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舊約的需要與價值
壹 前言
研究舊約聖經,有很多不同的形式與方法。在神學院的課程中,必不可缺的是下列三項:舊約導論,舊約釋義和舊約神學。在這三項中,最常見的是舊約各卷的釋義,最艱深的是舊約神學,最基礎的是舊約導論。
舊約各卷的釋義之所以最為常見,因為它不單使用在神學院裏面,在聖經學校,在教堂,在查經班,主日學,甚至家庭或私人的靈修中,都常會使用聖經各卷的釋義。釋義的作用,是把經文的歷史背景,章節上下的連貫,詞句的文法與結構,重要字詞的意義,加以闡釋和綜合,然後直接的發揮,或以間接的暗示,應用在今時今地的人身上,使讀者或聽者不但在知識上增長,也在靈性上獲得培育和滋養。
舊約神學之所以最為艱深,因為它是舊約各方面研究綜合的總結。除了要明白舊約導論和了解舊約各卷的釋義以外,還要對舊約其他很多方面的研究,擁有充分的知識。譬如舊約以色列史,以色列鄰國的宗教、文化和民風,考古學等等。更要緊的,是一方面要能從經過漫長時間由不同背景之作者寫成的舊約聖經中,體會到有統一的觀念,就是以救恩史貫串全部舊約,而另一方面,也要認識這由上帝默示寫成的經書,裏面卻包含許多特殊的宗教觀念。舊約神學就是要在討論上帝與其所創造的人類並世界的關係中,將這些宗教觀念,有層次地加以系統闡述的一門學問。
舊約導論之所以最為基礎,因為它是引入研究聖經註釋的初步工作。這初步工作包含兩部分:在總體的方面,是探討與全部舊約有關的論題,如舊約文字、正典、經文等;在個別方面,是研究各卷聖經的作者、年代、經文的完整與真實性、文字的性質等。這些研究,不但與舊約註釋有關,也提供舊約神學可資依據與否的憑藉。
從上述看來,舊約導論、舊約註釋和舊約神學,雖然各有其本身的範圍和各自的地位,卻是互相關聯,並且須順層次循序漸進地研討的。可是,對基督徒來說,我們主要並不在於舊約研究的範圍與方法,乃在於舊約有沒有研究的需要和價值。
舊約既原本是猶太教的經典,基督教又既以基督為中心,而且擁有廿七卷新約聖經,就是記載基督言行的四卷福音書,描述門徒傳揚基督實錄的使徒行傳,解釋基督言行和基督教會的教義與實踐之廿一封書信,預言基督將得勝一切反對其教會的惡勢力,而且要在榮耀中再臨以審判活人死人的啟示錄,又何以還需要那些似乎已經過時的卅九卷舊約聖經?這些舊約經書究竟有甚麼價值,值得我們花精神費力氣去研究它們呢?為解答這些問題,我們首先要探討「約」的意義,其次則要研究「舊約」名稱的由來,然後才能進一步找出舊約的需要,並其研究的層次和價值。
貳 約的含義
從以西結書二十章卅七節的「被約拘束」來看,希伯來文的「約」(berith)字,可能是源於亞述文的 beritu ,即「鎖鍊」的意思。希伯來文凡講到「立約」的時候,所用的動詞必然是 ka{rath ,就是「切割」或「斬開」的意思。所以,約不但和獻祭有很大的關聯(見詩五十5;出廿四5~8),也存有若不守約,將會像祭物被「劈開分成兩半」(創十五8~18)一樣的含義。因此,約是一種盟誓。
約固然可以是夫婦間的盟約(瑪二14),私人間的誓約(創廿一22~32,廿六28~31),君王間(王上二十34)或民族間的立約(出卅四12;士二2;撒上十一1)。但並不一定置立約的雙方於平等地位的。它可
上主何時開始與人立約?這是一項無法澄清的問題。我們不單看到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參創十五17~18,十七1~14),也與挪亞並他的後裔立約(創九8~17);旁經更提到上帝和亞當立約(見傳道經十七12),而使上帝與人所立的約適用於全人類。從以色列人的歷史和其宗教起源來看,舊約聖經最重的是西乃山(或照申命記所用的何烈山)的約。這約,按照出埃及記的記載,是上主在西乃山的荊棘火焰中呼召摩西,向他啟示上主的聖名,打發他到埃及去領那受苦難的以色列人出來,到這山上事奉主(出三1~15)。摩西依照上主的吩咐下埃及去,既把以色列人從法老的奴役下拯救出來,便在西乃山下安營,並在這上帝的山頭與上主立約,作祂的子民(見出十九1~6)。
立約是有證據為憑的。人與人立約的憑據,可以用禮物(創廿一27),或筵席(創廿六28~30),或石堆(創卅一48)為證。更重要的,是在上帝面前立約,就是指上帝起誓為證(撒上廿三18;撒下五3;王下十一4;耶卅四15、18;結十七19)。上主與人立約也是有憑證的。上帝給亞當的約若可接受,似乎是以樂園中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為證(創二17),與挪亞的約是以虹為記(創九13),與亞伯拉罕的約是以割禮為憑(創十七9~14),藉摩西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卻以兩塊石板為標識(出卅四10、28)。這兩塊石板上所寫的,就是十條誡,就是上帝的律法。
上主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的約,其本質可歸結如下:「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上帝。」(出十九5~6,參看申廿九13;耶三十22,卅一33;結十一20,卅六28等)。眾先知所緬想和對百姓所譴責的,也是以這西乃山的約為中心(見耶七21~26;結十六1~62;何二15,十一1~7;摩三1~2)。這約,原本是指刻在兩塊石板上的十條誡(道德律),其後加上一些與敬拜禮儀和管治民政有關的律例(出二十22~廿三33)而被稱為「約書」(出廿四7)。再後,連同申命記的律法和利未記的聖潔律(參利十七至廿六章),都認為是出於摩西的,以致逐漸把約視為是等同律法,並且看約是與律法書(書一7~8)為同義了。
