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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結語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讀聖經是在聽神的話。因此,讀經不僅是在增加知識,而且是增加我們對那說話的神的認識,最終目的是在引領我們與袖更深的來往。事實上,讀經本身就是與神來往的一個過程。

讀經既然不是一種抽象真理的思考,而是二個“個體”(神與人)的對話,讀經的過程本身便不是一種死的學問,一種實驗室的客觀實驗,而是一個靈活的行動。這個行動包含了八個必要的因素:敬虔的心態,聖靈的光照,正確的角度,歷史文化的知識與方法,系統化與精神的掌握,現狀的瞭解,以及屬靈的智慧,最後是表現在生活對神的體驗之中。

由於讀經是與神來往,聽祂的話,我們必須客觀,必須注意聽到的話不是自自語,而確實是上帝的話;而且,神的話既是向所有世人說的,又是記在一本聖經之中,我們也必須注意到祂所說的話有共通性與一致性,一種客觀的準則也自然是必須的。因此,客觀性的方法——歷史文化解經法便成為解經過程中的必需品。

另一方面,人既然不是死的一件東西,何況又是在罪惡死亡陰影下生活的活人,讀聖經的時候,沒有人真正可以客觀。神更不是一種物質,更是沒有辦法把他放在實驗室中分析。因此,讀經也是一種主觀的生活體驗。

換言之,讀經法不是一種死板的法則,而是了種活生生的藝術。這藝術不廢棄法則,但法則本身不是藝術的全部。正如繪畫的人必須學畫,但學畫的人不一定個個都會繪一幅象祥的畫。要感謝神的是,在讀經過程中,神也差遣聖靈光照,讓我們有所“聽見”,也幫助我們曉得怎樣應用。讀經讀不通的人不必自暴自棄,反而可以借禱告得到聖靈的幫助。

讀經既是生活,又是藝術,物件又是永活的神,讀經這過程也自然有不同的深度,也是一種一生進行的行動。開始時,也許我們聽到的只是幾句話,慢慢地,我們認識那說話的神,開始時,我們對神的認識可能只限於祂的名字和某些行動,慢慢地,我們體會到祂真正的心意。多聽,多認識,多來往,我們對那說話的神也就更有把握,對祂的話語能聽得更準確,行動也能更符合祂的心意,活得更象祂——耶穌基督自己。這是筆者個人的祈禱,也是為讀者們的祈禱。

 

附錄(一)

接受同樣經典的人,信仰理應完全一致,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

解經之謎

陳濟民

根據一般的情理來說,一群人若接受同樣的經典,他們的信仰應完全一致。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佛教有八大宗,儒家有派別,基督教也有不同的派系。在教會中,我們可發現有新舊派之別,而舊派之中,又有時代主義與非時代主義區分。這種現象,全因各派系對聖經解釋不一樣,而這些解釋的差異,又常是因解釋聖經的基本原則和方法不一樣所引起的。

在本文中,我們不打算說明這些派系的來源與分別,也不可能細評各宗各派理論的根據。我們的目的僅是以實例說明一些解經方法,希望借著這些例證,讓讀者們從歷史學到功課。

寓意派

這種解經法沒有造成個別的派系,但是它所涉及的基本問題經常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派系中出現,而且歷史長遠,因此我們要首先討論。

最早的寓意解經是希臘哲學家開始的,他們用這方法解釋希臘神話,一方面說明這些神話不是歷史事實,另一方面則試從這些神話中找出哲理。後來這方法被猶太人和基督徒用來解釋聖經。不過,他們用這方法解釋聖經時,並沒有否定聖經的史實,而是在聖經記載中尋找背後的信息,強調聖經事蹟對當代人的意義。

這種方法的例子,其中以解釋羅馬巡撫“彼拉多”的毛病為“他越拉越多”最為著名。另一個較複雜的實例,是第一世紀猶太人腓羅對伊甸園故事的闡釋:腓羅認為神在伊甸園造了四條河流是有意義的,而且認為這四條河流正是代表他那時代希臘文化中的四大美德。他的推論如下:

