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喫人子的肉和喝人子的血
【問】
約翰六章53~54節說,「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請問,到底甚麼叫做「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呢。為甚麼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永生?
【答】
一 需要有智慧和啟示的靈
約翰福音六章是,啟示人得永生之路的一章;除非蒙神啟示,否則就會覺得,「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六60)。
當日親眼看見五餅二魚餵飽群眾之神蹟的人,雖然為數不下五千人,但是除了少數門徒之外,都知難而退。所以要知道「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的真意義,不是靠人的聰明,乃需要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使我們真知道祂(弗一17)。並知道祂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二 啟示「子」是得永生的道路
雖然父神是源頭,是永遠的生命,但是,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所以若不藉著子,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參照約十四6下半)。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生命(永生),真理(實際)」(6上半)。子是要叫人得著永生的唯一道路,也是一切的實際。「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所以這裏不是說,「喫神的肉,喝神的血」;乃是說,「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
三
啟示「子」如何叫人得生命
主耶穌事先用五餅(餅是豫表主的身體),和二魚(豫表寶血的救贖和見證),餵飽眾人,啟示主為要拯救我們,重生我們,祂必須經過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死而復活,升天等的過程,纔能成為賜生命的靈,叫人得永生。大麥餅表徵祂的身體,擘開表徵祂為我們捨命,肋膀為我們受扎傷,死而復活,成為生命的分賜和繁殖;五個大麥餅的零碎,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說出生命的豐富,無限的分賜和繁殖。魚表徵為要使人得永生,必須先有寶血的救贖;「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然而,五餅二魚的神蹟,在當時只讓眾人喫飽,並沒有使眾人認識基督的救贖,所以只好更進一步說明,祂自己纔是真正的生命之糧(約六48),祂將要為我們捨命流血,成功救贖,好叫我們喫祂,喝祂,與祂有生機的聯結,得著永遠的生命。
四
不是肉體,乃是靈
人最大的缺點,乃是肉體的反應太快,甚麼都往肉體的需要去判斷,解釋,領會;卻未曾看到屬靈的一面。所以經上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參照申八3;太四4;路四4)。人因為尚活在肉身中,凡事都容易受看得見的物質之迷惑。保羅說,「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神是靈,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參照約四24;一18)。人除非用靈和真,就不能拜得著祂(參照約四23~24)。照樣,永生就是神自己,是不能看見的,卻是永遠的。因此主耶穌所說,「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當然也不是指著物質的肉和血。當日的猶太人因為不認識這話,所以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喫呢(約六52)。同樣,今日有許多基督徒也不太清楚,甚麼叫作,「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有人讀到林前十一章23~26節就說,在擘餅聚會中,當我們用信心領受主所祝福的餅杯,那物質的餅和葡萄汁,就在進我們口中的那一剎那,會轉變成為主的肉和血。這樣的解釋,仍然是出於人的迷信和思想,邏輯;解釋的很牽強。
其實並不用我們解釋,爭論;聖經,就在約翰福音第六章裏,已經給們正確的答案了。主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主的話,把生命和寶血的救贖;客觀的真理,事實,呈現給我們。更有使徒彼得的話,「主阿,你有永生的道(話),我們還歸從誰呢。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太十六15節,彼得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約六68~69);他呈現給我們一條能讓客觀的真理,成為我們主觀救恩的路。基督的話,和我們的信心,就是一切問題的答案。叫人得著永生的乃是賜生命的靈;而祂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賜生命的靈,就是永生。當我們用信心,相信基督的話,接受話,就是蒙救贖得永生。
五 基督的話和我們的信心
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是福音(參照弗三3~8)。而經歷基督,得救,享受救恩的豐富,不可缺的途徑,條件,或鑰匙,是基督的話和我們的信心。
經上說,「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又說,「你們蒙了重生……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話……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話」(彼前一23~25)。也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再加上,「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從以上的經節,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福音,救恩,重生,得永生,聖靈的內住,都離不開基督的話,都要藉著基督的話。而讓基督的話,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內容,實際,是信心,是用信心與我們所聽見的話調和(參照來三2)。
六 擘餅聚會
各種聚會中最重要的,是擘餅聚會。是舊約逾越節的實際,內容,和形體。擘餅,喝杯,就是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擘餅聚會也是主的命令。「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參照可十四22~25;路二十二16~20;林前十一23~26)。擘餅聚會中,我們要紀念主(林前十一24;記念祂的身體為我們裂開,記念祂為我們捨命流血,記念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忍受苦難;記念祂立約的血,也記念祂為我們成功了救贖,記念祂從死人中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記念祂升上高天,得了榮耀尊貴,記念祂是教會的頭,記念祂是我們的生命,記念祂再來的應許,並等候祂的再來等等);表明祂的死(林前十一26),直到他的再來。
(一)記念主的死呢;還是,喫、喝、享受主呢
有人說,「祂死是……只有一次」(羅六10;參照來十10),如今祂已經復活了,成為賜生命的靈,所以我們不必再記念祂的死,祂的十字架,祂的受苦;而應該歡喜快樂,喫、喝、享受主就好了。雖然我個人也很注重及贊成享受的一面,但我無法贊同,十字架已經成為過去,不必再記念祂的死,和受苦。就著客觀的事實,基督為我們已經成功的救贖而言,十字架的苦難,基督的捨命,流血,受死,都是只有一次,都已經過去了。但是就著信徒的救恩,主觀經歷而言,都是現在,且永遠不會成為過去。
(二)永遠的十字架
