來書十章五節告訴我們的,當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說,「神阿,……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神替基督預備了身體作甚麼?是要叫基督能獻上自己作燔祭,作贖罪祭。主說,燔祭和贖罪祭,是神所不喜歡的,今天我獻上身體來對付人罪的問題(來十6)。所以你看見主耶穌成了一個人,到世界來釘十字架。
所以請記得,主耶穌不是第三方面,主耶穌是第一方面。因為祂是神,所以祂才有資格釘死在十字架上。因為祂是人,所以祂就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兩句話必須分清楚:祂是神,所以祂有資格可以釘;祂是人,所以祂能釘。祂是對方,祂到人這一邊來受刑罰。所以你看見,神成了人,神到人中間與人聯合,背負人的重擔,擔當人一切的罪。所以你看見說,如果救贖的工作是義的,拿撒勒人耶穌定規是神。拿撒勒人耶穌如果不是神,救贖就定規不是義的。我每一次看十字架的時候,我自己常常說,這就是神。因為如果祂不是神,祂的死就是不義的。祂的死不能救我,因為祂變作第三者了。但感謝讚美神,祂是對方。所以我剛才對你們說了那一句話:只有兩方能對付我們的罪,一方就是我們自己,我們自己死;一方就是被我們得罪的神,祂來受死。除此之外,就沒有第三者有權柄、有權力來對忖我們的罪。
【為人的耶穌有律法的義,叫祂有資格為人贖罪】好,拿撒勒人耶穌來了,祂來到世界。當祂在地上的時候,下錯,祂叫作的工是表明神愛我們,但是同時我們看見祂遵行神的律法。祂真是順服神,祂是一個聖潔的人,祂是一個順服的人,我們看見祂真是一個完全的人。拿撒勒人耶穌真是充滿了義,祂真是一個義人。從古到今只有一個人可以因行律法得救,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祂不必遵行律法,但是祂遵行了律法。聖徑說,必須遵行律法才能得律法的義,有了義就得生命。律法說,作這個就必得生。「作這個」,就是行律法。凡有律法之義的,就必得生。神說這句話,對於全世界的人只有一個用處,就是定人的罪,證明人是罪人。神賜給我們律法,就是用以證明說,你和我都是罪人。感謝讚美神,在這裏只有一個人是因此得生的,就是拿撒勒人耶穌。
現在我們姑且把祂是神的一邊放下,看祂是人,是個平常的人。我們看祂是一個頂平常的人,祂是遵行律法得生的。祂活在世上三十三年多,不只沒有罪,並且不知道甚麼是罪(林後五21)。祂受過各隸的試探,但是祂沒有受過罪的試探。請你們注意,主耶穌沒有受過罪的試探。許多人讀希伯來書,因為繙譯有錯的緣故,就有錯誤的領會。其實在希臘文裏清楚給我們看見,主耶穌雖然受過所有的試探,但是沒有受過罪的試探。祂有肉體,就有軟弱,但是祂不知道罪,祂沒有受過罪的試探。如果你去看準確的繙譯,你看見這是頂清楚的。
主耶穌所行的義與我們有沒有益處呢?有益處。主耶穌所行的義證明主耶穌是神。主耶穌所行的義叫祂不必為自己死。主耶穌所行的義叫祂有資格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我們的罪。我們姑且說,如果主耶穌有罪,那祂的死就是為自己的罪而死,祂不能替我們而死。因為主耶穌根本上是沒有罪的,所以祂有資格來獻祭贖罪。在基督教的神學裏一直告訴人說,神將主耶穌的義變作我們的義,神將主耶穌的義轉到我們身上來,就像銀行裏的轉賬一樣。主耶穌在地上是替我們遵守律法。我們違背律法,但因主耶穌的遵守,我們就叫神滿足了。但是朋友!我今天晚上在這裏很嚴重的問你們,聖經裏有沒有一次說到主耶穌的義?在新約裏有甚麼人能找出一句話,說到主耶穌的義?我告訴你,你去把全本新約讀過,不只英文的,連希臘文的在內,你看見根本上全部新約沒有一次告訴我們基督的義。有一個地方好像是,但也不是說到基督個人的義。請你們記得這一件事。今天人不喜歡讀神的話,今天人喜歡讀神學。神學是人造的,神學不是從神的聖經來的。神學是告訴我們說,神將基督的義轉到我們身上來。但是請記得,在聖經裏沒有這一種思想。並且聖經是反對這一種思想的。因為拿撒勒人耶穌的義是拿撒勒人耶穌的義。實在是義,但這是拿撒勒人耶穌的義,這是叫祂有資格來死,叫祂有資格來作我們的救主。神並沒有把拿撒勒人的義轉到我們身上來。
在聖經裏有一節非常寶貝,就是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節,那裏說,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像主耶穌那樣的人擺在神面前,還只能是祂一粒,到祂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所以請記得,救恩的起點是在十字架那裏。雖然必須有伯利恆,才能有各各他,但我們是因各各他得救,不是因伯利恆得救。神的兒子絕對是義的,祂這一粒是義的,但是祂的義不能叫我們得救,祂的義不能轉到我們身上來。神在聖經裏說到基督的義,但是神沒說把基督的義給我們。聖經是說基督作我們的義,不是說基督的義作我們的義。我喜歡說這一個,因為我這樣作是高舉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聖經裏是說基督作我們的義。基督就是我們的義。我們是在基督裏到神面前去,基督是我們的義。
