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的性質
我們第一天晚上是說到罪的問題,昨天晚上是說到神恩典的問題。因為這兩個晚上都沒有把恩典和罪講完,所以今天晚上像補課一樣,再把恩典和罪的問題說一點。
我們先要來看,恩典有甚麼性質,恩典有甚麼特點。我們寶貝神的愛,因為沒有神的愛作泉源,就沒有救恩的水流。救恩的水流,是發源於神的愛。同時,如果沒有神的憐憫,救恩就沒有可能發生。因為神憐憫我們,所以給我們救恩。但神的救恩乃是神愛的實在表明。所以說愛真可愛,憐憫也真可愛。但是到我們手中,最寶貝的是恩典。愛是頂好,但是在我們身上好像沒有實在的益處。憐憫是頂好,但是在我們身上也好像沒有直接的益處。可是恩典就有直接的益處,所以這一件東西更寶貝。在新約聖經裏所充滿的不是神的愛,也不是神的憐憫,而是神的恩典。因為恩典是神的愛出來為墮落的人,為滅亡的人,為失喪的人作工。這裏不只是抽象的愛,也不只是滿有感覺的憐憫,而是實在出來對付需要的恩典。
我們是以為神如果可憐我們,神如果憐憫我們,那就夠了。屬乎肉體的人,屬乎血氣的人的意思,總以為只要有憐憫就夠了。因此,在舊約裏充滿了憐憫的話,很少有恩典的話。因為人在肉體裏是以為有憐憫就夠了,不需要恩典。為甚麼緣故呢?因為人以為罪不比別的事。如果是因為沒有吃,如果是因為沒有穿,如果是因為沒有住,那光有憐憫不夠,還需要恩典。但是罪的問題不是沒有吃的、穿的、住的。罪的問題,在個人裏面是良心不平安的問題,在神面前是刑罰的問題。所以,如果神能夠可憐我們,如果神能夠馬虎一點,就可以了。神如果可以略過我的罪,就夠了。我們心裏是盼望神憐憫我們,讓我們過去算了。人是想說,算了吧,看不見就算了。但是,神不能憐憫、忽略我們的罪就算了,祂必須徹底的對付我們的罪。
神不只憐憫我們,神還要給我們恩典。神的愛所發出來的乃是恩典。神不肯止住在憐憫那裏。我們是想只要有憐憫,只要神肯馬虎,不計較就好了。但是神不是說可憐你,讓你去,這不是神所作的事。神如果要作事,就必須作得與神自己合得來才可以。所以神的愛不能夠只住在憐憫那裏,神的愛必須到恩典那裏,神必須把我們罪的問題徹底的解決了。如果罪的問題可以馬虎的算了,可以忽略過去的話,神有憐憫就夠了。但是在祂看,馬虎的算了,或者忽略了,都不夠;所以光有憐憫不夠,祂非把罪弄清楚了不可。就在這裏,我們看見神的恩典。因此在新約聖經裏雖然提到憐憫,但是卻充滿了恩典。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怎樣來到世界上顯明恩典,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怎樣來到世界上作成恩典,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怎樣來到世界上叫我們得恩典。
恩典是甚麼?恩典沒有別的,恩典就是神以無條件的愛、無限量的愛,為無依無靠的人,為不配的人、犯罪的人,自白的成功了極大的事。神的恩典是甚麼呢?神的恩典就是神替人作事。律法是神要求人為祂作事,而恩典是神替人作事。所以甚麼是律法?律法是神自己出來要求人為祂作事。甚麼是行為?行為就是人自己出來給神作事。甚麼是恩典?恩典下是神向人要求,恩典不是神接受人的行為,恩典是神出來有所作為。神出來為人,替人作事,這就是恩典。
我們看見新約聖經裏不注童律法的原則,甚至反對律法的原則。為甚麼呢?因為根本上律法和恩典是不能調和在一起的。是神作事呢?或者是人作事呢?是神到人中間來送東西呢?或者是神到人中間來討東西呢?如果是神出來討東西,那是律法的時代;如果是神出來送東西,那是恩典的時代。你不能夠到人家裏去送錢,又到人家裏去討錢。所以律法和恩典是絕對相反的兩個原則,是沒有法子調和在一起的。人如果要得恩典,就必須把律法丟在一邊。人如果要跟從律法,就必定從恩典中墜落。
