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之後
讀經: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裏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令幕前面彈七次。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羊、朱紅色線,都去在燒牛的火中。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沾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友,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民十九1~10,12~13,17~19)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早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一7至二2)
【十字架的救贖和聖靈的工作】一個已經蒙救贖得救的人,不幸犯了罪,他應當怎樣才能到神面前來?這是一個很要緊的問題。如果他們不知道恢復的路,他們就沒有法子回來。
當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的時候,祂乃是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贖了我們一切的罪。當我們來到主面前的時候,聖靈用光照我們的時候,聖靈的工作,對於罪,就不能像主耶穌的工作包括那麼多。你們要注意,這裏面是有分別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擔當了一切的罪,像利未記十六章所說的贖罪祭,是包括了一切的罪,所有的罪都在裏面。你一生一世能犯多少罪,主耶穌的救贖,都包括了。你一生一世的罪,你一切的罪,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都擔當了。
但是,當聖靈感動我們來相信主之後,聖靈乃是感動我們為已過的罪來懊悔,不是為一切的罪來懊悔。因為聖靈在那裏責備我們,只能根據於我們所犯的罪,不能根據於我們所沒有犯的罪。所以,當我得救的那一天,我藉聖靈的光所看見的罪,遠趕不上我的主在十字架上所擔當的,這是約翰所要我們弄清楚的。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包括的罪,是我這一個人所可能犯的一切的罪。我一生所犯的罪,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擔當了,是包括得那麼大。但是,當我信主的那一天,聖靈來指責我的時候,我覺得,我的罪完全得赦免。那一天,我所感覺的一切的罪,都蒙赦免了。「一切的罪」,是指我信主那一天,以往所有的罪。因為聖靈責備我,不是責備我所沒有犯的罪。這個我根本沒有感覺,我根本沒有知識。所以主耶穌的擔當罪,和聖靈的責備罪不一樣。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所有的罪,聖靈在那一天只給我看見我從前所已犯過的罪。
你是十八歲得救的,你是三十歲得救的,你是五十歲得救的,你是七十歲得救的,在你得救之前的那麼多的罪,祂叫我的的確確覺得說,主都赦免了。但是,請你們記得,當你在那裏得赦免的時候,你看見你所得赦免的罪,沒有你實際被主擔當去的那麼多。因為你只能根據於你個人犯罪的經歷,來認識主的恩典。但是,主是根據於祂所認識的我所犯的罪,來替我擔當。所以兩個不一樣。
【得救以後犯了罪的問題】今天,有一個弟兄,或者有一個姊妹,他犯了罪,就常常難受。我可以這樣說,自從我一九二一年出來事奉神的子民,到今天,我想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問過這一個問題。我知道主已經赦免我一切的罪,我完全得了赦免,我知道主把我一切的罪都除去了,我已經得救了。但是,我從得救到今天,又犯了好些罪,我為這些的罪掛慮,這些罪怎麼辦?
我盼望你們能夠知道,從你們得救之後,你所犯的一切的罪,雖然你沒有感覺到是得了赦免,但是,那些罪,也包括在主耶穌的救贖裏。
