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五章至啟十一章
462.坐寶座者右手中的書卷與七印為何?(五章1節)
一、“書卷”不是一本書,乃是一卷的皮卷。最古的時候,書卷用埃及蒲草紙製成,以後則用別迦摩皮卷,可以保存千百年不朽。重要的政府公文和一般人的遺囑亦用皮卷,把皮卷卷好後,在卷口處加上封條,條上有印,以示“保密”。主耶穌被埋葬之後,彼拉多也用官印封了墓門的石頭,無人可以隨便揭封(太廿①66)。以賽亞也提及“封住的書卷”(廿九11)。但以理辦有“這話已經隱藏封閉”之語(十二9)。以西結則看見“展開的書卷”,而且要以西結吃那書卷(二,10,三1)。保羅對提摩太提及“皮卷”(提後四13),相信是保羅所收藏的珍貴書籍之一。有人計算羅馬書用十一尺半的皮卷去完成。馬可福音用十九尺。約翰福音用廿三尺半。馬太三十尺。路加與使徒行傳用三十二尺。啟示錄則用十五尺長皮卷雲。
二、約翰所見的書卷,可能是埃及蒲草紙而非皮卷,這卷書是在神手中的,而且“裡外都寫著字”,又用七印封嚴了。
“裡外都寫著字”一語,有些原文解經家認為可能是“裡面寫著字”“外面卻用七印封嚴了”,意即“外面”一詞是與下文七印封嚴是相連的。因希拉文聖經古卷並無句點,與中國古書一樣,所以上下文相連處,視其分句之前後,有不同的解釋。但約翰所見的書卷相信是裡外都寫著字的。
用埃及蒲草紙寫的書卷,多寫在“裡面”,因為裡面較光滑,這一面稱為“力到”(RECTO)。如果要寫的資料太多,或有非常重要的文告,“力到”一面不足用,不得已才寫在“外面”或稱為“反面”,這一面則稱為“反所”(VERSO)。神有許多未來的計劃寫在這書卷中,所以正反二面均寫滿了字,而且用七印封嚴了。還有,裡外都寫滿了、無人可以增添,神的啟示已完全在這書卷中顯明。這書卷內外所寫的,是包括自啟示錄第六章一節起至十八章末節止所有的預言。
又有人根據猶太人古時規矩,凡是屋契、地契,當書寫完備時,用印封妥,但見證人則在書卷外面寫上見證的話。所以外面所寫的,不是文件本文,乃是見證語。
不過神所寫的文件,是不需要任何的見證人(約二25)。
所以我認為這書卷外面的話和裡面的話一樣,都是一樣重要的內容。
三、至於用七印來封嚴,則有下列各種解釋:
①羅馬帝國時代,凡有遺囑必須有七個見證人在其中蓋上不同的印,表示慎重。當遺囑或地契被揭開宣讀時,該七人必須依照當時規例,各人口中念念有詞,證明該文件真實無訛。神的七印是神自己蓋上的,神自己就是該書卷的唯一見證者。用七印蓋好,也是表示慎重,而且授權與羔羊、為唯一有資格揭封者。
②這七印是相同的,但蓋七次,表示該文件是十分的秘密,不能讓平常人窺伺的。古時人保存秘密文件,先將文件卷起,再用繩子捆好,然後用封條封緊,在上面蓋七次自己的印,然後保存在秘密之所。
神的這書卷,也是秘密的,在末後的時代才揭封來施行,其中所寫的大災難,歷代的人無法瞭解這些末世災難的情形。
③亦有人解釋謂這書卷中共有七卷,一卷套住一卷,每卷均有印嚴封。當揭開第一印時,第一卷即打開,然後再揭其中的第二卷,直至七卷揭完雲。
④更有人解釋謂,七卷套在一起,每卷外有印封嚴,然後再將七卷連起來成一“長卷”,當揭開第一印時,第一卷即從此長卷中脫落,直至最後一卷揭開為止。
不過仍以第①第②解釋切合古時習例。
這書卷只有羔羊能揭封,請注意,那位長老並不是說:神的羔羊能以展開那書卷,他乃是說:猶太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以展開那書卷。基督是以獅子的雄姿來展開神的計劃,應驗以賽亞先知在他的作品中六十一章3節末兩句的預言:“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四、這七印所封嚴的書卷是“套物式”的,那就是說,當第“七印”揭開之後,就有“六枝號”出現。當第七枝號吹奏後,又有“盛滿神大怒的七碗”出現,當第七碗的大災倒出來之後,便有大聲音宣告說:“成了”(啟十六17)。這個“成了”是威嚴而可怕的,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時所宣告的“成了”是不同的。十字架上的“成了”是救恩的完成,啟示錄的“成了”乃是神整個計劃的完成。前者是痛苦的,後者是榮耀的。
463.羔羊何意?羔羊在啟示錄的地位與工作如何? (五章6節)
一、“羔羊”一詞,在啟示錄曾有下列的記載,表示他的工作佔有極重要的價值:
①羔羊站在坐寶座者與四活物和眾長老之中(五6)。
②有被殺過的傷痕(五6)。
③有七角七眼(五6)。
④取了嚴封的書卷(五7-8)。
⑤揭開七印(六一)。
⑥羔羊也有忿怒的一日(六16)。
⑦接受無數穿衣者的讚美(七9-12)。
⑧羔羊寶血洗淨衣裳(七14)。
⑨羔羊牧養眾人(七17)。
⑩靠羔羊血可得勝(十二11)。
11 羔羊生命冊,記錄人名(十三 8;廿一27)。
12 羔羊站在錫安山,與十四萬四千人同在(十四)。
13 童身跟隨羔羊是初熟之果(十四4)。
14 罪人在羔羊前受苦(十四9)。
15 羔羊之歌(十五3)。
16 羔羊戰勝怪獸(十七13-14)。
17 羔羊結婚(十九7-9)。
18 羔羊的新婦為誰(廿一9)。
19 羔羊有十二使徒(廿一9)。
20 羔羊為殿、為燈(廿一23)。
21 從羔羊處有生命河的水流出(廿二1)。
22 羔羊有寶座(廿二3)。
綜觀這些記錄,便知由第五章開始至廿二章,幾乎一切的事都與羔羊有關,而且神要降與世人的一切災難也由他執行命令。
二、羔羊在這裡有三個特徵;
①像是被殺過的。“像是”二字並非表示約翰懷疑羔羊曾被殺,乃是說,這羔羊有被殺過的傷痕,一望而知。還記得約翰在跟從主耶穌之時,曾聽施洗約翰宣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
當腓利對埃提阿伯的太監證道時,曾引用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謂主耶穌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羔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徒八32;賽五三7-8)。
彼得在寫書信時,稱基督的寶血如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9)。
羔羊必須被殺,並且流血,才能贖罪。約翰所說“像是被殺過的”一語,使人容易想起那羔羊被殺時的痛苦、羞辱、謙卑和忍耐,在十字架上成為極大的犧牲,完成救贖全人類的大工。
②羔羊有七角。“角”在舊約代表權力與榮耀。
a.權力。摩西在他為以色列人祝福的詞中說:“約瑟的角為野牛的角,用以抵觸萬邦,直到地極”(申卅三17)。
先知撒迦利亞在異象中也看見有“四角”,這四角有雙重使命,首先打散猶太人,然後為猶太人報仇、去打掉列國(亞一18-21)。
b.榮耀。撒母耳的母親哈拿蒙神賜她一個兒子之後,曾在禱告中讚美神說:“她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撒上二1),意即有了榮耀。因為在古時、婦人無子是一種恥辱。在詩篇中常有“角被高舉”的字句,也是表示有榮耀之意(詩八九17,—一二9;一四八14等)。
羔羊似乎是一種軟弱無能的動物,但主耶穌卻是有權能與榮耀的羔羊,因為他不久即將揭開七印,顯示烈怒(六17),將災難傾倒于地,施行審判。他有七角,表示他的權柄是完全的,舉世無匹。
c.羔羊有七眼。這七眼和先知撒迦利亞所見的七眼意義相同(亞六9,七10)。這裡說,那七眼“遍察全地”,包括羔羊的“全知”與“全在”兩種絕對的屬性。
464.四活物與廿國長老所唱的新歌,是為別人唱還是為自己唱?(五章9-10節)
這新歌中有兩句說:“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這裡的“人”與“他們”,顯然是指“別人”而言,至於四活物與廿四長老則不包括在內。但有些解經家根據不同的聖經古卷,即羅馬古卷與西乃古卷,謂這裡的“他們”,原文為“我們”,意即四活物與廿四長老也包括在這些“人”中,一同讚美羔羊。
因此,“我們”與“他們”的意見不同,其不同解釋如下:
一、主張原文是“我們”的,認為四活物與廿四長老是代表天上的教會。他們與主耶穌在地上所買來的人一同讚美羔羊。四活物雖然是天上的靈界,但他們的生命也是從耶穌而來,因為耶穌是生命的源頭(約一4)。四活物是代表神的創造,一切受造之物,也受人類犯罪所影響,他們也一同歎息勞苦(羅八23),所以他們也要讚美羔羊。
二、但主張原文是“他們”的,認為四活物既然是天上聖潔的靈界,未曾犯罪,與主耶穌的血無關,他們不需要主耶穌的救贖。所以四活物與廿四長老所唱的新歌,是為世上一切得救的人,即一切因主耶穌的寶血得救的人而唱。四活物與甘四長老不在內。同時,這首歌的口氣也很清楚表示這點,因為羔羊從各國“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即說“買了人來”,當然歌唱的活物及廿四長老不在內,他們乃是因那些蒙恩的人而快樂。
以上兩說,各有人採用,但均不能自圓其說,不過我們要明白一個原則,那就是;這是約翰在異象中所見的,既然是異象的一種,便不能在“字面”上過於拘泥。參閱461條有關廿四長老的研究,先要明白廿四長老是誰,然後容易明白這首歌是否包括廿四長老在內了。
465.四活物在羊羔揭開七印時說“你來”,是對誰說的? (啟六章3節)
“你來”可能是對約翰說的,可能是對騎馬者說的,也有人主張是對主耶穌說的,希望他早日從天降臨。
一、主張是對約翰說的人說:有些古卷是說“你來看”。多一看字,所以是對約翰說,因為所有的異象都需要約翰注意去看,然後記錄下來,傳遞與各教會。這七個印所包括的審判情形是很重要的,所以要約翰來看。
還有,在本章有三次提及約翰自己說“我觀看”,都是在雷聲說“你來”之後(l-2節,5,8,9節)。可見這個“你看”是與“我觀看”有關,原文在“你來”之後,有一“看”字也是很合理的。
可是,這一主張頗有疑問,因為約翰已經在那裡,何必叫他“來”呢?同時,其聲如雷,用這樣可怕的聲音來吩咐約翰“來”,似乎過份。還有,當活物用雷聲說“你來”之後,立刻有不同的馬出現。所以這個“你來”應該是對騎馬者的吩咐,而不是對約翰說的。
二、第二種主張說這是對騎馬者的吩咐。因為當那些活物大聲說“你來”之後,馬上就有多種不同顏色的馬匹出現,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這個“你來”,是對騎馬者的吩咐。
不過,第一說的人說,如果這個“你來”,是對騎馬者說的,則應改為“你去”才合。理由是對這四個騎馬者說要“出去”完成他們的任務。但既說“你來”,顯然與騎馬無關。
三、第三說為這個“你來”,是對基督的請求。因為一切受造之物均歎息勞苦,希望基督快來,施行審判,可以脫離敗壞的轄制,這是保羅所得的啟示(羅八19-21)。同時,啟示錄廿二章17節,與20節的“來”與“你來”,原文與此處“你來”同字,在20節的“你來”,顯然是對主耶穌的請求,則六章的四次“你來”,也是對主耶穌說的。
可是,如果是對主耶穌的請求,何以用“雷聲”?豈非太不尊敬?
