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與傳道人
──一章十六十七節。 三章廿一至廿八節。 七章廿一至廿五節。
九章一二節。十二章一二節。
前兩天所講的,是關於信仰方面。例如說全部聖經,都是從一靈感而來的,我們對於聖經之信仰,當如在磐石上立定腳步一般。不然,就危險萬分了。自今天起,我欲講信仰與生活。必先有高尚之信仰,然後有高尚的生活。
羅馬書在新約的地位,有人說與以賽亞在舊約的地位一樣重要。設若聖經全書不幸而被焚燬,但留下約翰福音與羅馬書,亦足以明白救恩。或謂全部聖經如戒指,羅馬即是戒指中的鑽石。戒指固寶貴,然鑽石更寶貴!
此書不是保羅用腦想而作的,乃是他由靈性經驗和聖靈啟示而作的。其大旨是論救恩。
一至三章是論施救之原因 上帝為甚麼立此救法呢?因為罪的緣故吧!一章是論外邦久之罪。二章是論猶太人之罪。三章是普通世人之罪。總之世人皆有罪,無一義人。
三至十一章論拯救的方法 上帝之救法,不是要我們立功守法而稱義,乃是要我們由信稱義而至成聖,才有希望。
十二章至十六章論得救後的生活 即吾人得救之後,當結善果以歸榮上帝。故此書亦可說是論上帝之救恩與吾人之生活的關係。
一至五章 論從前所得之救恩
六至八章 論現在所得之救恩
九至十六章 論將來所得之救恩
今天我想把本書分作四步討論。
(壹)得救 一至五章
得救是關於吾人生命問題。吾人如何得罪赦,得稱義,成得聖,保羅於此言之甚詳。他說:我們得救,是本乎信,不在乎行為。甚麼是信呢?其過程有下列之幾種:
(一)信念 人是宗教的動物,人人都有得救的欲望,但世人不能自救,必須有所倚靠,因此便有信念。
(二)信服 我們憑何法可以得救呢?是憑十字架耶穌所立之救法。我們承認此救法是可靠的便是信服。
(三)信從人 不特服主之救法,且從主之教訓,遵主命而行,這樣便是信從。
(四)信靠 只有前三者還未足以得救,必要再有信靠之心才可。比方我想搭船往上海,是為信念;我又信此船能載我到上海,是為信服;但是還未能到上海,還要信從此船,買了船票,又把行李挑上船去,即為信從;末後自己也坐在船中,這就是信靠了。
(五)信托 許多人雖然上了船,但他的心仍然不安,恐怕船沉,不能達目的。這等人是缺少信托之心。我們既信靠主,就當把自己完全信托於主,使心中沒有掛慮。
(六)信行 即是要信心與行為打成一片,二者不能劃分。換句說:就是我們既有信心,就當把他顯諸行為。這才是得救的信心。
主耶穌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我們應該覺得,我們得救已經成就了,不是還在盼望中。
(貳)得勝 六至八章
我們既經得救,就當進到得勝,這是十分重要的。六至八章詳論這得勝問題。如信徒靈性之交戰,和交戰的器械,乃得勝的要訣等。
在信徒中可以分作三等:一等是最低的,他們心靈裏,總沒有交戰;甚麼是靈戰,他們完全不懂。一等是較高的,這等信徒佔多數,他們心靈常常交戰,因為他們還未至成聖地位。一等是高尚的,他們經過了戰爭,又已經得勝,進到成聖的地步。
六章論交戰的原因 因為一個信徒既然在主裏復活了,便不願意犯罪,而且已經把自己獻給義要作義的器具,於是他的肉體的情慾便開始和他的靈性交戰。
七章論交戰的情形 保羅將他交戰的情形告訴我們。他說:「我真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這章就是保羅的悲歌。我相信各人在靈程上亦必有保羅的經歷,因為我們亦常常有此苦況。
八章論交戰之得勝 有聖靈在我們心中作主,靠主基督之死與復活,便能得勝一切。如保羅所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飢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然而靠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這是保羅得勝的凱歌。我們亦當這樣得勝!但,怎能得勝呢?就是要我們與主同死,與主同活;在主之死而死,在主之活而活。活在主之活裏,死在主的死裏,便可得勝。
主為我而生,為我而死,是主為我做成的得救,我與主同死,與主同活,是我與主做成的得勝。我相信許多人只能得主為他死為他活,而未能與主同死與主同活。所以我們要更進一步,在主之活而活,在主之死而死,這就是得勝的秘訣了。若沒有耶穌之死,我們便不能死,因我們不能為己而死。若沒有耶穌之活,我們也不能活,因我們無力為己而活。
()得人 九至十五章
我們不特要得救,更要得勝;能得救,又能得勝,此人必能得人!試看九章至十二章,保羅怎樣為同胞犧牲?不特將世界萬事看作糞土,就他自已的生命也不看為寶貴。他為兄弟得救的緣故,情願自己與基督隔絕亦甘心,這樣的犧牲何等大啊!當日摩西也有這種精神。以色列人犯罪,摩西向上帝禱告說:「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舊約成功最大者是摩西;新約成功最大者是保羅。然他倆均為得人之故,願受極大的損失,叫人萬分欽仰。
我們怎樣才可以得人呢?必先從傳道入手。傳道有三法:一,口傳。二,筆傳。三,身傳。三者之中,以身傳為最重要。在日常生活中能夠表現出整個的基督給人看見;叫人受感而信主,這就是身傳。
凡屬已經得救與得勝的信徒,必有很大的感力;蓋其一切生活是為人的,非為己的。上段所說在主之活而活,方能為人活;在主的死而死,方配為人死。我們常言為人犧牲,但自己若未在主裏而死而活,這樣為人犧牲,是沒有價值的。故必須先在主之內而死,然後才為人死,先在主之內而活,然後才為人活。即先得耶穌之生命,然後才去為人犧牲,為人服務,這是對的,有愛心的。不然,便沒有用處。
我們若是為得人而死,即是為主而死。主已為我死,我欲為主死,除為人死之外,別無機會。
(肆)得榮 十六章
得救與得賞不同。得救由於信心,得賞由於工作。我們現在為主作過若何工作,將來在主前便可得到若何的賞賜,──榮耀。
我們在主之內而死,主便將我們的死吞滅了。主已由死復活,我們亦必得榮耀的復活。即靈命重生,得稱為上帝的子女,不再為死的勢力所束縛。
我們若要與主同榮,必先為主得人;如欲得人,必須自己先得勝;如欲得勝必須先得救!不得救,必不能得勝;不得勝,必不能得人;現在不能得人,將來必不能得榮。此四者是互相聯屬的。可見羅馬書是一本極有聯絡之書;對於我們靈性生活很有關係,我們不可忽略!── 賈玉銘《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