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

 
第十九章   基督比喻與解經
 
    “比喻”含有效在一起來比較的意思(參《新約字解》by  Dr. W.E.  Vine)。《聖經》裏面的比喻,大部分記載在四福音書裏面,而福音書中又以馬太和路加所記的比喻較多。馬太所記的比喻較注重描寫“天國”的屬靈情況,而路加所記屬於一般性的比喻。
    《聖經》裏的比喻跟一般的神話或寓意故事不同,因為主耶穌不用完全虛構,或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來作比喻。他只採用日常可能發生,或曾經發生過的事實為設喻的內容。而且都很簡短,目的只在解明某一點真理,不是要編一個動人的故事吸引人來聽。例如:路加福音十五章,主耶穌講到一個好牧人怎樣去尋找那迷失的一隻羊;一個婦人怎樣點燈找那失掉的一塊錢;和浪子的父親怎樣等候浪子回家……。這些都是當時民間日常會發生的事。
    有不少比喻的解釋,受其他神學見解的影響。例如:解經的人對預言的解釋如何,必定影響他對比喻的解釋。對於得救是靠恩典,還是靠恩典開始,靠行為維持到底?也必影響他們對比喻的解釋。比喻的解釋也會影響預言或救恩的解釋。所以要在福音書一切比喻裏尋找一種和諧的解釋,就必須先看他所接受的“神學”的見解如何,否則就可能有先後矛盾的情形發生的。換言之,比喻的解釋是很容易受神學見解所左右的。所以比喻在信仰的根基上,不象明訓那麼有權威。
    解釋比喻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要掌握各比喻的中心思想,也就是那比喻所要取喻的要點是什麼。知道了比喻所要解明的目的之後,比喻其餘細節就不一定需要解釋,或不一定要有合理的解釋,因為取喻的重點纔是設喻的目的。細節不是設喻的目的,所以不該按細節來確定整個比喻的重點。
    那麼,怎樣看出各比喻所要取喻的重點?留心讀上下文的經文是最重要的原則。當然,任何一段《聖經》的瞭解,都跟讀經的人本身的靈性和真理的造詣,或對倚靠聖靈操練屬靈心竅的深度有關係。所以各人的見解有若干程度的出入,在所難免。正因為這緣故,所以在信仰的根據上,愈明顯的教訓或吩咐就愈有力。例如《聖經》中的命令較之預表或比喻,是更有力的信仰根據。
    這不是說《聖經》本身的話有各種不同等級的權威或可靠性。而是說,讀《聖經》的人,在領會《聖經》或解釋《聖經》時,對明訓或命令偏誤的程度(誤解的可能性),比較預表或比喻可能偏誤的幅度小。所以單單憑比喻或預表來確定教義,在信仰的根據上就比較單單憑明訓軟弱。為使讀者易於瞭解各比喻的重點與細節的分別,茲略舉數例如下:
 
例解251  :撒種的比喻
 
    撒種的比喻,符類福音都有記載(太十三章;可四章;路八章)。而在主所講的比喻裏,只有這比喻是主耶穌解釋得最詳細的,甚至很多比較細微的小點也加以解明。但整個比喻的重點在那裏呢?需要很細心的閱讀全段。(讀本書必須閱讀所附列之經文)
    太十三1-23——“……他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說,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有落在荊棘裏的,荊棘長起來,把他擠住了。又有落在好土裏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當聽這撒種的比喻。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裏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裏沒有根,不過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往了,不能結實。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明白了,後來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1)這比喻有兩個不同深度的重點。按概略性的觀察,似乎是要說明神的道在人心中所產生幾種不同的果效。道的種子只有一種,心田卻有四種。生命的種子雖是一樣,但人的心卻有四樣。神的道所以會在人心中發生不同的效果,不是神的道那方面有問題,而是人的心這方面有問題。但留心上下文反復細讀的結果,就可以得著更深入的瞭解。
 
