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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約之間之四:各種黨派和猶大省


愛色尼派、希律黨、奮銳黨、基督在世時的猶大省

約瑟弗所記載的奮銳黨人

  猶太哲學思想的第四個派系奮銳黨,以加利利人猶大為發起人,這個黨派的人差不多同意法利賽人所有的見解;只是他們強調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自由。他們不要任何人來管理他們,只有神自己是他們的統治者、是他們的主。他們並不介意任何一種形式的死亡,甚至連累他們的親戚朋友被處死也在所不惜。沒有什麼威嚇可以使他們稱呼地上的人為主;就是因為他們這樣堅定不移的果敢志向,許許多多的人都認識他們。關於他們這一點,我不曉得怎樣再加以詳細形容。我不是怕別人會誤信我所說的,我只怕我所說的還不夠顯示他們在苦難中所表現的堅決態度。當耶西富羅拉(Gessius Florus)作我們這地方的太守的時候,他濫用權柄迫害人民,全國就受奮銳黨人寧死不屈的感染,瘋狂暴亂起來,甚至反叛,要脫離羅馬人的管轄。

愛色尼派(Essenes)

  雖然新約聖經並沒有提及愛色尼人這一個特別的猶太黨派,我們仍該花少許篇幅來一睹他們的特徵,因為他們也可以算為兩約間後期的重要特色之一。有一點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每一個時代,同樣的三個派別都出現他們是「正統派」、「非正統派」和「特別的派系」。法利賽人只注重律法的「字句」,撒都該人破除律法書的一切,只留下安的「廣義」,愛色尼人以靠律法的靈意而活為滿足。為此,他們離開了普通的人類社會,退隱到郊野孤寂的地方;在那裡過一種僧侶式的修道生活,就是一種神秘猶太主義的生活。

  同時,也使我們感到希奇的,就是在每一個時代裡,各個不同的團體都竟會那麼盲目,不察覺他們的思想是自我矛盾的。正如那些愛色尼人,他們太過偏猶太化了,他們以摩西為至高的權威;可是,和大多數的神秘主義者一樣,他們那空空的沉思,竟把他們所深深敬重的「權威」這個簡單的字,空想出另外的意思來。

  他們為自己解除了聖殿的一切祭禮,滿以為只要注重靈意,就能使他們的污穢洗得更潔白,他們不肯與經常到聖殿朝拜的人混雜,以為那些人正污穢了聖殿。他們遠離聖殿,在自己家中的聖所獻祭,以為這樣才符合摩西訓令的靈意。雖然如此,他們還經常到聖殿裡面燒香,表示敬意。他們熱心追求的是聖潔的思想、屬靈的宗教、自我謙卑、分別為聖歸給神。他們看分別為聖的意思,就是僧侶式的退隱,苦行自修和過最簡樸的生活。

  他們是與社會隔絕的人,「住自己建的房子,靠自己生活,只做多少田間的工作,或一些必須的手藝,絕不經商,以為這是最容易使人產生貪念的。」每一餐的食物都是他們自己的祭司預備弄好的。這些廚房工作,也算為獻祭給神的工作之一,每人只准吃一碟飯菜。他們原則上是反對戰爭的,又禁止人起誓,他們當中較嚴格的人甚至連婚姻也棄絕了。這種苦修主義完全與摩西的教訓相反。凡加入他們中間做會員的,必須先經過一段悠長的試驗期,嚴守門規和保守組織內部一切秘密;對神要表現熱心敬虔,對人要持守正義;對惡人要厭惡,對義人要幫助;說話要誠實,不能傷害任何人。

  他們的僧侶式生活看來很屬靈,可是上面卻鋪了只為奴役人的外表主義。他們依照律法上的字句嚴守安息日到一個程度,連燃一點火,預備一頓食物也禁止人去做。他們認為任何不是自己弟兄弄的食物都是污穢的,甚至寧死都不肯吃。他們有一種迷信舉動,就是永不吐痰,尤其是吐在右邊。倘若一旦有一個未受割禮的人摸了他們一下,他們必須立刻沐浴一次才得潔淨。

  雖然他們原是互相矛盾的烏合之眾,但他們卻能表現出敬虔的行為,遠在普通人之上(參閱約瑟弗所提供的資料,在本課程之後)。實在說來,他們的動機是好的,可惜方法錯誤了。他們的隔離主義,苦修主義和神秘主義,都不外是逃避主義的變相。他們的極端猶太主義差不多變成了非猶太主義。他們用神秘的自由來解釋聖經,結果沒有帶給他們屬靈的自由,反把他們留在形式上做奴隸,總而言之,他們並沒有透過律法的外殼,進到律法的靈意裡面,因為他們的方法是行不通的。我們的主耶穌行通了,但他並不須要隱居苦修。愛色尼人的虔敬生活贏得民眾所賦與的崇高聲譽,人們十分讚賞他們的宗教眼光,甚至據說他們所預言的一向被認為絕不失落的:只可惜他們錯誤的與民眾隔絕。所以他們沒有真正的給與他們的時代對症下藥,也沒有接受新約聖經所記的福音;不過他們很明顯的代表了那些在兩約之間的猶太民眾,發出靈性饑餓的呼求和反應。

希律黨人

  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十六節、馬可福音三章六節和十二章十三節這幾處經文記載有另外一個猶太黨派,就是希律黨,他們究竟是誰?沒有什麼明確的資料傳下來,可以告訴我們有關他們的來源,和怎樣聯合在一起,但是他們的名字本身就顯示出他們所擔任的角色有什麼特別,和促成這角色的原因何在了。無論它的黨徒之中可能有些對宗教喜愛也好,反感也好,這個黨派根本就不像一個宗教團體;因為按名,按實質,它都是一個政治團體。這個黨的主要目標就是要把希律政府的措施推展出去,有的說他們是直接由希律家屬或王室本身經濟支持的,這只是屬於推測。但很明顯地,他們的政策和行動得到王的認許,每一位深謀遠慮的希律王,都會派專員和他們聯絡合作。

  大家都可以想像得到,這是猶太領袖和民眾加強控制希律王室的上策。自從瑪加比的日子以來,猶太人的政權曾經面臨過莫大的災禍咒詛。經過慘痛的暴亂、浴血的鬥爭,和忍受過相等於自殺的苦肉計,現在對他們來說,還有什麼其他辦法比支持希律王這辦法更聰明?因為這樣可以使他們享受到羅馬的優待,使猶大省得到這龐大帝國的庇護。許多猶太人可以看到,在希律王的統治下,他們與外族隔離的希望得以繼續實現;最低限度也不再直接受到異教的統治。另外有許多猶太人卻歡喜接受希臘文化來開通自己的古老思想,這也是第一任的希律王和以後的繼任者實施的政策,正符合猶太人最高的願望。

  另一方面,當然也有許多猶太人憎恨希律王的。因為希律王的家族並非是猶太人,而是以東人。我們記得,第一任的希律王豈不足曾經把猶太的公會的議員們全部殺光,只剩下兩個得以倖免的嗎?他豈不足初時表面上歡喜接受猶太人的信仰,而過後卻要大事加以破壞嗎?他豈不是在百尼斯(Paneas)建造一座白色大理石的廟宇,在那裡敬拜亞古士督神嗎?在猶大省以外,他豈不是毫無隱瞞地贊助異端邪教嗎?他豈不是在耶路撒冷城建造了一個露天戲院,在那裡演出殘忍的武士械鬥比賽嗎?雖然他為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建築了一座新而宏偉的聖殿,但他豈不是也在外院的主要入口處造了一隻羅馬的金鷹,叫遠近的人都來景仰嗎?希律本身的家族豈不都在最令人震驚的罪惡中有份,並且沾染了受害者的血嗎?總而言之,他們的一切行為豈不是代表了可憎的羅馬征服者嗎?我們由此可以聯想到,法利賽人是何等憎恨這些希律黨人的。兩者彼此對敵,毫無容忍的餘地。但他們竟然聯合起來謀害主耶穌,更使人想到他們對主的仇恨,到了何等驚人的程度。

奮銳黨人

  在馬太福音十章四節和馬可福音三章十八節所記載的十二個門徒中,出現了一個人名叫「迦南人(Canaanite)西門。但在路加福音六章十五節和使徒行傳一章十三節那裡卻稱這人為「奮銳黨(Zealot)的西門」,其實「Canaanite」這個字應該是「Cananaean(請參閱修訂譯本聖經),因為這字是指一個運動,不是指著迦南族人說的。「Cananaean」和「Zealot」這兩個名稱都是指同一個運動,不過前者是亞蘭文的譯音,後者是希臘文的譯音。中文聖經一律稱作「奮銳黨」,究竟奮銳黨人是誰?他們有何特徵?原來他們是態度奮勇,行動敏銳的猶太國家主義組織份子。後來瘋狂地企圖要粉碎羅馬城的就是他們,結果,羅馬將軍提多在主後七十年的時候,攻陷耶路撒冷,擄掠城中人民,使全城變為廢墟。

