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第柒篇    失樂園後至挪亞洪水前的人類列祖

 

  從人類受造算起到挪亞洪水的審判為止,一共是一千六百五十六年,若是把大約九十年左右的伊甸園時期扣掉,那麼本篇所函蓋的年代,大約是一千五百六十六年左右。(公元前四千零三十年至二千四百六十四年左右)。

   人第二次的墮落

一、          神對人的應許

當人第一次墮落之後,神曾應許;

(一)女人的後裔要傷撒但的頭。

(二)人需要贖罪。

對於第(一)項的應許,亞當在起初的時期有不正確的領會。女人的後裔是信心的後裔,是虔誠的後裔,是從神生的,不是從人意生的。亞當卻想以從人意生的後裔去成全神的應許。所以被逐離開伊甸園之後,亞當就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他以為該隱就是神所應許的人類救主;纔說,該隱;那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使我得到了,所應許的後裔。但是不久,他們發覺該隱並不像是神所應許的後裔。此後他們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的字義是虛空。因為他們發覺,時候尚未到,他們還需要忍耐等候。他們很忠實的,把神的應許教導給孩子們。但是該隱和亞伯,對於神的應許,各有不同的領會,不同的態度。該隱以為靠著自己的努力,立志行善就能討神的喜悅;他走的路線是分別善惡樹的路線,是自立的路線。而亞伯,他把亞當傳給他的神的應許,神的福音,單單純純的聽進去了,信而順服了。他知道「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他相信墮落的人,需要救主的贖罪;他對於神的應許,有了完全正確的領會和相信。

二、人對神的應許,有了不同的反應

(一)該隱不相信神的話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創四3),地裏的出產,是該隱自立耕耘的產物,不是犧牲,不是照著神的應許和啟示。人定勝天是世人的思想,是來自分別善惡樹的原則,根源是從撒但出來的;人的肉體,喜歡撒但的提議,這裏完全沒有贖罪代死的觀念。

(二)亞伯相信神的話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創四4)。挪亞洪水以前的人,祇喫菜蔬不喫肉(參照創九2~4)。所以亞伯牧羊,完全是為著獻祭用。該隱不聽亞當所傳神的話;但亞伯卻聽進去了。他相信神的話。亞伯相信,有一天神所應許的女人後裔要來到這世上,救贖墮落的人。亞伯相信「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亞伯相信,女人的後裔,就是救贖主,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

亞伯相信,在救恩的形體,基督尚未來臨之前,在過渡時期,仍然需要獻上表徵的犧牲作祭物,表明人是有罪的,需要贖罪。

  人第二次的墮落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祇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創四4~5)

 「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四8)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創四9)。

大約過了四千一百年,使徒約翰題起這件事說,「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三11~12)。

  我們若把這些經節歸納起來,就知道,人第二次的墮落,遠比第一次的墮落厲害,邪惡。第一次的墮落,可以說,無心之過犯;因忽略了神的話,受了撒但的欺騙,以致違背神的囑咐,喫了禁果。

但第二次的墮落,起碼有下列各項罪過:

(一)不尊重神的話。

(二)向神和他的兄弟發怒,變了臉色

(三)殺他的弟兄

(四)對神說謊

(五)對神頂嘴

(六)不倚靠神,祇靠自己(走分別善惡樹的路

(七)忌善行惡

(八)不愛弟兄

   不虔誠的後裔

  在創世記第四章裏,所看到的,是該隱子孫的家譜,是不虔誠,遠離神的人之後裔的家譜。

  不虔誠的人之特徵乃是,不相信神的話,祇相信自己;他們的根源是分別善惡樹,是屬於這世界的王,撒但。在神的眼裏,這樣的人都是死人。所謂的死人,不祇是指已死了的人;即使尚活著也是死人,是尚活著的死人。經上說,「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提前五6);所謂的「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太八22;路九60);是指著,不相信神而尚活著的人,埋葬不相信神而已死的人(千萬不可把這經節應用在信徒身上)。聖經對不虔誠的後裔,外邦人後裔的家譜,都是略而不詳,既不記載他們的歲數,也不記載完整的家譜。