2)上文主耶穌回答門徒為什麼對眾人講道要用比喻的那些話,是明白這比喻的主要關鍵。他說:
    十三11-12——“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什麼是天國的奧秘?為什麼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12節是最好的解釋,天國奧秘之一,就是12節所宣告的一項屬靈的原則:“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而這個撒種的比喻,正是要講明這個原則。
 
3)注意比喻中雖然有四種心田,卻都屬兩大類。一類聽了神的道而結不出子粒的;另一類是聽了道而結出子粒的。結不出子粒的有三種不同的因素,結出子粒的也有三種不同的效果——有一百倍、六十倍、三十倍。撒種的人出去撒種,有落在路旁的,有落在淺土石頭地上的,也有落在荊棘裏的。這幾種人結不出子粒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不能結實的事實卻是一樣。種子撒在地上如果不能結實,就連他本來那粒的種子都失去。這些就是“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的那等人。
 
4)但另一種撒在好土裏的就結出子粒,有一百倍、六十倍、三十倍。既然最少也有三十倍,這樣他不單有原來的那一粒,而且比他原來那粒還多出三十倍、六十倍、甚至一百倍。這就是“有的還要加給他”的意思。這屬靈的原則,不信的人完全不明白,只有領受了生命之道的人才明白。
 
5)這比喻的目的,就是要教訓門徒瞭解天國(教會)在地上的狀況。不要因那三種人的心田灰心,卻要象那末後的一種蒙福的人——“有的還要加給他”的人。下文13-15節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也正是這個意思。凡故意拒絕先知的話的,必因先知更多的勸告而更硬心,連最初的感動也失去。
    “天國”不在乎你聽過多少道,而是在乎你聽道之後有沒有結出子粒來。
 
6)但怎樣纔能使所聽的道有效果又結出子粒,成為“有的還要加給他”的那等人呢?首先要明白所聽的道。明白與虛心的領受有密切的關係。驕傲使人自滿而硬心,以致聽了也不明白,甚至誤解。
    能夠勝過環境和內心各種的攔阻,而使道種結出子粒,纔是屬於“有的還要加給他”的那種人。因畏懼環境上的困難,或體貼肉欲的要求,而不順從真理的道,雖然多聽仍是沒有益處。無論是信徒或是未信的人,聽道都是同一原理。
 
7)照主耶穌講這比喻的情形看來,在當時的群眾中,有人的心正象前三種土地那樣。他們雖然是一起聽道卻是不結實的心田。我們應當明白,神的教會在地上的時候,雖然一起來聽道的人很多,有些人似乎是領受了,但是他們卻是還沒相信或暫時相信的——“那些撒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隨後魔鬼來,從他們心裏把道奪去,恐怕他們信了得救。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路八12-13
    不論是聽而下信、或暫時相信或結不出子粒的,都是屬於“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的那一類人。但那些有真信心領受道種的,也都是結實的,而且有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的不同效果。(詳參 拙作《天國君王——馬太福音講義》)
 
例解252:進葡萄園作工的比喻
 
    馬太福音二十章論天國另一個比喻,就是進葡萄園作工的比喻(太二十1-16)。主要內容是講到一個家主在清早、巳初、午正、申初、及酉初,這幾個不同的時間出去請工人進葡萄園作工。最後他們各人所得的工錢都是一錢銀子。
 
1)要明白這比喻的重心要注意兩節經文:
    太十九30——“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參太十九23-30
    太二十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
 
2)注意上文16節與前章30節,是完全一樣的一句話。上章彼得問耶穌,他為主已撇下一切,將來會得什麼賞賜?主耶穌就告訴他的門徒,他們會坐在十二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而且要在今世得到百倍。但最後他警告那些門徒:“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所謂“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是什麼意思?緊接下文,主耶穌講了這個比喻,然後又重複這句話,可見這比喻主要在講明,為什麼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3)上文主耶穌對彼得和那些門徒,提到他們將會得到的賞賜,但這比喻是要補充上面的教訓,說明雖然我們事奉主會得賞賜,卻不該斤斤計較,不要用一種交換利益的態度來事奉主。注意比喻裏的家主出去請工人的時候,那些清早進來作工的人,同他們講好一天一錢銀子,但末後請進來的工人卻沒有講定工錢。二十章4節:“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只說“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這些人就進去工作了。總之他們信任主人的公義就來了。但那些早進來的呢,不但事先講    明工價,事後又埋怨別人得的比他們多。
 