比遜——希伯來文原意是“聰明”,四大美德之一。

基訓——希伯來文原意是“勇敢”,四大美德之。

希底結——原意“自製”,另一美德。

伯拉——原意“結果實的”、“有果效的”,等於另一美德“公義”,因為公義最有功效。

這一來,腓羅證明瞭聖經的教訓與希臘的思想不謀而合。(注1

寓意解經法的好處相當明顯,由於它“實用”,讀者或聽眾不會覺得枯燥,而且得到“造就”。至於它的缺點,則在乎它的出發點與根據往往是解經者自己的“私意”,以致同樣的經文產生不同的“寓意”。以“彼拉多”而言,說“他越拉越多”顯然是根據中文和合本譯名推論而得;若按天主教的譯名“比拉多”,是否他的毛病變成“比別人拉得更多”?至於腓羅的解釋,則使我們面臨一個較複雜的問題:根據原文的寓意解經。但是翻閱希伯來文字典或聖經字典,根本找不到腓羅對比遜、基訓和希底結這三條河所謂“原意”的解釋。倘若“原意”可以發明,那麼作為中國人,我們是否可以說這四條河的寓意是我國的四維——禮、義、廉、恥?更進一步,假若我們接受“伯拉”的原意是“有果效的”,根據這原意再推論,那麼基督徒大概會說“愛心”最有果效(參西三14),法利賽人則說“律法”最有果效。究竟“伯拉”的寓意是什麼呢?以上的幾種解釋都對嗎?若全都對,豈不是任何人都可把自己的理想當作聖經的教訓?若只有一種是對的,我們又根據什麼排除其他的解釋呢?

新派

此派解經法是由十八世紀的啟蒙時代開始的;又可分為十九世紀的“舊新派”與二十世紀的“新新派”十九世紀新派人士研讀聖經有三個特點:

第一,非常注重原來的史實及意義;

第二,判斷史實的根據是理性;

第三,經常以當代科學主義所產生的世界觀為衡量的準則。

於是在這些原則下,他們根據進化論與考古學證明創世記不是科學或歷史的事實,而是以色列人的信念(注2)。不過,他們也研究這段故事的檔資料,加上考征而推論:伊甸園只是個理想的地方;四條河流只是說明流經伊甸園的那條河流量甚大。(注3

這派人士注重史實,他們所從事的考證有時相當周詳,並非全無價值。但是,卻有二個嚴重的缺點:

第一,解經者往往局限於考據,忽略了經文的信息;

第二,他們忽視作者的原意,及當代讀者的印象——對他們而言,創世故事不僅是信念而已,也是史實。

二十世紀的新派解經法,則以“破除神話法”(注4)和“新釋經學”為代表(注5)。這些人解釋聖經,存在主義是他們的“前設”(presupposition),認為聖經是針對人生講話;其次,一面承繼十九世紀的科學觀,否定神跡的存在,一面認為神跡是以聖經時代的宇宙觀,表達了一些實存的體驗。因此,解經者的工作便是“破除神話”的外殼而找到實存的體驗。“新釋經學”則進一步強調釋經學不是人解釋聖經,而是神向人說話。

他們不否認作者本意,而以為伊甸園發生的事情是一段“故事”的記載;但他們也認為在考證之下,伊甸園的四條河流有些並不存在,因此證明伊甸園的故事是“幻想故事”或“神話”,目的只在表達人生中可想而不可及的體驗。(注6

二十世紀的新派釋經法,事實上是要糾正十九世紀的偏差,而進一步討論解經時,主觀與客觀的因素及語言的功用與基本問題。與十九世紀的新派相比較,它肯承認聖經的宇宙觀與現代的不同,注意聖經的信息。這都是好的,但基本的缺點是“破除神話”的主張:因為聖經的宇宙觀倘若可以當作“故事”或“神話”破除,誰能保證二十世紀的科學觀又是不易的真理?若聖經作者認為伊甸園是一個“地方”,而我們卻不必接受,那麼聖經說這世上有個“神”,我們是否可同樣拒絕?若是可以,聖經的信息還有獨特的價值?這種解經與希臘哲學家以寓意解釋神話有何分別?