 不虔誠的人,他們的生活都是,為自己的生存造城,維生的路,娛樂,製造武器自衛等等的無神文化。而這些不虔誠的人,都在挪亞洪水時,遭受神的審判而滅亡了。

   虔誠的後裔

  舊約聖經的頭一卷書,創世記一開始就啟示,神是按著自己意志所喜悅的,造人,豫定人,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而神喜悅的旨意,最先是表明在祂的創造。神是照著祂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人。後是表明在祂對人的安置。神為祂自己,也為祂所造的人,立了伊甸園;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很顯然,神希望人,運用祂所賜給人的自由意志,揀選生命樹,喫樹上的果子;就是揀選神作生命。這樣,人不但有神的形像和樣式,更得著神自己那非受造,自有永有,永遠的生命;裏裏外外完全與神相似,作神的兒子,作神虔誠的後裔。後來人雖然墮落,失敗了;暫時無分與生命樹的果子,無分於神喜悅旨意中所豫定的福分。但神決不改變祂的心意,祂永遠的計劃。神應許人,祂要藉著祂兒子來施行拯救,救贖人,把人贖回到神起初計劃中的身分;就是成為神的眾子,虔誠的後裔。整本舊約聖經,就是記載神要贖回虔誠後裔,所作的豫備措施,保護措施;是虔誠後裔的經歷,和歷史。虔誠後裔的家譜,構成了舊約三十九卷書的結構骨幹;而神要得虔誠後裔的思想,貫乎其中。舊約聖經最末一卷書瑪拉基書,是介在舊約時代將要結束,新約時代尚未開始,兩約之間的最後一卷先知書。此後大約有四百三十年的沉默時期。很稀奇,先知在該書中重新題起。神造人的目的,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瑪二15)的心意。他豫言,歷代以來神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應許列祖的救主即將來臨;祂就是耶和華神對亞當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也是對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後裔(參照創二十二18;徒三25;加三16)。祂必如「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四2)。「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第一段虔誠後裔的家譜(亞當至挪亞

一、第一代的虔誠後裔--亞當(字義,人,屬土的

  亞當雖然喫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墮落而被趕出伊甸園外,在他有生之年日,再也無機會喫生命樹的果子,得永生。但他在神的眼光中,仍然不失為一個虔誠的後裔。所以神對他應許將會賜下救贖主,祂就是女人的後裔;並且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夫妻穿。就著表徵,豫表而言,就是讓他們披戴基督。就著屬靈的原則而言,他們相信神的話,並且忠心把神的話囑咐給子孫聽;是接受福音,也是傳福音者。凡是相信神的話,接受福音,就是走生命路線的人,是虔誠的後裔。「亞當是神的兒子」(路三38);這是聖經對他的認可。

二、第二代--亞伯與塞特

(一)亞伯(字義,虛空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十一4)。

經上稱他為「義人亞伯」(太二十三35);又說,「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十二24)。可見亞伯不但是義人,也是表徵主耶穌的人物。

(二)塞特(字義,代替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纔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5~26)。

塞特是亞當喪失了亞伯之後,耶和華神另外賜給亞當的兒子,是補償給亞當,以塞特來代替亞伯的。塞特的形像樣式和亞當相似(創五3),說出塞特是很完美的人。塞特在他生孩子之前的一百零五年的人生中,深深領會了人是脆弱,必死的;若非得神的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就不知如何度日。這就是塞特為何給他兒子起名叫以挪士(字義是脆弱,必死的)的原因。正因他從神得了這樣的啟示,對人生有這樣的領會;所以從那個時候他纔開始,求告(或作呼求)耶和華的名。呼求神的名,表示,人無法離開神,自立生活;時時刻刻需要神的同在。毫無疑問塞特是走生命樹的路;相反地,分別善惡樹的路,是自以為是,不需要依靠神,向神獨立。

人類的第二代塞特,所實行的呼求神名字的生活,是基督徒的禱告、求問、交通生活的典型榜樣。這是發自內心需要的自然流露,絕對不是口號、儀式、和作法。若是把這個演變成,口號、作法、形式,那就完全失去了意義。