4) 所以這比喻的重心是要講明事奉主要忠心真純,不要斤斤計較,也不要嫉妒別人。因為我們各人要得的賞賜,不是根據你現有的機會多少,資格老嫩,而是根據忠心和誠實。反次,如果我們有競爭或私心,甚至恐怕別人得到好處,自己卻占不到便宜。那麼,有一天我們可能會象這比喻裏所講的那些清早進來的工人那樣,發現他本來該在前的竟然在後。
 
5)總之,整個比喻中的葡萄園、園主、工人、清早、已初、午正等等時間,雖或有些象徵的意思,但是卻不是這個比喻的重點。這些細節的象徵,若是很自然,沒有牽強,不被過分的強調,也不妨事。但是並沒有必須每一個細節都要有完備的解釋。因為整個比喻的解釋在講明我們為主做工該有的存心和態度。解明這一點以後,這比喻的作用是已經完滿,其他的小節是不一定要得到合理的解釋的。
 
例解253:娶親筵席的比喻
 
    有時,雖然知道解比喻,要先明白它取喻的重心。但問題是,有些比喻並不容易摸著它的重心。娶親的筵席的比喻(太廿二1- 14)正是一例。
 
1) 要明白這個比喻的重心,首先不要忽略“天國好比……”這句話是指下文整個比喻,不是單指比喻中的某一個人物或某一件事。就如:天國不是好比一個王為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也不是好比王打發僕人請被召的人來赴席……。而是好比:由3節到13節的整段描寫的情形。這是瞭解所有天國比喻非常重要的關鍵。
 
2) 這比喻很自然的分作兩段講述。首段講述那位王怎樣打發人去請被召的人來赴席,都被拒絕。王大怒而發兵除滅他們。末段講述王怎樣從岔路口邀請人來赴席。在赴席的人中有人不穿禮服而被丟在黑暗裏哀哭切齒。多數人只注意了首段,以為這比喻的重心是講述人們怎樣拒絕王的邀請,暗指人怎樣拒絕福音,因而下意識的以為末段那些願來赴席的人就是已經接受福音的人。其實這觀念是讀《聖經》的人自己加進去的。應先除去這成見。整個比喻所要取喻的要點,在首段中未完整,要把末段加在一起才完整。
 
3)《聖經》本身並沒有把不來赴席的人解作不接受福音的人,也沒有把不穿禮服的人解作沒有好行為(或類似的講法)的人。整個比喻是在講述兩種在天國週邊的人會被“除滅”(或同類語);一是拒絕赴席的人,二是赴席而不穿禮服的人。他們無分子天國的原因,雖有五十步至百步之別,他們被擯於天國門外的結果則是相同。
 
4)這比喻的主要爭論在於不穿禮服而被丟在黑暗裏的人是准?有三點可從經文本身確定:
    他被丟在黑暗裏與他的“善惡”無關。因10節明說“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所以凡以人的善惡(或成敗)作為這人被丟在黑暗裏的理由,都不合《聖經》本意。
    《聖經》相當有力的暗示,所有赴席者的“禮服”不是赴席者自備,而是主人預備的。因:
    a.這些人是從岔路口情來的(9節)
    b.王責備那人為何不穿禮服時,那人“無言可答”(12節)
    所以這“禮服”若用以象徵赴席者本身的善行或別的屬靈成就,都不合宜。若用以象徵神的恩賜或基督的義袍方面則較適合。
    不穿禮服者的結局與不肯赴席者的結局相同:
    a.都無分于王的筵席,或被除滅(7節),或被丟在黑暗裏(13節)。
    b.都是被召而沒有被選上(14節,參4節、10節)。
 