上主既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立約之上帝,因此在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內,又還有其他的約。譬如給大衛的應許(撒下七11~16),也被認為是一個約(參看撒下廿三5)。雖然,耶何耶大使王和民與上主立約(王下十一17),約西亞王和眾民站在上主面前立約(王下廿三3),以及以斯拉(拉十3)和尼希米(尼十29)時代要求眾民起誓立約等,所指的都不外是堅定原來在西乃的約。但是,因為眾先知都召喚背道的以色列人回轉,以信守與上主所立的約,而一切被接受的經卷,都直接間接與這西乃的約有關,慢慢地,約就成了全部被接受的經卷的代名詞了。
「舊約」名稱的來由
耶穌和使徒時代,都把舊約聖經稱為「經」(參太廿一42;可十四49;路四21等)或「聖經」(約五39;提後三15~16等),而沒有分別舊約和新約。因為那時候,新約聖經還沒有寫成。可是,「新約」和「舊約」這些名稱,卻已經存在了。
新約聖經在提到全部舊約聖經的時候,有時用「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詩篇上所記的」(路廿四44),有時就簡稱為「律法和先知」(太七12)。「律法」不單被用來表達十條誡和加上各項律例之後的「約書」,也被用作稱呼舊約聖經的第一部分──五經。更進一步,從約翰福音十章卅四節及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廿一節使用這詞的方式來看,律法已成了全部舊約的代名詞了。
因為猶太人,特別是在猶太教興起之後,非常的重律法,以致把「約」和「律法」用作為同義詞,因而忽略了「約」中的應許,和他們領受上主的應許是要使萬國萬民得福的責任。先知們早就看出那包含在這「約」的概念中之律法主義的危險(參看申四13;創十七1~21等),所以就盼望有一個新約或永約,能將律法寫在人的心上,更新人的心意的(耶卅一31~34;結十六60~63;賽六十一8;何二18~20)。因此,「新約」(耶卅一31)和「前約」(結十六61)的詞語,早就出現於先知的口筆了。
「約」中的應許,主要是關及彌賽亞的。舉兩個例子來說:(一)應許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萬國都要從他和他的後裔得福的話(見創十二1~3,十八18,廿二18)並不是指他的眾子孫,乃是指一個人,就是耶穌基督(加三16)。(二)應許大衛王要建立家室,有後裔接續其位,並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下七11~16)的話,也是應驗在耶穌身上。因為祂成孕降世前,天使就指出,「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一32~33)。這就是何以新約聖經開頭的一節,便提到耶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太一1)的原因。
明顯的,耶穌清晰的知道他到世上來,是要應驗律法和先知的預言。所以在同門徒吃喝最後晚餐時所設立的聖餐上,他清楚的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路二十20;林前十一25)。因為有這「新約」,保羅就指出是上帝自己,不是按刻在石板上的字句,乃憑屬乎靈的精意,叫我們能承當「新約」的執事(林後三3~8;參看羅二29)。既然有「新約」,保羅就指那誦讀摩西的書,為「誦讀舊約」了(參林後三14、15)。同樣,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指出耶穌到世上來,是「作更美之約的中保」,並且「這約是憑更美之應許而立的」(來八6)。因此,他不但用「前約」和「後約」這些名詞(來八7),並引用耶利米的話(耶卅一31~34),印證耶穌為大祭司及為祭物而一次將自己獻上作成救贖的事,稱之為「新約」了(來九11~15)。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來八13)。
然而,稱舊約聖經為舊約的事,卻要到新約聖經的著作完成,並且部分被一些教會搜輯成冊之後。現在所知最早使用「舊約」此詞來指舊約聖經的,是在主後第二世紀後期的古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
160~220)。
肆 舊約的需要
尋根是現代人的一個熱門話題。若沒有舊約,人類無法真正找到其根源。然而,舊約聖經並不是一部世界史。它主要的目的,也不是在於敘述世界和人類的來源。舊約聖經的開端之所以講述上帝創造了世界和人類,乃要指出罪惡是如何進入了世界和人心。可是,聖經的主旨也不在於描繪罪惡的根源,乃在於傳達上帝在其公義與慈愛的特性中,怎樣為人類解決罪惡和由罪惡而帶來的苦難的問題。所以,聖經是一部救恩史,藉此使人體會到上帝怎樣拯救世界,並使世人曉得怎樣去領受上帝救世的鴻恩,以及在那終極得救的日子到來以先,知道如何自處和怎樣的待人。(參看提後三16)
作成救恩的中心人物是耶穌基督,既然有了講述耶穌基督生平事蹟的福音書,又有以傳揚耶穌基督為主旨的使徒行傳,和以闡釋基督和基督教教義的眾多書信,以及那高舉得勝的基督而引導人盼望耶穌速速再來的啟示錄,為甚麼還要有舊約?是的,既然有了全備的新約聖經,使人對耶穌基督和他所作成了的救恩,已有清楚的認識,還要舊約來幹甚麼?