人如果跟從律法,他必須要神接受他的行為。如果有律法的原則,有行為的原則,人如果要給神,人就必須將神所要求的給神。這就是聖經裏所說的,人的行為就是人對於神律法的答案。神的律法要我這樣這樣作,我就這樣這樣作來回答它。這在聖經裏就叫作行為。所以有了恩典,律法和行為的原則就被放在一邊。你看見是神來為人作事,不是人來替神作事。
因為神的恩典是神來替那些無依無靠的人、困苦的人、為難的人作事,所以恩典有三個特點,三個性質。這三個特點和性質,是每一個要明白神恩典的人所必須記得的。如果我們忘記了這三個特點和性質,我們如果是罪人就不能得救,我們如果是基督徒就要墮落失敗。如果我們看見神恩典的特點和性質,我們就能夠在神面前得看更多的恩典,作我們隨時的幫助。現在我要從聖經裏稍微看一下這三個特點。
人的行為是甚麼?概括起來說,人的行為有三件東西:(一)人的罪辜(二)人的功績(三)人的責任。人所有的行為,作不好的就是人的罪辜,作得好的就是人的功績,將來人所肯負責的就是人的責任。在這裏有這三件東西:人所作的,或者作不好,就有了罪辜;或者作得好,就有了功績;或者答應神要作這樣,要作那樣,就有了責任。用時間來說,人的罪辜和人的功績是已過的,人的責任是將來的,是人負責要作的。那麼,神的恩典如果是神來替人作工。就是替犯罪的人、軟弱的人、不敬虔的人、無依無靠的人作工,我們立刻看見,神的恩典與人的罪辜不能合在一起,神的恩典與人的功績也不能合在一起,同時神的恩典與人的責任也不能合在一起。甚麼地方有了罪辜的問題發生,甚麼地方恩典就不存在。甚麼地方有了功績的問題發生,甚麼地方恩典就不存在。甚麼地方有了責任的問題發生,甚麼地方恩典也不能存在。神的恩典如果是恩典,就沒有罪辜、功績和責任的問題攙雜在裏面。甚麼時候有罪辜、功績和責任的問題攙雜在裏面,甚麼時候神的恩典就失去它的特點。
【神的恩典與人的罪辜無關】神恩典的第一個特點就是與人的罪辜不連在一起。神的恩典是給誰的?神的恩典是給犯罪的人、無依無靠的罪人、下流的罪人、軟弱的罪人、不敬虔的罪人。如果罪辜的問題一出來,如果說因為誰有罪,所以不能將恩典紿他,這根本上就取消了恩典。絕對不能因為人有罪,所以神不賜恩典;也絕對不能因為人罪過大,所以神就少賜恩典。絕對沒有這樣的事。
在人的頭腦裏,因為人是屬乎血氣的,所以充滿了律法的思想。我們想說,有功績的人也許可以得看恩典,但我們是有罪的人,是沒有功績的人,所以沒有資格得恩典。在人的思想裏,人把罪辜和恩典放在相對的地位上。如果有罪辜,就不能得恩典;如果沒有罪辜,也許就能得恩典。今天你到馬路上去,隨便找一個人,如果他是有神的思想的,你對他說神愛你,神恩待你,他立刻會對你說,我的罪多得很,那裏能夠得恩典呢?人是想說,要沒有罪辜,才能得恩典。豈知根本上這一個已經錯了。為甚麼呢?因為罪辜反而是得恩典最好的幾會。沒有罪辜,恩典沒有彰顯的機會。罪辜不僅不能夠攔阻恩典,反而罪辜是需要的條件,叫恩典得彰顯。
貧窮也不是你得恩典的攔阻,貧窮反而是你得恩典的條件。我們如果沒有貧窮,反而不願意得恩典。我們文德里是聚會的地方,所以每個主日,一早起就有八、九個討飯的來。他們準時得很,每一個主日,到時候就來了。他們來到你的面前,你紿他一個銅板、二個銅板,他也許對你笑一笑就接受了。如果在我們弟兄姊妹中間,無論那一位,你衣服穿得也不錯,家境也不錯;如果有一個人跑過來給你一個銅板,對你說這一個銅板給你,再加上二個就可以買一根油條吃。你怎麼樣?你絕不會接受這一個銅板。你不只不接受,並且覺得這是羞辱你。所以貧窮是得恩典的條件,貧窮是最需要恩典的。
人的思想真是不合邏輯。人說:我這個人罪太重了,所以不能得恩典。全世界沒有一句話比這句話再矛盾,全世界沒有一句話比這句話再沒有道理。因為是罪人,所以才需要恩典。就像因為是病人,所以才需要醫生;因為是貧窮,所以才需要賙濟。所以罪不只不給我們攔阻,反而給我們機會。今天我們的難處就是想,我必須到一個地步,與我從前的光景不一樣;我必須到一個光景,與我從前的光景不一樣。今天我必須比從前聖潔一點,今天我必須比從前好一點,那也許我就能夠得恩典了。