5) 此外,這比喻應與上文聯繫。上文廿一章42-44節主耶穌對猶太人說:“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這樣,本喻的首段用不同藉口拒絕赴席的三種人都是指猶太人,而末段“往岔路口,凡遇見的都請來”的,該是一切外邦人。但不是所有被請來的都自然可以在王的筵席上坐席,而是請來又穿禮服的人,纔可以坐席(纔可以有分于神的國)。這樣,不穿禮服的人,就是不靠主的恩典而自以為義的人。這些人雖有機會聽福音,卻無分于神的國。(詳參拙作《天君王——馬太福音講義》)
 
例解254:我來象賊
 
    太廿四43——“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儆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啟十六15——“看哪,我來象賊一樣。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
    若不是主耶穌自己用“賊”來比喻他的來臨,大概沒有別人敢用這樣的比喻。但這簡單的比喻,卻是主耶穌、使徒保羅(帖前五2)、使徒彼得(彼後三10)、使徒約翰(啟三3)所共同用過的。並且也是為同一目的,在不同的時候、不同的經卷中,重複使用了最誇次的,可見其重要性。
    這比喻卻是很好的例子,說明比喻只取意於某一重點。注意:主耶穌是用“賊”來臨的時間之難以預料,比作他的再來也是我們所無法預料的。卻不是以賊的其他方面比作主自己。
    《聖經》既然一再提醒我們,主再來的時間象賊一樣難以預測。我們就當儆醒地隨時預備主的再臨了。
 
例解255:十個童女的比喻
1)在這個比喻裏(太廿五1-13),有很多人物或時間似乎有屬靈的意義。其實都不是比喻的重心。比如十個童女的“十個”這數字;又分為“五個”愚拙,“五個”聰明。她們所預備的“油”象徵什麼?她們的“燈”象徵什麼?“新郎遲延的時間”是什麼時候?“半夜”是什麼時候?……為什麼沒提到“新婦”……等等。這些都不是這個比喻的重心。
    整個比喻的重點是這十個童女被分作兩類:一類是聰明,一類是愚拙。聰明的童女聰明在什麼地方?聰明在她們除了燈裏的油外,還另預備了油。所以她們的燈光在新郎來的時候仍會發亮。愚拙的童女愚拙在那裏呢?愚拙在她們除了燈本身的油以外,沒有另外預備油。所以新郎來的時候,她們的燈不能繼續發光,因為油沒有了。
 
2)換句話說,新郎來的時候,童女的燈是否發光是比喻的焦點。也就是說,除了燈本來有的油以外,另外預備油是什麼意義,是解釋這個十童女的比喻的重要關鍵。若燈光象徵信徒的好行為(太五14-16),那麼,另外預備的油象徵聖靈是信徒發光的能源是合理的解釋。
 
3)還有一點是在這比喻的最後一節,主耶穌講完這比喻之後所作的結論——“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13節)是耶穌基督講這比喻的結論,也就是講這比喻的目的。
    根據本節可見,這比喻中那五個聰明的童女就是“儆醒的”,五個愚拙的就是“不儆醒的”。但注意:本來“儆醒”的反而就是“打盹”。不打睡纔可算為儆醒。但在這比喻裏“儆醒”的反而卻不是“打盹”,因為新郎遲延的時候,這十個童女都打盹睡著了(5節)。不過那些已經另外預備了油的童女,雖然同樣打盹,卻還是算為儆醒。那麼,所謂“儆醒”、“聰明”全在乎在新郎未到以前是否另外預備了油。這就是這比喻中“儆醒”的獨特意義了!
 
