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神面前稱義
經文:羅三21-31
我們的罪藉主得了赦免(約壹二12),「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弗一7)我們接受神的救恩,便得救贖,從罪中得自由,得釋放,脫離罪的捆綁,免去羞辱。我們是「因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啟一5)彼得書信說:「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聖經論到人的罪,蒙神赦免還不夠,因神是公義的,所以必須要成為義,才能站在神面前。我們在約翰書信裏看見神的屬性:(一)神是公義的(約壹二29);(二)神是聖潔的(約壹三3);(三)神是愛(約壹四8)。
我們如何能站在神面前呢?只有罪蒙赦免,成為義,這樣才能站在神面前。有人說:「我不犯罪,而且遵守神的律法,我就可以站在神面前了。」答覆是:即使你遵守神聖潔的全部律法,你仍不能站在神面前。人犯罪的結果,神便任憑他們放縱情慾,存邪僻的心,罪的結果必死亡,無法達到神的要求。
本來我們犯罪,必要死,但神為我們預備了義。「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神用羅馬書頭三章的聖經塞住世人的口:第一章論到惡人的各種罪惡;第二章論到宗教文士的罪惡;第三章論到猶太人的罪惡。結論說:「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12)神的聖言不但塞住人的口,叫人無可誇之處,而且還打開人的心,證明人無義,是神給他們義。「現在我們既靠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祂免去神的忿怒。」(羅五9)我們不可能做到的,神為我們做了。公義的神赦免我們的罪,因祂成為義。「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換言之,主成為我們一樣的罪人,我們成為祂一樣的公義。神叫主為我們死,使我們得稱為義。我們本來一點義也沒有的,但奇妙得很,神能叫罪人稱義,成為義人。
兩年前,在美國波特蘭有一對酗酒的夫婦。一日,婦入聚會所,牧師正在講「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聽後她來到台前,對牧師說:「牧師,這話是對我說的嗎?」牧師說:「是的!你肯接受主做你的救主嗎?」這位牧師引領她信了主。後來她又帶她的丈夫來聽道,結果她的丈夫也信了主。一對酗酒的夫婦歸依了基督。兩年後此婦人引用哥林多後書五章廿一節的經文,在一個聚會中向人作見證,她說:「主是無罪的,使我不認識義的成為神的義。」神可使每一個罪人,改變成為義人,也可使一個大罪魁成為神的聖徒,這是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功績。
主不但除去我們的罪,救贖我們,而且還叫我們成為義者可以站在神面前。這不是決定於你的看法如何,乃是決定於神的看法如何!不是我們自己有甚麼價值,乃是主在十字架上的價值。我們的周圍會有人譏笑十字架,這是必然之事。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除罪,神亦看見我們成為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耶穌的血,藉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這真理進入你的心,主為我們成了義,不是我們自己做成的,乃是主成就的。「如今卻藉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聖經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保羅說:「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三9)人若「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十3)
有人說,我相信稱義的道理,這個道理是論及罪得赦而已。其實,稱義的道理之意比他講的意義更要深。也有人說,稱義後,站在神面前不稱為罪人。其實,這意義比他講的更深。我們在神面前,不稱為罪人,而成了義,神宣佈我們成為義人。稱義並非我們心裏的感覺,經驗,自己的善行,乃是信主的罪人,站在神面前,神宣佈他為義人。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有一個英國人,是「天路歷程」一書的作者,名叫本仁約翰。他是在神的恩典中生活,但有一日,他失敗了,傍徨失望。正當他在田間行走時,良心大受責備,甚為難過,痛苦。因自己過去的失敗,便懷疑自己是否已得救。正當他絕望之際,神就把哥林多後書五章廿一節的經文放在他的心中,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那時他便醒悟過來,高聲呼喊哈利路亞!神開啟他的心靈後,明白自己不但是個得救的人,而且在基督裏成為神的義了。
主赦免我們的一切罪之後,不但脫離了罪的權勢,而且叫我們站在神面前稱為義。如何得的呢?成為義,非靠自己的功勞,善行。律法說,你要死,自己不能救自己。悔改,祈禱也好,但不能救自己。只有一法,就是信靠主。「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羅三21)「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是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信,不在乎遵行律法。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麼!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麼!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羅三26-30)
有多少人得神的救恩?有多少方法叫罪人稱義?只有一法。「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羅五1)「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羅四13)神拯救罪人,祂有權用祂的方法。而人常以功勞,善行,儀式為自義。神卻說人的方法不能稱義,乃是死亡的方法。惟有信靠主才能稱義。聖經說:「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得救。」(徒四12)主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主又說:「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喫。」(約十9)
稱義的結果是甚麼?經上記說:「我們既恩信稱義,就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羅五1)人悔改信主後,就因信稱義,藉主,得與神和好。未稱義,在神面前就沒有平安,也不能與神相和。神給人這個大信息,祂不要求什麼?只要人信靠主就行了。當我們信了主,罪得赦,脫離罪的刑罰,站在祂面前成為義人,叫我們有平安。經上記說:「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賽卅二17)
我們信主稱義後,站在神面前一點也沒有懼怕。為甚麼呢?因為信主後,主的功勞完全遮蓋了我們。聖經說:「使祂榮耀的恩典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弗一6)
這個世界沒有平安,但主給我們平安。「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賽四八22)世上只有一個地方有平安,就是在主裏面。主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十四27)主又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cs1633)保羅說:「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西三15)神將這奇妙的福音賜給我們,但你我都是神流通的管子,神藉這些管子將祂的恩典流給住在我們附近的人。今日仍有千萬人無平安,心靈無安息,怕站在神面前。主耶穌說:「凡勞苦重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朋友,你得救了嗎?若果沒有,請你現在就接納主作你的救主,因祂正在等候你,歡迎你。
今天還有千萬的人未曾聽聞主的福音,或許他們聽過的是假的福音,現在你要起來,把神的平安福音傳給他們聽,使他們歸向基督。──
米約翰《救恩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