有一次我問人說,你身上是穿了甚麼到神面前去的?有一個西國姊妹說,我是穿基督的義到神面前去的,我是以基督的義作我的袍子穿到神面前去的。我問她說,聖經裏有那一次是這樣告訴我們的?哦!不是基督的義來作我的義,不是基督把祂的義轉到我身上來!乃是基督自己來作我們的義。我們得救是因神的義,不是因基督的義。
我們已經看過,甚麼是神的義,是神的義叫我們得赦免,是神的義叫我們免去審判。不是基督的義。基督的義不過是叫祂有作救主的資格,基督並沒有把祂的義轉到我們身上。為甚麼不能有這樣的事呢?因為如果主耶穌的義能轉到我們身上來,那當祂活在地上的時候就可以作到;祂不必釘在十字架上,我們就可以得救了。祂的生命就變作贖罪的生命。但聖經裏沒有贖罪的生命的道理,只有贖罪的死的道理,只有主耶穌的死來救我們。主耶穌的生命是作我們的榜樣,我們不能靠祂的生命得救。祂的義是定我們的罪的,祂越義,我們就越糟。祂的義沒有法子轉到我們身上來,一點辦法都沒有。神如果把我們和主耶穌的義擺在一起,我們就只能到地獄裏去。但是感謝神,祂死了,作我們所有的義;所以我們得救了。救恩是因十字架,救恩不是因馬槽。救恩是因各各他,救恩不是因伯利恆。如果主耶穌的義能救我們,我告訴你,主耶穌不必死了。所以朋友們,當你讀聖經的時候,千萬不要受神學的影響。人從神的話得教訓,比從神學得教訓要清楚得多。人的話能幫助人,但人的話也給人害處。所以寧可把人的話擺在一邊。
我們再一步一步的看下去。第一段我們看見,必須神來擔當我們的罪。第二段我們看見,拿撒勒人耶穌來了,祂來擔當我們的罪。但是祂在世上的義反而定我們的罪。主耶穌是到甚麼時候才叫我們得救呢?你記得聖經裏的一值預表,在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地方有一層幔子,幔子裏面是至聖所,是神所在的地方,幔子外面是世界。聖經裏說,這幔子就是主耶穌的身體。所以換句話說,只有主耶穌在身體裏在世界上作人的時候,或者說只有像主耶穌那樣光景的人才能看見至聖所,所有的人都不能看見神,只有祂能看見。全世界的人都不能看見至聖所,至聖所被隔開了。到甚麼時候人才能看見至聖所呢?是到神從天上挪開幔子,把至聖所、聖所和外院都打成一片的時候。這件事是在祂兒子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成就的,那時候到至聖所的路就開了。所以希伯來書十章十九至二十節說,我們是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從幔子經過;這一個裂開的幔子,就是主耶穌的身體。所以我們有充足的信心,有膽量來到神面前。主耶穌在地上的義與我們並沒有直接的關係。感謝神,祂沒有永遠在地上。如果祂永遠在地上,祂就仍舊是一粒。感謝神,祂死了,所以就生出我們這許多子粒來。感謝神,有十字架。
【主十字架的兩面】現在有一個問題: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祂的死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是甚麼人把祂送到十字架上去?所有讀福音書的人都知道,是猶太人把祂送到外邦人那裏,然後是外邦人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彼拉多是一個西班牙人)。為甚麼說主耶穌的死是擔當我們的罪?主耶穌明明是破人釘死的。在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彼得對猶太人說,你們藉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這裏說是猶太人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是主耶穌在十字袈上到底作了甚麼事呢?當主耶穌還沒有到十字架上去的時候,祂在客西馬尼園裏禱告,流下汗來如同血點。這是因為人反對祂麼?這是因為人逼迫祂麼?這是因為猶大已經走去把人帶來麼?或者說祂到十字架上去是要贖我們的罪,是因為神要祂那無罪的成功為罪,是因為神把全世界人的罪擺在祂身上,是因為祂要在木頭上親身擔當我們的罪?祂在那裏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路廿二42)。