因此,多數解經家認為第二說較合理,因為揭開第二印之時,“你來”之後,便有一匹白馬“出來”,這兩個“來”字是相符合的。然而主張第一說與第三說的人也不少。
466.白馬代表什麼?(六章42節)
“白馬”,白馬在啟示錄曾提及兩次,另一次是在十九章11節,該處騎白馬者分明是萬王之王主耶穌基督。但六章2節的白馬,是在以後三匹馬之先出現的,騎馬者是否基督,抑是偽基督或敵基督,解經家意見不一。
首先我們要解釋的乃是“馬”的涵義和背景,“馬”是代表武力,約翰在此所見的四馬異象、和舊約先知撒迦利亞所見的近似(參看亞一10,六5),那些馬匹乃是從神那裡出來,在遍地走來走去,為神執行審判的任務。
羅馬帝國的將軍均騎白馬,表示得勝和高貴。當戰勝歸國在各地作凱旋遊行時,他們的軍車也用白馬奔馳。所以在這裡說那騎馬的“勝了又要勝”。又說“騎在馬上的拿著弓”(沒有說有箭),一題到馬與弓,羅馬人就很自然地聯想到羅馬帝國戰無不勝的軍隊也曾被“帕提亞人”(PARTHIANS)所戰敗(參徒二9),因為帕提亞人是有名的弓箭手,也是騎白馬作戰的。紀元後62年,一隊羅馬兵曾投降帕提王亞“伏羅革色”(VOLOGESES)成為羅馬帝國歷史上唯一的恥辱。因此,“帕提亞人之射箭”,成為一種“最後勝利、每發必中”的代名詞。
所以,顯然地,這騎白馬而帶弓的人,是表現一種“必然的勝利”,不過,到底是代表誰勝利呢?那一種勝利呢?下列是不同的解釋。
一、指基督的勝利,因為這裡與十九章12節有點相同,該處騎白馬者是基督,則此處騎馬者也應該是基督無疑。基督是得勝者,所以他勝了又要勝。
但是難題來了,這裡所說四匹馬,均與神審判世人所施行的災難有關,基督在十九章12節出現是作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開始在大地上為王,與這裡所說騎自馬者的任務不同。
還有,基督在十九章12節出現,是口有利劍、手有鐵杖,天上眾軍也都騎白馬跟隨他,是十分威風的。但這裡騎白馬者有弓而無箭,無箭如何能作戰射擊敵人呢?而且他單獨出現,又與其他騎三匹馬的人地位相同。又根據撒加利亞書所載,他們是從神那裡出來的僕人,為神完成任務的,但十九章12節騎自馬的基督則為萬主之主,可見二者顯然不同。
還有,這裡騎白馬者所得的冠冕,原文是在運動場比賽獲獎時的“勝利者的冠冕”,原文為(STEPHANOS),司提反即此字,該種冠冕用鮮花製成,數日後即凋謝而朽壞(林前九25),但在十九章12節所說的許多冠冕。是用另一個字,該字原文為“王冠”DI-ADEMA,是指為帝王所戴的冠冕。從這兩個不同的冠冕觀之,便知六章2節那騎白馬者只是一個“勝利者”,並非基督。
既然這騎白馬的不是基督,那麼是誰呢!是哪一方面的勝利呢?以下是另外的兩個解釋:
二、是一種不用武力的勝利。有弓無箭,表示不用武力,但是“有力”,這種非武力的力量有時比武力可能獲得更大的勝利,所以說“勝了又要勝”,是兩種或兩次的勝利。
①可能是政治的勝利。在大災難開始之時,可能有一政治家,憑三時不爛之舌,說服全球各國的政府,彼此聯合,比現在的聯合國的聯合更聯合而有力。
②可能是宗教的勝利。不過不是福音的勝利,乃是一種混合的宗教勝利。這種宗教的混合,現在已經有了不少活動。
三、是假基督的勝利。假基督顯現的時候,使人十分困惑,因為他能行奇事(啟十三13),主耶穌也預言說,假基督與假先知能行大神跡與大奇事(太廿四24),所以無法能使人分辨到底他是否“基督”而受迷惑。因此假基督勝了又要勝,勝了信徒也勝了世人,人人都相信他。
等到真的基督出現,與假基督作戰而戰勝時,地上的人們才可分辨誰是假基督,那時已經太遲了(啟十七14,十九11,19-21)。
以上三說中的二、三說,均可採用。
467.紅馬與騎紅馬者代表什麼?(六章3,4節)
“紅”色代表流血,是人人皆知的。這騎紅馬者有權從地上奪去太平,顯然地他是發動戰爭、使人彼此相殺的。他手中拿著一把大刀,真是使人聽見也毛骨悚然,解經家對此紅馬與騎馬者的意見大都相同,因為是有一場可怕的戰爭要在遍地上發動。
主耶穌曾預言,那時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又說: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又說:他們要彼此陷害(太廿四7,9,10)。在約翰的腦海中,他一定會想起舊約先知有關戰爭的種種預言。比方在以賽亞十九章2節說:弟兄攻擊弟兄,鄰舍攻擊鄰合,這城攻擊那城,這國攻擊那國。又在撒加利亞書十四章13節說,他們各人彼此揪住,舉手攻擊。
同時在約翰的回憶中,他也會記得紀元前67年至37年之間,猶太人如何背叛大希律,被殺者數十萬人。又在紀元後61年羅馬帝國曾進攻不列顛(即古時英國領土)而殺死十五萬人。
我們可以推想,這可怕的戰爭是因為騎白馬者獲得表面短暫勝利之後,全球各地人們發現該騎白馬者有弓而無箭,並無真正的統治力量,於是拆穿了西洋鏡,各人紛紛要爭取自由,所以釀成可怕的戰爭。這場戰爭是人與人、社團與社團、國家與國家、種族與種族、階級與階級、主義與主義之戰,因此沒有前線,也沒有後方,世上太平被奪去,人們彼此相殺。
跟著,很自然地,第三與第四匹馬與騎馬者的出現,代表饑荒與死亡,是跟在一次全球大屠殺之後。每一場戰爭之後,必有饑荒、瘟疫與死亡,那是無可避免的。
468.黑馬與騎黑馬者代表什麼?(六章5-6節)
任何人都曉得“黑”是恐懼與神秘的顏色。這裡所描述的是物價昂貴引致普遍性的饑荒的情形。主耶穌預言末世情形時,也提及“多處必有饑荒”(太廿四7)。約翰在這裡看見那騎黑馬者手裡拿著天平,相信他很容易憶起以西結書所說的“按分量而食,按制子而飲”的饑荒情形(結四9,13,17)。麥子(小麥),大麥、油和酒乃是日用的食物,當物價昂貴之時,一升麥子,即一日的糧食,需要一錢銀子,即一日的工價(太二十2),每日工作所得只夠購買糧食。油酒缺乏,不可糟踏,那騎馬者手裡拿著天平,按人口售糧,足證生活十分困難。
神在利未記曾警告以色列人,如不聽命,將來必將被交在仇敵手中,糧食按分量而秤,表示糧食非常缺乏(利廿六26)。
當約翰寫啟示錄時,他也可能憶及尼羅統治下、曾有一次饑荒的情形。當時許多糧船均從埃及的亞力山大港抵達意大利。有一次糧食缺乏,人們在海邊看見有一支大船是從亞力山大港來的,便以為政府已運了糧食來配給,不料當該大船抵岸時,只見全船所載的是埃及尼羅河所出的特別沙土,尼羅皇用來裝飾一個展覽會的地面,使百姓極為失望。
油和酒是人們日常食品之一,有錢的人則用得較多,有時也會浪費。但當饑荒之時,油酒價高昂,一般人們已無法購到,所以四活物中有聲音說:“油和酒不可糟蹋”。不過油和酒也作治病之用(參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十34),在戰後,許多病人需要油與酒以滋潤創傷及增加體力,所以極為寶貴,不可糟蹋。這也可以表示雖在困難中,神仍有憐憫,禁止浪費,以保留治病的物資。
469.灰馬與騎灰馬者代表什麼?(六章7-8節)
“灰色”是死者臨終時的面色。騎灰馬者名叫“死亡”,任何人聽見這名字,都有毛骨悚然之感。還有“陰府也隨著他”,那真是更可怕的一件事。因為這位“死亡”先生大事屠殺之後,那些被殺的人都要到陰府去,所以陰府隨著死亡去“辦公”了。
我們記得當大衛團數算民數而犯罪後,有一位“滅民的天使”出現,使七萬人被殺(撒下廿四15-16)。這滅民的天使在歷代上廿一章16節描寫他是站在天地之間,手裡有拔出來的刀,伸在耶路撒冷之上。那真是可怕的鏡頭。這滅民的天使,不妨也可稱他為“死亡的天使”,這位天使在埃及十大災難的最後一個災難中,曾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盡都殺了(出十二29),神稱之為“滅命的”(十二23),相信也是那位在大衛時代滅民的天使。
但約翰在異象中所見的騎友馬的那一位,與舊約上文所載的“滅命或滅民的天使”是否相同,則不得而知,但冥冥中有負責使人死亡的一位,則是可相信的。
約翰當然會想起以西結書的話說,神用四樣大災降在耶路撒冷攻擊不聽命以色列人。這四樣大災乃是“刀劍、饑荒、惡獸和瘟疫”(結十四21),這四樣大災和這騎灰色馬者殺害地上的人,所用的四災完全相同。同時神在利未記所宣佈的刑罰也有“野獸、刀劍、瘟疫和饑荒”例廿六21-26)。可見神降災與犯罪的人,其法古今如一,任何國家,民族和犯罪的個人均不能逃避因犯罪而應得的刑罰。
請注意這裡所說的“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一語(8節)。表示這四大災禍是全球性的,可能全球各地四分之一的人死亡後,跟著在第九章18節說,有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那就是說全球先有四分一人死亡,後來,又有三分之一死亡,全球的人數已死去一半,留下一半人口而已。那是大災難時候的大事。
