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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之路

 

得救之後得著什麼?

可能有人說,得救後我滿有喜樂,又有人說得救後我禱告蒙應允,也有人說,得救以後我身體沒有什麼病痛,健康了好多,總之,好像得著許多東西。不錯,你得救以後,神的恩典實在很多,但有一點不可忘記的,就是你得著一位活的耶穌,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永遠住在你裏面,無論你得救是五年、十年,或是剛剛得救,祂永不丟棄你。

你是否記得:在你得救的那一天,,你蒙了光照,看見自己的罪,光景可憐,心靈深處有一個需要,又發現在這宇宙中有一位創造者,有一位愛你的耶穌基督。在人與人之間的範圍以外,還有一種愛,就是神的愛:祂臨到你,祂來拯救你。當你得救那天,你一面為自己的罪在神面前傷心悔改,另一方面看見十字架的愛,接受了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以後一種奇妙的平安喜樂就臨到你,這也是我常常感受到的。每逢我主領佈道會,常會看見每一個得救的臉孔露出喜樂的笑容;在他們的臉上我看見了安息,還有基督同在的平安——一種完全蒙赦免的平安,這就是基督徒新生命的開始,也就是得救的開始。一個剛誕生的嬰孩所發出的第一個聲音是哭聲,能夠哭是好事,因為他有生命,不能哭就代表死了。嬰孩一誕生在世上,第一個現象就是哭,因為這世界是苦海,這個幼小的生命開始要面對許多人生的痛苦。然而一個新生命的開始就不同,我看見人接受耶穌作救主時,他裏面滿了喜樂,臉面露出笑容。回想初信的時候,你裏面滿了喜樂,充滿了說不出的甘甜。你整個人覺得很輕鬆,以往的罪蒙赦免了,很多的內疚消失了,生命中好像領受了一種新的東西,那就是神的生命。所以在那禮拜裏你特別喜樂,很歡喜和人分享耶穌基督,也渴慕要聽別人講論耶穌基督,這就是你得救的經歷,是你初得救的光景。為何會有這些事發生呢?最主要的因素,乃是你的罪已經交給耶穌,神的兒子耶穌已經進入你裏面,你裏面就光明了。這好像你已經進入一個黑暗的房間──我們的光景,原本也是黑暗的——你伸出信心的手按電鈕,電燈就亮了。換句話說,當你伸出信心的手,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生命之光就進入你裏面,從那天開始你裏面光明了,你也知道人生的道路,曉得人生的真諦,這是你得救的經歷。信主之後最重要是得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叫你能夠一生享受祂、經歷祂、傳揚祂、事奉祂、榮耀祂。

 

一次得救  永遠得救

神的救恩是否會因我們的軟弱失敗而改變呢?不會!得救是永遠的。真正的得救是你一次得著耶穌基督,就永遠得著祂。在漫長的人生路上,無論你得勝、失敗,任何境地遭遇任何事情,耶穌基督都與你同在,祂不是因為你喜樂才與你同在,你憂愁的時候就離開你。祂是真神,祂愛你就愛到底,正如聖經說: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下)。主從第一天拯救你以後,祂就一生拯救你到底。得救是永遠的,或者你會問:那時我信心強,接受了耶穌基督,但如今我軟弱、失敗了,什至沒有禱告也不想讀經,這段時間我沒有心情親近神,到底我能否得救?如果你曾經有一次非常認真鄭重徹底的在主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並誠心開口接受耶穌基督作個人的救主,你就已經得救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已經進入你裏面,永遠住在你裏面。即使你後來的光景不理想,有時高有時低,耶穌還是你的主,祂永遠不離開你。聖經說: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神的救恩是拯救到底,絕對不是一半或暫時,所以我們的救恩是牢固可靠的。基督徒的得救並非因著熱心,若軟弱跌倒了就不得救;得救不是人的功勞,而是耶穌基督的功勞。得救不是你有多少善行,或讀了多少遍聖經;得救也不是基於你聽了多少遍關於基督的信息,乃在乎你是否如聖經所說: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羅十9

 

三種未得救的人

為了讓大家清楚得救的真理,我想先分享一節經文,就是約翰福音一章十三節說: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在這段經文中提到三種人:

1.      從血氣生的。就是那些遺傳的基督徒,就如有人說:我的祖父是牧師,我的爸爸是教會裏的執事,所以我得救了,因為我生長在基督徒的家庭中,我自然就得救了。他們似乎生下來就是基督徒,但其實這種遺傳的基督徒還沒有得救。祖父若清楚接受主便可以得救;父親同樣清楚信主也可以得救,但那雖然生長在基督徒家中,卻沒有清楚接受主的人,就還未得救,因為得救是每個生命與神之間直接發生的關係,那從血氣生的就是遺傳的基督徒,就還沒有得救。

2.      是從情欲生的。就是指有些人信主的動機是想到禮拜堂去多認識一些朋友,從而尋找物件解決婚姻的問題,且擴大交際範圍方便作生意。

3.      為某些利益的。有些人為某一個理由來嘗試信耶穌,但他的心並不是要耶穌基督,他是要某一些利益、或祝福,若達不到目的,就會離開耶穌。

在四福音中有一幅令人痛心的圖畫,就是當主耶穌開始出來傳道時,很多人跟隨祂,什至有幾千人擁擠主耶穌,但當祂走上十架道路時,又有多少人跟隨祂呢?那些擁擠主耶穌的人曾經歷過神跡,親眼看見神跡,也得了醫治,又親耳聽到神的信息,但是有一天他們離開了耶穌。因為他們心所要的不是耶穌自己,而是從耶穌而來的祝福。那時,以色列國亡國後,被羅馬人統治的猶太人十分貧窮,因此很多人跟從耶穌為著吃餅得飽,有些人跟隨耶穌為著病得醫治,另一些人跟隨耶穌為著地上的通達,又有些人是因湊熱鬧,這是那時代的光景。只有那群蒙召門徒,才真正得著耶穌,並跟隨到底,他們得著了耶穌基督,正如主耶穌呼召彼得的時候說:跟從我吧!彼得並沒有對主說:你給我一份好的職業,給我一層樓,給我一些物質的祝福吧!他並沒有討價還價,乃是撇下所有的跟從耶穌,這是他得救的開始。為何這些門徒一得救就能忠心到底呢?因為根基打得好。在同一個時代,其他跟隨耶穌的人總是說:主啊,給我,醫治我。一旦得不著醫治就拂袖而去,又或難題解決了就不再需要主,這樣的人就尚未得救。得救乃是認識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就憑信心接受祂作自己個人的救主;不是要別的東西,而是真心相信,接受祂進入內心。

在人生道路中,得救是非同小可的大事。試想,你遇見了耶穌,發現祂是神的兒子,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這是一個了不起的發現。你不但發現了祂,並且接受祂進入你心裏,那真是比科學界的發現還要大,因為你在人間發現了神,在人間遇見了祂,在人間得著祂,這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應該歡喜快樂、滿心感激神的大愛,但你竟不懂得珍惜。真正的得救不是從情欲生的,也就是說當你接受耶穌基督作救主的時候,不是為了得著某東西暫時利用祂,乃是因為定意要一生跟隨祂。可能你是透過某件事情得神答應而真正認識祂,但神不是僅僅顧念那件事,祂要將你真正的需要──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賜給你,成為你一生的救主。神的拯救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神的救恩是完全的,祂知道你需要的不是暫時某事得幫助,乃是復活的耶穌基督,在你人生任何時候都能拯救你。若你曾經禱告、經歷過,但你的心還沒有真正接受耶穌作救主,你必須跪在主面前禱告說:主耶穌啊,我願意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求你赦免我一生所犯的罪,求你住在我裏面,把你的生命賜給我。禱告靠主的名。阿們!另外你還可以禱告說:主啊,我真願意像彼得、約翰那群門徒一樣,從他們在加利利的海邊遇見你的那天開始,他們別無所求,只求一件事:就是要跟隨你!這樣的心願,主必悅納。聖經讓我們看見,當日門徒撇下所有的跟從耶穌,但並不表示你也要撇下一切。你只需要撇下纏累你的罪,不被世界霸佔,除去所有的憂慮、懷疑,用簡單的信心接受耶穌,輕鬆的跟從耶穌。

聖經說:這種人不是從人意生的,許多人雖然,聽過許多關於基督教的道,但始終沒有渴慕的心接受耶穌作救主,而僅僅在知識層面上認識耶穌,心靈深處還沒有與耶穌發生生命的關係,他就還沒有得救,因為這是從人意生的。一位自稱為基督徒的說:我聽了很多道,已經知道得救的意義,為何我一點喜樂的感覺都沒有呢?我禱告的時候沒有感覺,也不想禱告。我的生活平淡極了,和以前沒有兩樣,我的行為也沒有改變。這樣的情形就是還沒有得救。明白耶穌基督的存在,並不代表得救,正如你明白周圍都有空氣,並不代表得著它;只有真正吸入、享用它時,纔是真正得著。所以重點不是明白,而是接受。