或者,你從初信中間,請一位年紀輕的弟兄站起來,你問他,你是幾時得救的?也許他告訴你是十八歲得救的,或者是十六歲得救的。你再問他,你從你有知識以來,到十六歲犯了多少罪。他說,我犯了許許多多的罪。你說,不要說多。假定說,是犯了一千件的罪。你從得救之後,有沒有犯一千件的罪?如果按比例來說,到三十二歲就要加一倍,要有兩千件的罪。你可以指給他看說,你十六歲信了主,你說:「主,我感謝你,我一切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你擔當了我一切的罪。」主赦免了你一切的罪,就是說,主赦免了你一千件的罪。假定說,你是三十二歲得救,怎麼辦呢?也是說:「主啊,你擔當了我一切的罪。」是不是?假定說,你是六十四歲得救,怎麼辦?你也是說:「主啊,你擔當了我一切的罪。」所以,我告訴你們說,這是相當明顯的,人在六十四歲的時候,主也擔當我一切的罪。
你是十六歲得救,主擔當了你一歲到十六歲的罪。但是,主也擔當你從十六歲到六十四歲的罪。你得救的遲和早,與主擔當你的罪,不發生關係。所以,你千萬不要愚昧到一個地步說,我得救之前的罪主擔當了,我得救之後的罪怎麼辦?你如果遲幾年得救,主就不擔當你的罪嗎?沒有這件事。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一切的罪。十字架上的那一個強盜,到了末了一口氣的時候才信主,主也擔當他一切的罪。換一句話說,主在十字架上,乃是擔當我一生一世的罪。不過,當我得救的時候,在經歷上,我只覺得我以往所犯過的罪得到赦免而已。
【犯了罪怎樣回到神面前來】但這不是說,可以讓少年的弟兄姊妹放鬆他們的行為。這不是我們的目的。你們知道,這不是我們今天的題目,我們要另外指引他們如何得勝。今天,我們是說一個人犯了罪,怎樣才能回到神面前來。
【紅母牛的祭】民數記十九章,是全部舊約裏最特別的一章。聖經裏所有的獻祭,都是用公牛公羊,只有在這裏用母牛。還有,這一個祭,和舊約裏所有的祭都不一樣。因為舊約裏,所有的祭,都是獻上給神的。只有這一個祭,雖然是把牛殺了,雖然是把牛燒了,這一個祭,卻和其他的祭不一樣。在舊約裏,祭都是為獻上給神當時的用處。今天需要贖罪,把一個贖罪祭獻上。今天需要一個燔祭,就把燔祭獻上。今天需要平安祭,就把平安祭獻上。可是這一隻紅母牛的被殺,不是為當時的用處,不是為應付當時的用處,乃是為應付後來的用處。所以年輕的弟兄要知道,在舊約,這一段聖經,是很特別的。它是用母牛,這是特別的;它不是一個祭,這是特別的;它不是為應付目前的需要,這是特別的;他是為應付將來的需要,這也是特別的。
神告訴摩西、亞倫說,你們要帶一隻純紅的母牛來。不是公牛,是母牛。在聖經裏,性別是大有意義的。一切為真理見證的,都是用男性。一切為經歷生命的,都是用女性。這是讀經的原則。亞伯拉罕,代表因信稱義,撒拉就代表順服。一個是代表信心,這是客觀方面、真理方面、見證方面的。一個代表順服,是主觀方面、生命方面的。亞伯拉罕所代表的是一件事,撒拉所代表的又是一件事。在全部聖經裏,你所看見的教會,都是用女性的。因為這是主觀的,是主在人身上所作的工。在這裏不用公牛,用母牛。因為這是代表主工作的另一方面,代表主的工作在我們身上的另一方面。所以紅母牛的工作,是主觀方面的,不是客觀方面的。
這一隻牛要怎麼作呢?這一隻牛,要把牠宰了,用牠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換一句話說,血還是獻上給神的,因為血的工作,總是給神的。如果不是給神的,就沒有用處。今天你們能夠贖罪,乃是神贖我們的罪。這一隻牛的血,到會幕面前去彈七次,是獻上給神。這就是說,和其他的祭連在一起。其他的祭,在神面前是贖罪,這一個也是在神面前贖罪。不過,是把牠接下去,這一個功效是一樣的。
【紅母牛的被焚燒】下面就是紅母牛的特點。要把這一隻紅母牛拿去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紅母牛的全部都要燒,有多少就要燒多少。要緊的點,是在這裏燒的時候,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也加在火裏面。整隻牛要被燒,一點都不留下的燒掉。再要加上香柏木和牛膝草,這是代表整個世界,整個宇宙。列王紀上四章三十三節說:所羅門的智慧,是從香柏木,一直講到牛膝草。意思就是包括整個世界。所以,你們看見說,整個世界也燒在裏面。你不只看見這整個世界在裏面,你看見朱紅色也在裏面。我想以賽亞書一章十八節說到朱紅色是代表我們的罪,這是相當清楚。所以換一句話說,是把全世界的罪,全世界的人的罪,和這一隻獻上給神的牛,擺在一起,一同燒光。
