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 耶穌的應許至今仍一一履行證明祂是神的兒子
甚麼叫應許呢?一個人要把甚麼好處給別人,在未給以先,豫先告訴那要得好處的人說:你若如何如何,我便給你某種好處。這種話語說出之後,就有履行的義務。譬如父親對兒子說,你若今年暑假考得甲等,我必買支自來水筆給你;後來兒子果然考上甲等,父親就有買筆送他的義務。若是父親在暑假以先忽然死去,在人事方面看來,就無法履行這個義務,也不必履行了。但是耶穌雖然死去一千九百多年,祂在世之時留下的各樣應許,迄今無不一一履行。由此可見祂是復活的基督,永生神的兒子,隨時隨地答應求告祂的人,並將應許的好處賜給他們。例如:耶穌曾應許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這是何等大的應許,世上沒有一人能說這樣的大話。我們只可對朋友說,你太辛苦了,到我這裡來,休息休息罷!但絕不敢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朋友們!這個應許能隨便說出麼?若有人感覺人生勞苦虛空,肩負罪惡重擔,無法脫落,心中不安,此時來到耶穌面前,而耶穌不能叫他得到平安,豈不是個大笑話麼?所以
這種應許只有神的兒子耶穌能說,也惟有祂敢說。
本人未信主前,嗜好纍纍,香煙每天非抽一聽(罐)不可,麻將、電影更是酷好若狂,罵人、打人乃是家常便飯,明知不該,可是欲改不能,真如背負重擔,無法脫下;但自從來到耶穌面前,接受祂為救主之後,一切嗜好自動脫去,身心大得平安。現在若再有人請我喝酒、打牌,心裡厭惡,好像要我去喝糞水一般。
印度著名傳道人撒督孫達爾氏,在未信主前,終日感覺人生虛空,便在各種教門尋找平安之路,多年終不可得,心裡憂傷,直到絕望地步。後來一想,莫非宇宙之真道,藏在我所藐視之福音中?於是打開聖經,恰巧看到馬太十一章二十八節,他心裡非常希奇,就跪在救主面前,把重擔交給祂,求祂照著祂的應許賜給平安;果然從此以後內心痛苦完全消失,並且充滿快樂平安。孫達爾氏信主之後,曾往西藏傳道。一天爬上高山,經過崎嶇巖石之處,進入一個山洞,洞中見一老年喇嘛,閉目打坐,頭髮繫於洞頂。孫達爾與他談話,知道他是一位立功苦修的喇嘛,自念罪孽太重,懼怕將來審判報應,立志棄絕紅塵,遂到深山密洞專事苦修,恐怕打坐長久,進入睡鄉,故將頭髮繫於洞頂,可是直到如今沒有得到平安。孫達爾氏遂將新約聖經馬太十一章二十八節打開給他看,上載:『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就此解明其意。喇嘛驚奇非常,跳起來說,『這個平安正是我所需要的,請把我帶到耶穌那裡去。』二人跪下禱告,這位老人徹底認罪悔改,接受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起來之後,
大得平安,立即要求受浸。
世界上有兩種平安:主耶穌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那從世界環境來的平安是會改變的,環境好就平安,環境不好平安也沒有了。聽到好消息,就平安一點,聽到壞消息,又愁苦起來。就如某地的人發財倚靠樹膠,但這些可憐的財主所得的平安,也像樹膠一樣,今天樹膠價高,他們就喜氣洋洋;明日樹膠價低,他們就垂頭喪氣;他們的平安是隨樹膠的價目伸縮的,那是何等可憐。惟有主耶穌所賜的平安,是永不改變的;無論環境如何,祂的平安仍是一樣。這種平安惟有主有,惟主能給。
主耶穌又在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七節應許信徒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對於這個應許之應驗,再舉孫達爾氏一件經歷以證明之。一九一四年,撒督孫達爾氏一天到了西藏之拉薩城,有人把他捉住,送到喇嘛那裡,告他進入內地傳揚基督教。喇嘛把他定罪,送到法場,準備處死。當地刑罰本有兩種:一種把新剝的牛皮包起犯人,縫好曬乾,牛皮收縮切斷人骨,致他死命。一種把人丟在枯井,封鎖井口。現在對孫達爾氏是用第二種刑罰,所以解到行刑的地方,剝去他的衣服,拋在井裡,內有許多死人骨頭,腐爛的肉塊,腥臭難當,任憑甚麼死法,總比受此種刑罰好些。在這要命的井內,孫達爾氏不住的呼籲耶穌說,『主阿!你為何丟棄我呢?』井底腥臭,白日也如黑夜,無水無食,漫漫長夜,不能就死。第三天夜裡忽聽井口有拭磨聲音,似乎有人把鎖打開,揭去井蓋;有聲音說:把垂下的繩子捉住罷!孫達爾氏捉住繩頭,被提出井,井口照常蓋好。孫達爾氏四圍觀看,不見一人,兩臂痛楚,亦皆痊愈,到此惟有感謝父神奇妙的救援。天明又去傳道,眾人聽見這個消息,到處傳說,『從前死去的人現
今又復活了。』有人告訴喇嘛,於是又將孫達爾氏捉來,喇嘛一見大大生氣,宣稱必定有人,偷去鑰匙,放他出來。及至再三尋找,鑰匙還是繫在自己腰帶上呢!喇嘛一見,閉口無言,就大大害怕,乃對孫達爾氏說,『我勸你快快離開這裡,越遠越好,怕你大能的神叫我和我百姓遭受大害。』孫達爾氏得著這個非常的救援,就讚美主恩不盡。這類神奇的拯救,不過證明永活的耶穌之神性與神能而已。也是證明耶穌的應許至今仍是一一應驗。
主耶穌曾多次應許門徒說,『你們…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請問:那位教主敢這樣應許門徒呢?
主耶穌的應許是未限定給甚麼人的,古人可得,今人也可得;西方人可得,東方人也可得。男人與女人沒有分別,富人和窮人也無差異。不過有一件事萬不可忽略,就是每一個應許所附帶的條件,要得應許的人必須遵行,不然那個應許總不會成全。例如:『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永生』是神的應許,『信』是要得這應許的人必須遵行的條件。一個人如果信神的話,並且遵行神的條件,他就必定得著神的應許。
教會的歷史與信徒的傳記裡有千千萬萬的記載,證明這事;現代信徒的生活,也有不計其數的經驗,證明耶穌應許的應驗。這些記載和經驗,都異口同聲告訴我們說,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主耶穌的應許可以分作兩種:一種是今生的,一種是來世的。第一種我們在今世就可以得著;第二種卻必須等到基督再來提接信徒到祂那裡去的時候方能成全。這樣我們能因這些來世的應許尚未成全便生疑惑麼?決不如此。因為那些屬於今生的應許既然都能成全,我們就確信那些屬於來世的應許,到了時候也必一一成全,像這些屬於今生的應許一樣。譬如某人欠你一萬元,言明分四期歸還,第一期應還三千元,到期如數還清;第二期應還之三千元,也是如期歸還;第三期應還之三千元仍是如期歸還;第四期應還的一千元,你能疑惑他會賴賬不還麼?正直的人尚且不願說謊,難道神會欺騙你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