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加拉太書與傳道人

 

  林前二章十三至三章三節 帖前五章廿三四節 加六章十四節 五章廿四節 二章二十節 四章十九節 三章二十七節

  昨日講羅馬書,論靈性之解放;今日講加拉太書,論靈性之長進。本書是將羅馬書縮短,可以說是羅馬的簡本。

  參考林前帖前二書,便可把世界人類分為四等:

  (一)屬血氣的 此等人不能領會屬靈之事,未有屬靈之生命,即未得救之人。

  (二)屬肉體的 此等人已有基督之生命,不過所得的不是豐盛,如保羅所言,他們像嬰孩,生命還沒有充分發育,未有屬靈的知識,又不明稱義之道。他們的生活,只有表現他們的一切弱點及罪惡。蓋他們以肉體之樂為樂,注重可見的,屬世的。如此之人,在教中亦屬多數。

  (三)屬魂的 魂的生命與靈的生命不易分別。所謂上帝吹氣入鼻,按英文聖經此生氣是雙數字,不是單數字。即此氣字含有兩個生命,靈與魂都兼有。故人亦可稱為有靈的活魂。據神學家解釋,言肖乎上帝者曰靈;近乎動物者曰魂。經中常以人為魂,凡從人的本性,按道德與理知為人者,是屬乎魂,此等人在教會中亦屬不少。

  (四)屬靈的 這是常與神交的,按上帝的旨意而行事為人。其品德本乎上帝,其愛情非感情之愛,非理知之愛。乃本上帝之心,以上帝之愛,為愛的淵源,凡屬靈之人,必有屬靈的愛。愛其所願愛者,是屬魂的愛;愛其所不願愛者,是屬靈的愛。亦即上帝的愛。屬靈的人,不憑理知行事,乃憑上帝的靈感行事。亦非恃己之力,乃恃靈力靈能。如以色列人過紅海,大戰勝歌利亞,這都是藉上帝的靈力。所以屬靈人作事,為屬魂人所不能了解的。

  聖經將我們的身比喻聖殿。按聖殿可分三層:一為院,一為聖所,一為至聖所。在至聖所裏,無燈無燭無屬世之光,只有上帝的靈光。屬靈的人也是這樣。其心內亦只有由上帝而來的靈光。按信徒的靈程,大抵可分三等:

  1.下等,屬肉體──私己派

  2.中等,屬魂──理知派

  3.上等,屬靈──靈性派

  然而怎能把屬肉與屬魂的都變為屬靈的呢?請看本書保羅的靈性經驗,作自己的南針,蓋其所言者,是靈性生命進步的程序。

  凡有生命之物其長進常是有消極與積極兩方面,如樹木舊葉未枯落時已有新蘗生出。非待舊葉完全脫盡然後新葉始生。據醫學家言,人體之生命,每七年改變一次。即每年除七分之一舊的換七分之一新的,如此一消一長七年即改換一次,我們的靈性生命亦然,不是待舊生命完全除掉才改換上新生命,乃是一消一長,舊者逐漸消除,新者逐漸長進。

  在加拉太書所言長進即分消極積極兩方面。在消極的長進中分三步:

  (一)將世界釘於十字架(加六之十四)在消極方面求靈性長進。就要把世界釘在十字架上。不可作屬世的人,要作超世的人。也不可半屬世半屬基督,總要完全屬主。我們如能效法保羅看世界及其中一切都如糞土,這樣便是將世界釘死於十字架,此時世界對我,便失掉其吸引力了。比方一個人將赴法場受刑,你雖然把世界上極珍寶的東西給他,他也無心領受了。

  我們看聖經便知道魔鬼所用來誘惑人的,總是世界。他誘惑亞當與基督都是以世界的東西,作他的工具,幸而基督不為他所惑。

  耶穌所設播種的譬喻,種子是同一樣的。但有些結實繁多,有些不能結實。不能結實的,是為世界所阻。雖生長亦無用處。然而我要離開世界麼?不是。我們只要超世。具超世的資格入世,便沒有害處,獨惜沒有超世資格的。一入世便為世所化了!耶穌說:「我從天來,仍然在天。」又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乃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我們是世之光,地之鹽,故雖在世,但不與世浮沉。所以我們當看世界為身外物,不值得留戀。我們之靈程必先由傳道書而進至雅歌書。傳道書言一切皆虛空,雅歌書言與主靈交。即先看破世界,然後可與主親近。作傳道人的,更當如此。我嘗勸神學生出而作工,不要受薪金,只可在堂內設一捐輸箱,仰求於上帝。此法有兩種益處:

 (一)使教友不再視傳道人之薪金為重擔。(二)可以增加傳道人的能力。因其講書與禱告如無力,箱必空虛;有力,箱必充盈。這樣實可以練習其信心,使其靈命更加長進。

 (二)將肉體及其私慾釘於十字架(加五之廿四)這是消極求靈命長進的第二步。比之釘世界於十字架更難。蓋世界是身外物,肉體及其私慾則是屬本身的。我們求靈命進步,都常覺得為肉體所阻。故保羅嘆息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可見人無法制勝其私慾。以大之才能,所羅門之智慧,參孫之膂力,都不能勝過肉體之私慾,何況我們!所以我們倚靠自己的力是不行的。只有如保羅說;「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才可以制勝私慾。

  羅馬八章三節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已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意即耶穌既為我們成了肉體,我們只要把自己的肉體,放在耶穌肉體之內,與他一同釘於十字架。蓋耶穌之死,是我們死的能力。我們如能與主同釘,便能制勝肉體的邪情私慾。有兩句話是很真確的,即除了耶穌以外,別無真實的愛情,與聖潔。惟有在耶穌之內,才有上帝之愛,及其聖潔。

  (三)將自己釘在十字架(加二之廿)這是比上文更進一步,更深一層。蓋世界是身外之物;釘之不難;肉體及私慾是靈外之物。釘之亦不是很難。惟獨這個自己,是我切身的自己,是屬裏的,不是屬外的。想釘死他是很難的。因為我們總是以「我」為主。如學道為我,傳道也為我,雖然今世得不甚麼利益,但亦望來世得冠冕。一切動機,總是為我。然而古今來也有人是專一為主或專一為人而忘記我的,即所謂「無我」。例如非洲人之得聞福音,是李逢斯登之無我換來的。又如我此次來廣州香港參觀南中國教會之發達,不覺便聯想到這是馬禮遜先生之「無我」而得來的。

  我們求靈命長進,在消極方面言之有上三步。一個人既不屬世界,也不服肉體,且勝過自我。然則這人當如何?就當向積極方面求進步!積極方面亦分三步:

  (一)基督在我裏面活(加二之廿)一個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就是與基督同死了。後來所活的,不再是他自己,乃是基督在他裏面活。我們要知道靈命生活不是從外來的,乃是從裏來的。即要基督在我們裏面,我們便有此靈命生活。耶穌為救主,不是外面的救主,乃是裏面的生命。因為耶穌不止救我們脫離罪惡,及罪惡的刑罰。也不止救我們僅得其恩典及力量。更是救我們得他的生命。這是我們所必需的,因為除了耶穌之外,我們再無生命。

  挪亞造方舟,這方舟是預表基督。方舟外的,沒有生命,在方舟內的,才有生命,我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由基督而來。

  (二)基督在我裏面成形(加四之一九)基督在我們心中,不是做旅客時來時去,乃是在我們心中成了形。──不止是印象而且是真形──叫我們行事為人,都把基督表現出來。約翰一書三章九節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種──在他心裏。」我們因為有上帝的種在心,故稱為由上帝生的。這種是誰?就是基督自己。他孕育在我們心中,好像一株樹,其種子中具備了根,幹,枝,葉,花,果等。基督在我們心中成形了。就可以使我們表現諸般美德。但是樹的種是自然生長的,基督的種卻是由劬勞產生的。

  (三)披戴基督(加三之廿七)我們不止要基督成形於心裏。還披戴基督於身外。蓋有諸內必形諸外,此乃自然之理。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故我們在外表上也當有基督的形狀,叫人看見如見基督。如同耶穌說:「見我即見父」這是靈命最高之發展。

  以上所講的靈性長進的程序,不能顛倒的,必要一步一步的進去。消極方面,是由外而內;積極方面,是由內而外。蓋在消極方面,若不先把世界釘在十字架,則不能把肉體與自我釘在十字架;在積極方面,若不先有基督活在心內,則不能有基督成形於內。更談不到披戴基督於外。

  我們靈性生活,是以基督為最高的標準,及唯一的標準。當如保羅所說:忘記背後,努力前頭,向這最高與唯一的標杆直跑,以至得到而後止。這才不愧為基督徒。──  賈玉銘《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