三、第三代--以挪士(字義是脆弱,必死的

 「以挪士活到九十歲,生了該南˙˙˙」(創五9~11)。

以挪士是塞特的兒子:他的父親得了神的啟示,不但給自己的兒子起名叫作脆弱,必死的;並且自從以挪士生下來之後,塞特一直實行呼求耶和華的名,敬虔度日。因此,聖經雖然沒有記載,有關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他究竟作了些甚麼;但是以挪士既有塞特這樣虔誠父親的薰陶,我們不假思索也可以知道,他一定效法父親的好榜樣,過呼求神的名,敬虔度過在世寄居的日子。

  第四代--該南(字義,得基業

 「該南活到七十歲,生了瑪勒列˙˙˙」(創五12~14)。

  第五代--瑪勒列(字義,神的稱讚

 「瑪勒列活到六十五歲生了雅列˙˙˙」(創五15~17)。

  第六代--雅列(字義,降下,卑下

  「雅列活到一百六十二歲,生了以諾˙˙˙」(創五18~20)。

第四代至第六代,聖經並沒有特別的記載,但他們都是虔誠的後代,代代相傳神的話,代代相信,諒必也是效法先人的榜樣,呼求神的名,敬虔度過他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第七代--伊諾(字義,奉獻的

 「伊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字義是他死的時候,那災就要來臨)。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五21~24)。

以諾的名字很特別,是奉獻的;他可能從小就過奉獻的生活,特別親近神,所以神就樂意把祂所要作的事,啟示給他知道。如同後來的亞伯拉罕親近神,以致神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創十八17)一樣;耶和華神也樂意把祂要作的事啟示給以諾知道。以諾生瑪土撒拉的時候,神啟示給以諾知道,他的孩子死的時候,神的審判就要臨到那世代。以諾在世的時候,可能人越來越墮落,地上滿了強暴;所以「以諾曾豫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14~16)。可見,以諾是一個常有神啟示的人。他生了瑪土撒拉之後,因著神的啟示,更輕看世界上的事,緊緊跟隨神,與神同行三百年。這樣在敬虔上操練自己的生活,使他屬靈的生命成熟,提早得著魂的救恩。他與神同行,討神的喜悅,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上了。以諾是初熟的果子;他是災前活著被提的得勝者,是有心作得勝者的好榜樣。經上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祇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來十一5)。

附註:「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這樣的記載,含有特別的啟示。很多信徒們,把自己不正常的情形,完全推卸給忙碌的家庭責任。與神同行,完全是心的問題。你的心若不愛神,不渴慕神,即使作神父、作修女、作全時間同工,甚至避開塵世住在山洞中刻苦修行,依然無法與神同行。你的心若愛神,渴慕神,被祂所奪;那麼忙碌的家庭生活中,你仍然時時刻刻保持與神親蜜的交通,不斷的禱告,讀經,默想,抽空盡量參加教會聚會的生活。勞倫斯弟兄在忙錄中,仍然享受主的同在,作他如何在忙碌的工作中與主同行的見證,能夠證實「以諾與主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 」是互不衝突,完全正確。神要人在正常的人生中,享受祂的同在,生活行動都隨祂而行。

八、 第八代--瑪土撒拉(字義,他死的時候那災就要來臨)。

 「瑪土撒拉活到一百八十七歲生了拉麥。瑪土撒拉生拉麥之後、又活了七百八十二年;並且生兒養女。瑪土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就死了」(創五25~27)。

(一)       瑪土撒拉是人類歷史上,最長壽的人。這一個事實告訴我們,因著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不得不施行審判,除滅那世代的人(包括地上的活物)。但是神是滿有憐憫的神;祂一再地給人有悔改的機會,「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祂足足寬容了那世代的人,有九百六十九年之久。雖然如此,「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經上記著說,「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祇有八個人」(彼前三20);那世代的人,都辜負了神的寬容,棄絕福音,神「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彼後二5)。

(二)       拉麥一百八十二歲生挪亞;挪亞六百歲時發生了洪水的審判;兩下加起來是七百八十二歲;剛好與「瑪土撒拉生拉麥之後又活了七百八十二年」(創五26)相符合;如此應驗了以諾的豫言,瑪土撒拉死的時候那審判的災禍就要來臨。

九、 第九代--拉麥(字義,強壯,有能力的

 「拉麥活到一百八十二歲,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拉麥生挪亞之後,又活了五百九十五年;並且生兒養女。拉麥共活了七百七十七歲就死了」(創五28~31)。