  要清楚知道這運動的開始,我們必須回顧主前六十三年左右的時代,那時正是瑪加比獨立的朝政結束,猶大國轉移在羅馬鐵軛之下的時候,因為要獻出國土與羅馬帝國,猶太人擾嚷不安的社會,與先前兩約間初期,餘民受制于波斯帝國時,猶太人那順服而平靜的社會,有極大的分別。這時候不單是人數大量增加;他們的脾氣性格也有顯著的改變。在那七十年自治生活當中,法利賽人的思想滲透影響整個國家社會的精神,使他們變得極其腐敗,留待羅馬人來應付了。

  猶大省的猶太人在兩約間初期,為了等候彌賽亞來拯救他們,就十分順服,安靜地照料神聖的律法來持守自己的信心。但到了這時,他們等得不耐煩了,就衝動起來爭論說,只要全體百姓都準備好,為拯救以色列國脫離外邦人的統治而爭戰,那奇妙神跡的援手才會來臨,其實這位是法利寒人對律法字句的狂熱主義,不過,加上了一個新興的激烈國家主義之後,就與早期法利賽人那敬虔而高傲的理論完全脫節了。

  再者,羅馬帝國做了猶大的統治者二十六年之後,那詭計多端,居心叵測的外邦人希律王,靠著羅馬的支持,經已成功地用血腥,兇狠的手段來擊敗猶太人的頑抗力量,搶奪了猶大省的政權。似乎就是因著他這樣登上了王位,激起了奮銳黨的組成,和他們激憤的行動;愛德生(Edersheim)博士說:「倘若我們用更深入,更獨特的眼光來觀察各時代(自那時代以後)的歷史,就會發現,當時全國已發展到一個地步,不是贊成這個黨派,就是反對這個黨派。」

  這個黨派運動比較激烈的行動,似乎首先是發生在加利利省的。在主後六年,當敘利亞巡撫,羅馬人基理努(Quirinus)下令要在巴勒斯坦調查徵收稅項,加利利人猶大,和一個法利賽人撒督,就起來領導國人叛變,對抗羅馬帝國的統治。他們的口號是神的子民應當反抗人類的暴君政權,自稱是為了恢復完全的神治體制而鬥爭的;於是猶大的群眾湧到他的旗下,可是基理努輕而易舉的擊敗了他們,而猶大本人就被殺了(參閱徒五37)。雖然如此,正如林西(W.A.hndsay)博士所說:「從那時候開始,直到耶路撒冷被毀及猶太民族分散列國為止,這期間,猶太人後期的歷史,大部分是記載那些為律法而大發熱心的人,對抗羅馬入侵的勢力和對希臘文化的鬥爭。」

  猶大的眾子繼續鬥爭下去,其中有兩個,就是雅各和西門,被後來的一位巡撫提比利亞、亞歷山大捉去釘在十字架上。第三個兒子自稱為彌賽亞,結果被一個暴徒所殺。

  此後,奮銳黨對羅馬的武力敵對行為,竟然漸漸變了質,改為一種暴亂形式,甚至轉而敵對自己的同胞了。到了主後七十年,在耶路撒冷被毀前的最後數十年間,他們再變本加厲的淪為不法之徒,成為當地的恐怖分子。很有可能巴拉巴和他的同黨都是奮銳黨人,那與主同釘的兩個強盜也許是他們的黨員;因為巴拉巴這個名字,原是亞蘭文的譯音。注意馬可福音十五章七節指出,他和「作亂的人」一同坐監,他們在「作亂」的時候,曾經殺過人。那兩個與主同釘的死囚其實也是兇惡的強盜,他們不單是「賊」。所以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四節那個「賊」字,在修訂本聖經裡轉譯為「強盜」是對的。可能那個悔改的強盜,從前和其他同黨一樣想,以為「神的國」只有用武力才能實現的,及至在十字架上,看見主耶穌的一切表現,才突然發覺自己是錯了。

基督在世時的猶太社會

  現在,讓我們按著兩約之間的概略,去思想一下主耶穌居住在巴勒斯坦時,政治和宗教混雜的背景是怎樣的。

羅馬世界

  當時的文明世界是與羅馬帝國並存的,列國都在一個政權統治之下。只有一個鐵腕的軍事力量維持各地的治安,各處原本不相識的人民,也只說一種的語言,就是希臘語,這使各大城市和全世界有學問的人都有了思想的交流。各地或多或少通行著一種文化,就是希臘與羅馬混合的文化。著名的羅馬大道使全國有了便利的交通,成為商業發展的高速公路。地中海的航線把世界上所有和平共存的人民聯繫起來,這樣海上和陸上的商業都因此發達。除掉那些貪污的官員來說,大致上政府頗能維持一個世界水準的公平制度,這是前所未有的。只要人們能對羅馬效忠,他們就可以得到政府所給與的寬大待遇。各地原有的宗教風俗習慣均備受尊重,而各省在自己的民政事務上,都容許有相當高程度的自治權力。在我們的基督教時代開始的時候,巴勒斯坦就成為這樣一個羅馬省(敘利亞省)的一部分了。

巴勒斯坦

  那時候,巴勒斯坦分為五個地區——就是猶大、撒瑪利亞、加利利、比利亞、特拉可尼。第一任希律王(其實稱他為「希律大帝」是不對稱的,應該稱他為「血腥的希律」才對)統治了這五個地區;但約在主耶穌降生之時,他去世了。照他的遺囑,國家也由他的三個兒子繼承了。他的大兒子亞基老(太二22),分得猶大和撒瑪利亞兩區;二子希律安提帕,得到加利利和比利亞兩區;三子腓力,只分得特拉可尼一區。十年之後,因為亞基老的失職,羅馬方面就剝奪了他所管理的猶大和撒瑪利亞兩區,改派一個巡撫來統治。到了主耶穌出來公開傳道的時候,已經是第五任巡撫當政了。他就是本丟彼拉多。他是低於管治敘利亞省的羅馬總督的;因為敘利亞的總督也是管理整個巴勒斯坦的,而這位總督本身又是羅馬君主的下屬。巡撫通常住的地方並不是在耶路撒冷,而是在該撒利亞,因為那地方對羅馬人來說,是具有較大的政治重要性。但遇有特別的節期,例如逾越節等,耶路撒冷就可能太擠擁,猶太人的國家主義分子就可能情緒激動起來,演變成暴動。所以巡撫會暫時移居至耶路撒冷,以便加以鎮壓;這就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時,彼拉多會在那裡出現主持審判的理由了。

  那時候,希律安提帕正是加利利和比利亞的太守。他的父親就是希律大帝,他的母親瑪他斯是一個撒瑪利亞婦人。所以他一半是以東人,一半是撒瑪利亞人,他一點也沒有猶太人的血統。「外邦人的加利利」似乎是最適當給他治理的地區。四福音指他為一個迷信,沒有道德而又殘忍的人。當群眾喊叫要釘主耶穌十字架的時候,他也是在耶路撒冷。彼拉多得知主耶穌是屬加利利的,就把他解到希律那裡,但是希律卻把這個責任再推給彼拉多。

猶大省的猶太人

  至於猶大省的宗教方面,那時的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希律黨人都分別照著自己的方法趕緊推行自己的理想。在法利賽人的學校裡就有大規模的行動了;因為,希律大帝的時候,有幾個最著名的文士興起來。例如,那偉大的希列(Hille)和煞買(Shammai),都是以斯拉以後,猶太文士中最著名的。他們分別創辦了對立的巴比倫學校和巴勒斯坦學校,目的是訓練拉比的釋經學。這兩所學校發展到主耶穌降生之時,經已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了。法利賽人對民眾的影響力之大,使希律王不能不小心而忍耐地對待他們。

  撒都該人方面,自從希律王在位的早期,殺了他們當中四十五個領袖之後,他們的勢力就大大削弱了。希律王又廢棄了大祭司的世襲風俗,這又是撒都該人另外一個打擊。雖然這樣,他們仍然保持在上層社會的影響力,那些世襲的祭司家族仍然是當地的貴族。較高職位的祭司依然對政治存有野心。倘若不是希律王在早期以殘酷的手段來打擊他們,粉碎他們對哈斯摩年大祭司派系的支持的話,他們很可能比法利賽人還要早,就左右了希律王的統治和希臘的文化改革。但他們現在只能與法利賽人一樣憎恨希律王的政體,他們仍然有很強大的力量來控制大祭司和猶大的公會。在四福音的結尾和使徒行傳的頭幾章裡,我們看見大祭司和那些高職位的祭司們都是撒都該人。他們就是猶太公會的主要人物了(徒四6,五17)