在這裏,你就看見一張十字架的圖。主耶穌將祂自己獻上給神,祂把我們所有的罪,把全世界所有的罪,都包括在裏面,拿去燒掉。大的在裏面,小的在裏面,沒有一件罪不在裏面。今天的在裏面,過去的在裏面,將來的也在裏面。以人想,能得赦免的罪在裏面,以人想,不可得赦免的罪也在裏面。所有的罪,完全在裏面,都擺在這一隻牛身上,一起燒掉了。
【紅母牛的灰】燒完了之後,怎麼作呢?祂說:「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作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這本是除罪的」,是甚麼意思呢?紅母牛的特點在這裏,牠不像別的祭一樣,光是把血彈在神面前而已。要把紅母牛的灰留起來,但是牠的用處,是在牠的血裏面。這一個紅母牛燒了,香柏木和牛膝草也燒了,朱紅色線也燒了,把牠收起來,怎麼作呢?等到有一天,有以色列人犯了罪,摸了不潔淨的東西,污穢了。他在神面前是不潔淨的,就趕快到祭司面前去,祭司就用活水,把灰調起來,灑在這一個不潔淨的人身上,他的那一個污穢,就除去了。換一句話說,這一個灰的用處,是為除去污穢,除去罪惡。
在舊約裏,每一件罪,都需要有祭到神面前來。但是,在這裏有一個人,已經獻上祭,又摸不潔淨的時候,他在神面前是污穢的,和神不能交通。現在怎樣作呢?他就需要從祭司那裏,得這一個灰,把這一個灰,泡在活水裏,灑在他身上,他的污穢就除去,他的罪就赦免。在這裏有一個預表,和其他的祭不一樣。所有其他的祭,都是說我們犯了罪,把一隻牛帶到神面前去獻上來贖罪。在這裏,不是這樣。乃是有一隻牛被燒了,牛的灰留在那裏,為將來無數次的污穢。
所有的牛,獻上的時候,都是為覺得自己的罪。我如果是一個以色列人,我把牛帶到神面前去,獻上贖罪祭,我把羊帶到神面前去作贖罪祭,這都是因為我想我有許多罪。但紅母牛,是另一件事。紅母牛的被燒,不是為我所知道的以往的罪,乃是為預備我將來所要有的一切的污穢。紅母牛的被燒,不是為應付已過的罪,紅母牛的被燒,乃是為應付將來的罪。在這裏,你們看見,是主耶穌救贖工作的另外一方面。這一個,和全部舊約的牛羊不一樣。在這裏,有一隻牛,牠是為將來的。
所以,初信的弟兄們要知道,主耶穌的工作,有一部分就像這一個紅母牛的灰一樣。所有贖罪的功效在這裏,全世界的人所有的罪都在裏面,血也在裏面。到將來的時候,任何的時候,你有污穢,你摸不潔淨的東西,你到神面前來,不是再去宰一隻紅母牛來獻上,乃是說,我是帶這一隻已經獻上的紅母牛的灰所泡的水,就夠了。換一句話說,不需要主替我再作第二次的工作,乃是在祂救贖的工作裏,已經有預備,是為我將來一切的污穢,為我將來一切的不潔淨。在祂的救贖裏,都已經完全預備了。
也許你們要問,灰是甚麼意思?為甚麼特意把一隻牛燒成功作灰?把灰收起來作甚麼?世界上的人,分別東西不一樣。起頭的時候,人認為說,世界的東西,到末後的分析是原質,甚麼東西都是從這幾樣原質出來的。有的人也許進步了,看見說,是所謂的原子,是最末後的。到了今天,又有許多的子出來,恐怕有五六種出來了。人越進步,越能多分析。像原子、電子、中子,還有甚麼子要出來。在聖經裏,也有一個東西,是最基本的東西。聖經是以為說,最末後的東西就是灰。灰在聖經裏,就是最末後的東西。因為灰是一切東西最末了的一個樣子。甚麼東西,你把它弄到結果的時候,都是灰。人也好,牛也好,馬也好,全世界任何的東西,末了的一個形狀,都是灰。不管甚麼東西,你把它一直帶到末了,就成功作灰。灰是最末了的。你不能比灰再低,灰是最末了的一個東西。灰就是不能改變的形狀,灰是最末了的一個樣子。世界的東西,最末了的一個樣子,是到灰為止。灰不能改變,灰是沒有法子再壞的,沒有法子再改變的。灰是最靠得住的,灰是不朽壞的,灰也不能敗壞。你不能敗壞灰,你不能拆毀灰,你不能叫灰生銹。到了灰,是最末後的階段,不能再下去。
紅母牛燒成功作灰,就是把主的贖罪擺在那裏,到了那一個情形,是永遠不更改,永遠沒有法子把它換一個樣子的。主替我作的贖罪工作,是沒有法子更改的,是最靠得住的。你不要以為山上的石頭很靠得住,石頭也能夠燒掉變作灰,比石頭更靠得住。沒有一樣東西,比灰更末了。所以你們看見紅母牛的工作,是主替我預備一個救贖,乃是永不更改,永不敗壞,永不朽壞的。在任何的時候,我都能夠用它。牛的肉會壞,牛的血會壞,到了變成功灰,就永遠不壞。所以,我們的救贖,是永遠有功效的。我今天如果摸不潔淨的東西,有了污穢,我不是再去求主說,你替我死。不是的。我乃是靠那永遠不壞的灰,靠那生命的活水,灑了我的身體。我也記得那一個灰,是照舊有功效的,是能潔淨我的。