這四樣災難的相連是很自然的,過去的歷史是如此,將來也不例外,人們逃避大兵災之後,因耕種無人、必遇凶年,到處饑荒,饑荒後、健康欠佳,瘟疫隨而來臨。餓死的人將成為野獸的晚餐,同時野獸連活著的人也光顧到了。阿摩司先知曾如此說:“人要躲避獅子,又遇著熊;進房屋以手靠牆(休息一下),就被蛇咬”(摩五19)。
470.在祭壇下被殺者的靈魂,是什麼人?(六章9-11節)
一、“被殺者的靈魂”的被殺應該是在上述四匹馬出現的大災難初期,當時許多人(四分之一的人)被殺,卻未分別說出誰被殺。但當第五印揭開之後,我們便明白在上述四馬時期被殺的人中有許多是“為神的道作見證”而被殺的人。他們要求神為他們無辜被殺而伸冤。
解經家多數認為這些靈魂是在大災難初期被殺的人。當時教會已被提到空中,那些未真正重生得救的掛名基督徒和傳道人因被撇下而醒悟侮改,於是在大災難中大發熱心,為主作證,不服從當時統治者的命令,因而被殺。他們便成為教會被提後、留在世上的殉道者。
二、但是另有一部分解經家認為這些被殺者的靈魂,是指由亞伯起直至主耶穌再來前後一切殉道者而言。因為當這些靈魂要求神伸冤時,他們所得到的回答乃是“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才能為他們伸冤。那伸冤的寶施是記錄在啟示錄九章以後的刑罰。
每一時代均有義人無辜被殺,亞伯即其一例;而每一教會在每一時期均遭遇反對者的逼迫,以致有人無辜被殺。中國教會在庚子年被拳匪所害,即其一例。在主耶穌再來至空中之時,地上也有悔改信主(可能是從前未真正得救者)而為主殉道者,也在殉道者的數目中。但仍未滿其數目,一直等到第七章14節所說的“這些人是從大災難中出來的”,十一章那兩位傳道人被殺後復活和十三章所說“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為止,殉道者的數目才滿足,主才為他們伸冤。其伸冤的最高表現乃是毀滅第十七、十八章所說的大淫婦。
這些殉道的人,有白衣賜給他們。以後在第七章9節也說有無數的人也是穿白衣的。長老中有一位對白衣的解釋乃是“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14節),表示這些人是已經蒙主拯救、得以稱義的。在第三章4節也提及有人未曾污穢衣服,他0要穿白衣與主同行。他們既然是得救的,將來他們也要從死裡復活,與主同作王(啟廿4)。
471.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星宿墜落於地,如何解釋?(六章12-14節)
這些天上改變的景象,有人以為只是一種靈意的說法,表示末世的社會混亂而已。可是日月星與天的改變,在先知書中早有預言,乃是按“字面”逐字應驗而非按靈意解釋的。
以賽亞書十三章10節預言說:天上的眾星群宿,都不發光,日頭一出,就變黑暗,月亮也不放光。
以西結書卅二章7節預言說:我要使眾星昏暗、以密雲遮掩太陽,月亮也不放光。
至於約珥書有關日月的預言,曾經在五旬節時被彼得引用過,則已成為“名預言了”(徒二20)。約珥說: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
主耶穌在橄欖山上提及末世預言時,也有同樣的敘述說: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太廿四29)。
顯然地,日、月、星的這種不尋常的現象、是一定按字面應驗,而非按靈意解釋的。
但,日、月、星如何會變成上述那種可怕的樣子呢?其可能性有
一、是神跡之一。意即是神自己的作為,他使日、月、星變成那種樣子,為要刑罰世人。正如當摩西與埃及王鬥爭時,神也曾使埃及天烏地暗了三天,摩西加重語氣描寫這種黑暗說:“這黑暗似乎摸得著”(出十21)。詩人追述埃及這種黑暗時如此說;“他命黑暗,就有黑暗”(詩一0五28),表示這種日、月、星的黑暗是神在必要時造成的。
二、是日、月、星自然的轉變。根據天文學家多年研究,發現太陽上面有許多“黑子”,這些黑子好像是“太陽球”本身表面(可能也是內部)破爛之處。有黑子的地方,是沒有火與光的。這些黑子會一天比一天擴大,也會一天比一天增多。其中有一個著名的黑子有十萬“地球”之長(見附圖,該太陽黑子比地球)本身大得多。自1870年至1950年黑子已增加一倍又三分之一,可見太陽日漸“衰老”,所以黑子漸增。黑子一旦增加到比現在多幾倍時(可能是忽然發生的事),太陽便會變成毛布,即暗淡的顏色,同時月亮所反射太陽的光也消失而變成血紅色。這是很自然的結果。天上的星宿,如果是流星群的話,則將會大量地向地面墜落,也是極可能的。
至於星群的墜落,科學家供給我們的資料也是很多的。多數解經家相信這是指“流星群”從天空落下而言。“流星”,我國天文學家稱之為“奔星”,每隔數分鐘即有一二流星出現空際,越近天亮時流星越多。天文學家對流星的解釋仍是一個謎,一般相信是慧星在天空中橫掃時所留下的放射物體,一旦移動而進入地球大氣層中約二百二十哩時,便燃燒發光,似乎向地球上降落,其實到達地球上一百五十哩時便化為氣體而消失。有時成群降落,則稱為流星群。1833年11月12日,從“獅子星座”中降落的流星群,每小時竟有流星十萬餘,經六小時始盡。當時歐西基督教人士便以為是世界末日到了,應驗啟示錄本章經文的預言。
流星中有些闖入地球而成“隕石”者,離地球約八九十哩時,用每秒鐘十至四十哩速度下降。科學家發現此種隕石有二十五種元素,其中有數種元素是地上找不到的。因此有人猜想這是月球火山爆炸時飛下來的石塊。這些隕石如大量墜下入地球,當然是一種非常恐怖的景象,可能使屋宇倒塌,人畜死亡
472.天何以會像書卷被卷起來?(六章14節)
天被卷起的預言,在希伯來書一章10-11節亦曾提及,不過在該處似乎作者在引用舊約經文時,把詩篇一O二篇25-27節的話和以賽亞書三十四章4節拼在一起。其實“天被卷起”一語只出現在以賽亞書。約翰在本節所記載的,提及無花果,相信是很自然地引用以賽亞書的預言。
古時書卷與今日的書籍形式不同,書是一幅過的長條,可以卷起成圓筒形,亦能打開,像中國所裱好的對聯一樣。有些書卷用得太久了,自然會損壞,書卷上下二處有時會有裂口,裂口如不修補,便慢慢裂得更長。終於有一天,當書卷被打開時,中間的裂口從上到下完全裂開,書卷便分左右兩邊自動卷起來。
約翰的腦海中可能是有這樣的一幅圖畫。
在人類看來,天是大到無法測度的,但在那偉大無比的神看來,諸天在他面前不過像一卷書卷。在他創造宇宙之時,把“書卷”打開,把一切星宿分別擺列在這偉大的“天卷”上(創一17有擺列光體的記載),自創造至今,宇宙的年代除神以外,無人可以計算。但這老宇宙已經相當老了,到處有了裂口,一旦裂口加長,正如上述所說的書卷一樣,終有一天,這“天卷”分左右自動卷起,天裂為二,更大的災難便接踵而至了。
473.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執掌地上的四風,如何解釋? (七章1節)
一、地有四角與四風,有二解釋;
①古時人以為地面是平的,地也是四方的(所以中國人稱地為地方),因此地有四角,東西南北四方面的風便是從地的四個方向吹來的。管理四方的風有四位天使,因為天使是神的僕役,古人以為管理風是有不同的天使專司其事的。四是地的數目,一切有關地上的事件,均用“四”這數目字來表達。
②但根據二次大戰後,某些大學科學家研究結果,地果然是有四角的,即地球在四方面有特別突出之處,頗似四個角。因此人造衛星的構造法也是在該“星”的四邊有突出的四枝長管,以維持該人造衛星的飛行平衡。地球雖是圓的,但在四個相對的方向是有突出之處,並不是高山的突起,乃是地球本身的突出。如果這個事實的報告可靠,則證明啟示錄該處經文所說的“地的四角”,是有科學的事實為根據。不過仍需科學家對此點有更多的資料來作更詳盡與清楚的證明。
二、天使執掌四方的風。這是猶太人傳統的信念,他們相信天使分別管理風、火、水等自然的勢力。例如有一個天使管理“火”(啟十四18),既然神准許約翰如此記錄,相信是正確的。另有一天使管理“眾水”(啟十六5)。
至於“地的四角與四方的風”,舊約聖經有數處也提及同樣的觀念可作參考。例如耶利米書四十九章36節說:神要使四風從天的四方刮來。以西結書七章2節說:以色列地的結局到了,地的四角(中文四境,原文為四角)。以賽亞書十一章12節說:神必從地的四角(原文)聚集分散的猶太人。撒加利亞書六章5節也提及地的四風。詩篇一O四篇4節說神以“風為使者”(來一7引用此節)。
舊約又有數處提及可怕的旋風,猶太人相信也是由天使掌管的,例如那鴻書一章3節,撒迦利亞書九章14節“南方的旋風”,耶利米書四章13節又廿三章19節。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5節。至於約伯記三十七章9節的暴風,原文也是旋風。