朋友!你如果要作官,也許有資格的問題;你如果要進學校,也許有程度的問題;你如果打算進醫院作大夫,也許有本事的問題;你如果想作事情、作買賣,也許有才幹的問題。資格、程度、本事、才幹,在那些事上固然有用處,但是人要到神那裏去,那是一點資格、程度、本事、才幹都不講。只要我是一個無依無靠的罪人,我是在最卑下的地位上,我就能得恩典。人不能蒙恩,不是因為他罪太大,是因為他不夠低,是因為他太驕傲,是因為他道德太好。但是最大的難處就在這裏。我們在各種各樣的罪上都大,同時驕傲的罪也大。一面他有一個絕對的需要,另一面他所站的是不能得恩典的地位。這沒有別的,這是因為他驕傲。
羅馬書五章二十節說:「罪在那裹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神的話給我們看見說,甚麼地方有罪,甚麼地方就有恩典。並且甚麼地方罪顯多(不是真的多;人犯罪都是一樣的,不過是顯出來得多),神的恩典在那裏也顯得多。「顯多」這兩個字,在原文裏與「洪水」、「大水」是一樣的意思,就是水漲滿的意思。我不知道你們曾到過海邊或者河邊沒有?有時候水漲得很高,在河岸旁邊就有一條邊,就有一條水印子。甚麼是大水呢?大水就是第二次的漲水,比那一條邊還要高。如果是一樣高,那就是平常的起落。如果是比它高,那就是大水。這裏的顯多就是這樣的意思。罪在那裏有這樣高,恩典漲得更高,把它蓋過了。阿利路亞!罪高,恩典比它還要高,把它蓋過了。這就是神的恩典。頂希奇,人是想沒有罪就能夠蒙恩,沒有罪辜就能夠得恩典,沒有這件事。罪辜雖然是頂厲害,可以漲得頂高,但是神的恩典漲得更高。因為神的恩典就是為要對付罪辜的問題,所以罪辜就不成問題。
甚麼是神恩典的性質呢?神的恩典沒有別的,神的恩典就是說,神來到罪人的地位上,擔當了罪人犯罪所當得的結果。請你記得剛才的定義,恩典就是神替人作。如果我們沒有罪辜,我們就不需要神來替我們作甚麼,我們就用不神的恩典。就是因為有罪,就是因為有難處,所以祂來解決這個難處,所以我們需要恩典。如果說,我有罪,我不能得恩典;那意思就是說,因為我病得太重,不太好意思去請醫生,等我熱退了之後才去請醫生。世界上如果沒有這樣的病人,世界上就也不該有這樣的罪人。所以罪辜乃是領受神恩典的條件。
因為罪的問題是神替我們擔當的緣故,因為罪辜的問題是神負責的緣故,所以不管你罪大也好,罪小也好,在神的面前都沒有問題。罪大罪小不成問題,因為都需要神來替你作。大罪需要神來作,小罪也需要神來替你作。如果是你自己來對付罪,就有大罪和小罪的分別。如果你的罪是神來作的話,那大罪也好,小罪也好,都得神來作。既是神作的,我們就沒有分別,我們不過是作一個蒙恩的人。
我們說過了,人為甚麼不能得神的恩典。你記得彼得前書五章五節的話:「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神賜恩給謙卑的人。你如果能夠謙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你的罪辜不只不能攔阻你得神的恩典,反而你的罪辜是你得神恩典的緣由。只要你謙卑在神的面前,你就可以得神的恩典流到你身上來。感謝神,神的恩典是流到你身上來的,不是抽到你身上來的。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夠把神的恩典抽到他身上去。所以凡高高在上的人都得下來。
甚麼人是罪人呢?甚麼人能夠得恩典呢?聖經裏給我們看得頂清楚。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第一句和二十四節第一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聖經給我們看見,人犯罪自然就蒙恩典,不是罪人不能得恩典。人是看見說,人有罪,所以不能夠得恩典。但神是說,人有罪,所以就得恩典。自然得很,因為人有罪,所以恩典來了。絕對不是罪來了,恩典就走了。犯罪是世人最大的錯誤。但是人想說,罪攔阻我得恩典;這是世人更大的錯誤。
所以第一個條件,就是人的罪辜不能夠與神的恩典對立。在神的恩典裏,根本上就沒有罪辜的難處。反而神的恩典是出來對付人的罪辜。祂所以肯賜恩典,就是因為人有罪。
