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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的證實

倪柝聲

(與少年信徒談話之一)

 

      每次我到一個地方,傳揚神恩典的福音,我都用一個問題,查問該地的基督徒。我相信:凡能明白的答我以「是」的,也都要歡喜快樂,享受神的恩典。這個問題就是:你得救了沒有?或換一句話說:你知道你自己得救了沒有?在千人之中,只有三個,或者兩個人,知道他是已經得救了的。有的時候,在全會眾中,竟找不出一個知道他自己是已經得救了的!我就問他說:「你已經信了主耶穌,接受了祂作你個人的救主,倚靠祂十字架的寶血洗淨罪惡,為甚麼緣故,你還不知道你自己是已經得救了呢?人墜在水中,旁人把他救起來,醒悟之後,他自然知道:他到底是還在水中,或是安在岸上。你們應當知道,你們到底還是沉淪的人,或是已經蒙恩得救了的。」許多人口不明言,總是答說:「我不知道我自己得救了沒有。現在我活在世上,就能說,我自己已經得了救麼?」

      我想看讀這篇的人,必定也有多位,要這樣的答應的!你們的錯處,就是在這裏。我們信靠主耶穌,並不是一種賭博──運好就勝,運乖就敗。信靠主耶穌十字架的救法,是十分保險的。我們並不是要等到死後才能知道我們到底得救不得救;乃是在現在就能知道的。這是聖經明白的教訓。請讀幾節聖經吧!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原文)是由這人(主耶穌)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主耶穌),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8~39)

 

      我們藉自己的行為,不能叫神稱我們義;我們有許多的罪,想起來叫我們心裏憂愁,不敢以為我們是能得救的。但是自己雖然失敗了,主耶穌仍是可靠的,信靠祂,罪得赦免;信靠祂,就得稱義。主的救恩是何等的大!神的話說:「你們當曉得。」曉得甚麼?曉得你一信靠主耶穌,你的罪就赦免了,你就得稱義了,你已經得救了!神說「我們當曉得」,就是說我們是能知道我們到底得救了沒有的。我們不應當推辭。所以,快將你的罪交給救主,相信祂替你所成功的救恩,你就得救了。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9~13)

 

      有主耶穌的,就有生命;沒有的,就沒有生命。你有沒有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呢?有,你已經有了生命──你已經得得救了。主耶穌親自說:「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神替祂的兒子作見證,祂把永生賜給我們,這一段的聖經說:我們若不信這見證(即我們有永生),就是以神為說謊的。神說我們信靠接受主耶穌的人,是有永生的。神說謊麼?我們應當相信我們被祂寶血洗淨的人,是有永生的,已經得救了。神藉使徒約翰說:他寫這些話,就是要叫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得救了。

      聖經的見證是:我們能知道我們得救了沒有。這並不是死後的事,並不是等到來世才知道的,我們現在活在世上,就應當知道我們得救了沒有。若是尚未,就當快來信靠耶穌基督,倚靠祂替我們所成就的救贖來到神面前。如果已經得救了,我們就當多多感謝神恩,活在世上,像一個得救的人。「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神是現在悅納我們,現在拯救我們;不是等到死後。

 

 

      有的人,當我問他,得救了沒有的問題之後,就要答說:「我不過盡我的力量,作好,服事神,盼望後來能夠得救。」

      呀!這也是錯的。這是因為你不明白得救的方法。你想:你盡你的力量,作好,服事神,後來能得救麼?須知我們自己的功勞和行為,在神面前,沒有一件是蒙悅納的。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你想這樣可以得救麼?不。一萬個的不。聖經明說:「得救……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得救是倚靠主耶穌。「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我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二2418)。祂已經成就了救法,我們信服祂就夠了。「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十六31)。你別想藉你自己的行為,能夠盼望得救。你的行為,無論多好,總不能叫你得救,因為「得救不是出於行為」!你肯信靠主耶穌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勞,你就得救了。不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你沒有得救的盼望;因為你不能自救。接受主耶穌作贖罪祭,你不必盼望得救;因為你已有永生。我們對於沒有得的東西,才盼望。既有了,就不必盼望。一個小孩子的父親出外,他頂盼望見他的父親。後來他的父親回來了,他極其快樂。他的母親就問他說:「你還盼望見你的父親麼?」他回答說:「我已經看見了父親,我還要盼望麼?」真的已經得了,就不必盼望。世人不是信耶穌得救有永生,就是不得救沉淪。二者之中,並無中立的地位。「信的人有永生,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三16~18)。聖經將人分為二等:得救的,與沉淪的。並沒有第三等盼望得救的人。你若真是倚靠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相信祂在十字架上是替你死,擔當你的罪,你就已經得救了,不必再盼望得救。一個人從水裏被人救上岸來,人問他說:「你要甚麼?」他答說:「我盼望得救上岸!」這樣的答應有意思麼?弟兄們!你信了主耶穌,你已經有了永生,你為甚麼緣故還疑惑呢!你已經得了,何必再盼望?讚美主吧!