如果十字架不過是出於人的手,是兇惡的人打算用十字架來兇殺主耶穌,如果在那裏只有人的方面,主這禱告我不喜歡聽。我不喜歡聽拿撒勒人耶穌跪在那裏說,加果可能的話,求父讓這杯離開祂。一千九百多年來,許多殉道者,祂的許多門徒,臨終時候的聲音要比祂剛強得多。許多殉道者被關在監牢裏,關在地窖裏,他們禱告說,求你榮耀我們,求你讓我們為你的兒子死,求你讓我們用血來見證你的道。在客西馬尼園裏,神如果沒有起首把罪放在主耶穌身上,神如果沒有把擔罪的事情加在主耶穌身上,我告訴你,主耶穌的膽量還不如相信祂的人。所以問題是在這裏。十字架有人的方面,十字架也有神的方面。人將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是主耶穌說,沒有人能奪去我的性命,是我自己把性命捨去的(約十18)。人可以把主耶穌釘一千次,釘一萬次,加果不是祂把自己捨去,人對於主耶穌是沒有辦法的。人看祂是被人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看祂是被神釘在十字架上,在那裏為我們贖罪。
我們來讀聖經,看神在那裏到底怎麼作。先讀舊約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五至十節:
「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近呢?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
使徒在新約中多次引以賽亞書五十三章,這一段聖經所說的人,是指主耶穌說的。先知在寫這段聖經的時候怎麼說呢?四節末了兩句:「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先知起頭的時候是想祂是受神擊打和責罰,祂是為自己的罪受責罰,祂是因犯罪的緣故被神擊打。到了五節,有一個轉機,神給他一個啟示:「那知。」我們想祂不過是受責罰,受擊打,那裏知道祂並不是受責罰,受擊打。「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下面一句頂寶貝:「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這是耶和華怍的事。朋友們!請你十字架有人的一邊,也有神的一邊。釘主耶穌的手雖然是人的;人這樣作雖然表明人對神是多恨,但是在這裏也是神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把祂釘死。十字架是神在那裏作的,十字架是耶和華作的事。
那怎麼樣呢?「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就是死。當日在十字架旁看主受死的人,他們說,這個人為甚麼釘在十字架上呢?他們不知道這是甚麼緣故。先知說,你看祂那樣不開口,如同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誰知道祂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神百姓的罪過呢?誰知道是神在祂身上成功贖罪的工作呢?十字架是主耶穌用祂的死來成功救贖的工作。九節:「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十節頂寶貝:「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請記得十字架是神作的,是神自己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解決我們罪的問題。千萬不要誤會猶大有功勞,把主耶穌交給猶太人;以為沒有猶大,主耶穌就不能作救主。就是有一千個、一萬個猶大,也沒有用處,主耶穌是自己來擔當我們的罪的。
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裏禱告的時候,你看見祂是最軟弱的人,一點兒贍量都沒有,祂求父把這杯撤去。但是當祂走出來的時候,那許多兇惡的人來拿祂,祂一說「我是」,聽見這話的人就退後,倒在地上。請記得,祂對於人的兇惡是不倒的,反而是叫人倒的。但是當祂在客西馬尼園裏的時候,看見為人贖罪的痛苦,看見無罪的要成為罪,看見罪的審判,祂在那裏說,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我告訴你們,如果沒有贖罪的問題在裏面,那主耶穌比殉道者都不如了。許多基督徒,許多殉道者是多麼勇敢的走到獅子洞裏去。但是主耶穌竟然在那裏說,你若願意,就把這杯從我撤去。按肉體方面來說,主耶穌與那些殉道者不知道多大的分別,但是為贖罪,為罪的問題,為神到人的中間,自己來替人擔當罪,所以說,「你若願意……」你聽聖經的話,是耶和華把祂當作贖罪祭,是耶和華把我們眾人的罪歸在祂身上。這是耶和華作的。哦,十字架是神作的,不是人作的。十字架是神自己來到地上擔當人的罪,十字架不是人在那裏將神的兒子釘死。