這裡說,這四位執掌地上四風的天使,“叫風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樹上”,直到另一任務完成,即下面所說的另一天使拿印去印神眾僕人的額。這正如次經以諾傳六十六章l-2節所說:管理眾水的天使,要等到挪亞的方舟製造完成,動物都依照次序進入方舟之後,天使才“放水”到地上使成為洪水。又如次經巴錄傳所記,當巴比倫人圍攻耶路撒冷之時,管理火的那位天使抑制火的降臨,等到聖殿中的器皿被隱藏妥當之後,然後讓巴比倫軍攻陷該城,縱火焚燒一般。
474.七章的十四萬四千人是什麼人?(七章4-8節)。
十四萬四千人是誰?解經家一向有不同的主張如下:
一、這是在大災難時期中悔改信耶穌為救主的以色列人,而下文所說無數的人,乃是在大災難中信耶穌的“非以色列人”,即各國各族的外邦人(9,14節)。
但為何以色列人悔改歸主的竟有一個整數“十四萬四千人”呢?這可能是代表全以色列而言,因為根據保羅所獲得的啟示,以色列人要全家得救(羅十一26)。十二乃是以色列家支派的數目,十二乘一千等於一萬二千,一千乃是“千禧年”的數目,所以每支派有一萬二千人,乃是代表該支派所有的人而言。
但又何以這十二支派中沒有“但”與“以法蓮”兩支派,卻把利未與約瑟放進去代替他們呢?古教父愛理紐認為將來敵基督會從但支派而出,因為但支派是北國(以色列北部)崇拜金牛犢之處,正如在南部是在伯特利一樣。
而於以法蓮,也因為是拜假像之故(何八11),也在這十二支派名單中被塗抹。
二、另一派解經家認為這十四萬四千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人並非按“字面解”,這些人乃是指“真以色列人”而言,理由乃是:根據新約時代的神學觀念,“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羅二28,29)。又說:“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羅九6。)又說:“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加三29)。又說:“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的”(腓三3)。
因此,這裡所說的十四萬四千人乃是代表“神的教會”,在地上已獲得安全保障,即外邦人信主者的數目添滿(羅十一25),而且已經蓋上神的印(弗一13),這教會是神的“新以色列”,被保羅稱為“神的以色列民”(加六16),因為那肉體的以色列十二支派最少有十支派已失落,無法尋回雲。
主張這一說的解經家則認為教會要經過大災難的考驗,蒙神保守,不受傷害(3節及三10普天下人受試煉時,得蒙保守)。但9節以下的信徒則是在大災難中才信耶穌的,所以有無數的人也。
至於何以在十二支派名單中沒有“但”與“以法蓮”,其理由與第一說相同。
三、第三派的解經家認為這十四萬四千人乃是在大災難中的傳道人,因為第3節明明說他們是“神的眾僕人”。當教會被提之後,大災難已來臨,以色列人全家覺悟而接受耶穌為彌賽亞,立即有許多以色列人願意作大災難中宣傳福音的人,於是每一支派有一萬二千人自願獻身傳道,所以神為他們蓋印,不受大災難所傷害,以便安全地在各處傳福音。
至於何以沒有“但”與“以法蓮”二支派的人在內,可能是因為這兩支派的人無人願意作傳道人,或因他們從前是熱心崇拜偶像的人,所以神不揀選他們在大災難中作傳道的人。
這十四萬四幹人以後如何傳道,並無下文記載,他們“可能”到某一時候,當他們為主作完見證之時,便為敵人所殺害,這正如在十一章那兩個見證人一樣(l-7節)。
所以,在第十四章,這十四萬四千人(並非另外的十四萬四千人)已經到了天上(2節),他們成了“從地上買來的”(3節),顯然是在天上無疑。
四、還有一派的解經家認為這是由主耶穌升天後、直至主耶穌再來的時期中,全世界隱居各地的以色列人(包括失去的十支派,但神知道他們已經變成什麼民族),每支派揀選一萬二千人雲。
不過主張這說的人,忘記本章經文所說這十四萬四千人被印是在大災難已經開始的後的一件事,神吩咐天使先為他們蓋印,然後執行大災難的下一節目。
我們寧願採用第三說,比較合理,而第一說亦合。
475.何以十二支派的名單失去“但”與“以法蓮”,卻用利未與約瑟來代替他們”(七章4-8節)
我們先要列出聖經中、各處所說的十二支派名單,來作一比較;
一、按著雅各所生十二兒子的次序如下(創二十九,三十及卅五章):
①利亞所生的乃是:
流便 西緬
利未(在悉帕生子之後又生)猶大
以薩迦西 布倫
②拉結的使女辟拉所生的乃是:
但 拿弗他利
③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乃是:
迦得 亞設
④拉結所生的乃是:
約瑟 便雅憫
二、雅各為十二子祝福的次序及名單如下(創四十九章):流便 西緬
利未 猶大
西布倫 以薩迦(此二名先後有更換)但 迦得
亞設 拿弗他利(此處次序又有更換)約瑟 便雅憫
三、下埃及的以色列眾子名單如下(出一1-5)。流便 西緬 利未
猶大 以薩迦 西布倫
便雅憫(此名在此處排在中間) 但
拿弗他利
迦得 亞設 約瑟
四、在西乃山曠野的以色列十二支派軍隊的數目,在此名單中,利未與約瑟不在其中,代之者為約瑟的兩個兒子成為兩支派的新名字(民一章),因此以色列的後裔變成十三支派。但利未人已分別為聖,專司會幕聖職,神揀選他們代替以色列十二支派一切頭生的獻給神(民三12-13),所以以後都不把利未支派算在十二支派名單中:
流便 西緬
猶大 以薩迦
西布倫
以法蓮
瑪拿西(約瑟此二子排列在中間)
便雅憫 但 亞設 迦得 拿弗他利(此四名亦不按原來次序)
五、摩西吩咐十二支派守營時,其次序亦不同(民二章):
①東邊有猶大
以薩迦
西布倫
②南邊有流便
西緬 迦得
③西邊有以法蓮
瑪拿西
便雅憫
④北邊有但
亞設 拿弗他利
利未人不在內。
六、以色列人團拜偶像,遭瘟疫而死去一部分,之後摩西再數點軍隊的數目,其次序又不同(民廿六章):
流便 西緬
迦得(排在猶大之前)猶大 以薩迦
西布倫 瑪拿西
以法蓮
便雅憫 但
亞設 拿弗他利
七、摩西打發十二支派的十二個首領去窺探迦南地時,其次序如下(民十三章):
流便 西緬 猶大 以薩迦
以法蓮
便雅憫
西布倫
瑪拿西
但 亞設
拿弗他利
迦得
這在十二人中,只有猶大支派的迦勒和以法蓮支派的約書亞有信心主張立刻上去攻佔迦南(30節,十四6-9),證明以法蓮族曾有一個偉大的領袖出生。
八、摩西臨終為以色列人祝福的話語中,十二支派的次序恢復利來與約瑟的名字,但次序亦不同(申卅三章):
流便 猶大
利未 便雅憫
約瑟(包括以法蓮與瑪拿西)
西布倫
以薩迦 迦得 但
拿弗他利
亞設
九、約書亞進佔迦南後,將地業分給十二支派之時,其名單如下(書十五至十九章);
猶大 以法蓮
瑪拿西
便雅憫 西緬
西布倫
以薩迦
亞設 拿弗他利
但 利未 流便 迦得(最後的這兩支派全部人數已在約但河東岸)
利未人並非得一完全的地業,只是由各支派分出若干城市給他們居住。
十、歷代志上二章至九章所記以色列的眾兒子的家譜,其次序如下:
猶大 西緬
流便 迦得
利未 以薩迦
拿弗他利
瑪拿西
以法蓮
亞設 便雅憫
值得注意是在這十二支派後裔名單中,“但”支派失了蹤,聖經沒有說明原因。只有一個解釋,乃是但支派後裔的名單被抄經者所遺漏。還有,使雅憫支派的名單有兩次,而西布倫亦失蹤,可能六章6節的便雅們是西布倫之誤,八章1節的便雅憫是對的,但這問題頗難解決,只能歸咎於抄經者的不小心。
十一、以西結書四十八章所列的十二支派名單,是預言彌賽亞降臨在大地上為王之後、各支派所得的地業而言,該名單乃是由北至南順序而下的。
但 亞設
拿弗他利 瑪拿西 以法蓮
流便(在北) 猶太(在中間)利未人之地則在猶太與便雅憫之中
便雅憫
西緬 以薩迦
西布倫 迦得(在南)。可是王城的十二門所刻十二支派的名字則不同:
北面三門為流便
猶大 利未
東面三門為約瑟
便雅憫 但
南面三門為西緬
以薩迦
西布倫
西面三門為迦得
亞設 拿弗他利
在這些城門的名稱中,以法蓮、瑪拿西沒有被錄用。在啟示錄廿一章也提及新耶路撒冷有十二個城門,門上寫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但沒有列出十二支派的名字是什麼。可能就是以西結書所詳列的名字。
在以上各處所列出的十二支派名單中,雖然有時用利未與約瑟,有時用以法蓮與瑪拿西代替利未與約瑟,但除了一次失去“但”的紀錄外,每次均有“但”與“以法蓮”二支派名字在十二支派名字中,可是何以在啟示錄七章這十二支派“神的僕人”名單中,有“利未”與“約瑟”,卻失去了“但”與“以法蓮”呢?