換一句話說,紅母牛的灰,就是表明十字架以往的工作,是為今天的用處。或者說,十字架的功用,是為將來的一切的需要。這是專門為對付將來的。所以如果我們偶然碰污穢,偶然碰不潔淨,我們說,一次有一隻紅母牛燒成功作灰,就夠用一生一世。還不只,我們常常說,感謝神,主耶穌的救贖,夠我用一輩子的。我越過越看見說,祂的死,救贖了我一切的罪。
【我們要行走在光中】約翰一書一章七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在這裏,「光明」兩個字,或繙作「光」,這兩個字大有關係。約翰說,我們如果是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相交。這一個光,到底是甚麼光?這一個光,有兩個可能的意思,一個可能是聖潔的光,一個可能是福音的光,就是在福音裏顯現啟示的神。
【光與血】有許多人,很喜歡把這一段聖經裏的光,指聖潔的光說。若是這樣,就上面的一句話,可作「我們若在聖潔裏行,如同神在聖潔裏行」。可是下面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的罪,這就一點意義都沒有。我們要聖潔了,祂兒子耶穌的血,才能夠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一點意義都沒有。你如果聖潔,就用不祂兒子耶穌的血來洗淨我們的罪,這是相當明顯的。
神明明說,祂出來了,祂救人,祂給人有恩典。我們如果在這一個光裏,像神自己在恩典的光裏面,像神自己在福音的光裏面,那我們兩個就能夠有交通了。我們憑恩典到神面前去,神憑恩典到我們這裏來,我們和神能夠有交通。這樣,祂兒子耶穌的血能洗淨我們的罪,這是恩典。
有一次,達祕先生到美國北邊一個地方開會。當時,在斯理會裏,有一個人叫作但以理斯底兒,是相當好的人。斯底兒也頂佩服達祕。不過他們兩個有一點合不起來。達祕最注重神的恩典,斯底兒最注重神在我們裏面的路。雖然兩個人的路不同,但是達祕講道,每一次斯底兒都去聽。有一次,達祕就講這一節聖經,「我們如果在福音的光中行。」用福音的原則來說,像神在福音的光中一樣。本來我們不認識神,我們不認識在福音裏所啟示的神。今天我們認識神,是藉祂的福音所啟示的神。神在祂恩典的光中,啟示祂自己,我們也在祂福音恩典的光中,來到神面前,我們就能和神相交。
達祕講到這裏的時候,但以理斯底兒在那裏受不住了。這根本把他斯理的道理打得粉碎了。他就站起來說:「達祕先生,我問你。如果他的背朝光走,怎麼辦?」達祕說:「感謝神,這一個光,就照在他的背上。」我想達祕一生說過許多好話,這就是頂好的一句。因為從斯底兒的眼光來看,如果我們拒絕光,不要神聖潔的光,那還得了。但達祕是很簡單的答覆他,因為他知道斯底兒,他說:「弟兄,神的光會照在他的背上。」
後來,加拿大的哥力腓斯多馬,也是斯理會的,他也認為說,應該是福音的光。沒有一個人能說一句話,像達祕那麼好。因為神在福音裏,啟示祂自己,神把祂完全啟示出來。今天我們憑在福音裏啟示的神,有交通,結果,祂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乃是根據於我們在光中行。
【在光中我們所有的罪都解決了】初信的弟兄,我盼望你們能看見說,神是啟示的神,不是在黑暗裏,不是像在舊約裏。今天神不是在黑暗裏,乃是在光明中。意思說,神是能知道的,神是看得見的,神能給人知道,不必去推測。保羅看見雅典所拜的神,是未識之神,是不可知的神。那是說,神在黑暗裏,神是隱藏起來的,我們沒有法子認識祂。今天藉福音,神出來了。神在光中,我們能夠看見祂,我們認識祂是神,因為神啟示祂自己。我們藉祂的光和祂交通,這樣,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所有的罪,在祂面前,就都解決了。
【認罪和赦免的恩典】「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約壹一8)。我們如果自己欺騙自己,以為說,自己沒有罪,這是證明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說自己無罪,真理就不在我們心裏了。別的事不知道,這一件事,總是定規的。這話,總是定規的。