 

得救之路

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真正的得救是從信心入門,以弗所書二章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裏有兩個要點:第一,本乎恩;第二,因著信。得救先要解決恩典與信心的問題。信心好像是一個抽象名詞,有人問:信心是否不用頭腦、憑空而信,人說什麼你就信什麼?不!這是迷信。信心不像拜佛教、道教的,那種光景就像父母叫兒子上香,對他說:今天是某節,所以你必須去拜。但那兒子不曉得來龍去脈,總之把幾支香插下去就有福就有平安。這樣不知所以然地拜一拜,就是迷信,因為他們並不曉得所拜、所信的是什麼。今天我不願意有弟兄姊妹不曉得所信的是什麼,就盲目跟從人來信,這樣遲早會離開主,在黑暗中迷失。

 

信心是:

1.      明白。明白了纔能信,看見以後才產生信心。當你聽道時,聖靈藉神的話打開你的心,叫你看見自己的光景和需要,同時讓你看見解決你需要的是耶穌基督。你發現一位救主──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祂是獨一的創造者,祂充滿了永恆的愛、奇妙的救恩,你認識自己的光景之後,就需要接受祂。看見以後你明白了,明白之後便帶進信心;僅僅明白還不夠,必須用信心去接受。比方說,我明白水可以止渴,但我若不去飲用,水仍是水,我還是一樣口渴。信心的定義是明白以後就相信,而相信就是接受。所以當你看見耶穌基督能夠救你,就憑信心接受祂作自己個人的救主,這也是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所說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換句話說,凡信祂名的人,就是接待祂,也就是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如果你已經憑信心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也在祂面前鄭重禱告了,你就已經得救。

2.      信託。得救的那一天,某位基督徒帶領你作接受主的禱告時,會問你:你願意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嗎?你說:我願意。什麼是願意呢?就如年青人結婚,牧師或註冊處的官員會問男方:你願意娶某小姐為你太太嗎?男方就會回答:

我願意。然後同樣問女方說:你願意嫁給某先生為你丈夫嗎?女方就會回答:我願意。在此願意的意思就是信託,女方信賴她的丈夫,把一生交托給他,在任何時候都相信他靠得住。同樣,願意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不是很隨便地說我願意,過後又說:我是一時情感作用,現在改變了。願意就是信託,在你人生中有了一個大發現,你遇見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當你認識祂的時候,你就憑信心抓住祂,把你的憂愁、罪的重擔、掛慮全交托祂。

願意就是充滿信心地把一生交托在耶穌基督手中,從那天開始,你必須相信祂所說的每一句話,也就是聖經所說的每一句話,這是你對祂的信任;你有權把任何重擔都卸給祂,因為你已因信成了神的兒女;你可以凡事交托祂,因為祂是你一生的救主;你看見神的兒子耶穌愛你,當你找到這真實的愛時,你就抓住祂,一生信靠祂。所以羅馬書一章十七節說:這義(福音)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基督徒的新生命是開始于信心,以致於信,而不是迷信。你蒙聖靈的光照看見神愛你,你就憑信心在任何環境中信靠祂,將你一生的重擔、憂慮都交給祂。一個聰明的基督徒不單得救,更天天經歷主的救恩。從罪惡、憂慮、試探、難處、懼怕、疾病中被拯救出來。要天天經歷這救恩就在乎你的信心,信賴耶穌基督,將重擔交給祂,憑簡單的信向祂禱告,把所有的憂慮都卸給祂。聖經說:這義(福音)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換言之,是一直靠著信以致憑著信,讓耶穌基督永遠住在你裏面。只要你一直憑著信去信靠祂,一生便要過信心的生活,走信心的道路,憑簡單的信心天天經歷耶穌基督的救恩。

 