 

 

      還有的人,當我問他得救問題的時候,他就回答說:「我現在活在世上,真是信靠主耶穌贖罪的功勞;但是,我到底得救了沒有,我還不敢說;須等到我死了之後,到天父面前,那時祂要審判看,到底我是綿羊或是山羊;若祂說我是綿羊能夠得救,我就喜歡不過;若祂說我是山羊應當沉淪,我就悲哀下地獄去。」

      咳!這樣的將來,豈不甚可憐!我實在告訴你,若我不知道我是已經得救的,恐怕我今天飯也吃不下,今晚睡也睡不了。感謝父神,因為祂已經悅納我們,叫我們有永生了!你真的信靠主耶穌贖罪的功勞麼?你信祂了,還應當等到死後,才知道你自己是得救,或是沉淪麼?請看聖經的話,主自己所說的,是最可靠的。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這一節聖經豈不明白!「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是神方面所作的。祂愛,祂賜。祂將主耶穌賜給世人,替世人死;成功救法於十字架上,叫一切信主耶穌的人,有永生,不至沉淪。你信了主耶穌,你就免了滅亡,就有了永生。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是眾人最熟誦經節之一,但是,可惜許多人究竟不熟悉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是明說,我們一信主耶穌,就免滅亡,反有永生的。許多信徒把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改了!他們信靠主作救主,還未得救,就是將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改了!換了!而不自知!他們將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好像是改作:「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過了一月或者兩月、一年、十年、數十年,死了之後,或者能夠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感謝神!因為聖經並不如此說。聖經並沒有這些字擱在裏面。聖經是將「信主的人」,和「不至滅亡,反有永生」連起來的。你我甚麼時候信主耶穌,藉祂寶血洗罪,你我就在甚麼時候不至滅亡,反有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16),不是到死後才有的。

      綿羊山羊的比喻,因為教會歷來錯解的緣故,所以,以之指信主的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二節的「萬民」,本來應當譯作「外邦人」。神將世人分作「猶太人、希利尼(外邦)人、神的教會」(林前十三32)。我們教會的人,已和外邦人沒有關係了。綿羊山羊的審判是指將來主耶穌同聖徒降臨來地上時,審判外邦列國的事。我們信徒並不在此受審。

      我們信主耶穌的人,後來不再受得救與沉淪的審判了。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就是代替我們受罪的審判。祂已經擔當了我們罪的刑罰。罪的問題,祂已經替我們解決了。我們信祂的人,就是以祂作我們的代替。祂既已替了我們受審受死;我們自然不必再受審受死。「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受審判了」(羅八1原文)。請再讀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的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審判),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主耶穌所說的話,是何等的甘美,沒有人說話像祂一樣!這幾句明晰的話語,如同雅樂吹入罪人的耳朵。既是「實實在在」,還有假麼?斷然沒有。主耶穌說:「就有永生」,這是實實在在的。主耶穌說:「不至於定罪」,這也是實實在在的。主耶穌說:「已經出死入生」,這也是實實在在的。祂說「已經」,自然就是「已經」。我們平常說話的時候,怎樣用「已經」兩個字呢?「已經」豈不是說作事已經完成,過去了麼?主說,我們信祂的人,「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為甚麼我們說應當等到死後才知我們是否得救呢?弟兄們,就是在今生我們信靠祂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這真是福音!我實在對你說:信的人「已經出死入生了」;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和三章十八節的兩個「已經」,都是在現今就定規了。

 

 

      或者你讀到這裏,就要像許多的信徒一樣,以為:「我若說自己已經得救了,豈不太自誇麼?我的行為又不是比別人有甚麼強處,我怎敢這樣說呢?」

      親愛的讀者阿!我們知道我們自己是已經得救了的,並不是自誇阿。「得救」兩個字,就是表明我們是被動的,這裏還有甚麼自誇?若是我們不必得救,用不得救,就真是自誇的人了,看自己比別人強。我們若說,我們是已經得救的,乃是表明我們自己本是罪人,應當沉淪,現在因為信靠主耶穌,得祂的救了。這是表明主的恩典是何等的深,主的救恩是何等的廣,主的能力是何等的大,並非誇獎自己。我們若知道自己是蒙恩得救的,自然要特別頌讚主。時常將主耶穌從詩歌中唱出來。是完全高舉主,並不是自大。我們越知道我們的罪深,看見主的赦免大,愛主就也必更多。應當同保羅一起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