一、古教父愛理紐認為將來敵基督會從“但”支派中產生,正如上一題所述,他的根據是創世紀四十九章雅各臨終的預言,謂“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虺(17節),暗示但支派有人如蛇,即魔鬼的化身,將來成為敵基督者。
可是這種理論並不能使人十分同意,因為敵基督者到底以何處產生,解經家也是人言各殊,因聖經並無明文。
又有人說“但”是在北國以色列之北、崇拜金牛犢的地點,這是耶羅波安使北國百姓陷在罪裡的惡行(王上十二29),因此“但”在神前有了污點,在大災難期中傳道的人,不揀選他們。
可是,難道只有但支派的人才拜金牛犢麼?以色列國其他支派的人豈不也一樣的拜牛犢麼?所以這種解釋也不能使人滿意。
至於以法蓮的名字被除去,理由也如上述,因為以法蓮崇拜偶像。但這種解釋法無法使人滿意。
二、屬靈派人士根據這十二支派名單每名的意義來尋求解釋,謂這十二名字的涵意拼起來,成為一篇簡要的救恩信息,但如加上“但”與“以法蓮”,則破壞這篇救恩信息的完整,因為“但”意即“審判”,“以法蓮”意即“昌盛”。
(名字)
(涵意)
(救恩信息的結成)
猶大 讚美 讚美神,因
流便 看見兒子
看見神的兒子,就變成
迦得 萬幸 萬幸而
亞設 有福 有福之人。
拿弗他利
相爭 與仇敵相爭而得勝,
瑪拿西
忘記 忘記自己,
西緬 聽見 聽從神命,
利未 聯合 與主聯合,
以薩迦
有價值 成為有價值的人(乃是重價買來的),
西布倫
同住 有聖靈同住,
約瑟 增添 增添福氣,直至主耶穌再來,
便雅憫
右手之子
在世界的“晚年”,即世界末期,
(晚年之子)為榮耀之子。
在這救恩信息中,如加上“但”(即審判)與“以法蓮”(即昌盛),則不適宜雲。
不少人認為這一解釋很動聽,願予採用。
可是,這種解釋是否即為神原來的心意,則值得研究。
三、根據聖經原文抄經者的錯誤,可以找到一個較合理的解釋。這解釋乃是,啟示錄本處的十二支派名單與摩西臨終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祝福語中的名單應完全相同,即有利未在內,同時亦有約瑟在內(約瑟包括以法蓮與瑪拿西二支派),所以這十二支派的名單應該是:
猶大、流便、迦得、亞設、拿弗他利、但(不是瑪拿西)、西緬、利未、以薩迦、西布倫、約瑟、便雅憫。
因為如果將但支派除去,代以瑪拿西是不合理的。既然以法蓮不在這名單內,則瑪拿西也應除去,因為既有約瑟出現,則以法蓮與瑪拿西應包括在約瑟之內。如果瑪拿西在十二支派名單中,則以法蓮亦應有名,而約瑟的名字應該除去才合理。
其次“但”一名的原文為DAN,瑪拿西原文為MANASS E可能在約翰記錄時為“但”(DAN),後來抄經的人,世代傳下去,越抄越錯,把DAN(但)抄成MANASS E(瑪拿西),因為瑪拿西一名頭三個字母與“但”近似,容易抄錯①雲。
這一說頗合理。所以在以西結書四十八章預言在彌賽亞降臨在地上為王時,十二支派所分得的地業是有瑪拿西、以法蓮(即約瑟的二支派)和但的。可是在新城耶路撒冷的十二城門的名字卻採用利未和約瑟,也是很合理的,因為這樣可以永遠保守十二支派的原有名字,但在地業的實際分配上則讓瑪拿西與以法蓮的子孫去享受。
476.“大患難”是指什麼患難?那些無數的人是什麼人?他們當時是在地上抑天上?(七章9-17節)
“大患難”一詞,原文是用“重複指件字”(即英文用兩次THE,此處為THE TRIBULATION,THE GREAT)來表示,即“那大的、那患難”,這種用重複指件字來表示的名詞,往往是指過去曾有人題過,人人皆知的事而言。英文修訂本與中文聖經均失去這重要性。
約翰看見無數的人,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而來,站在神面前,以後有一位長老告訴約翰,這些人是從“那大的、那患難中”出來的。究竟這十分被重視的“那大患難”是指什麼大患難而言呢?我們可以從但以理書和馬太福音中找到來源。
但以理書九章25節預言“七十個七”的奧秘之時,曾提及“艱難的時候”,在十二章1節則提及“大艱難”,原文的涵意與“大災難”相同,特別是十二章1節的大艱難,是很清楚地預言末世的大災難,即約翰在此處所提及的大災難而言。
主耶穌在橄欖山上對末世的預言,是記載在馬太福音廿四章,在21節說,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很清楚地,主耶穌所說的這個“大災難”一定是那位長老對約翰所指明的同樣的大災難無疑。主耶穌所預告的這個“大災難”,被他的門徒重視,所以在談話中必定用“那大的、那災難”這種重複指件字,表示人人皆知的事。
這“大災難”當然是指著由啟示錄六章開始一直到十七章所詳述的各種災難而言,在六章11節有話說:“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顯然地,在這些災難當中,許多人被殺。第七章這無數的人,是在大災難當中因誠心信耶穌而被殺的,所以那位長老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出來”表示已經不在人間,他們的靈魂已到天上,他們是在被殺的人中,為要滿足被殺者的數目。
二、這些無數的人乃是在教會被提到空中之後,在地上相信耶穌的,他們可能是以前聽過福音,甚至已經加入教會,但未真正悔改得救,現在因為教會已被提而覺悟,所以誠心信耶穌為救主,他們也是“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的信徒,不過在地位上次於教會而已。
亦有人相信因為那十四萬四千以色列人在全世界各地方去傳福音,所以這些各國各族的人都願意相信耶穌,因而被殺,成了“從大患難中出來的無數人”。
三、這些人是在天上、並不在地上,因為這裡明明說他們來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大聲讚美神。又說神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而且羔羊必牧養他們,證明他們不在地上了。
可是仍有一些解經家相信他們仍在地上的,又有人相信這是自從耶穌升天後一切相信耶穌為救主的各國的人,他們在異象中出現,被約翰所看見而已。
有一件事是值得我們注意的乃是:當時那十四萬四千為神傳福音的以色列傳道人,可能把福音真正的傳遍“各國各族各民各方”,完成這些世紀以來各國宣教師未能完成的任務。
477.七位天使為誰?七枝號代表什麼?(八章2節)
一、“七位天使”一詞原文有一“指件字”(即英文THE),指特別的七位天使而言,應譯為“那七位天使”。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七位特別的天使不是普通的天使,一般解經家都認為他們是七位天使長。關乎天使長,聖經內只透露過兩位的名字,即米迦勒(但十13)及加伯列(但八15,路一19),似乎米迦勒是主持“軍事”而迦伯列是主持“民政”的兩位天使長。
另外的五位天使長,聖經未曾透露他們的名字,但可以在次經內尋出。在“多比傳”十二章15節說:“我是拉法列(RAPHAEL),七位聖天使中的一位,是奉獻眾聖徒的祈禱的”。又在以諾傳二十章7節列出那七位天使長的名字如下:烏利列(URIEL),拉法列(RAPHAEL),拉古列(RAGUEL),米迦勒(MICHAEL),撒利列(SARIEL),加百列(GABRIEL),利米列(REMIEL)。所有“列”字音原文是EL,意即“大能的神”。約翰稱他們為“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正如加百列對撒迦利亞所宣佈的一樣,表示“站在神面前的”是一種特別的榮耀與地位。
至於八章3節所說的“另有一位天使”,是拿著金香爐的,這位天使才是主持聖徒的祈禱的。上文所說的那位“拉法利”被稱為奉獻眾聖徒的祈禱的。是否這“另一位天使”就是他呢?一般解經家認為這一位“另外的天使”乃是基督本身。理由是在舊約時代,主持古代聖徒祈禱的乃是那位“拉法列”,但到了新約時代,主持一切聖徒的祈禱事宜改由基督自己負責,因為他是神與人中間的中保。
二、七枚號的涵意在羅馬帝國最少有三方面:
1.吹號表示“警告”,正如一般軍隊的早晨號,是喚醒睡覺的兵士。有時吹號表示危險事件發生,要準備應付。
2.吹號表示“應戰”,一旦仇敵來臨,便有號角吹響,喚醒士兵準備抗戰。
3.吹號表示“歡迎”,如有大官駕臨,必須吹號以示歡迎,這是羅馬帝國的習慣。
4.在舊約時代,吹號則有崇拜及慶祝的意義(利十章)。
保羅曾提及“吹號”與主耶穌再來的關係說:“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四16)。又說:“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林前十五52)。請注意“號筒末次吹響”一語,表示當主耶穌再來時,號簡要吹很多次,到“末次”吹響時,信徒才復活與改變。
因此,有些解經家以為這節聖經是“信徒在大災難之後或當中才復活與改變被提”的最好根據,因為要到“末次”吹響時,信徒才復活與改變,而末次號筒吹響應該是“第七位天使吹號”的時候,即啟示錄十一章15節的時候,那就是天上有大聲宣佈“基督的國降臨及基督作王”的時候,亦即大災難將近尾聲之時。
不過,聖經的記載比歷代的解經家更聰明,聖經從來不明說信徒如何時復活及被提,但復活與被提則是必定要實現的大事,實現的時間乃是天上的秘密,不向人公佈,也不需要去尋求答案。
478.飛在空中的應是什麼?(八章13節)
一、第一派解經家認為這是實在的一支鷹。如果啟示錄所記的一切災難都是按字面解釋的話,那麼這支鷹也應按字面解釋。神既能叫巴蘭所騎的驢開口說話(民二十二 28),當然也可以叫一支鷹開口宣佈刑罰。
主耶穌曾在預言末世的災難時如此下一結論說:“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太廿四28見難題第一集解釋此點)。這時那四位天使因為執行降災的任務,已使地上許多人死亡,於是許多屍首暴露在地上,正好給鷹群作大餐,因為鷹是吃屍首的。主耶穌所說的那一句“成語”可能暗指這時的鷹群吃屍首的事,同時神叫其中一支鷹開口,預言將有更大的災難來臨,而鷹群將有更豐富的大餐可享受了(參閱十九章17節“大筵席”一語)。
在聖經中亦有類似的事曾發生,次經巴錄記下七十七章記載說:我叫一支鷹來,對它說:至高者曾使你高乎一切雀鳥,你現在要去,飛越伯拉大河廣闊的水面,到住在那邊的百姓(指被擄到巴比倫去的猶大人)那裡去,把這封信交給他們。
二、第二派人士認為這支鷹乃是一位天使,天使以鷹的形狀出現,飛翔在空中宣佈未來的刑罰。約翰是在異象中看見這一切現象,未必看得十分清楚,可能這位天使飛行的樣子像一支鷹,所以約翰如此記錄下來。
英文欽訂本聖經此處根據不同的古卷譯為“天使”,但美國更正本聖經則譯為“鷹”,理由是較多聖經古卷是“鷹”之故。但另有一古卷在此處為“有一天使如鷹”。可能約翰看見這位天使飛翔非常迅速,並且展翅搖曳,看過去頗似一支鷹
三、第三派人士相信這是一支飛機。用現代的眼光去解釋,一支飛機飛行在空中用擴音器向地上的人宣佈一件事,已經是尋常的事了,在約翰的時代尚未有飛機,所以約翰看見這支飛鷹,形狀像鷹,因此稱之為鷹而已。
479.“無底坑”是什麼地方?為何及如何會“無底”? (九章1節)
“無底坑”,美國更正本聖經改譯為“深淵之坑”(PIT OFABYSS),可能他們認為杭而無底,如何能儲物?所以改譯為“深淵之坑”,意即此坑非常深,其深處乃是混沌黑暗,深似無底,而非真正無底。
同樣的名稱,在路加福音八章31節曾提及,就是那“群鬼”要求主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裡去,該處原文只有“無底”即“深淵”而無“坑”字。同樣在羅馬書十章7節的“陰間”,原文也是這個“深淵”。“群鬼”不願到無底坑去,當然無底坑是可怕的地方,連鬼都怕進去。
有些解經家認為這“無底坑”與彼得在他的後書二章4節所用的“韃他牢”(TARTAROS)相同,該字中文譯為“地獄”,但原文該字全部新約只用過一次,是希拉人所熟悉的一個字,指神為拘禁罪大惡極的人的一個可怕的所在,是在地獄的深處,其中非常黑暗,深似無底雲(參閱原文解經第四集“韃他牢”一條的解釋)。
一、無底坑是為鬼、犯罪的天使、假先知、和撒但受苦之處,可參閱十一章7節,十七章8節(有一怪獸亦由無底坑而上),二十章l-3節。
二、另有解經家相信“無底坑”是真正“無底”之坑,坑上鎖好,足見有門或有蓋。但坑為何曾“無底”,則頗值得研究。一般解釋,認為這無底坑當然不是在地球內,既然是有關鬼魔受刑之處,則無人知曉這坑是在何處,根本在太空任何一處,都是“無底”的,既說是無底坑,相信是指在太空的一個指定的扣留處,鬼魔被拘留在其中,上面被封鎖,下面是永遠找不到“底”的深淵。
另有一個可能是以表示“無底”的,乃是像人造衛星圍繞地球而旋轉,永遠旋轉下去,亦是“無底”,假如神把犯罪的魔鬼在太空中斷繞著一個中心而旋轉,也算得是被困在“無底坑”中。當千禧年來臨時,撒但被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在這裡有兩個可能性,一是把撒但捆綁後丟在太空一處,使他遠離地球,在無底的太空一直被困一千年。二是把撒但捆綁後像人造衛星一般繞著地球旋轉一千年,使他無法接近地球,便不能再迷惑列國了。
但無底坑的真正情形,除神以外,無人能知曉。
480.蝗蟲是什麼?是真的蝗蟲,還是一種武器,形狀像蝗蟲?(九章3節)
一、是真正的蝗蟲。因為蝗蟲是傷害青草、蔬菜與樹木最厲害
的害蟲,所以第4節說,吩咐他們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的青物
並一切樹木。
蝗蟲,很容易使我們想起摩西在埃及所施行的十大災難之一。在出埃及記十章12-20節告訴我們,蝗蟲群破壞埃及菜蔬及樹木,連一點青的也沒有留下而吃盡了。埃及南北有520哩,東西最闊處有200哩,蝗蟲群能吃盡這一塊廣闊地帶的一切青翠之物,可見其數之多與其害之烈!