全是恩典

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8)。恩典是不必勞苦,不必付代價,就能白白得到。我們今天得到的恩典是何等美好!神拯救你並不是因為你的行為、性格比別人好,也不是因為你比別人聰明;神拯救你是出於恩典和愛。聖經說:作工的得功價不算恩典,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這就是恩典。今天我們每一個人得救都是靠恩典,你不必花一分錢,也不需付任何勞苦,什至不必去改良自己的行為,但是神的救恩臨到你。無論你怎樣追求、努力,都沒有資格換取神的兒子耶穌。這完全是恩典!神把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賜給你,赦免你一生所有的罪;多年在你心裏的內疚、痛苦,因著你相信耶穌基督而完全得到赦免;神也把永遠的平安喜樂賜給你,把兒子的名分給你,你可以天天親近天父,向祂禱告,這全是恩典。

你得救不是一件平常事,不是你該得的,得救本乎恩。我相信保羅寫這句話時,感覺非常深。試想世界上有五十多億人口,真正得救的有多少呢?神竟在千萬人中揀選、拯救了你,你得救了,這是一個多麼大的祝福!我並不比別人好或完全,相反,我可能是個罪魁,我是個失敗的人,但神還拯救我、赦免我,把耶穌基督賜給我,神的兒子竟住在我這個卑微的人裏面,神並沒有因我的三心兩意而離開我,每次我親近祂,祂都與我同在,你回想所經歷的,就發現一切都不是偶然。你能聽到福音完全是神愛的預備,是神來找你,不是你來找神,所以當你重溫自己得救故事的時候,就會感覺到神的愛是何等的大!你要一生讚美神,俯伏敬拜祂。為何神不救別人而先救我呢?是的,神願意萬人得救,祂願意借著你救很多人,所以我們當做一個知恩、感恩的人,常向人見證神的厚恩,引人歸主,多多以感謝為祭獻給祂。

 

因著信

神的恩典像水庫中的水那樣充沛,但需要人以信心來領受;信心就如水管,把水庫的水引到你那饑渴慕義的心裏。恩典又如銀行中的存款,信心就像支票,能支取神的恩典。神確實愛你,祂要賜福給你、眷顧你,祂是豐足、全能的神,你是否以信心作導管,將神的恩典引到你裏面?所以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一面是恩典,另一面是憑著信心;所以基督徒的一生是憑著信,在凡事上更多承受神在基督裏所賜給我們的恩典。你應該為這恩典而跳躍讚美。有些基督徒整天憂愁,沒有喜樂,面帶愁容,因為他沒有看見恩典,只看見難處和痛苦失敗。你當求主光照,叫你看見神白白的救恩,祂的兒子進入你裏面完全赦免你的罪,且將生命、啟示、平安、兒子的名分賜給你,隨時與你同在,又稱你為義,這是多美的恩典!

我們當回想,在基督裏所得著的是何等的多,白白被稱義又能與聖潔的神交通,享受、經歷這位神,這是何等大的權利和恩典,你當為此歡欣跳躍。你一生的罪都蒙赦免,無論在那裏都可以禱告天上的神,成為一個與天連接的人,那是多麼奇妙的事。你雖是地上的平凡人,但在你裏面有神,你是一個基督徒。基督徒的英文是 Christian,是 Christ(基督)後面加上 ian(人),就是基督人,中文譯為基督徒,換言之一個有基督在裏面的人,就是基督徒。基督徒不是一個好聽的稱呼,乃是說一個人裏面有基督。今天你是一個平凡的人,你會軟弱、憂愁、失敗、掛慮,但在你裏面有基督,你就能夠勝過一切難處。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必須看見你得救以後,基督住在你裏面,並且沒有因著你的失敗、軟弱而離棄你,祂永遠與你同在,你當流露出心中那不能隱藏、不能壓制的喜樂,傳福音給你的家人,把這個發現帶給更多人。與人一同分享這位耶穌!如果你是真正得著耶穌,那是掩飾不住的,你一遇見別人就要傳耶穌,用你的生活、行為、臉孔來見證祂。這位復活的主要從你裏面湧流出去,你就不會閉口無言不傳這個福分。相反,你要作福音的見證人,到處傳揚祂,叫你的全家及親戚朋友都能得救,正如當日的門徒安德列,遇見主之後立刻去找自己的哥哥西門,叫他也一同來認識主,跟從主(約一40-42)。如果你還未得救,我巴望你在主面前有一個清楚接受主的禱告;如果你已得救了,就當憑信心經歷這位耶穌,天天經歷祂完全的救恩,並且把這個美好的救恩傳給你周圍的人。── 程蒙恩《生命信息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