保羅說,「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參照一17~18;加六12,14;弗二16;腓二8;西一20,二14;來十二2)。主是「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原文)」(啟十三8),雖然已經復活升天,但是經上說,祂「像是被殺過的」(啟五6)。在新天新地,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而降之前,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4);表明不再有罪,審判,定罪,和死亡的問題。但坐寶座的,還是羔羊(參照啟二十二3);表明基督為我們死的功蹟,在聖徒的感謝,頌讚裏永遠不會被遺忘。
(三)十字架是進入至聖所必經的途徑
以舊約會幕的圖畫來說明,要進入聖所,至聖所之前,先要經由祭壇和洗濯盆。那屬靈的涵義就是十字架和基督的審判與光照。雖然在新約時代,「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十19~20),但若不是藉著祂的十字架對付我們的肉體,世界,舊人,怎能把心思放在靈上,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呢。經上豈不也這樣說,「因為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麼。舊人不脫去,怎能穿上新人呢(參照弗四22~23;西三9~10)。在主觀的經歷方面,我們必須取用主已經為我們成就的,同釘十字架客觀的事實,轉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參照加二20,六14),先除去心上的帕子,纔能逗留在至聖所施恩寶座前,敞著臉,觀看主反照主的榮光,喫、喝、享受祂(參照林後三17~18)。難怪主一再地告訴我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十38;可八34;路九23)。
(四)記念主為我們捨命流血,表明主死的果效
1、愛的激勵
在擘餅聚會中記念主,記念祂為我們捨命流血,一同來表明祂的死,會叫聖徒們感激主的愛,祂為我們所成就的,這麼大的救恩。叫我們愛祂,願意聯與基督的死,聯與祂的復活。「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凡是被愛激勵的聖徒,就會受神的慈悲感動,願意「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願意自動把自己獻在祭壇上,作祭物,是奉獻,也是取用十字架,「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這就是真正記念祂的死。
2、與祂同死纔與祂同活
經上說,「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羅六8);「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羅十四7~9;參照林後五14~15);「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我想只要讀以上的經節,就已經夠清楚,信徒在擘餅聚會中,同來記念祂,陳列祂的死,那結果,就是引領我們,主觀經歷,與祂同死,並與祂同活。
3、同活纔能喫、喝、享受主
同活叫我們不單獨行動,凡事隨從靈而行。「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使基督因你們的信,安家在你們裏面」(弗三17);我們也住在祂裏面,享受生命的供應,主說,「你們若住在我裏面,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約十五7~8)。
4、享受主能叫我們活出主
信徒享受主的結果乃是,「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因我活出基督)」(腓一20~21)。並且叫我們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使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參照腓二15~16)。
(五)等候主的再來
「直等到祂來」(林前十一26)。
擘餅聚會是信徒的見證,也是信徒的生活。主要我們記念祂,是要我們為祂而活,與祂同活,活出祂,彰顯祂,促進祂的再來。
記念祂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祂同活(帖前五10)。叫我們蒙保守,珍重這麼大的救恩(來二3),殷勤操練敬虔(參照提前四8),操練魂的救恩,心意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靈的人身上(羅八4)。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並且成為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來十39)。這樣的人纔是儆醒謹守,等候主再來的人(參照帖前五6)。這樣,能叫我們作得勝者,作初熟的果子,歸與神和羔羊(啟十四4);必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
七 結論
神是生命的源頭,神也是愛;神愛世人,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意一人沉淪。但是在人的罪問題沒有解決之前,公義的神不能拯救我們。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所以神就差祂的獨生子降世,為我們捨命流血,成功了救贖。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使我們靠著祂的血稱義(羅五9),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21)。所以,人子的血是為得永生必需之手續。所謂的「喝人子的血」,並不是喝物質的血,而是藉著我們的信心,相信基督的話,祂為拯救我們流了寶血,取用寶血的果效,好叫我們免去神公義的審判,夠資格享受永生。
另一面,神為著要釋放永遠的生命,必須經過死而復活,升天,成為賜人生命的靈,纔能進到信者裏面作生命。經上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耶穌的話成肉身從死裏復活,是叫我們重生得永生,必需的過程。所謂的「喫人子的肉」乃是指著,藉我們的信心,相信基督的話,相信他的救贖,接受生命之靈(參照羅八2;林前十五45)說的。在經過這個過程之前,即使主向我們說話,仍不能叫我們得永生。所以經上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祂之人要受聖靈(原文是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聖靈,因為耶穌尚未得榮耀(聖靈是自有永有的神,不可能那時還沒有,只是那時耶穌尚未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所以能賜人生命的那靈的條件還未成就)」(約七39)。這段經節很清楚的指出需要經過一道手續。「那靈」,不只是神的靈,聖靈,也是基督的靈(參照羅八9)。「那靈」,不只有神性,也包含著話成肉身,成為人子的耶穌完美的人性。主所說,「喫人子的肉」,就是接受這位具有神性,及人性的基督的靈,也就是那靈說的。我們如何能接受「那靈」呢。無他,就是信基督的話。信就是接受。當我們聽到基都的話,尤其關於祂為要成功救贖,祂的身體為我們擘開,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立了新約等的話,用信心,感謝,和讚美的心,接受到我們裏面時,這些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接受話,就是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叫我們得生命,被聖靈充滿。主耶穌說,「因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喫祂,喝祂,心被恩感歌頌祂,與祂同活,活出基督,彰顯基督,這是最好的生活,最好的擘餅聚會。──
黃共明《讀經拾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