【神不能不赦免】「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9節)。我們如果犯了罪,我們知道自己的罪,我們也承認我們有這一個罪。那麼,神是信實的,對於祂自己的話;神是公義的,對於祂自己的工作;神是信實的,對於祂自己的應許;神是公義的,對於祂兒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所以,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了我們一切的不義。祂說了話,不能不赦免。祂有了救贖,不能不赦免。祂是信實的,祂是公義的,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不能不洗淨我們的不義。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10節)。我們如果以為說,我從來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為神是說謊的。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救贖不需要。神所以給我們救贖,就是因為我們有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那就是以神為說謊的。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約壹二1)。這些話,就是指上面所說的話。一章七至十節,這幾節聖經,乃是神在原則上說,我們的罪在神面前是甚麼種情形。在神面前,因祂兒子耶穌的血,把我們一切的罪都赦免了。因神是公義的,神是信實的,祂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所有的罪,在神面前,根本不管是甚麼種的罪,都赦免了。
我們要注意這裏的兩個「一切」。一切的罪,一切的不義,完全赦免了,也完全洗淨了。這是主所作的事。主如果說一切,就是一切。千萬不要把它改變了。祂說一切的罪,就是一切的罪。不只我剛信主那一個時候的罪,不只我以往所犯的一切罪,祂都赦免了,乃是一切的罪,祂都赦免了。我覺得赦免了也好,我不覺得赦免了也好,我是把赦免拿了走。我們對主這樣說,你能赦免我,我就拿了這一個赦免走。主是說,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一切的罪。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這些話,乃是指我們的罪,怎樣憑神的應許和神的工作,都洗淨了。他將這些話寫給我們,反而是叫我們不犯罪,反而因看見主赦免我們這麼多的罪,所以不犯罪。不是因罪得赦免的緣故,反而去犯罪,乃是反而不犯罪。
【特別的赦免】但是,下面又來了一個專門的。上面的罪,是普通的,是原則的。普通的赦免的原則,是說祂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但是,如果在我信主之後,得救之後有罪,那特別的赦免,是怎麼一回事呢?「若有人犯罪」或者說,「若有誰犯罪」。我們已經是神的兒女了,如果有一個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在父那裏,這是在家庭裏的事。我們已經相信了,我們乃是神許多兒女中的一個,這是家庭裏的事。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因主耶穌死的緣故,因主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的緣故,祂在父那裏,作我們的中保。這些話,乃是指基督徒說的。
基督徒犯了罪,怎麼辦?他是說,在父那裏,你和祂有父子的關係,祂是你的父。所以,你是得救的人。我們如果犯了罪的話,怎樣呢?在父那裏,有中保。「中保」兩個字,在英文裏是Advocate,在希臘文是Parakletos。意思就是在旁邊幫助的人。這一個字,有兩個用法,一個是民間的用法,一個是法律的用法。民間的用法,就是在旁邊的幫助者。意思就是常備的幫助者,等幫助我。
【挽回祭】還有一個意思,是法律上的意思,法學上的用法,這是指有一個人替我把案子包辦了去。就是等於日本人所繙的辯護士,或者說律師。「辯護士」這一個字,明顯是律法上的用處,和民間的用處不一樣。不過,繙譯辯護士,還不夠,應該繙作「包案者」。如果有一個人,是你的包案者,你甚麼事情都可以不管。如果是辯護士,他不過是在那裏替你辯護,辯護士不一定是替你包辦。在這裏,神的話給你看見,一個信徒犯了罪,在神面前有一個替他包案的人。這一個案子,當我接受祂的十字架的時候,祂就把我的案子包去了。祂怎麼能夠包我的案子呢?乃是因為祂替我贖罪,也替全世界的人贖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在這裏,你要看見,這裏所說的挽回祭,就是剛才所念的民數記十九章的紅母牛的灰。民數記十九章,乃是說,為我們將來的用處,祂能夠根據於十字架所已經成功的工作來赦免我們的罪。並不要一個新的十字架,乃是根據於祂十字架的灰就行了。有十字架那一個永遠救贖的工作,我的罪就能夠得赦免。