(一)       拉麥一定也是一個有神啟示,相信神話的先知。他知道神的審判要臨到全地的事 ;他也知道神的行動,要藉著他的兒子挪亞,與神同工,執行神的旨意。挪亞這個名字的字義,乃是安息,安慰。他要把神的義道傳給人,叫人相信,得安慰、得安息。

(二)       拉麥比他父親早五年死,也就是洪水五年前,經上說,「義人死亡,無人放在心上;虔誠人被收去,無人思念;這義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他們得享平安、素行正直的、各人在墳裏安歇」(賽五十七1~2)。

除了第七代以諾活著被提之外,從亞當至拉麥其餘的虔誠後裔,都在陰間的樂園,等候黎明的早晨。他們到主耶穌第二次再來時,都會復活,起來享受他們的福分(參照但十二213;腓一23;帖前四14;來十一40)。

十、 第十代--挪亞(字義,安息,安慰

 「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創五32)。

挪亞是介在洪水以前的人與洪水以後的人之間,是跨時代的人;是第一段虔誠後裔家譜最末一個人,也是第二段家譜的第一個人。他是一個轉移時代的人。

 

   人第三次的墮落

一、人第一次墮落時,撒但是在人的外面;藉著蛇來引誘人的(創三)。但是啟示錄第十二章9節卻明講「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可見,那蛇不是普通的一條蛇,而是撒但的化身。

二、人第二次的墮落時,撒但是在人的肉體情慾裏,鼓動人的怒氣。表面上看起來,祇是該隱殺亞伯;但主耶穌指出「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指該隱殺亞伯)」(約八44)。

    再看羅馬書,「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羅七20)。我們就可以更清楚的看見,是撒但在人肉體裏轄制人作的。

三、人第三次墮落的複雜性

1、墮落的天使與人的女子通婚

在神的創造裏,神是嚴格規定,「各從其類」(參照創一212425)。神最厭惡不倫不類,破壞生命的秩序,生命的律。所以當「神的兒女們(指天使,參照伯三十八7,是從受造的角度看,天使是出於神的創造,是神的眾子)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交合生子」(創六2~4);神不能不除滅,這些亂倫的,以及從亂倫而生的人。

2、神立刻監禁不守本位的天使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6)。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二4)。

 雖然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隨撒但背叛神(參照啟十二49),但神祇宣判他們背叛的罪,並沒有立刻執行審判。所以纔有「波斯國的魔君」(但十1320)「希臘的魔君」(但十20),「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弗二2),等的記載。但神對於和人的女子通婚的天使,則立刻監禁,不容許他們繼續犯罪。神也不容許這些不倫不類的子女生存。大慨這一種情形發生於挪亞四百八十歲的時候,而洪水的審判則開始於挪亞六百歲的時候;相隔一百二十年。這就是為何聖經記載,「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創六3)。因為洪水審判之後人的壽命,雖然比較洪水前短少許多;但還是有許多人的壽命是遠超一百二十歲;所以不是指著,從那時起,人的壽命被限定為一百二十年以內。

3、人成為屬肉體,地上滿了強暴

 「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原文:是身上,是身上的靈,不是內住的靈)」(創六3)。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

 「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創六11~12)。

 地上的人包括該隱的後代,不虔誠的後裔,及塞特的子孫,虔誠的後裔所生的兒女們。

 我們可以從後來相信神的福音,藉方舟得救的人,竟然祇有挪亞一家八口;這個事實看出,當時地上的人確實已經敗壞到極點了。他們完全屬肉體,祇聽命於肉體情慾中的罪左右;絲毫不被在他們身上神的靈感動;也沒有能聽的耳朵,相信神的福音。這就是整個世代被洪水審判,滅亡的原因。

   挪亞的方舟

一、  挪亞的信心

  在上古時代,人信心的來源乃是;                               (一)列祖把神所啟示給他們的話,傳述下來,經上說,「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來一1);我信,挪亞前九代的祖先,他們都是虔誠的人,都是先知,都蒙神啟示過;他們都有神的話,他們把所聽見神的話,一代一代的傳下去,讓後代有聽道的機會。