你記得聖經記載,從午正到申初的時候,發生了甚麼事?太陽沒有光了。朋友!猶太人在那個時候可以譏笑祂,外邦人在那個時候可以羞辱祂,但太陽不是猶太人能管理的,太陽不是外邦人有權柄支配的。人可以打鼓吹號,但地震不是彼拉多吩咐的。為甚麼天象變了呢?是神自己來到地上擔當我們的罪,所以有這樣的現象。這不是人作的。如果是人作的,神看見祂的兒子被掛在十字架上,難道會再加祂兒子的痛苫?難道不會差十二營多天使來救祂?哦,如果不是為贖罪,就不會這樣。我們感謝讚美神,是祂的兒子來為我們贖罪。所以你看見祂在那裏說這樣的話: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離棄我(太廿七46)?二千年來,眾聖徒臨終的時候都沒有說過這樣不好聽的話。二千年來,眾聖徒不管是平安死的,或者是急難死的,死的時候都比祂膽大。神的兒子在那裏為甚麼被神離棄呢?朋友們!如果只有人的手,如果只是人把祂釘的,那是祂更需要神同在的時候。人要殺死祂,人要苦害祂,該是神特別顯出祂同在的時候。那是最關鍵的時候,神該與祂同在,為甚麼神反而離開祂昵?沒有別的,就是因為神的兒子在那裏變成為罪,接受了審判,所以祂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神離開了祂。我們相信救贖的人知道,主耶穌十字架的工作是叫祂經過罪的審判。主耶穌的十字架給我們看見罪是多可惡,神是用同等的代價來作贖罪的工作。
聖經明顯的見證,除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之外,還有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說,神設立祂作挽回祭;這是神作的。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凡被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主耶穌掛在木頭上,不是被人咒詛,乃是被神咒詛,所以能救我們脫離咒詛。約翰壹書四章十節說,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是神差祂的兒子來作挽回祭,不是人把祂釘在十字架上。還有哥林多後書五草二十一節,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這是神作的。十字架是神的工作,是神把主耶穌差下來經過十字袈的。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同時提神與人兩方面。「祂既按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主耶穌是猶太人藉無法之人的手殺的,但祂這一個死乃是神的定旨。這給我們看見,所有的都是神作的。我們有罪,罪需要神自己來解決,所以神來到地上作人。祂作人的時候是有義的,但那一個義並沒有轉到我們身上來。乃是主耶穌來死,才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祂救我們脫離罪,不是在活的時候,乃是在死的時候,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將祂釘死的是神,不是人,人的手沒有用處。是神在那裏利用那一個機會來顯明人的罪。
【贖罪與代替】我們現在要問一句話,主耶穌既這樣死在十字架上,神已經叫祂作了挽回祭,那我們世人怎樣才能得救呢?贖罪和代替的分別是怎樣呢?它們有沒有相同的點呢?我們要看見,主耶穌的工作是贖罪的工作,但是主耶穌贖罪工作的結果是代替。贖罪是因,代替是果。贖罪的範圍頂大,代替的範圍並不大。有一件頂希奇,你在聖經裏從來沒有讀過一句話說,主耶穌為眾人的罪死了。從來沒有。聖經裏只說,主耶穌為眾人死了(林後五14)。祂贖罪的工作是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主耶穌到十字架上贖罪,祂十字架贖罪的工作根本上與人不發生關係。這句話我頂重的印在你們的頭腦裏。請記得,贖罪根本與你這個人不發生關係。贖罪的工作乃是神與罪中間的問題。甚麼是贖罪的工作呢?就是神自己來到世界上解決罪的問題。罪的問題解決了,贖罪的工作就作成了。