      神說,我們是已經有永生的──已經得救了。所以我們說我們是已經得救的,並不是自誇,乃是相信,承認神所說的為不錯。我們相信神的話,神是最喜悅的。我們應當信神的話。

      不錯,我們的行為,不是比別人有甚麼強處。但是,得救並不是因我們的行為好。主耶穌來不是救義人,乃是救罪人。「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保羅說:「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提前一15~16)。如果是靠自己,不特我們不敢說我們自己是得救的,就是全世界上也決沒有一人是得救的,如果得救是因我們的長處強處,就自然我們沒有得救的可能。倚靠自己行為的人,是搖移不定的。有時行為好些,就盼望可以得救;有時行為壞些,就以為應當沉淪。這等人始終未完全倚賴基督。親愛的讀者阿!不是我們的行為好可以得救,乃是基督救了我們,所以我們得救。祂的恩真是大阿!

 

 

      許多人說:「我現在知道了。信靠了主耶穌十字架的功勞,就得救了,但是我都不覺得甚麼。就是這樣得救麼?」

      弟兄阿!聖經並不是說:「我將這些喜樂的感覺賜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若是這麼說,沒有覺得甚麼,就必定不得救。但是聖經的話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這些話」是甚麼話?聖經的話,父神的話。我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得救,並不是因為我們覺得甚麼,乃是因為神的話如此說。聖經說,我們信主的人得救了,我們就是得救了。不管我們覺得得救,覺得不得救,神說我們得救了,當然就是得救了。你已經信靠了主耶穌,你已經藉祂的寶血洗淨你的罪,你是已經得救了;因為神的話這樣說。

      比方:有一個窮人家甚貧寒,度日無由,甚為艱苦。他就寫信求助於他的一個朋友。這個朋友家境還不錯。過了幾天,沒有回音。他就想或者他的朋友輕看他,不肯賙濟他。心中甚為憂愁。越想越覺得他的朋友,恐怕不肯幫助他,就將此事告訴鄰里。有的人說,朋友有通財之誼,斷無推辭之理;有的人說,世態炎涼,恐怕也不一定。他聽到人說有望之時,就很歡喜;聽到人說絕望之時,又甚憂愁。翌日,他的朋友遣人送信到他的家裏。他心中忐忑,不知有無應許,拆信閱後喊告家人說:「現在已經定規了。他自己手書與我說:從今之後,家中用度,歸他擔任。好了。定規了。人說有望無望,我都不管。他自己說他要擔任。我們可以安心度日。」

      許多信徒,豈不像這個窮人一樣麼?可憐許多神的兒女們,聽人們的議論,憑自己的感覺,漂流不定。這個窮人得其一言而定;神的兒女們,得神的話就定規了。神說,我們信耶穌基督,就得救恩。祂自己說了,一切都定了;還有甚麼可疑惑的地方?我們的感覺算得甚麼?人們的理想算得甚麼?神說我們得救了,就夠了;祂的話是最終的判語。神既寬大的宣言、祂的誠實,我們應當無疑的接受祂的話。

 

 

      有的人或者就要說:「以上所說的,固然不錯,但是我恐怕我的信心不完全,就不得救了。」

      聖經中知道「信的」與「不信的」的分別。聖經卻不知道甚麼叫作不完全的信心。應當知道,我們相信主耶穌並沒有甚麼功勞,神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相信的功績,所以救了我們。這差得遠咧!相信就是接受(約一16)。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神將主耶穌「賜給」我們,我們「接受」祂就完了。一與一受,此中毫無罪人的功績。救恩完全是主耶穌所成就的。

      我們那一個不是罪人呢?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是何等的可憐!聖靈來了,叫我們知罪。罪的刑罰是何等的悽慘!想到將來,我們能無不寒而慄!尤其可憐的,就是我們自己並無自救的方法。沉在污泥中,而不能自拔!真是不堪言狀!感謝讚美那被殺的羔羊!祂來了,祂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站立在我們罪人的地位。祂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當我們還是作罪人的時候,祂就替我們死了。祂作成了救法。祂死的時候,說「成了」。祂是何等的可愛!主阿!你的大恩真是叫我們感激不盡阿!相信主耶穌沒有別的意思,就是我們這些無靠、無依、無助的罪人願意被祂救去而已。祂來救,我們願意被救,就完了。這裏並沒有甚麼完全與不完全的信。