(二)神的靈住在人身上,感動人,讓人都有機會直接聽到神的啟示。      (三)凡是知道神的心意,動了敬畏的心(來十一7),有信心與所聽見的話調和(來四2)的人,都是義人,都是虔誠的後裔,都會蒙恩得救。

而挪亞就是有信心與所聽見的話調和的人。所以經上說,「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六9)。

挪亞與神同行,且與神同工

       神雖然曾經藉著以諾豫言,在他的兒子瑪土撒拉死的日子,神的審判就要臨到全地的人。以諾也傳了三百年審判的道。在他被提之後,我信,瑪土撒拉,拉麥,挪亞,他們都繼續傳這審判的道。可是,因神寬容世人,為了給人悔改機會的緣故,讓瑪土撒拉活得很長,沒有人知道瑪土撒拉幾時會死;久而久之人都放鬆了,且放縱了肉體的情慾。直到挪亞四百八十歲的時候,蒙神的指示,在他六百歲的時候,也就是一百二十年之後,神的審判就要臨到全地。挪亞聽到神的指示,立刻「動了敬畏的心,豫備了一隻方舟」(來十一7)。他可能費了一百二十年的時間,一面傳義道,一面豫備方舟。挪亞是一個與神同行,也與神同工的人。就著豫表來說,以諾是表徵,災前被提的得勝者;而挪亞是災中被提的得勝者。當然,挪亞也是表徵因信得救,因信稱義的新約基督徒。

  挪亞方舟

        方舟,在原文所用的字,和約櫃是同一個字。約櫃如何是三一神的表徵;照樣,方舟所表徵的也是三一神自己。方舟有三層,也是表明父、子、聖靈都在方舟裏。因此,無論是方舟的尺寸,所用的材料,造船的細節,都有屬靈的意義。但本書的負擔在於聖經的中心思想,不在於逐節詳細的註解;所以不擬涉及。(讀者若有興趣想知道詳情,請參照黃迦勒所編的創世記註解)。

(一)表徵基督的救贖

          當日神用洪水審判全地的時候,凡在方舟外面的,都被洪水除滅了;而祇有進入方舟裏的,免去了洪水的審判,得救了。因為洪水的審判祇臨及方舟,並沒有臨到方舟裏面。

  所以方舟所表徵的是基督,而凡信入基督裏的人,如同當日進入方舟裏面的人一樣;神公義的審判都由基督自己替我們擔當了;祂代替信徒承受了神的審判,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二)表徵與基督同死,脫離敗壞的世代

   「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祇有八個人」(彼前三20)。

   在方舟裏,不祇豫表基督的代死,也豫表與基督同死。基督的代死,是贖罪,付清了贖價,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但與基督同死,是解決住在人肉體情慾裏罪的根源,及受罪轄制的舊人,並脫離了這彎曲悖謬的世代。

(三)表徵與基督同活,成為新造的人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彼前三21)。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

17)。

   當洪水從地上消退,方舟停在亞拉臘山的時候(參照創八)就是表明凡在方舟裏,與基督同死的人,都與基督一同復活了。並且神也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凡進入基督裏的人。所以在方舟裏的人,就是表徵在基督裏的人;他們重生,得著新的生命(就是永生),成為新造的人。

(四)表徵教會生活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裏」(西一13)。

   進入方舟脫離了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也就是脫離黑暗的權勢。進入方舟裏也就是進入基督裏,進入愛子的國裏。國是掌權的範圍,因此信徒不再屬於撒但掌權的世界(參照約十五19)而屬於基督,屬於愛子的國;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參照弗二19)。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提前三15)。所以在方舟裏,也是表徵教會生活。

(五)表徵萬物得著復興

    當日進入方舟得救的,不祇是挪亞一家八口(彼後二5);還有被挪亞帶進方舟裏的萬物(參照創六19~16)。自從人墮落,地因人的緣故受了咒詛之後,地上的受造之物,也受了連累。「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0~21)。所以人得救,得榮耀,是關乎整個受造之物的自由,幸福。而那些進入方舟裏免去洪水的審判,得救的所有受造之物,所表徵的,乃是萬物得著復興(參照賽六十五17~25、十一6~10)。

── 黃共明《舊約總論》

 

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