4)愚拙的童女愚拙在那裏呢?愚拙在既不知道新郎什麼時候會到,竟沒有另外預備油。她們可能自以為她們原有的燈油是夠應付等候新郎遲延的需要。她們那麼自信地不另外預備油,結果卻證明她們的估計錯誤,因為在新郎來的時候,她們自己說:“我們的燈要滅了。”事實證明她們經不起考驗而被算為不儆醒。所以“儆醒”在這比喻裏有特別的意義,不能按普通意義來領會。
 
5)主耶穌借這比喻教導我們怎樣預備他的再來。怎樣才算是儆醒?不是在乎你會不會打盹,是在乎你是否一早就預備好了油。知道主耶穌一定會再來而預先另外預備好了油,那就算是“儆醒”。知道主耶穌會來而竟然沒有預先另外預備油,那就是不儆醒,也就是“愚拙”了。
    按本章第10節的意思看來,事先另外預備了油的童女,就被算為“那豫備好了的”。新郎來的時候才想到去預備油的,就被算為未曾預備好了的。儆醒與不儆醒、聰明與愚拙、預備好或未預備好,就全在乎新郎來以前是否已經預備好。
 
6)我們若留意把這比喻與上文廿四章中那忠心有見識的僕人,按時分糧的比喻互相比較,就知道這兩個比喻有一點相同的重要教訓。上文廿四章45-51節那個比喻,是要講明怎樣才算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就是“按時分糧”的僕人。不論主人是否在家,照常按時分糧,也就是隨時預備等候主人回來,那就是忠心有見識。而上文所說的那個惡僕惡在那裏?他的惡不是因為他不要預備,而是因為他想等到主人快回來的時候才預備。所以那惡僕和那些愚拙的童女在這一點上,情形相似。上喻中的“惡”與本喻中的“愚拙”相同,他們自以為聰明而不及早預備好,反倒成為愚拙。(詳參拙作《天君王——馬太福音講義》)
 
例解256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1)這個比喻(路十25-37)的主要意思很顯明,就是要講出誰是我們的鄰舍,或說怎樣做別人的鄰舍。我們注意這個比喻的上文,主耶穌回答那個律法師,叫他“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因為那個人不服主耶穌的話,故意問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其實主耶穌的話的重點原本是在上半節:“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但那人對於“要盡心……愛主你的神”這句話無可反駁。所以挑起下一句話,“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來問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於是主耶穌用了這個比喻來講明:誰是我們的鄰舍呢?怎樣成為別人的鄰舍?和怎樣愛鄰舍?
 
2)凡需要幫助的人就是我們的鄰舍。切實的用愛心去對待需要幫助的人,就是愛鄰舍並成了別人的鄰舍。所以主耶穌的回答,仍是把話題帶回他上句所強調的“要盡心、盡性……愛神,並愛鄰舍”的題目去。
 
3)怎樣去愛鄰舍是整個比喻的主要信息。並且盡心去愛鄰舍,或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跟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這兩件事是並行的。因我們不愛看得見的弟兄,就不會愛那看不見的神(約壹四20)。如果真的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就必定想辦法,在那些我們看得見的人身上,表達我們愛神的心。因此主耶穌用這比喻來回答那個律法師,一方面使他無可掩飾他的推諉,另一方面又將他自己上文所講的“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的整個意義都解明瞭。
 
4)雖然律法師所問的,只是主耶穌全句話的下半截“誰是我的鄰舍”,但主耶穌所說的比喻卻不是只回答他那下半截,而是解釋他自己所說的全句話——“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因為律法師所問的,只是因不服而斷章取義問難的問題。這一點對瞭解整個比喻的主要意義十分重要。
 
5)至於這個比喻裏的祭司、利未人、強盜、油、酒、客店等等,是否有特殊象徵的意義,《聖經》沒有明說,也沒有否定。或可以有某種類似的屬靈教訓,卻不能被過分強調,甚或要憑藉能否湊合這些細節,作為決定整個比喻的解釋,那樣就喧賓奪主,輕重顛倒了。
 
例解257:三年不結果的樹
 
    我們先留心地將路加福音十二章6-9節細心讀幾次,再從第1節讀起,細心地讀到第9節。
 
1)初步看這個比喻的時候,我們的印象可能是認為,這比喻的重點是勸勉我們不要白占地土,要結果子。但如果停在這裏,還未完全瞭解主設喻的意思。我們若比較上文1-5節,就會得到更完全的瞭解。因為上文記載,當時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的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他們這樣告訴耶穌的意思,似乎是說這些加利利人,死得這樣的悲慘,大概因他們比其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得到這樣的報應。
 
