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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贖的功效

 

經文:約十九30

  羅馬書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這是神對人的結論。世人沒法達到神的標準,因為世人都是罪人,「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加三22),「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恤眾人」(羅十一32)。主一次的死,為我們成就永遠的贖罪。關於主為我死的事有以下幾處經文清楚記載:彼得前書二章廿四節說:「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三章十八節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希伯來書一章三節說:「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又在九章廿六節說:「…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以又在十章十二節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約翰壹書三章五節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並沒有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六節說:「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身上。」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起名叫耶穌,因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救出來。」(太一21)這是新約中第一個應許。施洗約翰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主降乃是要除去世人的罪孽,成就救恩的工作。聖經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保羅也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主在十字架上時呼喊說:「成了!」(約十九30在地上已經榮耀了父神,父神所託付的事,已成全了(參約十七4)。無罪的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何事?完成了三件事,茲論述如下:

  (一)成就了神向世人顯明的工作  主未降世前,人對神的觀念有錯誤,不認識真神,所以主來是要將神顯明給世人知道。「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的獨生子將表明出來。」(約一18來世的目的,是要將神表明給世人看。說:「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十四9)主又說:「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的名顯明與他們。」(約十七6看見主即是看見天父,認識主即是認識天父。主耶穌說:「我在父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面的父作自己的事。」(約十四10)希伯來書的著著者說:「神既在古時藉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創造諸世界。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1-3)保羅也說:「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神向世人顯明的工作。只要我們看主,就知道神充滿愛,和憐憫。神愛罪人嗎?看主就知道。主自稱為罪人的朋友。主自己說:「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罪人悔改。」(路五32)神不想我們因罪而死,受審判,滅亡,乃是要我們得生命。

  (二)主滿足了神的公義  聖經上論到主第一次降生的預言都在身上應驗,這是多麼奇妙的事啊!了救恩的工作。你有想到主為我們成就的事工嗎?主耶穌成就了救恩,滿足了神對人的公義。神是聖潔的,公義的。人要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當主死時,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不但如此,還使神有機會自由為人做成一件事,因神是聖潔公義的,可以拯救罪人,叫罪人稱義,使離開神的人有機會親近神。為甚麼呢?乃是神滿意的獨生兒子耶穌為做成的工作,滿足了的公義。聖經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耶穌的血,藉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的義,使人知道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主不但成就了神的公義,得滿足,而且還做了一件事,乃是叫神與人和好。與神和好是什麼意思?簡單的說。有兩個人打架,現在和好了。當主在十字架上死時,為神與人和好開了一條新的路。聖經說:「既然藉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10)又說:「一切都是出於神,藉基督使我們與和好…」(林後五18-19)保羅說得更清楚,他說:「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16-17

  (三)主完成了救贖的工作  聖經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以弗所書一章七節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你說公義聖潔的神,能赦免你的罪。不錯,當你接受祂作你的救主時,你的一切罪過蒙祂赦免。神在創世以來給人顯明的,乃是要赦免人的罪。我們藉主的寶血,就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豐富的恩典。「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西一14)以弗所書四章卅二節說:「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使徒約翰說:「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主名得了赦免。」(約壹二12

  罪得赦免,乃因主的恩典,主的名,主的憐憫的緣故,不是我們的善行。主為我們死,因主的死,神就赦免了我們的罪。聖經說:「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西二13)又說:「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3)我們盼望主的赦免,主的饒恕,同樣地我們對於主內弟兄姊妹「也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詩人大說:「祂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一切疾病。」(詩一○三3)他又說:「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一○三12

  在美國波特待蘭有二千個兒童聖經班,他們唱詩頌讚神。神引領他們,使他們快樂,得自由,神又改變他們成為祂的兒女。聖經說:「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諸天哪!應當歌唱,因為耶和華作成這事。」(賽四四22-24)神赦免人的罪後,就不再記念他的罪愆(參來八12,十17),我們覺得這是一件極奇妙的事。「我們既靠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祂免去神的忿怒。」(羅五9)一切在基督裏的人,乃是不在神的刑罰怒氣之下的人。一個罪人來到神面前,接受主做他們救主後,不但罪得赦免,而且還得到祂的救贖。「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主救贖我,意即買贖我,叫我得自由。使徒保羅寫此信時,當時盛行販賣奴隸。初期教會,買來的奴隸,可以又賣出去。保羅在此用「救贖」之字意並非如此,其意乃言從為奴之地買來,得釋放,得自由,不再被賣了。主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廿28)保羅亦說:「施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罪捆綁我們,我們是罪惡的奴隸。主不但救贖我們,而且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自由。

  主救贖我們後,我們就得三種的好處。

  (一)脫離一切罪孽  「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二14)啟示錄一章五節說:「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

  (二)脫離法律的咒詛  凡犯律法的人是在律法的咒詛之下。人在律法上犯了一條,就等於犯了眾條,必要死。律法無慈悲,無憐憫,在神的聖潔上,犯者必死。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而死,使我們從死的權勢下得釋放,脫離律法的咒詛。「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兒子的名份。」(加四4-5

  (三)脫離罪惡的世代  聖經說:「現今的世代邪惡。」(弗五16)保羅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世界的罪惡應受審判。

  有人問到神買贖我們多久呢?主「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保羅說:「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又說:「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使徒行傳廿章廿八節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我們是神所買贖的產業,是屬於神的。聖經說:「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以弗所書一章十四節說:「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祂的榮耀得稱讚。」

  神買贖你,使你屬祂,為祂所愛。你愛主嗎?神安排你住在香港,是要你作祂的出口;在家裏,在鄰舍,在工作場所為祂作見證,不以神為羞恥。聖經說:「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來十一16)你以神為恥嗎?神說:「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20)── 米約翰《救恩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