  希律黨人方面,自從羅馬派了一個巡撫來代替了希律的兒子管治猶大省之後,他們就像德國的納粹黨徒一樣,潛在百姓中暗暗行動;他們的組織策略就變得更機密了。表面上,他們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一樣,不喜歡當時的行政長官,但實質上他們並沒有猶太人對羅馬帝國的憎恨。他們常用間諜網的策略來行事,必要時甚至運用兩面手法來進行欺騙,也在所不惜。他們是決心委身給希律家的人。又由於羅馬君主是授權與希律作上的,所以他們也同樣的忠心支持羅馬政府的統治。

  他們對於敬虔的猶太人所盼望的彌賽亞,只存著一個嘲笑輕視的態度。但是當他們看到主耶穌所引起的彌賽亞熱潮的時候,他們就提高警覺,要查究耶穌到底是不是猶太人所期望重奪猶大國政權的君王。結果他們認為耶穌是危險人物,立刻對他產生敵意,並且計畫要暗中交給巡撫來辦理他(路廿20)

  很明顯的,他們的偵察人員是有組織的,所以馬可福音三章六節說:「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他們對主的窺探計謀,在路加福音二十章二十節那裡表露無遺(太廿二16指出他們也常常牽連在內的):「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他的話上得把柄,好將他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

險惡的三結合

  不錯,當時在猶大省就是有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黨人這三黨派。他們雖然是經常彼此仇視對罵,可是奇怪得很,他們一同瘋狂反對一位「心裡柔和謙卑」,毫無過犯的神人,以至仇恨弄瞎了他們的心眼,竟能暫時彼此容忍,以便聯合起來,計畫謀殺他們所不能容忍的主耶穌。

當時的耶路撒冷

  或者我們在未看清楚耶路撒冷這地方之前,是不大適合在這裡,放下「基督在世之時的猶太社會」這題目的。以下一段是錄自愛德生(Alfred Edersheim)博士的。

  「可以說在耶路撒冷裡面有兩個並存的世界:一個是希臘文化的世界,有希臘人建的圓形露天戲院;有外邦人充任議院的官員,充斥城內的街道;又有外邦文化的趨勢和生活方式,上至外邦人的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受著外邦文化深深的影響。另一個,就是古老的猶太文化世界,在希列與煞買的學派教導之下,同時又在聖殿和會堂的影響之下,這個世界發展到現在,經已定了形,硬化了。兩個世界各在自己的路線上繼續推進……既然希臘話是當時官僚士兵的語言,當然各地大多數的人都懂得這種話,又會講這種話;而猶太百姓,主基督和他的門徒所慣用的語言,卻是一種古老希伯來的方言,或稱為西部的巴勒斯坦的亞蘭話……不錯,耶路撒冷真是一個由兩個不同的世界混合而成的特別地區,不單是希臘文化與猶太文化的混合,也是敬虔生活與浪漫生活的混合。」

  那古老的猶太文化社會,還有一點非常重要,我們千萬不要忽略,就是猶太國不僅由公會、學校、領袖和黨派組成,還有千千萬萬的匿名者。通常在聖經裡他們只稱為「普通的百姓」。雖然普通,他們仍是人類,足神所看為寶貴的,是歷史舞臺上不出名卻不可少的角色。沒有了他們,猶太社會不會繼續,國家民族也失去了生命細胞的組織。他們才是歷史的真正對象;那些在歷史上出頭露角的少數,只不過是這大多數促使他們才會起來擔任那角色的。就以猶大省來說,在主降生的前前後後,社會的命脈也是由這些普通男女老幼組成的,他們各人有自己的生活興趣和喜怒哀樂的小大地。雖然歷史沒有注意他們的生老病死、作息玩耍。歌唱哭泣等小節,但這些就是組成社會的生命脈膊了。

  在那古老的猶太社會裡,他們究竟怎樣過活?麥加倫(Alexader Maclaren)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話:「在最黑暗的時期中,事實上他們卻沒有如歷史所記那麼黑暗。」在以色列人被擄之前,還有那一段比士師時代更黑暗的時期嗎?那時黑暗到一個地步,百姓都離棄了信仰,民間到處都是擾亂:那充滿悲劇的士師記以這樣的一句歎息來結束——「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然而,跟著士師記最後那句話之後,就是一本極其寶貴的小書路得記。它開頭的一句話就是「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這提醒了我們,就算在最黑暗的日子中,還有一些最可愛的人物、最虔誠的信徒、最高貴的心靈。同樣的在猶大省那裡,猶太人經過飽受苦難折磨的兩約間後,到了福音書時期,也有不少類似的「普通百姓」在他們中間。

  他們有純真的愛心,敬虔的正義感,仰望神的禱告生活。許多人在渴望等候「公義的太陽」升起,可以得「他翅膀下的醫治能力」。「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那一位拿撒勒木匠與他童貞女的妻子;施洗約翰的雙親;伯利恒野地裡看羊的牧人;在聖殿裡圍著嬰孩救主的幾個聖徒;這些人都是我們在當時代找到,真正代表了猶太人中最純潔的敬虔者。其實有不知多少好像他們這一類的男女,曾經在那幾個世紀裡生存過又去了。他們遠離地上宮殿院宇的榮華、黨派的鬥爭、政治與宗教可憎的狂熱氣氛,退而靜心等候以色列的安慰者來臨,現在,這位盼望已久的彌寒亞終於向這樣的一群人顯現了,就是在以色列落到最卑微的地位,希律王的國度似科取代了彌賽亞的榮耀,叫那些忠心的以色列人感到絕望的時候。他們親眼看見耶和華的受膏者,神國的真正君王。「他的政權從太初,從亙古就有。」

當日的猶太黨派——與今日的時代

  使人感到希奇的是,那些遠在古時的猶太黨派,竟然在每一個新的時代裡,改頭換面地又再出現。無可置疑的,他們在今天又復活了;他們穿上現代服裝,不停的在基督教圈子內運動。

  古時猶太社會中的愛色尼人和奮銳黨人都與主耶穌背道而馳。對於愛色尼人來說,主耶穌太多交際活動了,對於奮銳黨人來說,主耶穌又太溫文了。愛色尼人退隱郊野,過僧侶式的孤寂生活,奮銳黨人卻潛伏出沒于山野地區。主耶穌並沒有對前者傳講資訊,也沒有求助於後者。

  但是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黨人就經常出現了,並且不斷激烈地反對主。這是多麼悲慘的一件事——在他們盲目的思想裡,竟然反對了他們本來要擁護的。請留心注意他們,他們正是現今一些教派的表像;所以,我們可以說,法利賽人就是古時的形式主義者,撒都該人就是古時的理性主義者,希律党人就是古時的世俗主義者。

  法利賽人(形式主義者)的特徵是:他常常「加添」自己的意思在聖經裡。他永不滿意神寫成的聖經,不滿意福音淺白的真理,也不滿意一次交付聖徒永遠不變的信仰。他總要加上自己的意見和條例,使宗教和救恩變成複雜到他感到滿意為止。這正是法利賽人的所作所為,他們累積許多儀式和規例,叫宗教成為人們擔不起的重擔。

  另一方面,撒都該人(理性主義者)的特徵是:他常常把聖經裡面的意思「刪減」。他不能接受全部聖經為神的話,也不肯相信像福音那樣的真理;那一次永遠交付聖徒的信仰,他要大大的加以刪改。任何一樣事物他都要用人的理性來衡量過,把這點那項削掉,直至這種信念能經得過他的理智才能接受;這就是撒都該人的信仰態度。坦而言之,他們根本就不會相信有天使和鬼魂的存在;也不相信死人復活和其他的神跡奇事的。

  至於希律黨人(世俗主義者),他不理會聖經要加多少要減多少的問題;好像使徒行傳十八章十七節的迦流一樣,他一概不管這些事。對聖經是神的話、福音內容、一次永遠交付聖徒的信仰等,他都不感興趣,他最先考慮的問題是「現實的生活」。一個信仰異教的希律王用血腥邪惡的手段來統治他們有什麼相干,只要在物質的供應上不缺少就是了。主張形式主義的法利賽人所忙於「加上」的,以及主張理性主義的撒都該人所懷疑要「刪減」的,對這些主張世俗主義的希律黨人來說卻漠不關心地「寬容」了。