2)主耶穌改正這些人的觀念。他說:“我告訴你們……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然後主耶穌講這個比喻。可見這個比喻的重心,在於主耶穌要向那些人解明,他們所以現在仍然活著,沒有遭受意外傷亡或災禍,並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好,而是因為神還要再容忍他們,再等待他們結果子,等他們結出什麼果子呢?結出悔改的果子來。
 
3)至於這個比喻的其他細節,例如:比喻裏所提到的那一個園主是誰?無花果樹是否有特別象徵的意義?第7節又提到一個“管園的”,那管園的是誰?……等等,都不是這個比喻的重心。這不是說,這些細節不可以有任何象徵的意義,而是說只要摸到比喻的重心,其他的細節,只是附屬的講解。但這些細節若有任何象徵意義,應該是配合這整個比喻的主要目的,而下是與這個比喻的重心相反的。
 
例解258:失羊、失錢的比喻
 
1)路加福音十五章是《聖經》名章之一。全章記載了三個比喻。一百隻羊走迷了一隻,十塊錢掉了一塊,兩個兒子失了一個。三個比喻是有共同的中心信息,一般人的重點可能只偏於失落了的那一隻羊、那一塊錢、那一個兒子的那方面。其實主耶穌講這三個比喻的中心信息,並不單是要說明失落了那一方面。更是要講明那些自以為義的人,怎樣不能體會神的愛;怎樣自以為不用悔改,又不喜歡看見別人悔改的那一方面。
 
2)要把握這章《聖經》所講這三個比喻的重點,就必須留心這章的頭兩節經文:“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這兩節經文,說明了當時主耶穌講出以下比喻的目的,是要解釋他為什麼接待罪人又和他們吃飯。並且責備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根本不會體會神的心意,比稅吏和罪人更不如。
3)在一百隻羊的比喻裏,顯然那失去的羊,是代表那些在罪裏失喪的人,但那九十九隻沒有失喪的羊,代表什麼人?實際上是指法利賽人和文士。世界上有沒有不用悔改的義人呢?沒有。所有的義人都因為他悔改了被神稱為人。所謂“不用悔改的義人”就是自以為義的人。為什麼主耶穌和那些罪人親近,又和他們吃飯呢?因為他們既然肯接待耶穌,就是肯悔改的人。主耶穌來的目的是要救罪人,當然是為這些肯悔改的義人而歡喜。
 
例解259:浪子回頭的比喻
 
1)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下半章提到那兩個兒子的比喻。小兒子比作上文那些稅吏和罪人。因為這個兒子浪費了父親所有的一切;但後來醒悟回轉。那大兒子卻代表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看起來好象是一個好兒子;因為他們沒有出去浪費他父親的錢財等等。但這個大兒子完全不能體會父親的心,妒忌他的弟弟,不因他的弟弟回轉而歡喜,反倒因他的弟弟回來而發怒。
 
2)這正是當時的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光景。他們只不過看見那些稅吏和罪人已暴露出來的罪惡,而完全看不見自己隱藏在內心和在敬虔的外貌裏面的敗壞。他們完全看不見自己的嫉妒和邪惡的心意。結果稅吏和罪人情改了,他們卻沒有悔改。反而論斷批評、吹毛求疵。
 
3)我們若能把握著這些比喻的重心,在解釋方面就不會有什麼嚴重的差錯了。但比喻的細節若要細加推敲,就未必每一點都完全合邏輯,或每一點都可以有完滿的解釋了。就如一百隻羊失了一隻,為什麼要將九十九隻撇在曠野,而去找那失去的一隻羊呢?為一隻而撇下九十九隻,豈不是冒更大的損失的危險?但因比喻的目的,在說明牧人如何寶貴失去的一隻。法利賽人等既然自以為沒有失喪的,不需主的尋找;稅吏和罪人卻自知是失喪的,所以主耶穌要尋找他們,且接待他們。
 