【神的恩典與人的功績無關】現在有第二件事情發生。人所作的不一定都是罪。從神的眼光看來,人的行為是充滿了罪;但是從人的眼光看來,我們還有許多功績的地方。有的人想說,我這個人是罪大惡極的人,所以不能蒙恩。有的人想說,因為我是個罪人,所以我要作得好一點才蒙恩。請你稍微注意這裏是有分別的。第一班的人說,我有罪,所以我不能夠得救恩,這是絕對消極的。第二班人稍微積極一點,說,我是一個罪人,我要比較好一點才能夠蒙恩;我必須有相當的行為,我必須有相當的功績,我才能夠得恩典。第一班人的思想是攔阻的問題,第二班人的思想是得的問題。有人以為,罪辜會攔阻我得神的恩典;還有人以為,功績會叫我得神的恩典。
朋友,你知不知道甚麼是恩典?恩典是無條件的,是白白的,是沒有緣故的,是神為我們罪人所賜的愛所作的工作。如果神的恩典有人的功績在裏面,立刻就失去恩典的性質了。只要在你身上有絲毫的功績,那神的責任就必須按你的功績來報答你。神是公義的神。既然神是公義的,最少神是公平的,對於人的功績必定有報應和報答。既然是叫報應、報答,就不是恩典。功績的問題一發生,報答的問題就進來,恩典的問題就出去。今天人給你作一個月的工,你給他一個月的工錢,這不是送,這是報答。因為他給你作了事情,這是他的功績。既是功績,就不是恩典,乃是報答。一有報答,恩典就出不去了。
羅馬書四章四節說得頂清楚:「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所以請託得,罪辜的問題不只不會攔阻我們得恩典,反而能夠叫我們有機會得神的恩典。功績的問題不只不能夠幫助我們得神的恩典,反而能夠叫神恩典的性質失落了。如果不是自白的,就不是恩典。如果不是沒有緣故的,就不是恩典。如果不是贈送的,就不是恩典。如果不是沒有原因的,就不是恩典。在甚麼地方一有原因,一有緣故,一有代價,一有工作,立刻就有報答的問題進來。因為神是公義的,所以神必須報答。報答的問題一發生,恩典的性質就失落。
你如果站在神的上面,或者與神站在平等的地位上,你就不能得恩典。所以羅馬書四章說得夠清楚,沒有一個人可以來到神的面前說,我作了這個,我作了那個,因此我能夠不大難以為情的求你賜恩給我。我不像那一個人那樣勒索,我不像那一個人那樣不義。我每週最少禁食兩次。雖然我沒有捐上十分之一,最少也捐上二十分之一(參路十八11~12)。請你記得,這樣的人不能得神的恩典。甚麼叫恩典?我今天晚上要頂嚴重的說,恩典就是你無故的接受。你一有故的接受,立刻就變作工價。你如果有功績,工價的問題就進來,恩典的問題就出去。我們必須注意這件事。
羅馬書十一章六節還有一句話頂清楚:「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有一次我家裏有人說,今年到陰曆年底要買一點東西送某某醫生。我問說,為甚麼要送?他說,你忘記了麼?我們家裏有兩個弟弗,前兩個月生病,請某某醫生來看,因為是熟人,不肯受錢,所以要買一點東西送他。我說,這不是送他,這是還他。為甚麼還他?因為有工作,有行為,有一個債在那裏。所以正當說起來是遠債。
朋友,如果你和我在神的面前有功績,不管那個功績是大的也好,是小的也好,只要有功績的問題發生,那神救你就是還你的債,這不是恩典。感謝神,今天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是有功績的。感謝神,我得救是靠恩典。你想如果我倪柝聾是因功績得救的,我就不肯說,神,我感謝你,因為你給我恩典。我會說,神,我得救是你還我債。我可以大搖大擺的說,我是靠功績得救的。為甚麼沒有一個人能靠功績救自己,就是因為神要除去人一切的驕傲,叫人不能不感謝讚美祂。功績的問題一發生,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請你們記得,神不能因為人的罪辜而不將恩典給人,神也不能因為人的罪辜而少把恩典給人。你看見一面不能不給,另一面不能少給。恩典與罪辜不發生關係。對於功績呢?我們要看見說,恩典的裏面沒有功績的性質攙雜在裏面的可能。所以恩典不是神還我們的債,好像說神欠了我們的債,神來還我們。但是有的人也許要說,倪先生,我們沒有這樣極端,我不敢說我是藉功績來到神的面前;但是你總得相信,我們在神的面前總得有一點點功績,不能夠完全沒有。我們總得有一點點行為,然後我們作得不及的地方,神來給我們補上。我們盡力量的作,作得不及的地方,神就來紿我們補上。朋友,我們不能這樣說。恩典怎樣不是神還債,恩典照樣也不是神多還債,好像神本來欠你五元,現在還你十元。恩典好比把一件衣服送給你;恩典不是因為你的衣服破了,紿你補上一塊。這已經失去了恩典的地位,恩典的性質就不存在了。