形式主義者、理性主義者、世俗主義者

  今天,我們這世代也有這三種人。法利賽人(形式主義者)就是現今的教會「高層」人物,好像英國聖公會和羅馬天主教的領導人。他們不滿意神話語寫成的聖經,不滿意福音中的淺白真理:就是「我們得救是本乎神的恩,也因著我們的信」,又不滿意一次永遠交付聖徒的信仰。他們總要加上自己的祭服、燈燭、聖像、聖禮、懺悔、告解、儀式,和其他所有欺騙人的,又是屬於虛假宗教的布幔祭禮用品等等。

  另一方面,撒都該人(理性主義者)就是現今的宗教懷疑者、新神學派者、教會中的「泛層」人物。他們的思想廣泛到一個地步,有時沒有人能分辨他們的神學思想從何而起,因何而終。他們最喜歡告訴人他們不信什麼,因而不大喜歡宣佈自己信什麼。照著他們本來的傳統作風,他們常常要「刪減」神的話。他們不肯完全接受聖經,也不承認像福音那一類的真理,更不會接受一次永遠交付聖徒的信仰。除非加以大大的刪改,合他們心意才接受。所以他們不肯相信摩西、以賽亞、但以理所寫的話,以為許多聖經史實和道理都是荒謬怪誕的神話,甚至認為基督也是有錯的。一切神跡和超自然的記載都要刪除,只留下一個他們以為是無誤的神跡,就是他們所創作的新派學術思想。

  至於希律黨人,他們是現代的世俗主義者。在古代,他們的本相被形容為「希臘化」的或「希律化」的猶太社會分子;同樣地,在現今二十世紀時代,他們不過換了現代的新名稱,但本質是沒有變的。他們的目的是要粉碎一切宗教,他們認為這些宗教經已十分疲弱,搖搖欲墜;它們的存在叫人感到噁心,它們的道理只是一種詭辯。其實他們不過是戴上溫和的假面具,藉著所謂「前進」的名義,把基督徒的「安息聖日」踐踏在腳下,改用世俗的各種娛樂來充斥主日,打起漂亮慈善的口號來,喊著說:「為人民而改革的更光明的星期日」。

三個大敵人

  這三種人——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希律黨人,換過別名,亦即是現今的形式主義者、理性主義者、世俗主義者——也是今天純正的基督教福音派教會的三個大仇敵。與形式主義爭戰的中心點是主的聖餐,其爭論問題是:這是聖餐還是祭品?與理性主義者爭戰的中心點是聖經,其爭論的問題是:這是神的話還是人的話?與世俗主義者爭戰的中心點是主日,其爭論問題是:這是聖日還是假日?

  古時那些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党人的行為,最令人難以忍受的,可能就是他們雖然彼此相恨,互相攻擊,但竟然聯合起來對付主。甚至早在主耶穌傳道的初期,我們就看到「法利賽人出去,同希律一黨的人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可三6),還有什麼比這一節聖經使我們更驚訝的呢?由此可見,他們是何等憎恨主,以致他們能這樣彼此屈就呢!再者,稍後我們又在聖經裡看到:「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太十六1),這真令人詫異了?他們由始至終都能夠合作(太廿二151623),並不分裂,直至最後解決了主耶穌為止。這豈沒有一點使人感到希奇的地方在其中嗎?

  我們不願意偏激,我們只是坦白的把我們所看到的陳述出來:今天的形式主義者、新神學主義者和世俗主義者,都在反對基督的福音,一如從前的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黨人的方式,也像他們一樣走錯了路。四福音中的基督,不為「教會高層」人士所接受,不為「教會泛層」人士所承認,也不為「非教會階層」人士所歡迎。他們看來像是「多麼屬靈」、「多麼理智」、「多麼慈善」;可是只要你稍微接觸他們的中心思想——神經最敏感的地方,他們會立刻表露出真相,面目猙獰的反對真正的基督和真正的福音。主張形式主義的人不會在他們「純潔」的禮儀裡容納基督和福音。主張新派神學的人不會在他們認為「無誤」的道理裡面容納基督和福音,主張世俗主義的人也不能在他們用血腥革命製造出來的「救恩」裡,容忍基督的福音。

  這三種人的思想雖然互不相合,但他們仍能製造出相同的理由來反對福音派的基督教會,就是一致否定那只有基督和神的話語聖經為最高的權威。不知多少次羅馬的形式主義教會曾經與世俗主義的無神國權攜手,一同迫害福音派的基督徒,理由只不過是因為他們謹照聖經的教訓來傳講基督並他的福音。在最近興起,由普世教會會議(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所代表的普世教會合一運動裡,新神學主義的撒都該人要支持社會主義思想,甚至連共產主義思想也支持。他們與希臘東正教會那些外表敬虔的法利賽人攜手,並且邀約羅馬教皇的高級代表出席會議;可是他們卻被那些堅持要嚴格維護四福音中的基督的人所激怒,因為他們極力主張只有聖經才是神所默示的話語、才是信仰的最高權威。是的,我們是不容許任何人對神的話有所加增。倘若讀者中有屬於上述幾種人的,因看見這幾句話而忿怒,我們要勸告:「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林後十三5),以及「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

屬靈關係方面

  另一方面,那些己死的猶太黨派,似乎還不斷的向我們說:有一個引到真理的「金科玉律」。人若依照這辦法而行,就能使他產生純正的敬虔生活;但是,倘若人或團體偏離這個,他們就會產生相等程度的靈性不平衡現象,而且容易傾向不良的極端主義。法利賽人、撒都該人、愛色尼人、希律黨人和奮銳黨人就是客觀的實例。讓我們再看看他們:法利賽人熱心拘泥於律法的字句上,因此他們變為「過度」屬靈的人。撒都該人卻背道而馳,他們拒絕神的話,只有限度的接受部分的意義;因此他們變為「不夠」屬靈的人。愛色尼人太過注重字裡行間的意思,反而忽略了文字本身所講論的。他們自信有特別的見地,可以破除文字外表的意思,從而進入到聖經最深的真諦;因此他們變為「極端」屬靈的人。奮銳党人很不滿意,他們從另外的角度偏離正道,辯稱要對神的話有真正的忠心,不是靠鑽研外表的字句,也不是靠考究裡面的意思,而是靠實際的行動。甚至若果需要的話,就要起來博殺,也在所不惜;因此他們終於變為「非」屬靈的人。希律黨人更走歪了,他們取笑說:最實際的是把希伯來文的聖經混雜希臘的哲學思想;猶太教混雜希臘文化;宗教混雜宴樂;因此他們也變為「反」屬靈的人。

  「過度」、「不夠」、「極端」、「非」、「反」——這幾種人今天仍然存在!我們不必特別把他們分別出來,他們自己就公然的表現出他們的特徵了。不過我們要小心提防他們發展的趨勢,免至演變成昔日猶大省那裡所發生的慘劇。我們自己也要小心,免得他們滲透了我們的教會。我們已經說過,最好提防的辦法,就是緊記這「金科玉律」:篤信聖經為神默示的話,篤信主耶穌基督為一位完全的模範救主;然後保守自己純一的心來遵守聖經正意的教訓。假若我們照著這方法而行,那就會引領我們走在真理的路線上,不至偏離正路,踏上邪僻錯謬的歧途。這樣,正如查域(Sam Chadwick)從前所禱告的:「主啊!教導我們如何有深度的屬靈生活,但保守我們的屬靈生活不至失去實際行動,也不至流於外表造作。」主終必在我們身上,又藉著我們實現了他的禱告。

公會

  在研讀四福音的時候,我們還須要注意另一個猶太人的組織:就是公會。這是在新約時代,民間的最高代表。在整個猶太國度裡,有最大的宗教審判權力。這個代表團體,才是真真正正要永遠負起釘死以色列人的彌賽亞——道成肉身的神子的責任。彼拉多不過是羅馬政府,在不公平的案件上執行死刑的「謬印」吧了。而且,這公會為了要促成這罪行,不惜背棄自己的道德信譽法則。

  有關公會的事,我們可以在下列的經文找到:太廿六59;可十四55,十五1;路廿66;約十一47;徒四15,五21273441,六1215,廿二30,廿三16152028,廿四20

  我們在這些短短的資料上就可看見,這公會是一個非常利害的組織。除了這中央最高公會之外,它轄下有許多細小的地方公會(太五22)。就在京都耶路撒冷已經有兩個這樣的公會了:一個在城門口,一個在聖殿裡。是為辦理一些較輕於「大公會」所辦的事項的。但是我們在這裡所要討論的,大部分是那個「大公會」,就是在猶太百姓中有最高審判和行政權力的公會。