不過這種從無底坑出來的蝗蟲群是特別的一種,而且聲明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蠍子螫人(螫字音釋)的能力一樣,為的要傷害地上的人五個月,使他們受痛苦而不能死去。
約珥書是先知書中提及蝗蟲之害最詳細的一本書,一章6-7節,二章2-11節。這些蝗蟲也是預表巴比倫的軍隊,他們將來侵略猶太地的時候,他們的破壞力和這些蝗蟲一般的可怕。
所以,這裡的蝗蟲是真的蝗蟲,但這些蝗蟲是屬魔鬼的,所以他們有王,那王是無底坑的使者(11節)。這王有一個恐怖的名字,稱為亞巴頓或亞波倫,不論是希伯來語或希拉語,都是“滅亡”的意思,可見這些蝗蟲當時一定傷害許多人。他們的壽命只有五個月,所以對人的傷害,也只有五個月,或解釋為由四月至九月這五個月期間、為蝗蟲發生及活動的時期。
二、是一群鬼靈,形狀像蝗蟲。因為他們是被困在無底坑之內的,無底坑是鬼靈所在的地方,所以這些蝗蟲是鬼靈無疑。這些蝗蟲是有王率領的,但箴言三十章27節說蝗蟲是沒有君王,卻分隊而出,可見這些並非普通的蝗蟲。這些蝗蟲活動的目的是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4節)。第七章所說那十四萬四千的十二支派是有神印記的,那麼這些蝗蟲式的鬼靈先要傷害那此不屬神的人。這句話並非說他們為神服務而傷害非屬神的人,乃是說他們無法(或說被神禁止)去傷害已有神印的人,所以只能傷害不屬神的人。試問普通的蝗蟲,怎能分辯誰有無神的印呢?所以這些蝗蟲是指一群鬼靈而言。
三、另外有些人用“歷史解經法”,謂這些蝗蟲群是指回教徒的出現,他們像蝗蟲一樣,在中東各地強迫人相信回教,情形非常可怕。這些“回教蝗蟲”,曾擴充他們的勢力有150年之久,所以說他們叫人受痛苦五個月,5月X30日=150日,每日代表一年雲。這150年又解釋為回教教主漠罕默德的統治時代,為紀元後612年至762年。或是在十字軍東征聖地時的回教徒“撒拉先人”(SARASCENS),他們與十字軍對抗,由紀元後830年至980年。
四、還有些解釋為一種武器,是在大災難間出現的。這些武器形狀如馬、如人臉、如女人頭髮、如獅、如鐵甲、尾巴如蠍等等(7-10節),很可能是非常恐怖的武器。用現代的眼光看來,新式殺人武器日新月異,這些“蝗蟲式的殺人武器”的出現,並不為奇,他們能使人受傷而痛苦,但不使人死。到目前為止,尚沒有這種武器,但將來一定出現。他們翅膀的聲音竟然大到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9節),當然是非常浩大的,這可以用現代噴射飛機的大聲來比擬,焉知這些武器不是陸空兩用的殺人利器?
五、還有一些解經家認為這些蝗蟲是由魔鬼指揮的一群傳異端行異能(降頭、邪術等)道理的人。他們根據以賽亞書九章15節的話說:“長老和尊貴人就是頭,以謊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他們到處以權力宣傳,造成一種心靈的痛苦,可能他們對信從他們的人(就是那些沒有神印記的人),施用暴力,以致他們痛不欲生,但又無法死去。他們有男人的威風,又有女人的美麗,所以容易迷惑人,他們的尾巴能傷害人,即上述的“謊言”。他們有王帶領,是由希伯來和希拉文來稱呼的,表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有人受他們傷害雲。
以上各說各有道理,但以第一、第二說較被多人採用。
481.被捆綁在伯拉大河的四個使者為誰?他們的活動如何?
(九章14節)
一、這四個使者是誰?解經家意見不一,有人相信這些是惡天
①“使者”一詞原文與“天使”同。這些既然是被捆綁的,一定是犯罪的天使,而且可能是犯罪天使中操大權的,但他們被神捆綁在伯拉大河地區,使他們不能“較早”去殺害地上的人,所以要到某年某月某日才把他們釋放,去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參閱六章8節,那匹灰色馬出現後,曾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所以世上仍有四分之三的人。現在這四個惡天使要殺害地上三分之一的人,這就表示地上的人總共死去一半,那是多麼可怕而殘忍的刑罰。
②這些惡天使是捆綁在伯拉大河地區。古時巴比倫的伯拉大河(即今伊拉克國的幼發拉底河)是人類發源地,但也是始祖犯罪之處,頭一個兇手殺人之處,世上英雄之首、甯錄建立第一個大帝國之處(創十8-2)。同時,在猶太人的眼光中,亞述、巴比倫二國軍隊的侵略均從伯拉大河地區前來,所以猶太人一聽到“伯拉大河”或“伯拉”這些名詞,無不心驚肉跳,因為他們受亞述與巴比倫人的苦太多了。
在啟示錄另一處亦提及伯拉大河,即十六章12節,該處說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使河水乾涸,以便從日出之地而來的眾王前往哈米吉多頓作戰。
這四個惡天使在伯拉大河被釋放,而且帶領奇怪的馬軍二萬萬,即每一惡天使率領五千萬,在“一小時”之內,殺害地上人口三分之一。第15節說他們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即殺人。這是說在指定的“一小時”內殺人。在一小時內殺害地上人口三分之一,那一定要用非常曆害的武器,為世人尚未明白的可怕武器。這些馬軍與殺人的方法詳記在17至19節。有人相信是“半人馬型”的怪獸,並非一個人騎在馬上,乃是人頭人身與馬相連的怪獸,這些怪獸並非“人類”,乃是惡天使轄下的鬼魔與汙靈(參閱十六13有污穢的靈一詞)。
③還有,這個惡天使被捆綁在伯拉大河,可以使人想起但以理書十章所說的屬靈戰爭,該章13節提及“波斯的魔君”,20節提及希拉的魔君,我們很容易聯想一定也有巴比倫的魔君與瑪代波斯聯合王國的魔君。因為根據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夢中所見的巨像及歷史的程序,巴比倫為金頭,是諸王之王,在神眼中為當時列強之首(但二37)。跟著有瑪代、波斯聯合王國,為銀胸與臂。其後是希拉,為銅腰與腹。其後為羅馬,即鐵腿,這巨像的四朝一定有四個魔君暗中管轄。所以這四個惡天使既然從伯拉大河被釋放,一定是四朝的魔君無疑,他們到了末期,才大量殺人,比他們在那四朝所殺的人多得多了。
二、但有不少解經家認為這四位天使是善天使,亦即執行刑罰的天使。正如在七章1節所研究的四位天使一樣,是管理地上四風的。此外,在出埃及記也記載有執行殺長子的一位天使(出十二22)。在大衛時代,有一位要毀滅耶路撒冷的天使(撒下廿四16)。所以這四位天使也不過是為神執行刑罰的天使,到神所指定的時候,殺了地上三分之一的人。
如果問這四個天使為何要殺人呢?這請看22-21節便知。這些善天使是要殺掉那些拜鬼魔和偶像並犯各種罪惡的人,但人數雖然死掉三分之一,其餘犯罪的人仍不悔改這些惡行。從這些話語看來,便知這四位天使殺人的目的,是要人人悔改。既然是要人們悔改,當然是善天使。
三、主張上一說的解經家中,另有人相信這四位天使與七章l節、那站在地的四角的天使相同。因為該處的四位天使準備執行刑罰要傷害地、海及樹木之時,神吩咐他們暫時等候,等神印了那十四萬四千以色列中為神僕人之後,才執行刑罰。可是當那十四萬四千人受印之後,下文並沒有題到那四位天使做什麼,一直等到第六位天使吹號之時,神就吩咐把那四個天使釋放了,以便殺掉那些犯罪而不悔心的人。至於“捆綁”與“釋放”兩動詞並非“惡意”的,那不過是“禁止”他們馬上執行刑罰和“讓”他們現在執行之意而已。
四、這四個天使,不論是善也好,惡也好,他們的馬軍竟有二萬萬,意即每一天使率領五千萬馬軍會殺人。依照目前的世界人口統計到已有三十多億人,除去第六章所說死去四分之一人口之外,現在又殺掉三分之一人口,即全世界人口死去十五多億,存留十五多億。但再過二三十年(即1990到2000年)可能人口增加到六十億,則那時會死去三十億了,那是非常可怕的事。