請你記得,逾越羔羊的血要灑在門楣、門框上;因為神說,當我看見那血的時候,我就越過了。血是為給神看,不是為長子的。長子用不看見血,長子是住在屋子裏。血是要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血不是要滿足長子的要求。長子根本上沒有贖罪的事。你讀舊約聖經,可以看到贖罪的血是為帶到至聖所裏去,向幔子彈七次。在贖罪日,大祭司要把血帶到約櫃的施恩座那裏,把血奉獻給神。不錯,要把血塗在長大痳瘋之人的大拇指上、耳朵上、大腳趾上;可是按奉獻說,是給神的。人沒有這一個要求,贖罪是神的問題。贖罪就是神進來,把人所不能解決的問題解決了。所以聖經說,主耶穌為我們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也是為普天下的人(約壹二2)。贖罪是包括所有的世人在裏面。在贖罪的問題裏,所有的人,連沒有得救的人,也在裏面。
神已經來了,神已經對付了我們的罪,耶穌基督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使我們得看主耶穌的代替。祂的贖罪是抽象的預備,我們相信祂,贖罪在我們身上就成功作代替。在神面前,不是代替,乃是贖罪。這是頂要緊的。這一個問題如果不清楚,就許多道理都不清楚。贖罪是在神面前的,代替是在我們身上的。贖罪是滿足神的要求,代替是使我們得好處。祂作的時候是為贖罪,我們進來的時候就得了代替。所以請記得,不是聖經裏沒有代替的道理,聖經裏有。但是聖經裏所有代替的道理都是對基督徒說的,不是對外教人說的。對外教人是說,耶穌為成功贖罪,為你死了。對基督徒就說,主耶穌代替了你,把你的罪擔當了。
我們剛才所讀的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說,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你看見不是「你們」,是「我們」。祂是為我們的罪擔當痛苦,所以我們的罪得赦免。是為我們,不是為全世界的人。彼得引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的時候是說,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都是「我們」,不是「你們」。所以請記得一件事,傳福音的時候要小心。我們多跟從一點聖經是更好的。聖經裏從來沒有一次對罪人說,耶穌是替你們的罪死的。聖經裏說,耶穌為你們死,耶穌替你們死,這是有的;但是說,耶穌替你們的罪死,這是沒有的。耶穌為你們死是事實,但你們罪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整個罪的問題已經在神面前解決了,但是你如果沒有進去,你的罪就沒有解決,根本上你與耶穌的代替沒有分。當你接受耶穌基督的時候,你罪的問題就解決了,這就是代替;不然就沒有代替。換句話說,贖罪已經成功了,但救恩還沒有成功。我如果問你,你是甚麼時候得贖罪的。你該答覆我說,二千年前。我如果問你,你是甚麼時候得救的,你該答覆我說,在主後一千九百三十年某月某日。贖罪是老早老早的,救恩是現在的。贖罪是基督成功的,救恩是在我們身上的。你得救贖是在二千年前,你得救是在前幾年。我不知道要怎麼說,我覺得我裏面知道的頂清楚。神救贖的工作是祂自己的問題,是為滿足祂自己,這與我們沒有關係。根本上這是在神面前的,是神自己作了祂所要作的。等到你進來,你看見神所已經成全的,你相信,你接受,你就得了這一個代替。
我可以引一個比方。從浦東到浦西,有一個地方有一種義渡是不收錢的,那一個地方就叫作賴義渡。比方我是一個強盜,我在一個地方搶過許多次,偷過許多次。現在我改過了。如果我要把從前偷人、搶人的事對付清楚,我要怎麼作呢?我想去還人,但是到那裏去還?因為我所偷的人家也不在了。那怎麼辦呢?我因為要自己公義的緣故,我必須還給人,我就辦一個義渡,不收錢,誰都可以乘,來還我搶和偷這一個地方的人的債。為解決我公義的問題,所以我辦這種義渡。但是義渡在我是解決公義的問題,在你卻是代替的問題,是我替你出船錢。主耶穌對付我們刑罰的問題也是這樣。神是為對付罪的問題,對付自己聖潔的問題,對付自己公義的問題,叫主耶穌來贖罪;但是你如果相信,你就能進去,主耶穌就擔當了你的罪。
所以在新約裏你看見說,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三18)。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這是為我們。當主被賣的那一夜,祂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門徒們,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使罪得赦(太廿六28)。這裏是多人,不是眾人。將來你要看見有數不過來的人,拿棕樹枝,這些人都是蒙血洗乾淨的人(啟七9、14)。感謝神,祂為自己的緣故作成了救贖的工作,叫我們得了代替。我們不能說別的,我們只能說,感謝祂!讚美祂!