      祂自己說到:「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我們既來了,現在只有一個問題:「祂有沒有丟棄我?」讚美神!因為基督是誠實的,可靠的,在祂口裏都無詭詐!祂總不丟棄來到祂那裏的人。明知有罪,肯接受祂作救主的,祂都拯救。「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約七37)。這是主現在的請帖。

 

 

      弟兄們阿,並不光是你們的信心,能夠救你們,乃是祂的恩典和誠實。神樂意救我們,祂要施恩給我們,我們還不信麼?還有甚麼疑惑呢?主的愛情,應當充滿我們的心,擠出一切漂流無定的意思!

      有的人當他明白了這個道理之後。卻常有一個疑惑,以為:「人若知道他自己是得救的,已經有永生了,天堂保險是他的了。就他豈不隨便去犯罪麼?無論如何,他總是得救了。就他豈不是放縱私慾,任情犯罪麼?因為他知道他已得救了,犯罪不要緊。」

      這不過是一個理想。許多人以為人若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了;他就仍要犯罪;豈知這不過是一個理想。在事實上乃有完全相反不同的行為發生。人若知道他自己得救了,他不特不願犯罪,而且在他的思想和行為上多有屬天的性質。我在此可以用一個比方:我們中國現在每年中都有數百人到外國去留學;尤其多的是到美國去。譬喻說,這裏有一個兒子,他父親要把他送到美國去;他要如何裝扮呢?他要否留心中國人的長衫馬褂,何種是最時尚?他要否研究中國人的進退揖讓,如何方合乎禮?以及中國人許許多多其他的事物?他斷不如此。他現在快要到美國去了,他現今的心理不是要多認識中國,乃是要學習彼邦的風俗時尚。他要學習如何運用刀叉於飲食時,如何握手脫帽。他也要詳知美國人的嗜好、恨惡,以及個人的習慣。他要查詢美國人的心情、性質。他說英語時,就要加之以美國人的腔調,他行路時,就學習美國人的步武。他的衣服帽履,都要一一求美國人的時尚。總之,快往美國者,都有一種天然心理,要一舉一動畢肖美國人。如果信徒知道他自己已經有了永生,乃是天上的國民,就他必定要在事實上──言語、行事、為人──學習天上的模樣。不知自己得救的,就要效法世人,而與之同化。弟兄阿!知道自己得救的,並無叫他隨便犯罪的危險;反之,知道的,卻要天天專心思念上面的事。這是信徒的靈歷所充充足足證明的。要往美國的,如何要學作美國人;要往天上的,也自然如何學作天上人。

      親愛的弟兄們!你們現在已經信了主耶穌基督。這是人在世上最重要的事情。這更是人在永世中最大的福分!主已經救了你,你應當知道。知道我是一個已經有永生的人,是何等的安慰!何等的快樂!「歡喜!因名記錄在天上!」這是何等寶貴的信息!這真是福音:在今世就知道我已得救了!前是罪人,今已蒙恩,豈不樂哉!知道主已經救我免滅亡,反有永生,是何等感激!何等的熱情!知道這個,就叫我們多多讚美神。自知不能自救,所以就將一切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歸於那被殺的羔羊,直至永遠!

      你看神是何等的愛我們!祂既是這樣的愛我們,我們就應當因為感恩的緣故,也愛祂,活在世上,如同一個得救的人。祂既然在我們心裏動了善工,也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我們自己不會叫他喜歡,因為「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8)。我們惟有讓祂的靈,在我們裏面作工,叫我們有聖潔的生活。雖然,有時不幸失敗了,這並不是說我們又沉淪了;因為主所賜給我們的是永生,一有失敗,不要灰心,當就起來,求主赦免,他就必定再領導我們前進。

      有一次我到一個地方去佈道。一位弟兄明白這個道理之後,就對我說:「從前我不知我是一個得救的人,所以隨便生活在世界中,因為恐怕今生為主丟棄一切,到審判時,主又定我沉淪,那就真是如諺所謂:『既誤於府,又誤於縣,』既無世界的喜樂,又無天堂的福氣!今我知道了這個得救的道理,天堂已經保險是我的,我既是天上的國民,就不願再糊塗活在世上了。」真的,我們若知道我們的生命是與基督同藏在神那裏,自然要尋求上面的事。這是何等的奇妙!我們有一位奇妙的救主,我們得一個奇妙的救恩;豈不可樂!我們唱阿利路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