在數十年前的解經家,大都認為這二萬萬馬軍數字太大,不可能照字面解。可是現在應該相信這個二萬萬的數字並不太大了,因為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人口激增,二萬萬的馬兵並不能使人感覺驚奇了。
可是這二萬萬的馬軍從哪裡來的呢?除非他們是鬼靈的一部分,那就更有可能了。如果他們是“人”呢?那我們應該知道他們是從伯拉大河那邊來的,伯拉大河在當時人的眼光看來,是屬東方。這些從東方來的馬軍,很可能與第十六章12-16節的戰爭有關,因為在那裡也提及伯拉大河,該河勢將水幹,使從日出之地而來的眾王可以過河到哈米吉多頓作戰。
東方的馬軍是有名的,蘇聯西伯利亞的、蒙古的、中國北方的、甚至印度的,都可能聯合起來,成為一支二萬萬的馬軍在全世界各處殺人三分之一。
那些主張這四位是善天使執行神所施刑罰的注經家、認為這些馬軍可能與天上的“火車火馬”同一類。在列王記下六章以利沙的史跡中、曾提及火車火馬暗中包護被圍困的撒瑪利亞城(17節)。天上的火車火馬有多少,無人知悉,二萬萬也不算多,因為神所創造的天軍天使有千千萬萬,所以神有火車火馬二萬萬,不過是一個不大的數目。
五、但是有人相信這些是惡天使所領導的鬼靈(見上文),所以這些是“半人馬”式的軍隊怪物,使人見而生畏。他們的頭是人頭,身是馬身。馬頭上的人頭有火、煙與硫磺從口中而出,可能是三種不同的人頭馬,各有一種殺人物質從口中出來。此外,騎馬的胸前有甲如火、紫瑪瑙與硫磺,也可能是三種不同的胸,各出不同的殺人物質。
但有人問,四個天使應將馬兵分有不同的四隊,何以好像只分為三隊呢?答案是除了馬的前面有三種殺人毒質外,這人頭馬的尾巴也能害人。所以一共分為四種不同的殺人方法也。
六、至於殺人的時間,本處經文謂“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注經家對此語有不同解釋如下:
①所謂到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一語,是指一個不透露的實際時間,即在大災難期間的“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某一時”,所以在“該一時”之內,即將世界人口殺掉三分之一。用今日新發明的殺人武器來推論,這種殺人的迅速,已不足為奇。因為一顆氫氣彈爆炸便足以達成這任務的一部分。如果在不同地點爆炸數十至數百顆氫氣彈,世人三分之一的死亡,是在意中事。不過,這裡並不暗示這種氫氣彈所造成的死亡,乃是上述所研究的“馬軍”的殺人方法。但時間是在“一小時”之內去完成。因為原文在年月日時之前有一指件字,指定某一個時間。
②另一說謂“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是指“一年、一個月,一日和一小時”,加起來等於“十三個月廿五小時”,即在十三個月和廿五小時之內,或說395日之內殺掉世上三分之一的人。
③還有人以為這四個天使各人執行殺人的時間不同,有一個是在一年之內,另一個是用一個月時間,還有兩個是在一日及一小時之內殺人,四個天使所殺的人口是全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
我相信第一說較合理,亦合聖經原文。
482.“七雷”是什麼?啟示錄曾有多少次提及雷聲?(十章3—4節)
第十章是一個“插入的天上異象”,所以其中許多話語不能按字面解釋。第一節的那一位大力天使,當然是基督的榮耀樣子。在他大聲呼喊之後,就有“七雷”發聲,但約翰奉命不準將該七雷所說的寫下來,因為一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申廿九29),神不許約翰記下來,是有天上的原因。雖然曾有不少解經家曾作多種推測七雷所說的是什麼,但這都是多餘的。既然神不公佈七雷的內容,我們目前不必推測,因為將來一定明白。
可是在啟示錄竟有七次提及“雷聲”,可作參考:
①寶座中有雷轟(四5)。 雷聲一
②四活物之一聲音如雷(六1)。 雷聲二
③天使把壇上的火倒在地上後,即有雷轟(八5)。
雷聲三
④天上的殿開了,有約櫃出現,後即有雷轟(十一19)。
雷聲四
⑤天上有聲音,其中包括大雷的聲音(十四2)。
雷聲五
⑥第七個碗倒在空中後,又有雷轟(十六18)。
雷聲六
⑦天上歌唱哈利路亞頌之後,又有大雷聲音(十九6)。
雷聲七
但第十章所題的七雷乃是七雷的聲音,並七個有位格的天使或人,所以這只是七種聲音,約翰在本章以前已經聽過三次雷聲,不過那三種雷聲並未有可記錄的事而已。約翰當然明白七雷發聲所說的是什麼,他也最少會有起碼的明白程度,所以準備記錄下來;但神不許他寫出來,可能是與當時讀者的程度有關。比方說我們在一九六九年及一九七零年知道太空人在月球登陸,許多人在電視機也看見他們如何降在月球上,也有許多人看過這些太空人所帶回來的“月球石”。但在五十年前,如果你告訴當時的人說,不久有人會到月球去了,而且要從月球回來,並且帶一些月球石回來。五十年前的人是不會相信的。約翰明白七雷所說的是什麼,但寫出來可能會引起當時人們的誤會,甚至引起羅馬帝國政府更殘忍地對付基督徒,所以不讓他記下來。
483.約翰所要量的“神的殿”是什麼殿?為何要量殿及祭壇並在其中禮拜的人?(十一章l-2節)
一、“神的殿”即聖殿,約翰在拔摩海島被放逐時,多數解經家認為是在紀元後九十年左右,耶路撒冷大希律所修飾的聖殿已被毀。因紀元後七十年羅馬將軍提多帶兵毀滅聖城,聖殿已不復存在。因此約翰在此所提及的神的殿,不會是指當時耶路撒冷的聖殿,乃是指將來重建的聖殿而言。
聖殿的建造歷史如下:
①所羅門的聖殿,約在紀元前960年建成(但無人知其正確年代)。後在606年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侵猶大時所毀。
②所羅巴伯所建的聖殿,約在紀元前536年,為猶太人從被擄的巴比倫回國後所重建。後被敘利亞王安提安庫·以比反斯(AN-TIOCHUS EPIPHANES)所毀,時在紀元後167年。
③大希律所建造的聖殿,在紀元前19年動工,經46年的建造,在紀元前 9年完成,但仍保修飾直至主耶穌傳道前(約二20有四十六年一語)。但在紀元後70年羅馬將軍提多所毀,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別的石頭上,應驗了耶穌的預言(太廿四2)。
④聖經預言聖殿定必重建。自1948年以色列人複國後,即有專家根據以西結書40至46章所載,詳細研究,準備在聖殿原址重建聖殿。1967年六日戰爭後,以色列收復舊城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之事已如箭在弦,將急切進行。
但這聖殿重建之後,是否即主耶穌將來要在其中為萬王之王的聖殿,解經家則意見不一,因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預言那“大罪人”竟然要坐在神的殿裡,自稱為神(4節)。這當然是指將來大罪人,可能亦即敵基督出現時的情形,那是指大災難時期的事。那麼,既然大罪人會在那重建的聖殿中坐著褻瀆神,所以有一部分解經家認為這重建的聖殿並非基督要進去的聖殿,乃是以色列人無形中為那大罪人而建造的。但基督降臨後,以色列人在千禧年國度中另建一聖殿,則為基督而建雲。
不過,另一部分解經家認為以色列人複國後所重建的聖殿不會有兩次,即使大罪人曾進入該重建的聖殿內褻瀆神,但該大罪人以後被基督所除滅,保羅說基督是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證明是主由空中降臨到地上時的事。然後基督要進入殿中,為萬王之王(結四六l-4)。
⑤天上的聖殿。除在地上有聖殿外,天上也有聖殿,這是約翰在異象中所看見的(啟十一19;十五5),在這兩處均提及“約櫃”,那是猶太人認為是代表神同在的重要象徵。另外在三章12,七章15節亦提及神的殿,均指天上的殿而言。
我們相信約翰在這裡所說的聖殿是指將來重建的聖殿而言。又因為“外邦人要踐踏聖城”之故,所以達聖殿不可能指天上的聖殿。該殿在不久的將來定必重建,我們相信將來重建的殿只有一次。
二、至於為何要“量”殿及祭壇並在其中禮拜的人呢?