【問題解答】問:約翰一書二章二節怎樣解釋?
答:本節第二句和第三句裏「的罪」,在原文裏是沒有的。如果照這裏所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全世界的人都得救了,因為主耶穌為所有人的諸罪作了挽回祭。在希臘文裏,應該是:「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也是為普天下的人。」
讀新約的人,如果要明白主耶穌贖罪和代替的問題,第一必須知道,我們和我們罪的分別,罪人和罪人的罪的分別;第二必須知道,所有的人和許多人的分別,就是眾人和多人的分別;第三必須注意,罪和諸罪的分別。我們和我們的罪,眾人和多人,罪和諸罪,這三件事是不同的,是有分別的。
聖經裏多次對我們說,主耶穌替眾人死;但是沒有一次說,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你記得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四節說,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保羅不能說,一人既替眾人的罪死,眾人就都死了。主耶穌為眾人死,但是主耶穌沒有為眾人的罪死。如果主耶穌為眾人的罪死,那就不管你信祂也好,不信祂也好,都可以得救,因為一切罪的問題都解決了。但是主耶穌是為眾人死,我如果到祂裏面去,我就得祂的代替,得祂的贖罪。
聖經裏也說,主耶穌為罪死,但在那樣的地方,就說祂為多人的罪死,不說祂為眾人的罪死。前天晚上一位弟兄拿一節聖經來考我。他說,為甚麼希伯來書裏說,主耶穌為罪獻上?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你看見麼?當這裏講到基督擔當罪的問題時,是說擔當了多人的罪,不是說擔當了眾人的罪。眾人是all,多人是the many。接那裏舉一個例:「將來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這是指一切被寶血買回來的人,也就是啟示錄七章那裏數不過來的人,這就是多人。所以這裏能說,為他們的罪獻上。但是不能說,為眾人的罪獻上。聖經裏的話是一點不隨便的。如果說基督擔當了眾人的諸罪,如果說基督把全世界的人所有的罪都擔當了,那我們就不必傳福音了。不,在這裏是說多人。
所以你記得,馬太幅音二十六章二十八節記載,當主耶穌拿起杯來的時候,祂說:「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裏也是多人,不是眾人。如果是眾人的話,那就是把甚麼人的罪都赦免了。聖經只說,主耶穌為眾人死了。這話不過是紿我們看見,主耶穌的死是公開的,吽所有的人都能得祂死的好處。今天在座如果有一位還沒有得救,我就說,主耶穌為你死了。但是對我來說,主耶穌是為我的罪死了。只要你要,主耶穌死的功效就能臨到你身上,叫你有分。但是你必須進來,主死的功效才能變作是你的,才能變作在你身上的。主耶穌是為眾人死,而祂是為多人的罪死,這兩個是有分別的,我們要注意。
請再看兩處經文。羅馬書五章十八、十九節:「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多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多人也成為義了」(照原文改譯)。如果要明白這兩節聖經,我們必須用思想,我們要注意的看。所有讀聖經的人都承認,這兩節是全部新約書中最難的經文,所以我們對於字眼也要注意。第一,十八節是說眾人,十九節是說多人。第二,在希臘文裏,十八節有一個字Eis,等於英文的to或toward,中文的「為」或「歸於」。按我個人看,繙「為」字很好。在中文裏面,把這字繙出來不是很通順,但是為看顧全意義的緣故,必須加進去。這裏是說,「因一次的過犯,為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為眾人也被稱義得生命了。」我們現在要稍微注意一點,稍微花一點工夫。十八節是說一次,十九節是說一人。因一次的過犯,這是指看亞當犯罪說的。因亞當一次犯罪的緣故,就為眾人都被定罪。意思是說,這一次的過犯就是為眾人被定罪。你看見麼?有一次就夠了。就像他有了一次的發財,就預備好來買許多東西。因一次的過犯,為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基督一次的義行,就為眾人都被稱義得生命。所以你看見,把「為」字省掉很不妥。