起源

  猶太人的傳統,對於鑒定他們事情的日期,往往都是過於敏感的,未有足夠的證據就很容易下結論。例如在鑒定公會這組織的起源日期,他們竟說是始於摩西委派七十個長老作民間的審判官的時候(民十一)。後來,發展到列王初期,掃羅王就是公會的主席,而約拿單是副主席,經過被擄巴比倫之後,由以斯拉領導歸回猶大的餘民重組這公會。

  事實上,據我們所知,四福音和使徒行傳所記載的公會,並沒有那麼悠久的歷史淵源。但無疑,公會的存在已有好幾個世紀的歷史了。試看舊約中不論是先知書或歷史書,我們都沒有發現任何一種同類的公會組織,就是在被擄之後我們也沒有見過任何一種較為相似的團體。到了兩約間的四百年開始的時候,在波斯法律統治之下,或許有某種形態的議會協助過大祭司的行政事務,但是這仍然是缺乏證據的。

  若以公會這名稱來考據,它該是由主前三三三年希臘攻擊的時候傳下來的:再者,像公會這種最高的議會,只有在猶太人有相當自治權力的時候才能產生的。這再使我們想到希臘統治時期,頭三個多利買(主前三二三~二二二年)君主都贊成贈給猶太人這種自治權。而且,假若猶太人傳說那「大會堂」的組織是止於主前三百年正直的西門時候是對的話,那麼,由那組織轉變成為一種議會,繼而逐漸發展成為日後的公會,就正正與我們所推論的配合得天衣無縫了。若要找一個準確的歷史日期年份,我們有足夠證據知道,這種議會到了主前二○二年已經明顯地發揮它的作用了;因為安提阿哥大帝有一度諭旨,曾經論及有關這種議會,並稱之為Gerousia。這名稱的意思暗示由一班長老治理的,而且這名稱又在使徒行傳五章二十一節出現,譯為「公會」。

  我們認為就是這種始源於主前三百年,接續那「大會堂」的Gerousia,發展成為日後的公會的。大約到了兩約間結束時,公會的勢力已經大到有足夠力量去控訴那年輕的希律王(後來變成希律大帝)越權去統治加利利省。後來當希律的武裝部隊協助他登上王位的時候,公會的首腦人物終於解散了。我們可以說,四福音和使徒行傳的公會是一個差不多有三百多年歷史的組織。當然根據傳統,它本身甚至要追溯到比自己的歷史來源更早的時候呢。

  還有一點,似乎在瑪加比革命的時候,由於時勢環境的壓迫,公會曾經解散了一個短暫的時期,但到了革命勝利之後,它又重新組織起來了。

組織

  這裡和接下去的分段其中大多數有趣的資料,都是從米示拿(Mishna)和革馬拉(Gemara)裡抽出來的。

  公會裡有七十一個成員,是由下列的人組成的:(1)大祭司;(2)二十四位祭司長,他們是代表全體二十四班的祭司:請參考歷代志上二十四章四、六節;(3)二十四位長老,他們是代表平民,經常被稱為「民間的長老」,正如在馬太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三節,二十六章三節,使徒行傳四章八節所記載的。(4)二十二位文士,他們在宗教民政兩方面都是法律專家。

  當公會這名詞出現的時候,正如馬可福音十四章五十五節的情形一樣,它意會著這四等人出席一個議會;反過來,當聖經把「祭司長、文士和長老」記述在一起的時候。正如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一節等的情形一樣,這正是公會的另一種說法,長老還有一種代名,就是「官長」。有一些地方記載「祭司長和官府」(路廿三13)或者單稱為「官長」(徒三17),其實就是整個公會的簡稱。

  公會有一個主席,是一個有名無實的人物;有一個副主席(法院之父),他是負責監督律法會議中的討論程式的;還有一位稱為chakam的,他是一個很能幹的裁判員,負責事先檢閱那要討論的專案,並編好商議的程式。這主席、副主席和裁判員都是由公會自己委任的。只有王帝不能做主席,因為在律法上是禁止反對他的。

實施

  主耶穌降生時,公會通常是在聖殿南端的「四方會議廳」舉行會議的,但到了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他們聚會的地方就搬到「聖殿東邊」的「購物院」去了。除了安息日和節期之外,每天由獻早祭至獻晚祭,都有聽訟的議席。主席坐在高位,副主席坐在右邊,裁判員坐在左邊,其餘的成員就坐在下層塾子上。可能這是東方的方式,他們要坐成半月形,這樣全體都看見每一個人,而每一個人也看見全體。在他們前面有三行座位是給與他們的門徒的。這些門徒就是將來的審判官,左右兩旁坐著兩個公證人。這個公會只需要有二十三人出席就生效了。其餘三分之二的人在指定的時間內可以自由缺席做自己的事。但是倘若出席的人數僅達可以生效的數目,任何人都不能離席,以免公會不能進行工作。

會員資格

  我相信堅士堡博士(DrC.D.Ginsburg)所講論有關公會的會員資格是最清楚不過的。以下是他發表的一段摘錄:「申請加入公會的人必須在品德和體格上無可指摘。他必須是中年,個子高,外貌純良,家道富有,博學多才。他不單要熟識神聖的律法,同時也要對世俗的各門各科都有相當的學識,例如醫藥、數學、天文、魔術、邪教等等,好使審判有關這些事的時候,也能有正確的判斷。申請人還要懂得幾種語言,因為偶然要審判一些外國人,或者要面對一些外國語言問題的時候,公會也不致要靠一個翻譯員來傳話。太大年紀的人、初入教的人、太監和尼提寧人都不准入會,因為他們各種人的特徵都不符合公會的要求。甚至沒有兒女的也不能被選,他們以為這樣的人不會體諒家庭的糾紛。還有,那些不能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是祭司或者是利未人的正統後裔的,都沒有資格。那些玩骰子賭博的、放高利貸的、放鴿子誘人犯罪的、在安息年耕種收割的都不能當選。除了這些條件之外,一個大公會的候選人還須先有做過他本土本城法官的經驗,再被推薦作聖殿門口的小公會會員,最後才能受邀成為那七十一位大公會會員之一。

判案

  公會所判斷的案件都為本土的猶太人和分散各地的猶太人所承認。當然,分散各地的猶太人要先考察他們居住的地方社會所要執行的律例,偶有不能解決的問題才呈上猶太公會的。所以公會這宗教性的審判權力,實際上把各地的猶太人聯繫在一起了。我們不難領會,公會最高的工作,就是以它那特別的方式來解釋並應用律法書和口傳律法,藉以判斷一切相爭的事情,作為當地最高的模範法院。這一點,在這一個被認為是以神治政策統治的國家裡,具有何等的重要性,我們是很容易領會的。

  公會主要的工作大致上分成下列各項:(1)監督祭司的直系傳統是否合法純正。這包括了小心調查他們的血統家譜是否正確。(2)審判祭司們的妻子和女兒所犯的不道德行為。(3)查察國人的宗教生活,特別留意針對任何拜偶像的傾向。(4)搜查並試驗假先知或有危害成分的異教徒。(5)留心不讓王帝或大祭司行事與神聖的律法相反。(6)決定王帝所計畫的戰爭是否應該實行,並加以批准。(7)決定該在何時並應否擴大聖城或聖殿的地界,因為他們以為,只有公會才能判決那一幅地是聖潔的。(8)委派成立較細小的本地公會。(9)調整猶太人的日曆,並決定加插多少單日來平衡新歷年與舊曆年。