所以,初信的弟兄,你們應該在主面前不犯罪。這話,要說清楚。你們應該在主面前不犯罪。實在說起來,你們也能夠在主面前不犯罪。這一個,以後要講。你們不應該犯罪,你們也能夠不犯罪。不過,不幸你們如果犯了罪,請你們記得,主耶穌的血,也照樣洗淨了我們的罪。祂今天能夠包我的案子,祂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在神面前,就是一個證據說,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根據於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只要我們到神面前來,一認罪,我們就得赦免。
【要認罪】所以,每一次犯罪的時候,你們不要以為說,犯罪是羞恥的事,所以要繼續在羞恥裏,繼續多少日子,不然的話,就不聖潔。不要以為長久的難受,就是聖潔的表現。不要以為繼續在罪的感覺裏是聖潔的表現。一個人如果犯了罪,第一件事是應當起來到神面前去說:「我有罪了」這就是你自己對自己的審判。你說:「我有罪了!」你就看見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那一個祭,不是普通的祭。那一個祭是能夠一直用的,因為是灰,所以能夠繼續的用。主耶穌基督根據於祂的血,作我們的中保;根據於祂的救贖,作我們的包案者。主耶穌基督在那裏,成功了救贖的工作,我們今天因祂所已經成功的,好像說,把那一個灰拿來擺在我身上。所以沒有一個人犯了罪可以灰心。千萬不要躺在罪裏;千萬不要繼續在罪裏;千萬不要以為說,我越感覺我的罪,我越不容易赦免。你犯了罪,第一件事應該在神面前,承認你自己的罪。你說,這是罪。我今天也來說,這是罪。你說這是罪,這是不應該的。我也說,這是罪,這是不應該的。求你赦免我的罪。你就看見,神能夠赦免,立刻就恢復神和你的交通。
【恢復的路】一個神的兒女,如果犯了罪,如果不承認,如果繼續在那一個罪裏,他還是神的兒女,神還是他的父,這一個沒有改變。可是,他在神面前,就失去了交通,他和神就沒有交通。他在良心裏有一個漏洞,他在神面前,就爬不起來。他也能和神交通,但是他要覺得說,這一個交通,是苦的。他覺得交通不暢快,他覺得痛苦。比方說,一個小孩,今天在外面作了一件不好的事,回到家裏去,母親不一定責備他,母親不說話,他在家裏面,就覺得味道不對,他沒有法子有甜密的交通,他知道在裏面有隔閡。
恢復的路,只有一條,就是我到神面前去承認我的罪,並且也相信主耶穌基督已經作了我的包案者,已經包去了我一切的罪。我所犯的這一切的罪,已經包括在主耶穌基督的救贖裏,祂的灰能夠對付我在將來的罪。我在這裏,要在神面前,謙卑承認我的失敗,我的不行。仰望主叫我下一次走在路上的時候能夠不驕傲、不隨便。能夠學習在那裏看見說,任何的地方,都有跌倒的可能,我不比任何人好,我求神憐憫我,叫我一步一步的往前面去。你求神赦免你的罪,你的交通能夠恢復,你一認罪,你立刻在神面前,恢復了你所有的交通。
盼望初信的弟兄們能夠知道,如果我們犯了罪,我們必須承認,也要相信主耶穌救贖的工作,在神面前,把我們的罪擔當去了。總是要仰望主耶穌,祂是你包案的人,承認你所有的行為,祂都包了案。我在神面前一切的案子,全給祂包去了。如果是這樣,交通能夠恢復。我讚美神,因為我在神面前,有一個辯護人!
禱告:
主阿!我們求你教導我們。如果可能的話,叫這些話,對於初信的弟兄姊妹能夠有用處、有幫助。主阿!我們實在在這裏替他們擔心。我們真是願意說,在各處那麼多初信的弟兄姊妹,能夠個個往前去,個個榮耀你的名。真是願意他們個個都能夠擺在路上。真是盼望在最近的一兩年之中,就有幾百位在福音上學了真的功課,而為你用。求你真是讓我們知道,如何對待他們,如何帶領他們。不只今天有一班人出去,能夠傳福音。求求你,在將來也能夠有人繼續下去。我們承認說,這些話都是零零碎碎的,沒有多大用處的,只有求你施恩,求你憐憫。你如果憐憫我們,我們就有辦法幫助他們。我們這些人是比死狗還不如的,我們求你憐憫。我們靠主耶穌的名。阿們。―― 倪柝聲《初信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