如果沒有「為」字,那就是說因基督一次的義行,所有的人都被稱義,都得生命了。「為」字是甚麼意思?就是預備的意思。就像今天政府印了那麼多紙幣在中央銀行的庫裏,是有預備的,是為兌現的。就是大家都來兌現的話,都有預備在那裏。十八節說眾人,意思就是所有的人都能得生命,一點問題都沒有。但是十九節就兩樣,那裏說因一人的悖逆,多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多人也成為義了。這裏是「多人」。因一人悖逆的緣故,因亞當一個人悖逆的緣故,多人成為罪人。這裏不說眾人成為罪人,你知道是為甚麼緣故?我老實對你們說,好像是笑話。我在前六「年第一次讀多人和眾人的事,我有一點替保羅擔心。當我在查原文聖經的時候,我想如果保羅用字也像我們中文聖經的話,那糟了。所以我在那裏好像禱告,這一個字不要是「眾人」,要是「多人」。好,查出來果然是「多人」。甚麼叫作因一人的悖逆,眾人都成為罪人呢?就是說,所有的人在亞當裏面都是罪人,沒有一個是義人。這還不大妨害,但下面的話更重。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這意思就是說,福音不必傳了,因為個個人也得救了,都稱義了。在這裏根本上沒有信不信、接受不接受的問題。因一人的順從,所有的人都得救了,連不信的人都得救了;但不是這樣。這裏是說,因一人的順從,多人也成為義了。所以主耶穌的工作,實在得的是為多人。在這裏,你必須分別多人和眾人。
同時你還得分別我們和我們的罪。羅馬書五章八節說,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基督替我們死了。但是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三節告訴我們,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為我們是預備,為我們的罪又是實際的了。一個人沒有得救也能傳福音,但他只能說,神差祂的兒子來為我們死。這絕對是對的。但是只有蒙恩的人才能說,神差祂的兒子來為我們的罪死了。因為我們與主耶穌的關係是在罪上的,所以我們能說,主耶穌是為我們的罪死了。祂掛在木頭上是親身擔當我們的罪。這裏是有分別的。對一個罪人,你只能對他說,主耶穌為你死了,不能說主耶穌為你的罪死了。
我引一個簡單的比方,你們就懂了。比方我欠了債,沒有錢還,沈弟兄知道我在上海銀行的存摺號碼是五十一號,他就去把一筆錢存在五十一號,然後寫信告訴我說,某人,我已經在銀行裏替你存了一筆款,可以還你的債。他出了錢,他犧牲了自己,為我預備了錢。但是我問,我的債還了沒有?我能還債,錢是在銀行裏,但是債還沒有還。等到我自己到銀行裏去把錢領出來,把債還了,那時我就能說,沈弟兄替我還了債。同樣,主耶穌為我們死,這死是為我們而預備的。等到我接受主耶穌的時候,祂就是為我們的罪死了。所以弟兄,當你引約翰一書二章二節,你必須注意它的繙譯。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也是為普天下的人。你看聖靈藉祂的使徒用字是何等準確。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但主耶穌的死不是單為我們,也是為普天下的人,叫全世界的人都能得祂的死。你在這裏要小心,不要把「的罪」二字加進去。我頂可惜,許多人沒有看見,神的話不能稍微加上一點,或者稍微減去一點。
末了有一件事還得注意,就是罪和諸罪的分別。我們不能說,主耶穌為全世界人的諸罪死了,因為諸罪就是我們一切的罪孽,一切要受的刑罰。如果主耶穌是為全世界人的諸罪死的,那所有人的罪孽一起都去了。人信也好,不信也好,都得救了。但是聖經裏用辭小心得很,只說為全世界人的罪,不說為全世界人的諸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的(約一29)。這裏的罪字,是單數的。罪的問題是因一人帶進世界,也是因一人帶出世界。這裏是說到神的兒子抽象的對付罪的問題。在亞當身上,客觀方面說來,罪是抽象的因他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今天主耶穌也是抽象的把罪帶出去,把罪的問題解決了。這不是說,祂把我們一件一件的罪孽擔當了。如果是把我們一件一件的罪孽都擔當了,那世界上的人都得救了。感謝讚美神,神的話從來沒有漏洞,祂的話是一點不會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