行政

  至於公會行政通常的做法和方針,我們還是要引用堅士堡博士的話來說明:「他們常常表示十分關懷被控訴的人,要替他們辯護,而不是要設法定他們的罪,尤其是有關生死的案件。因為『公會是要救人的生命,不是滅人的生命』,這是他們所標榜的原則。所以任何人不在場自辯不能判決他有罪。當被控的人出庭受審的時候,公會的主席在開審之前便嚴肅地勸告那些證人,說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寶貴的,並且懇切地勸勉他們要小心慎思回想,究竟他們有沒有忽視了一些可能證明被告無罪的事實。甚至在要判決一個輕微的刑罰的時候,任何出庭的人都准許參與商議是否應該執行這個判決。在辯論之中,倘若公會中的任何會員,曾一度表示被告人是無罪的話,他在審判結束之時是不能再投票定那人為有罪。投票時通常是最低級的會員先投,按次序逐漸輪到高級的,目的是使最低級的會員不致受到最高級的會員的意向所影響。遇有嚴重的案件,最少要多過兩票的大半數通過才能判決有罪。倘公會人數僅有可以生效的二十三人的話,就至少要有十三票才能宣判有罪。嚴重的案件判為無罪的可以即日生效,但有罪的,就要保留到第二天才宣判,理由是不希望這種審判發生在安息日或節期的前一日。一切罪案都不能在夜間審判。判決死刑的法官要整日禁食。死刑不會在宣判的同日執行,要待那兩名公證人收集統計了贊成與反對的票數。第二天公會的會員聚集檢查討論所收的控票,看看法官的判決有沒有任何矛盾的跡象,就算在前往行刑的途中,那犯人突然想起某些對他有利的證供,他還可以被帶回法院重審他的證供是否屬實。無論如何,即使他的罪行是無可置疑的,律法的審判程式最後的一步也完結了,公會還是以仁慈和博愛來待他的。在行刑之前,公會會委派一些敬虔的婦女遞送給他一些有麻醉性的飲品,使他失去知覺,減輕他的痛苦。受刑者的產業不會充公,全部由他的繼承人承受。」

公會與基督

  當然,所有這一切都與主基督的生死有關,正如四福音所記載的情形一樣。任何未出庭的人不能判罪,這條律例就立刻使我們想起尼哥底母所指出的律法程式問題。在約翰福音七章五十一節那裡他說:「不先聽他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作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麼?」主耶穌在夜間被帶到前任的大祭司亞拿(約十八13)那裡,又通夜在大祭司該亞法的院內(約十八1927)受那片面支持的審判。判決與執行都沒有等到第二天加以鑒別,不用再說其他的,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這完全是與公平的法典相違背的。

  假若我們要問,為什麼這樣險惡的企圖竟能促成起訴與判罪呢?堅士堡博士告訴我們,在上述所有律法的寬大條例中,只有一種情形是例外的:就是「倘若有人自認為彌賽亞,或引導百姓偏離他們列祖的教理的,他就要受到律法嚴厲的制裁,一點得不到減刑的優待。甚至可以在一日之內或在夜間審判和定罪。可是,堅士堡博士這權威的話是引自他勒目(Talmud)的土西他(Tosefta)公會第十章的。而我們經巳在前文論及他勒目的時候說過,土西他不過是主後第二世紀正式的米示拿完成之後才增訂的;因此,很明顯值得我們懷疑的是,那些無恥的猶太領袖這樣破壞自己公會的法典,以不合會章的手段定了主耶穌死罪的時候,究竟當時有否這樣特別而不明來歷的條例?

  再者,無論任何形式也好,公會不在自己的議院內舉行,而在大祭司的院內(約十八15)舉行,根本就是不合法的,再加上在這種情形之下,大祭司越權去作公會的主席更是不合法的。

  或許說,這是一個非常規的召集會議,而不是一個法定的會議,也許會稍微減輕這種黑暗行為的罪惡吧。假若當時有加瑪列、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人約瑟這一類的人出席的話,事情會不會如此發生,我們也難以想像。照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節所提示的,當時確實有相當多的會員在場(儘管有一些非常好的手抄古卷沒有記載「長老」在內)。經文說:「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可以說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再沒可能有任何悲劇比這一節經文更慘無人道的了!

  不久之前,羅馬政府早已褫奪了猶太領袖們執行死刑的權柄(他們後來以石頭打死司提反是非法的),因此,他們要到彼拉多那裡請求准許他們釘主耶穌在十字架的權柄。但是,為什麼他們要申請執行這樣的死刑呢?猶太人自古以來判決死刑的辦法不是用石頭打死、用火燒死、用刀斬頭和吊死等方式嗎?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之後,耶路撒冷不再是猶太人的宗教行政中心了;而公會經過幾次的遷徙之後,又終於定址於提庇利亞。它的權力逐漸下降,直至主後四二五年左右消滅了為止。

  主耶穌有可能因為想及公會的主席和七十個參議員的緣故,而選立七十個同工。(請參路十所記載的叫正如他選立十二個使徒的時候,想及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一樣。或許他選立七十個同工是一種有預言性的行動,知道那古舊的猶太法院權柄逐漸成為過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新的「七十人」團體,有主自己作他們的主席。

簡論猶太人他勒目(Talmud)

  不久之前,我們遇見一個學生,問他:「何謂五經?」他回答說:「復活節與聖靈降臨節期間。」我們另外問一個學生何謂他勒目的時候,他回答說:「他勒目是許久之前一位著名的猶太拉比!」這兩個例子是指出一些聰明而富想像力的人走了歪路。它正警告我們,在面對一些新的事物時,不可過於自以為是。可能有一些讀過這幾課的人,仍然不大明白他勒目究竟是什麼,是怎樣產生出來的。這樣就要留心以下簡單的大綱了。

  他勒目是由許多文獻編篡而成的。這些文獻全為回顧過往而寫成,而且大部分都是關於如何解決猶太百姓的宗教和民政律法的問題;他們就是根據這裡面的思想、律例、解釋和典章(附加在舊約聖經的)而生活行事。它是一部東拼西湊編成而又過分誇張的諸事指南,指導人有關宗教、哲理、醫藥、法理、歷史,和各方面實踐道德的問題。一切事物的決定倘若與他勒目的意見相違背都不能生效。現今猶太人中的「新思想」主義者卻有點不同了,他們雖然仍尊重它為古代有價值可尊敬的作品,但卻認為它不是他們信仰生活最高的權威指示。

  他勒目是由兩部分組成的:(1)米示拿,即口傳律法;(2)革馬拉,即口傳律法的注釋。

米示拿

  米示拿或口傳律法(常稱為第二律法)是由許多法則條例篡集而成的。這些法則條例大部分是在兩約期間,由文士依照他們的方法解釋摩西律法書,逐漸累積下來的。

傳統上的起源

  猶太人傳統把口傳律法的來源拉到非常遠的時代去,說是與律法書一起傳下來,為要補充並解釋律法書用的。主耶穌的時候,文士和法利賽人都是這樣相信。他們認為神傳給摩西所有五經中的思想,律例和禮儀的時候,同時也博給他有關這些的解釋,並應用的方法;而這部分卻是口傳的。直到今天,那些保持傳統觀念的正統猶太教徒仍然存有這種信念。

  這一部古傳的米示拿裡面有一段這樣的記載:「摩西在西乃山接受了(口傳)律法,後轉交給約書亞,再由約書亞傳給眾長老,眾長老傳給眾先知,眾先知又傳給『大會堂』的成員。」(注:「大會堂」是一個傳統的學院或一個集會,約在以斯拉時期以後由一百二十人組成。他們是猶太人所委託,要組合舊約聖經和繼續傳遞口傳律法的。)然後可能再由這些「大會堂」的成員傳給接續他們的文士,或拉比,以後他們就世代相傳的繼續下去。

  當然我們是無法相信這種幻想的論調,以為神把律法書和口傳律法一拼交給摩西。我們也不會接受「大會堂」根據猶太人傳統方式而作出的故事。雖然我們十分同意以斯拉與他的同輩學者,在鑒定舊約聖經的正典上曾經有不少供獻,又可能有尼希米委任這樣的一種集會;接著以後就每年集會一次,但這仍不足以構成他們口傳律法的故事。正如愛德生博士所說:「以斯拉留下了未完成的工作,到了尼希米的第二次餘民歸回的時候,他發現一切事物再次落在非常混亂的情況中。他一定會感覺到須要成立一個永久性的權力組織,來監管這一切的宗教事件。我們以為這可能就是那個『大集會』,或者通常稱之為『大會堂』了。我們無法得知究竟誰是這集會的創始人,也不能確定有多少人參與這集會。可能其中有祭司長、長老和「審判官」等人在內——較後兩種人就包括了文士在內。這些人那時經己分別有了組織。又可能『大集會』這名詞是指著一個承繼的群眾,而不是指著一個會議說的。可是後來,卻變成由這樣的一個會議取代了,他們聰敏的專家把空白的歷史填上抽象虛構的附注。」

  說神把律法書和口傳律法一併傳給摩西,以後口傳律法就繼續以口傳方式傳下來,這個猶太人的傳統觀念本身,也有它的產生和成長過程的。好像米示拿本身一樣,都是在兩約期間,由那些富於想像力的文士產生出來的。他們的目的不外是為口傳律法大發熱心,想要增加它的權威和神聖價值而已。