我說了又說,恩典根本上與功績不發生關係。人的眼睛所看的;自然就是說,這一個人好一點,那一個人壞一點;好像好一點的人,神可以少給他一點恩典;壞一點的人,神的恩典就要多給他一點。好像衣服破得大一點的,補上去的布要大一點;衣服破得小一點的,補上去的布就小一點。但是這件事根本在聖經裏就不存在。
甚麼人犯罪?我想大家都能背:「世人都犯了罪。」世人都犯了罪,是因為甚麼呢?因為「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如果說,世人都犯了罪,是因為虧缺了十條誡命,那世界上就會有大罪人和小罪人的分別,因為有的人犯了九條,有的人只犯了一條。如果說,世人都犯了罪,是因為世人都虧缺了社會的風俗、國家的法律,那也是有的是好人,有的是不大好的人。但是事情頂希奇,世人都犯了罪,是因為虧缺了神的榮耀。甚麼叫做神的榮耀?你如果要明白神的榮耀,你就必須明白羅馬書一章到八章。神的恩典是與神的榮耀連在一起的。恩典是從最低的地方來尋找人,榮耀是把人帶到最高的地方去。羅馬書一章到三章是說,人怎樣犯罪。經過了羅馬書三章到五章主耶穌的救法,再經過了六章和七章與基督同釘的工作,再經過八章聖靈的工作;到了第八章就有這樣的話說,神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所預先定下的人就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就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燿(羅八29-30)。救恩是甚麼?救恩是神將一個罪人從罪的淤泥裏拉起來,一直帶到榮耀裏。如果我們稱義了,我們知道這不夠,稱義不是神救我們的目的。如果我們沒有進榮耀,神不肯停止。所以你看見,羅馬書一章到八章是以罪起頭,而以榮耀結束。
甚麼是虧缺神的榮耀呢?意思就是你不能進到榮耀裏去。世人都犯了罪,因為世人不能進到榮耀裏去。如果世人都犯了罪是因為不孝,你就能夠找出來:有的是大不孝,有的是中不孝,有的是小不孝。也許中國四萬萬人有四萬萬種不孝。但是虧缺神的榮耀,不能進入榮耀,你和我就都一樣。你說,你是個道德家,我是個罪犯;我罪犯不能夠進去,你道德家也不能夠進去。所以世人來到神的面前,都虧缺了神的榮耀,個個都不能夠進去。
所以你到馬路上去,隨便對一個人說,你有罪。他說,我沒有罪。你就問他,你如果沒有罪,你能不能進入榮耀(自然他不知道甚麼叫作榮耀)?如果我們是在神的光中,如果我們有一點聖經的知識,我們就知道不能進去。你不能進去,我也不能進去。
前兩個月,當我在香港的時候,世界上頂出名打網球的人到了香港。他和人比賽打球的時候,那個球場很小,只能容五、六百人,有八百人都被關在外面不能進去。現在的問題不是有錢的,或者沒有錢的;男的,或者女的;主人,或者僕人;大家都在外面進不去。你是貧窮的也好,你是富足的也好;你是大學教授也好,你是一個字都不識的也好;你是男人也好,你是女人也好;分別不在貧富、男女、有學問沒有學問,現在的問題是八百人都在外面。