“量”表示四種意義:
①“分別”,即分別為聖。神將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分別出來,因為根據保羅所獲得的啟示,以色列人將要“全家得救”(羅十一26)。
②“悅納”,神悅納這一切在未來聖殿禮拜的以色列人,使他們歸屬基督名下,與教會的一切信徒有同樣的享受。但外邦人的“外邦院”則“留下”,表示不再有外邦人能在基督徒的“教會”有份,因為教會已被提至空中,而“留下”一詞原文意為“扔出去”,不是“留下”,乃是有禍的“丟棄”。這就說明這些外邦人不能在教會內有份,因為他們將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與神為敵。
③“保護”,在本章13節,那兩個傳道人死而復活及升天之後,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這城當然是指耶路撒冷城而非別的城。當耶路撒冷城倒塌十分之一之時,聖殿因為被量而得保守,聖殿不致被毀。
④“計劃”,神既然量了聖殿,表示有新的計劃在聖殿、祭壇和禮拜的人身上,要使用他們,完成神計劃最後的一段,以便彰顯他的榮耀,那可能就是下文所題的神用那兩位見證人的驚人事件。
484.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個月何所指?四十個月如何計算? (十一章2節)
一、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亦即那兩位見證人傳道的一千二百六十天,是以當時的日曆計算法,每月三十天(3節)。在十三章5節亦題到四十二個月,那是怪獸橫行作惡的時間,可能是同一時間。在十二章6節亦題到一千二百六十天,是那婦人逃難到曠野被養活的時間,亦可能是與上述各事同一時間。
在十二章同一事件卻用另一說法說那婦人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但以理書七章25節及十二章7節亦提及一載、二載、半載,聖民受苦的時候。
因此我們可以列一表來表示三種不同說法如下:
那婦人逃難被養活
一載二載半載
聖民受苦 一載二載半載
外邦人踐踏聖城
四十二個月
那獸在地橫行作惡
四十二個月
那兩位見證人傳道
一千二百六十天
那婦人逃難被養活
一千二百六十天
仔細觀察這三種不同的數字,雖然都是三年半,但表示這三年半的數字不同,顯然其性質與涵意是不同的,其解釋如下;
①上述這一切事件,都發生在“同一”的三年半中。但神的僕人與教會(那婦人與孩子的預表)則用一千二百六十天來表示時間。神的僕人“天天”作見證,爭取時間來完成最後僅有的傳道機會。同時那婦人被供養也是“天天”的,毫不間斷。
那些惡人作惡卻用四十二個月來表示時間,表示他們並非“天天”作惡的,乃是“月月”犯罪。但作一次惡,卻使當時的人天天都受不了。
至於一載二載與半載,即三年半的說法,與但以理書所記相同,是表示應驗但以理的預言,在時間上絲毫不差。
②但另一派解經人士卻把上述這些年、月、日分為“前三年半”與“後三年半”。
前三年半 後三年半
A、一載二載半載 A、一載二載半載(但七
125,十二7;啟十二14)
B、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
B、四十二個月(啟十三5)
C、一千二百六十天(啟十
C.一千二百六十天(啟十
七印和七號(啟八章、九
七碗(啟十六章)的災在後
章)的災在前三年半 三年半
這一說法中也有許多不同意見,大都無法確定何事在前三年半,何事在後三年半,任何推測,均不能使人滿意。
據上述第一派的意見,“三年半”都是指“一七之半”的“後三年半”而言,聖經並不題“前三年半”的月與日的數字。聖經本身並無“前三年半”與“後三年半”這種明文說法,只用不同的方法來表示“三年半”,但不明顯指出“前”或“後”,因此只能指“一個確定的三年半”,即“後三年半”,而不應將上述經文所列出的三年半分為那一個屬“前三年半”,那一個屬“後三年半”也。
③這個三年半,是應驗但以理書第九章,末一段那“七十個七”的預言。所以我們在此略加解釋如下:
該七十個七共分三段,即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並最後的一個七,最後一個七又說明有“一七之內”和“一七之半”。
A、七十個七,70X7=490年
B、七個七,7X7=
49年 首次頒令重建聖殿(教會時
期,先知書不提及)
C、六十二個七,62X7=434年
最後頒令重建聖殿至主耶
穌被釘之時
=7年
D、一個七 大災難時期
共490年
在C、與D、之間有一個“教會時期”,不被舊約任何作者所揭露,那是隱藏的,所以聖殿重建及主耶穌被釘之後,不再計算猶太人的時間,直至大災難時期,即最“一個七”之時。因此最後“一個七”當在主耶穌降臨在空中之後,地上的猶太人在最後“一七”之中與列國有關。
至於年代的解釋,要在但以理書難題中詳細研究,因為有許多不同的計算法,人言各殊,茲不贅。
三、至於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的預言,也和但以理書九章27節的預言有關。但以理說:“一七之半(即四十二個月,或三年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惜的如飛而來”。
主耶穌曾引用但以理書的預言來配合自己的預言,而且說明與“大災難”有關(太廿四15-21)。路加在廿一章24節記載主耶穌的預言時,加上馬太所未記的話說:“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這與約翰所記的完全相同。
但以理與主耶穌的預言,可能有“雙重應驗”的性質,頭一次應驗是在紀元後70年,羅馬將軍提多帶兵毀滅耶路撒冷;另一次尚未應驗,那是在大災難時期,歷史定必重演,“外邦人”(是否從復興的羅馬而來?)要再來一次破壞聖城,而且有42個月之久。這未來踐踏聖城的,可能是指啟示錄十三章的“海中之獸”而言,因為那獸要褻瀆神和與聖徒爭戰(5-7節),並且要“坐在神的殿裡,自稱為神”(帖後二4)。所以但以理稱之為“那行毀壞可惜的”(但九27),主耶穌也如此稱呼他,馬太則加上一句注腳說:“讀經的人須要會意”(太廿四15)。
所謂“踐踏”,並非毀壞,乃是敵人要“利用機會”,與神及聖徒為敵的表現。但神在同一時期的三年半中,差遣兩位見證人用神這奇事與仇敵“門法”,所以聖城不會被仇敵所毀滅。
485.“那兩個見證人”是誰?(十一章3節)
這是解經家引以為最有趣的研究課題,因為大都猜測這兩人是摩西、以利亞,或以諾與以利亞。
一、猜想這二人是摩西與以利亞者的意見如下:
①這二人身穿毛衣,這和以利亞所穿的相同(王下一8,施洗約翰亦然,太三4)。他們也能用火燒滅仇敵,這和以利亞所作的亦相同(王下一10;參路九54)。他們又能叫天閉塞不下雨,以利亞也曾這樣(王上十七1)。證明這二人中有一人是以利亞“再現”無疑。
②這兩人又能叫水變為血,摩西會在埃及法老面前行過這神跡(出七20),證明這二人中有一個是摩西。
③又說他們二人有權柄,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在舊約聖經中只有摩西與以利亞會用過各樣災殃攻擊敵人。證明他們是摩西與以利亞無疑。
④還有,耶穌“登山顯像”時,只有摩西和以利亞出現與耶穌談話,證明他們二人在大災難時期再出現,乃是神計劃的一部分。
⑤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先知。他們二人既然在主耶穌登山顯像時曾出現,他們將來還要出現,根據神的律法與眾先知的預言與警告來定世人的罪。又根據瑪拉基書三章1節,四章45節的預言,以利亞必再出現。又根據申命記十八章15節摩西說:將來“神要從你們兄弟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像我”二字很可能是摩西的再現。
⑥最後,以利亞是乘著旋風升天的,不至見死(王下二11)。摩西與普通人的死不同,因為“耶和華將他墳葬在摩押地,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而且摩西死時,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申卅四6,7)。可見摩西“可能”並沒有真正死去,乃是像以諾一樣,“被神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五24)。
他們二人沒有“死”,按著希伯來書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九27),因此,摩西與以利亞二人,必須經過“死”的階段,完成這條神所定的命令,然後復活。
二、但有人相信這二人是以帶和以利亞。
①其中一人是以利亞,正如上述,是毫無疑問的了。另一人是以諾,因為以諾和以利亞一樣並未死去,所以二人要再到世上來作見證,然後嘗到死的滋味,按著人人都有一死的命令,完成他們為人的本份。
②偽經木匠約瑟傳中有一段話說:“我的弟兄阿,這兩個人、以諾和以利亞,在世界的末了必定回到世界上,在大患難的日子中死去。因為那假基督將要殺他們的身體”。雖然這是偽經的話,但人們互相傳誦,相信那兩個見證人是以諾和以利亞。
③偽經尼哥底母福音有一段話說:“我是以諾,因蒙神悅納被接去。這是提斯比人以利亞,在世界的末了我們要活著,蒙神差遣反對敵基督者,但被他所殺,第三天復活”。這也是初期基督徒彼此傳誦的話,相信那兩個見證人是以諾和以利亞。
④古教父杜特連相信以諾和以利亞蒙神保守在天上,以後到世上來被敵基督者置於死地。
⑤以諾曾預言說:主帶著他的千萬使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猶14,15節是引用次經以諾傳的話,證明以諾傳有它的價值)。所以我們相信以諾也必在大災難期中再現作主再來的先鋒,證明他的預言。
⑥那些相信這二人是摩西和以利亞的,說,摩西並沒有死,其實摩西已經死了,是很清楚的事,因為聖經說他死了,也埋葬了(申卅五6)。猶大書又說到他的屍首(猶9節),既然有屍首,當然是已經死去。所以這二人中的一位不是摩西,乃是以諾。
三、另外,有人根據本處所說的,這二人“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檯,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4節),相信不是以諾、摩西或以利亞,乃是撒加利亞書所說的大祭司約書亞和政治領袖所羅巴伯(亞三2,四2-3,6)。該處提及兩棵橄欖樹,表示有生命,又題到金燈檯,表示有光。這兩棵樹和兩個燈檯在撒迦利亞的異象中是“約書亞”和“所羅巴伯”,就是將來在大災難期中要出現,成為那兩位見證人。因為舊約聖經從來沒有用橄欖樹或金燈檯來指以諾,摩西或以利亞而言。神能用摩西與以利亞施行神跡,當然也可以使用約
書亞和所羅巴伯來行神跡。
四、作者本人認為神既然在此處經文不明說是誰,則不必去猜度。如果說那兩個證人是以諾,摩西或以利亞“再來”,似乎受佛教“投胎”思想的影響。聖經雖然說施洗約翰與以利亞相同,不過是說施洗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與能力(路一17;太十一10),但到底施洗約翰與以利亞是兩個不同的人,不同的兩個靈魂,不能當作一個人,約翰也否認自己是以利亞(約一21)。
至於說該兩見證人所施行的神跡,神可以用另外兩個人,賜給他們權柄,能行神這奇事和摩西以利亞一樣,是毫無困難的,因為神也用過彼得和保羅行過許多神跡。
2.至於說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加諸此二人身上,而斷定他們為以諾或以利亞,乃是倒果為因的推論法。事實上本處經文只說神使那兩見證人去傳道、行神跡以後,死後復活,他們也死了,已合乎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但未有暗示他們以前未死過,像以諾以利亞一樣。
神讓以諾與以利亞不至於見死,是出於神的“自由意志”,我們沒有理由一定要以諾和以利亞去死一次。因為以諾與以利亞不見死,其他各人都要死,正是預表主耶穌再來時有兩種不同的信徒要被提到空中去見主。一種信徒要從死中復活,另一種信徒是不死而改變,這是保羅所得的啟示(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17)。當然有許多信徒不至於見死,他們並不需要照著“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去死一次。那麼以諾與以利亞二人蒙神大恩不至於死,我們又何必一定要他兩人去死呢?
至於有人說,以諾與以利亞未經死而升天是仍然帶著肉體的,一直等到大災難時期才由天上回到地上傳道及完成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否則他兩人未死而改變成為靈體,豈非成了比基督還早的“初熟的果子”?基督便不是第一個真正復活而有靈體的了。回答”這問題並不難。以諾和以利亞被神取會及升天,聖經並未詳細說他們的身體如何改變,即使他兩人已改變成為靈體,也不算得是“初熟的果子”,因為初熟的果子是指由死中復活而言,基督是第一個真正復活的,是初熟的果於。以諾與以利亞只是特別蒙恩不見死的人,但他們一定是經過變化才能到天上去。
以上四說,各有人採用,至於前一派的說法則已很普遍地被許多解經家所採用了,只可惜缺乏充份的理由。── 蘇佐揚《聖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