米示拿的真正來源

  那麼,米示拿或口傳律法究竟有何來歷呢?它是怎樣放進了他勒目裡面的呢?我們知道它是始自一些稱為米大示(Midrashim)的,但這些米大示又是什麼呢?這些米大示大概是在餘民從巴比倫歸回猶大省的時候,開始形成的律法和其他舊約經文的注解。那時絕大部分的百姓都是說亞蘭話,他們經已不能明白摩西的著作和被擄前的先知書了。他們很需要一種新的講解聖經方式來説明他們。而那些「律法師」和「文士」就越來越過分的用廣泛的方式來傳講了。很可能,那些教師會經常約束自己只把經文的意思用亞蘭話傳譯出來,但是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一個必然的趨向,就是終於傳譯變成解釋以致於教訓人如何應用。隨著時間的過去,希伯來文聖經漸漸也需要用其他語言來傳譯,因為猶太人越來越廣泛分散在世界各個不同的民族之中。這就產生了迦勒底、敘利亞、希臘等譯本(這些譯本就是著名的他爾根譯本targums)。而那些早期的經文講解雖然仍然是口傳的經文注釋,但卻發展成為更固定的形式,後來就稱為米大示了。

哈拉葛(Halachoth)

  這些米大示,或注釋,其內容自然分成兩大部分,就是哈拉葛(Halachothoth是希伯來文的眾數)和哈加達(Hagadoth)

  哈拉葛是一些約束人的律例或理論,是由律法書發展推論出來,有關人類一切道德行為的細則的,但其中大部分是律法書沒有提及的。倘若我們能記起,那些歸回的猶太人曾經認定了摩西的律法就是他們國家的憲章,和個人生活最有權威的律例;而且又因為社會和個人不斷有新的難題產生,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會一個受過訓練的龐大的團體,為了研究律法而不斷的努力,並以這個為自己生命的重任。我們也很容易瞭解,他們由律法書推論出來,為要涉及各種特殊生活環境情況的那些法則或理論,是怎樣的得到保證,又怎樣逐漸變成與律法書本身一樣重要,甚至變到更加重要的地位。這些產品,統稱為哈拉葛注釋,或稱為「律法的推論」,也可以稱為與摩西律法書有別的「傳統律法」。後來,哈拉葛的內容更與時日懼增,廣泛的涉及「各種有可能和沒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深入各人的私生活、家庭生活、社交生活每一個細節。它那鐵一般的推理。毫不遷就人的嚴謹、最細微事物的分析,無情地追迫每一個人,控制每一個人,把一個根本不能背得起的重擔加在人的身上,直至他被壓到枯死為止。」

哈加達(Hagadoth)

  在哈拉葛之外,還有哈加達,前者是法定的條例、教義、是約束的、固定的、不變的;而後者卻是自由解釋的、用來宣講的、討論性質的、勸勉性的、實踐性的,而且還附有圖解、意見、實例、成語、格言等等。哈拉葛只限於解釋五經,而哈加達則廣泛地涉及全部聖經。其中載有「一些模範偉人的道德格言,和優美的座右銘;一些有關神秘的天使、汙鬼、天堂、地獄的講解,非常生動而有趣;也有論及彌賽亞和黑暗的魔君;還有一些富有詩意及教訓的故事;一些有關各種節期禁食的預表講解;一些很有趣的比喻;一些感人的殯禮頌文;一些叫人驚奇的小說;一些國家英雄和聖經人物簡略傳記和他們品格的記敘;一些有關往日值得注意的歷史男女和事蹟的記敘;一些哲學理論;一些攻擊外教教理及禮儀的諷刺性的評論論;一些維護猶太教的偉論等等。」這些神聖的,由上古傳下來給國民的文獻,竟成為大部分百姓所最感興趣要追求的;反而那些記載在哈拉葛成為律法重要條文的禁條與指示,他們感到枯燥無味,這豈不叫人覺得希奇嗎?真的,雖然哈拉葛和哈加達兩者都是同出於米大示,即早期的評論,但後來米大示這個名稱卻普遍的單單用作哈加達的代名了。

終於組合成為他勒目(Talmud)

  經過幾個世紀之後,哈拉葛依然是口傳的,所以後來又稱之為示馬達(Shematha),意思是聽來的或接受的,這是指從那連串的傳統得到的。若有人把這些寫成文字的話,他就被認為是觸犯了宗教法律。幾個世紀以來,只有一少數有高深學問的拉比,曾經把這些律法東一點西一點的記錄下來,或者在摩西五經的皮卷上用一些符號,一些特別的文句來暗示吧了。這些都是純粹為了幫助記憶的。他們稱這些檔為「秘密的皮卷」。哈拉葛這大堆累積的政治和宗教律例就是在主前二○○年至主後二○○年之間,逐漸組合、分類、分題而成形的。隨著時間環境的變遷,他們越來越需要把這些按次序的固定下來,結果一個比較完整的哈拉葛彙編就寫成了。那位博學的希列(Hillel;主前七十五年至主後十四年)作了首次的嘗試,他把哈拉葛分成六個sedarim即六個部門(到今天仍存留),後來大約主後一三五年,拉比亞基巴(Rabbi Akiba)又寫了更詳盡的記錄。至於哈拉葛和哈加達最後組合起來成為那權威的米示拿,又放在他勒目裡面,這是拉比那戶大(Rabbi Jehuda)的傑作。他約在主後第二世紀末時去世的。「米示拿所用的語言是後期的希伯來文,大體上全部都寫下來了,雖然間中有些亞蘭文的文法句語,也插有一些希臘、拉丁和亞蘭字,但這些字都是已成為通用化了。」

米示拿的分部

  現今載於他勒目的米示拿,是分成六個sedanm,即六個部門,它們的名稱即提示了它們的主要內容:(1)農業之部(Sedar Zeraim)(2)節期之部(Sedar Moed)(3)婦女之部(Sedar Nashim)(4)民事與刑事律法之部(Sedar Nezikin)(5)聖事之部(Sedar Kodashim)(6)潔淨條例之部(Sedar Taharoth)

  這六部,或六書是分成許多卷的。第一部有十一卷,第二部有十二卷,第三部有七卷,第四部有十卷,第五部有十一卷,第六部有十二卷,合共六十三卷。這些卷又再分成章(perakim),合共有五百二十五章;章再分成節(mishnas),共有四千一百八十七節。他們用全書的名稱米示拿(Mishna)來稱每一小節(mishna),正如我們經常用經文(Scripture)這名稱來代替全本聖經,但指著某一節聖經之時,我們也常說這樣這樣的經文(scripture)

玻呂大(Boraitas)與土西他(Toseftas)

  我們要知道,就是這個法定的米示拿也不能把所有的米大示(Midrashim;即那些傳統的思想和律法解釋)收集起來;還有許多其他的米大示,分別編入一部分的注釋(Sifra)之中,就是利未記注釋、民數記及申命記注釋(Sifri)、出埃及記注釋(Mechilta),和民數記的第二注釋(second Sifri)

  此外,還有土西他(Toseftas),或稱為「附注」,是在那法定的米示拿完成不久產生出來的。在米示拿的六十三卷之中,有五十二卷是附有這些土西他的。

米示拿的內容與影響

  米示拿的編纂是這麼廣泛而複雜,它組合得這樣有系統,實在是需要相當的技巧的;只是,它的內容有點不智,對待成人像待小孩子一般。它裡面的理論充滿了「要這樣」和「不要這樣」的規條,把生活禮節中最細微的小節都變為形式化,迫使人永遠拘泥在這些字句上,遵照一字一句來過他們的宗教、屬靈和道德生活。妨礙了真神學的發展,以「要」與「不要」的教育來硬化人的思想。正如愛德生博士所說:「哈拉葛不外是一些既吹毛求疵又叫人感到極端痛苦的律法細則,藉以捆綁人們的道德行為。可是卻捆綁不了人的靈魂,其實人的靈魂才是一切信仰道德行為的原動力。另一面,哈加達卻真正捆綁了人的信仰和思想感覺,強迫人的思想範圍只限於它裡面的記載。一個人只要墨守那些傳統法則的教訓,一成不變的遵行,別的他不用去思想……因此,拉比主義實際上就是沒有系統的神學;全部都是哈加達臆測、虛構、幻想出來的。零零碎碎的談論及神、天使、汙鬼、人的命運、現況、以色列過去的歷史和將來的榮耀。造成一大堆可怕的說明文獻,都是互相矛盾的,充滿低級迷信思想的,把聖經的史實與背景,渲染成叫人不能相信的小說色彩;竟然倡說那位全能者和他的天使參與過一些拉比的談話,與及一些學府的討論,形成一個屬天的公會。但是很滑稽的,這公會卻常常需要屬地的拉比來幫助。這種思想是多麼可笑,又是多麼違反常理。它把一切的神醫、奇妙的供應、神跡般的幫助都引為那些大拉比的榮耀,捧他們高到一個地步,他們的一言一瞥都具有生殺的力量。只要他們一吩咐,反對者的眼可以挖出來,也可以再放進去。拉比約書亞曾常常吻拉比以利沙所坐的石頭,學拉比以利沙這樣講論說:「這塊石頭好像西乃山,坐在上面的就像約櫃。」由此可見當時拉比受人崇敬到一個怎樣的地步。」