若沒有舊約,就不能真正顯出新約的寶貴處。舊約和新約,不單在其主題──救恩史──上相連貫串,也在其中心人物上互相銜接。因為舊約是救恩的預備,新約是救恩的完成;舊約隱藏基督,新約顯明了基督;舊約在期待彌賽亞的來臨,新約則闡釋這耶穌就是上帝道成肉身,是應驗那應許要來的救主基督;舊約種種的律例、禮儀、節期和獻祭,都不過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參看西二16~17);舊約的會幕和聖殿,雖然表達了上帝在人間與民同住的恩典,卻要在新約中耶穌以他的身體為殿,被拆毀(釘十字架而死)後第三天再建立起來(復活),才真正將那充滿恩典和真理的父獨生子的光榮表明出來(參看約二19~22,一14、18);舊約記述那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之後卻墮落於罪惡,新約卻陳說那末後的亞當(耶穌),為人類的罪惡付出自己的生命作贖價,而成了叫人活的靈(參看創二至三章;林前十五45);舊約上帝的子民是以色列人,是在肉體上為亞伯拉罕的子孫者,新約屬上帝的子民是教會,就是那以信心為本的屬靈的亞伯拉罕的子孫;舊約敘說萬物的起源,人卻被趕出了樂園,新約指出萬物的結局近了,卻有新天新地為信仰基督的人存留……。
從以上數不完的新舊約的關聯來看,新約的基督徒若不研讀舊約,不單對自己的認識無根,更對救恩無法深入的了解。因此,舊約的需要是不必再事贅述而自明的,並且是不能以其他的經典可以取代舊約的。閱讀舊約聖經的時候,也必須以基督為中心的救恩史來觀賞,才不失聖靈默示人寫出這些經書的真義,正如聖保羅對提摩太所指出的:這聖經(原指舊約)能使你有智慧,藉信基督耶穌得救恩。(提後三15)
伍 舊約的研究層面和價值
西方有很多大學開設有舊約文學一科,而舊約聖經也實在是一部文學名著。文學,從狹義上言,乃是人的思想、感情或想像,以藝術的方式表達出來的文字,特別是用以了解人生的作品。舊約聖經雖然可以細分為很多不同的文體(詳見下章「舊約的文字──舊約文體類別」),主要的卻以詩歌和散文兩種形式出現。中文和合本聖經,雖然全部以散文的體裁繙譯,但在細讀經文的時候,仍然可以審別出原文在文學上的特點。若從文學層面來欣賞,可以體認到舊約的文字優美,格調高雅,描寫盡緻,有促人喜怒哀樂的感情,也蘊含雋永無窮的趣味,特別是對聖經原文有深入了解的人,更能體會到舊約的文學價值。舉例說,若將路得記的開端(得一1~5)原文原義直譯的話,其原意就是:
在眾審判者審判的日子,國中發生饑荒,有一個人從讚美(猶大)的糧倉(伯利恆)帶妻子和兩個兒子,到那女兒從父親得子(摩押)的地方去寄居。這人名叫我的神為王(以利米勒),他的妻子是甜心(拿俄米),他的兩個兒子,一個叫做多病(瑪倫),一個名為頗衰(基連),都是讚美(猶大)糧倉(伯利恆)的多結果子(以法他)的人。他們到了女兒從父親得子(摩押)之地,就住在那裏。後來甜心(拿俄米)的丈夫我的神為王(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娶了女兒從父親得子(摩押)的女兒為妻,一個名為諂媚(俄耳巴,或可譯為「背棄」),一個叫做恩美(路得,也可譯作「伴侶」),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於是,多病(瑪倫)和頗衰(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那婦人,既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這故事的短短開端,不但將新聞文寫作法的六何(何人、何事、何時、何地、為何、如何)清楚的勾畫出來,也是舞文弄墨地語帶雙關的指出人所冀望的成了極大的失望:在讚美省糧倉城的多結果子地卻發生饑荒,以上帝為王的人娶得甜心卻多病而頗衰,以致要從聖地跑到選民所看不起的無道德之地──女兒從父親得子之地去逃荒。然後,精壯的男丁一個一個的死去。剩下三個寡婦怎辦?審判的主豈不是有眼無珠?這是甚麼審判的日子?