同樣,今天的問題不是你道德好不好,不是你性情溫柔不溫柔,現在的問題乃是你進不進入榮耀。凡不能進到榮耀裏去的都是罪人,都是不及格的。所以在神的面前,神把人都剷平了。我們在真茹有一塊地,這兩天要鋪一點草,我就叫小工把地弄弄平。今天的問題是你能進到榮耀裏去,或者不能進到榮耀裏去?不管你道德好不好,你都不能進去,神把人都弄平了。神為甚麼把人都弄平了呢?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二節說:「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這句話繙得更準確一點,就是使所應許的福歸給相信的人;神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裏,都成了罪人,其緣故就是叫所有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都得神的恩典。朋友!你看見麼?神將人都弄平了,為要賜恩典給他們。
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二節說:「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眼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你看見麼?神將眾人,就是所有的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都把他們削平了,目的呢?是為能夠憐憫人。所以,明友,在神的面前沒有功績的可能,所有的人都是在同一個地位上。
羅馬書三章九節說:「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麼?絕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這就是神的斷案。神的斷案就是說,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根本上沒有功績可言。剛才我們所看的聖經說,所有的人都被圈在罪和不順服的裏面,好叫我們到神的面前去得恩典,蒙憐憫。所以甚麼叫作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就是神不按人所當得的給人,神的恩典也不把比人所當得更好的給人,也不把比人所當得更多的給人。恩典乃是根本上把你所不當得的東西給你,把你所不配得的東西給你。
【神的恩典與人的責任無關】現在來講第三點:人的責任。神的恩典與人的責任是絕對不能連在一起的。甚麼是人的責任呢?比方說我拿一萬塊錢來,託袁弟兄替我送到某某地方。我怕他把錢丟了,就對他說,你要負責。這話是甚麼意思?這意思就是說,如果你丟了的話,你要賠。這就是負責。罪辜是以往的問題,功績也是以往的問題,責任就是將來的問題。如果神是給我們恩典,就沒有責任的問題。我託袁弟兄說,你給我送一萬塊錢到銀行裏去。我這錢不是送給他的,所以我說,你要負責。如果我這錢是白白的送袁弟兄的,我能不能說,你負責?不能。我一把錢送給袁弟兄,這錢就是他的了,地把這錢包一包丟到黃浦江裏去,或者把它丟在垃圾桶裏,都可以。
有人說,當我們沒有得救之前,自己沒有好行為,不能夠拯救自己,所以只好讓神的恩典來救我們。等到我們得救之後,我們就必須有好行為;如果我們還沒有好行為,那我們還要沉淪。許多人想,得救是恩典,保守得救是我們的功勞和行為。這就是我所說的責任。許多人是想說,我們在得救之後如果作得好,救恩就保住了;如果作得不好,神就要把救恩討回去。加果救恩是要討回去的,這是不是恩典?如果是恩典,以往沒有功勞。如果是恩典,今天也沒有功勞。如果是恩典,連將來也沒有責任。如果把將來的責任拖進來,就不是恩典了。
有一天,一位傳道先生來和我談話,對我說,他不相信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我說,怎麼呢?他說,我相信人得救是因恩典;但是人得救之後,如果不作好的話,就必定要沉淪。我說,這是恩典麼?我就說,弟兄,我說一個比方給你聽。比方我和你一同到一家書店去買書,你買了一本書,我也買了一本書。你問店員說,這一本書多少錢?他說,六毛。你就說,好,六毛給你。你付了六毛,就把書拿回家去了。我呢,我摸摸我的口袋沒有帶錢,但是我也想買這一本書。我就對店員說,我身邊沒有帶錢,好不好我先把書拿走,等一等叫我佣人送錢來?