  讀完上文之後,請記住,米示拿就是代表了主耶穌在世時,盛行于文士和法利賽人中的傳統思想。這些思想對於主耶穌傳的天國之道,是具有致死的影響力的。

革馬拉(Gemara)

  上文所論及的只是他勒目(Talmud)的第一部分——米示拿(Mishna),還有第二部分——革馬拉(Gemara)仍未談及的。因為米示拿只不過是猶太人的傳統主義的一個較小範疇吧了,我們在前文曾經說過,米示拿到了主後第二世紀,才在拉比耶戶大的手裡正式完成。其後,因為裡面有許多接上去的資料不大清楚是什麼意思,結果米示拿本身也變成解釋和言論的題材了。原本米示拿的目標是要解釋律法書的,現在輪到米示拿本身需要別的來解釋了。這就是主後二○ ○至五○○年的時期,有許多口傳律法講解家出現的原因。後來人稱這段時期為亞摩蘭(Amoraim)時期,就是公開講解家的時期。他們在這三百年內,為整部米示拿寫成了注釋書。

革馬拉的形成

  這些注釋內容有「討論、例證、解釋和附注」。都是米示拿在「實際應用的時候,和在拉比學院裡」所引發的。後來,這些注釋綜合起來,就成了革馬拉。革馬拉這詞的意思是「從學習得來的」,這實際上與他勒目(Talmud)的意思差不多。因此,我們要注意,雖然大家都知道他勒目是由米示拿和革馬拉組成的,但許多時候,猶太人提及他勒目,他們的意思是單指革馬拉而已。

兩種革馬拉

  還有一點,他們有兩種不同的革馬拉,或他勒目。一種稱為耶路撒冷的革馬拉,另一種稱為巴比倫的革馬拉。因為第一種是由巴勒斯坦的學府寫成的,第二種是由巴比倫的學府寫成的。我們要記得,被擄歸回的猶太人只是一小部分,而在外分散各地的猶太人卻是大部分。主後三十七至九十八年約瑟弗記載說:「世上沒有一國沒有猶太人的。」那最大部分、最富有、最少希臘思想感染的猶太社會,就是在幼發拉底河與底格裡斯河之間,從前稱為巴比倫的地區(參閱一百零七課附注)。這個地區產生過最偉大的教師以斯拉;他曾歸回猶大,復興並推廣了律法。到了兩約間之末期,又產生了著名的希列(Hillel)。所以,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攻陷之後,因為政治的壓迫,由拉比領導的猶太教中心,就遷移到巴比倫去了。

  耶路撒冷的他勒目比較巴比倫的早寫成,但規模比較小,而且它引起主後二○○至四○○年間巴勒斯坦的亞摩蘭(Amoraim;即講解家)為它爭論。至於巴比倫的他勒目,它比較前者大四倍之多,涉及米示拿六十三卷中的三十六卷。長過米示拿本身十一倍,佔有差不多六千頁的篇幅。是遲到主後五○○年的時候才完成的。這兩種革馬拉到了第九世紀以後,就取了上述他勒目的名稱了。但猶太人認為巴比倫的他勒目具有較高的權威。其實,兩者比較來說,雖然巴比倫的他勒目較為廣泛,但耶路撒冷的他勒目則簡潔而且沒有那麼多的神話、虛想和荒唐怪誕的事。

格調與特性

  其實,這兩種革馬拉都不完善,兩者都是為解釋不完善的米示拿而寫成的,只不過方式不同而已。它們都是把米示拿分開逐條討論。愛德生博士說:「按這種討論的特性來說,根本不可能得到一個完整的結論的。除非一個人對新約聖經存有偏見和憎恨的心理,又只顧注意他勒目裡面那些美麗動人的,甚至間中有些卓絕的文章,而忽略了把它的思想表達方式,若和新約聖經比較一下的話,他絕不會以為兩者是毫無分別的。另一方面,倘若他看過他勒目書,或者其中一部分,就以為自己能夠藉此評論新約聖經,而又以為能在奧面找出新約聖經的來源,這乃是不足信的。」

在愛德生博士之外,還有那位博學的黎福主教(Bishop Lightfoot)評論巴比倫的革馬拉說:「任何人看到它裡面那種煩雜的文章格調,可怕而粗劣的詞句,虛無而強辭奪理的內容,都有厭倦和困惑,再讀下去簡直就是受折磨。他勒目的作者們只顧把雞毛蒜皮的瑣事充塞在書中,似乎一點不在意要讓人閱讀;把暖昧煩難的文句填滿書內,似乎一點不介意讀者是否會明白;他們好像特要藉這些來訓練讀者們閱讀的忍耐力一般。」

  我們讀完了這位德高望重的英國人所發的牢騷之後,似乎我們該在這裡放下他勒目了,不然,可能有某些人會開始不耐煩了!

約瑟弗論愛色尼人

  「愛色尼人的主義是這樣:凡事要歸榮耀給神,他們主張靈魂不滅,人得稱為義是要靠他自己的努力追求。當他們到聖殿去行奉獻禮的時候,他們不獻任何祭牲,因為他們自以為有更有效的潔淨之禮;為此,他們不准進入聖殿的外院,只有自己親自獻祭。雖然如此,他們的生活道德比較其他人的好;他們日常生活大都放在家政耕作之中,這該是配受我們羡慕的,因為他們的生活遠勝過那些標榜自己品德和仁義的人。在這一點之上,從來沒有任何人,包括希臘人和所有化外人,像他們這樣持守自己的生活這麼長久。由他們的組織制度可以證實這一點,他們從不容許任何人物來障礙他們凡物公用的生活;富有的人不能再比一無所有的人有更好的享受。過這種生活的人大約有四千之眾。他們不娶妻,也不喜歡擁有奴僕;他們以為擁有奴僕會容易使人行事不公,娶妻不外多加家庭爭吵的把柄。他們生活在一起,又彼此服事。他們特派幾個管事的去收受一切的入息和土產;因為有一些善心人士和祭司會經常預備一些五穀食物捐贈給他們的。」

        兩約間的問題

(1)你可以按次序說出兩約間猶大省歷史中六個連續時期的名稱與年期嗎?

(2)撒瑪利亞何時和怎樣開始它那與猶大敵對的崇拜?

(3)亞歷山大大帝為何和怎樣善待猶太人?這在猶太人中有何深遠的影響?

(4)多利買是指那些人?其中第二位是誰?曾有那兩件事發生以致他的政績顯赫?

(5)馬加比的叛變是誰發起的?為何他要叛變?他怎樣領導叛變?誰繼承他的遺志?

(6)哈斯摩年朝代是指什麼?它是怎樣開始的?通常來說,誰被算為第一任?這朝代又是怎樣結束的?

(7)誰被羅馬委任為猶大省第一任的巡撫?你可以指出他更出名的兒子是誰嗎?他的家族血統是怎樣的?

(8)希律的遺囑是要把他的國土分給他的三個兒子,他們是誰?各人所分得的統治領域是什麼?

(9)猶太人被擄至巴比倫這事結果怎樣,為何治癒了他們拜偶像的惡習?

(10)你可以簡單的以一兩句話說出什麼是猶太教嗎?它究竟是怎樣孕育又怎樣長成的呢?口傳律法又是什麼?

(11)會堂是何時出現的?你以為有什麼因素促使它出現呢?

(12)會堂的最基本目的是什麼?司儀(chazzan)是什麼人?

(13)文士是誰?他們是怎樣演變成為一個階級?他們的錯處是在什麼地方?

(14)法利賽人是誰?他們發展到了什麼時候才開始有這黨派的名號?

(15)法利賽人這黨派形成的因素及後來領導的特徵是什麼?

(16)撒都該人是誰?你可以解釋這名稱最有可能的來源是什麼嗎?請簡略的說出他們有什麼特殊的觀點?

(17)愛色尼人是誰?他們有何特徵?

(18)希律黨人是誰?他們有何特徵?

(19)奮銳黨人是誰?他們有何特徵?

(20)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和希律党人怎樣成為我們這時代的對照

—— 巴斯德《聖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