這開端可真吸引人,使人無法不追看以下的發展、高潮和結束!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事實上,全部舊約聖經各種不同的文體,都有其各自崇高的價值和功能。然而,研讀舊約的人,不能只以這些文學的價值和功能為滿足。舊約文學的價值,只是研讀舊約聖經的頭一個層面。
舊約聖經有很多豐富的倫理教訓。譬如十條誡就被稱為道德律,其總意就是要人愛上帝過於萬物,又要愛人如己(參看太廿二37、39)。在十條誡中論到人與人的關係上,頭一條就是帶有應許遵守之人將得福的「當孝敬父母」的誡命。就以路得記中,拿俄米為路得的前途想而力勸其回娘家找機會另嫁。路得卻人如其名的恩美,作拿俄米的伴侶。她向婆婆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你在那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得一16~17)。
不單對父母要孝敬,夫婦也須相愛。因為上帝造男造女,是要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舊約的許多先知更以夫婦的愛,來譬喻上帝和其子民的關係(參看賽五十四5;耶三14,卅一32;結十六1~63;何二19~20)。在兄弟方面,舊約教訓人有彼此「看守」之責(見創四9)。至於朋友,我們不但從約伯記讀到約伯在患難中,朋友遠道來安慰和勸勉的溫情,也讀到「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的善意(伯四十二10)。所以,研讀舊約的人,除了欣賞其文學的佳妙外,也當注意舊約在倫理道德教訓方面,福益世道人心的層面。
天下一家,是世人景慕的大同理想。猶太教傳統所抱持之狹隘的民族主義意識──神恩獨寵論(Particularism,或稱特殊神恩說),並不是舊約聖經的主張。舊約一再的指出世人皆出自同一位創造主,而救恩也是普世人有分的。就如洪水之後,上帝以虹為記,藉此與挪亞並其後裔立約不再以洪水毀滅世界(創九8~17):上帝呼召亞伯拉罕,為的是使地上萬族都因他得福(創十二1~3);甚至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亦原是要他們「作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好將上主的律例教訓萬人。然而,以色列人卻虧負上帝的託付,反而犯罪作惡。所以上帝說:「以色列人哪,我豈不看你們如古實人麼?我豈不是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領亞蘭人出吉珥麼?」(摩九7)。是的,上帝是萬國萬民的神,是普天下人的主。祂愛世人,並不分膚色種族,也不分男女老幼,或貧富貴賤。就如前面所提到的路得,雖然是素受以色列人所鄙視的摩押族人,卻為上帝所用而成為以色列人所仰慕的大衛王的顯妣。因此,研讀舊約聖經的人,絕不可忽略了其教訓的普世性(Universalism,或稱神恩普寵論),就是那天下一家和世界大同的層面。
然而,研讀舊約聖經,並不能止於對其文學美妙的欣賞,取法其倫理道德的教訓,或景慕此中大同世界的理想。舊約聖經開宗明訓,世界和人類是上帝所創造和所喜愛的(創一,二章),卻因人的罪而要遭受痛苦的刑罰(創三章)。可是,舊約聖經的本旨,也不在只是指出罪惡的根源,乃藉此說明救恩之需要──讀舊約,必須從救恩史的觀點來研究,才有真正的價值。
從救恩史的觀點來研讀舊約,便無法撇開舊約有許多預言和預表耶穌基督的事。就以前面談過的路得記來說,這卷書之所以會被接受為聖經正典,對猶太人來說是因其美好的倫理道德教訓,更是他們民族英雄大衛顯妣的事蹟。但對基督徒來說,我們卻景慕於救主是大衛王的後裔,而其先妣中卻有這麼一個賢德的外邦女子,以致新約聖經的開頭,不單提到「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太一5~6)更明言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太一1)所以,基督徒研讀舊約最要緊的層面,是從救恩史來看上帝怎樣一步一步的,將祂拯救世人的大愛彰顯出來,「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加四4~5)──《中文聖經註釋舊約緒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