他說,不要絜,不要緊,我們都是認識的。我就也把書拿了回去。你是現款交易,我是賒賬的。我問你,現款交易是不是恩典?不是,因為是出六毛錢買的。人作好得救就可比方作現款交易。你作得好,到神的面前去,神說,好,你可以得救。如果有人是這樣得救的,那就不是因恩典。感謝神,沒有這樣的人。那麼賒賬呢?這就好比神先給人救恩,但是人得救之後如果作不好,神還要把救恩拿回去;必須你作得好,救恩才是你的。這也不是恩典。救恩不是現款交易,救恩也不是賒賬。因為一個是現在給,一個是將來給,同樣的是給。我們的救恩不是賒回來的。所以我對他說,如果是恩典,就用不行為。他說,那我們不要好的行為了?我說,不是的,我們需要好行為,基督徒必須有好行為。但是我所說的行為,和得救不發生關係。我所說的行為,是與國度發生關係的。我所說的行為,是與賞賜、與冠冕發生關係的。救恩不是買的,也不是賒的,救恩乃是送的。
甚麼是送?請唸一節聖經:「我……賜給他們永生」(約十28)。永生是神賜給我們的。有一次我到一個朋友的店裏去買東西,他與我是很熟的,他不要我給錢。他說,這東西送給你。我弄得沒有辦法。我說,我出錢。他說,無論如何送你,你拿回去。同樣,神說,我賜給你們永生。神不是說,我賜給你們永生,但是過不久我要來看一看,你們作得好就給你們,作得不好就不給你們。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要有好行為。我們恨惡生活隨便。但是這與救恩不發生關係。阿利路亞,救恩是賜給我們的,不是我們用錢買的。但是我們不要輕看好行為。好行為是與國度、賞賜、冠冕和責備發生關係,但是與救恩不發生問題。因為如果是恩典,將來的問題就不在內。
再請讀一節聖經:「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裹,乃是永生」(羅六23)。甚麼是恩賜?恩賜就是禮物。我不能把禮物送到你家裏來之後,再開一張發票來。既是禮物,就絕對是送你的,這是不能更改的。
所以,恩典與你以往的罪辜不發生關係,恩典與你今天的功績不發生關係,恩典與你將來的責任也不發生關係。如果與你將來的責任發生關係,就不是恩典,而是賒了。感謝神,永生不是賒的,乃是賜的。感謝神,永生乃是神在祂兒子基督耶穌裏的恩賜。
救恩既是神賜給我們的,就在我們得救之後,我們必須記得一件事,救恩絕對是因為我相信而得的,同時絕對不是因為我忠心而保守的。得救的條件如何,保守的條件也如何。如果是白白得的,也就是白白留在我們身上的。感謝神,救恩的得怎樣是白白的,救恩的保守也永遠是白白的。
在啟示錄的末了,把新天新地講過了,把國度講過了,把火湖講過了,把撒但講過了,把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講過了,末了就講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感謝神,特意把白白取生命的水喝,放在二十二章末了。如果是我們的話,我們看見了火湖、第二次的死、撒但的結局、國度、新天新地,我們要想,恐怕神的心要硬起來了吧。所以神在說過了這些之後,特意的說,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一點代價都沒有。感謝神,因主耶穌的緣故賜給我們恩典,這恩典是白白的,與責任沒有關係。
我們常常聽見說,我們基督徒要有好行為。我們也常常聽見人說,我們要報答神的恩典。這是今天教會裏頂普遍的一句話。但是我要問你們,甚麼人能從聖經裏找出一節說,我們應當報答神的恩典?這句話太矛盾了。如果要報答,就不是恩典。如果是恩典,就不要報答。感謝神,全部新約裏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說,要報答甚麼。不錯,我們基督徒該有好行為,但是要有好行為的目的是甚麼?為甚麼要為主受苦?為甚麼要為主受羞辱?為甚麼要事奉主?神怎樣用愛待我們,我們也要用愛待主,在這裏根本沒有買賣的思想。不是神給我們多少,我也給神多少。是因為祂愛我,所以我不能不愛祂。是因為祂愛我,所以祂為我釘十字架;是因為我愛祂,所以我樂意為祂背十字架。祂給我的是白白的,我給祂的也是白白的。難的就是我們人充滿了律法的思想,把所有的事情都攙進律法、買賣的思想去;連得救的事,我們也想是買賣性質的。今天我們如果作工,我們如果事奉主,我們如果受羞辱,我們如果背十字架,不是因為報恩,乃是因為我愛主。祂愛我的那一個愛,在我裏面得了我的心,抓住了我的心,那一個愛叫我不能不事奉神。