4)所謂“曠野”未必限定很荒涼的地方,而實際上可能是指設在田野的羊圈。因為牧羊的人會在空曠的地方圍起木欄杆,將羊圈在裏面。說它是羊圈,也可說是“曠野”。但若為這些細節爭論,就偏離了比喻的中心。
 
5)另一方面,牧人找到那只羊,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家。這種動作可以表明牧人對這失迷的羊的愛顧。適當的發揮,可以配合比喻的主題。過分的強調,就可能喧賓奪主,使人摸不清楚那一點是比喻的重心。失錢和浪子的比喻也都同一原理。
 
例解260:不義的管家
 
    路十六3-8——“……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不少信徒覺得奇怪,為什麼這比喻中不義的管家,會被他主人稱讚他作事聰明呢?這是因為當我們讀整個比喻時,多半會太留意一些似乎不近常理的語句,而忽略了整個比喻的重點。
    在這比喻中的主人,並非稱讚這不義管家的不義、浪費,以及擅用職權肥己……等方面。只不過稱讚他那麼善於把握轉眼間就會失去的機會,為自己的前途預作安排罷了!主耶穌隨即把這一要點,應用在基督徒身上,他說:“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按筆者的領會,主耶穌把不義的管家比作“今世之子”。因他們在為屬世、為自己、或為今生各種利益方面的事上,十分機智而重視可利用的每個機會,為自己取得今生的好處。
    相比之下,基督徒——“光明之子”在世事上雖不如今世之子聰明,卻應效法這不義的管家在世事上那種不放過機會的精神,去抓緊每個可利用的機會,作那些可以存到永世的事工——拯救失喪靈魂,為福音事工奉獻金錢……。這是整個比喻最重要中心。(本喻曾在拙編《聖經報》中詳解,在此從略)
 
例解261: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
 
    整個比喻(約十五1- 8)的重心在講明怎樣可以結果子更多,就是常常住在主裏面。所謂常住在主裏面的意思,就是常常和主聯合,常按神的旨意而行,這樣就可以結果子更多了。
    全段有三節經文提到多結果子: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2節)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5節)
    “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8節)
    這裏三次提到“結果子更多”或“多結果子”,而多結果子的秘訣就是“常在主裏面”,這就是主耶穌講這比喻的主要目的。注意葡萄樹的特點,不在於有沒有果子,而是在於是否多結果子。
    所以如果要把這比喻,拿來作為信耶穌以後還要怎樣作纔可以得救來解釋,就完全違反這比喻的本意。這裏根本是指生活的問題,而不是生命的問題。不是怎樣可以得到生命,而是已經有了生命的人,怎樣可以在生活上為主結更多的果子。常有人以為在第2節所說:“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代表不結果子的信徒要滅亡。
    如果不結果子的就滅亡的話,那就要注意這個比喻所講的,不單是不結果子的枝子要“滅亡”;不多結果子的也要“滅亡”。因為第5節說: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象枝子丟在外面桔幹,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
    注意怎樣纔可以多結果子呢?要常在主裏面。但如果不常在主裏面,就好象枝子丟在外面枯乾扔在火裏面。而第8節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若反面推理的解釋是對的話,那麼不多結果子的枝子,也就不是主的門徒了。
    這樣說來,不只是不結果子的滅亡,不多結果子的也要滅亡。不常在主裏面也同樣滅亡了。如果這比喻是講得救與滅亡,按這標準根本就沒有人可以得救。
    但整個比喻的主要目的是講生活,怎樣為主多結果子,怎樣叫神的名得榮耀,而不是講怎樣得救。雖然比喻有些細節是難以得到完滿的解釋,但沒有必須對每一細節作完滿的解釋。比喻中的細節雖可作合理的取訓(若與比喻的中心配合的話),卻不是必須每個細節都要絕對合邏輯。
    總而言之,解釋比喻必須注意整個比喻取意的重點,不要把比喻的細節取代了比喻的中心地位。把握了比喻的重點,按照比喻取意的重心領受教訓,就已經取得《聖經》的正意。這樣的領會比喻就不會誤解誤用,可以受益而不招損了。── 陳終道《以經解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