你如果說報答,你就不知道你所得的恩典,那個價值是多大。如果今天你問一個朋友借十塊錢,你想要還他。如果你問你的朋友借一百塊錢,你也想要還他。如果你問你的朋友借一千塊錢、一萬塊錢,你也許也想要還他。如果你問你的朋友借十萬塊錢、一百萬塊錢,你就想不大可能還他了。如果你問你的朋友借一千萬、一萬萬塊錢,你連想也不必想了。如果是借萬萬萬塊錢,你根本上還的思想都不知道在那裏了,因為沒有那個可能。今天如果你想要報答神,根本上你就不知道神給了你多少,你不知道神給你的恩典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你如果稍微知道一點你所得的恩典是多長、多闊、多高、多深的話,你的嘴要堵起來了,不說報恩了。你要說,我甘心樂意欠你,我甘心樂意作一個永遠欠你的人;因為你所給我的恩典太多,根本上要還都不能。朋友!你欠人一千萬萬塊錢,你買一毛錢的雞蛋榚送他,你遠能說這是小意思麼?難道這也成了小意思麼?我們得神的恩典這麼多,我們能說這是一點小意思來報答神麼?不能!你只能說,你所給我的實在太多!我樂意作一個永遠欠債的人。神用永遠的愛愛你,神用不知道多長闊高深的愛愛你,你難道用一毛錢的雞蛋糕報答神麼?你只能說,我甘心樂意接受你的愛。哦,我恨人說報!哦,我恨人律法的思想!我巴不得神的兒女能夠看見,神怎樣對於你是恩典,你對於神也是恩典。神怎樣以寬大待你,你也怎樣以寬大待神。
阿利路亞!沒有罪辜的問題,沒有功績的問題,也沒有責任的問題。一點責任的問題都沒有,這就是救恩。救恩沒有別的,救恩就是神為我,不是我為神。恩典就是神為我作多少,不是我為神作多少。請你記得,罪人的平安和喜樂,基督徒的平安和喜樂,不在乎我們愛主多少,「在乎主愛我們多少;不是我為神作多少事,是神為我作多少事。我們天天所安息的,是在神是甚麼,不是在我們有多少。我們必須蒙拯救脫離自己,我們必須看見在福音光中的神。你要看見你是安息在神是甚麼上,你是安息在神有甚麼上,你是安息在神的恩典和燐憫上,這樣你就不會失敗和難受。如果你是安息在自己身上,以為我很愛神,我很不錯;你要看見這是流蕩的沙,一點不能在上面建造房子。我們一點不能在自己裏面找平安和喜樂,我們只能到主身上和神身上去找。
哦,我們的特別就是,我們活在地上認識神是為我們的。你記得羅馬書八章三十一節的話,那裏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昵?這句話原來的意思就是說,神若是為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我想世界上沒有一句話比這句話再好的了。我主日晚上來擘餅,不是問我這幾天作得好不好?乃是問主這幾天愛我不愛?你這幾天的光景也許很差,你這幾天的感覺也許很冷,但是你只要問主還愛不愛你?如果主不愛你,那你可以不讚美;如果主還愛你,那你就該讚美。你看主的那幾個門徒已經與主在一起三年半了,還是糊塗得很,到末了還在那裏爭誰為大(路廿二24)。可是聖經說,祂既愛了他們,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感謝神,一切都是在祂身上。如果要你愛祂的話,如果要安息在你身上的話,就真要像一支蠟燭點了,放在船上,又把船放在海裏,有大風來吹,你可想見那一個搖動是多大。但感謝神,一切都是恩典,一切都是在祂身上。求神叫我們真認識主耶穌恩典的特點。―― 倪柝聲《神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