歷史文化解經化

基督教自馬丁路德及加爾文以來,便採用這方法,至今所謂“舊派”人士也以這方法為基礎,可說是正統的解經法(注7)。其基本的步驟是先肯定聖經的字意,繼而從歷史文化背景尋求經文對當代人的信息,從而引出原則,在聖靈的帶領下應用於現代信仰與生活之中。

以此方法解釋伊甸園的故事,解經者會先注意經文的提示,肯定創世記作者不是寫一個可真可假的幻想故事,而是歷史故事。因此,他們考證伊甸故事中的地名,並且研究作者記載這段歷史的目的和意義。而從經文的細節,發現伊甸園的河流表示這樂園是各國文化的源頭;又從聖經看到河流在中東文化背景裏是象徵生命的關鍵(詩三十六:8-9;結四十七:1-12)(注8)。他們就是由經文及文化背景找到了這個史實真正的意義。跟著,他們便可從事“神學的解釋”,由整本聖經看出基督是生命的源頭與關鍵(西一:15-17;啟二十二:1)。所以知道伊甸園的河流是要指引人到基督那裏得生命,並在聖靈的光照下反省自己的生命依靠些什麼,有否生命的活力……。

在實際的解經過程中,往往由於解經者本身有許多限制,因此無法保證採用這方法的人都會得到相同的結論。若是一個人的歷史文化背景知識不足,又不熟讀聖經,縱然聖經提供了許多線索,他還是會發覺從事正確的解經甚不容易;更嚴重的問題,是讀經者本身的背景、偏見及神學系統會在解經上造成偏差,甚或走入極端。這種現象可用某些時代主義者的解經作為例證。

時代主義的基本精神是堅持福音與律法的對立,因而產生一個獨特的神學系統。但時代主義留給人最深刻的印象,則是他們對豫言的解釋(注9)。他們解釋豫言的三個基本信念:

第一,解經者必須注重字面的意義;

第二,神的話必定會全部實現;

第三,相信神有一套完整的末世計畫,而且把細節啟示在聖經中。

於是在這種解經原則和信念下,產生了目前流行的末世觀;甚至有人認為以色列複國、歐洲共同市場的存在、飛機、大炮、原子彈、火箭、人造衛星……等都在聖經中已有豫言。

時代主義基本問題,是它的系統有相當大的漏洞,受篇幅所限,此處暫不討論(注10)。以解釋豫言而論,可說他們是將正統解經法極端化了。正統解經法注意字面的意思,但並不否認象徵語言的存在。聖經中有關豫言的經文,事實上便是現實與象徵的混合。因此,不能完全照字面解釋豫言,也不能都以象徵說明;並且要分別字面意義與象徵語言很不容易,要明白象徵語言所指的現實更不簡單,豫言的解釋可說是極困難的事。所以解經者往往有不同的解釋,造成寓意解釋的現象又再次出現。某些時代主義者從聖經中找到末世藍圖,便有這個毛病(注11)。

靈意解經

國人至今尚末創立獨特而完整的解經方法,倘若有的話,也許可說是靈意解經了。就筆者所知,國人在解經書中為靈意解經正式提出定義的,是陳終道牧師(注12)。在他看來,靈意就是精意。若以這定義為標準,則靈意解經便是正統解經法中的“原則化”和“神學解經”(注13)。“靈意”只是名詞上的創新。

至於聚會所派別的靈意解經,似乎與陳牧師所說的不同。他們的解經法有三點值得注意:

第一,他們所謂“靈意”,可說是屬靈的含意;這屬靈的含意不是私意,而是聖靈默示聖經時確實有的意思,即主的心意。讀經時,“不僅要領會那個事實,也要意會其中的含意……不可象小孩子聽故事一樣,僅僅知道一些創造的事實(注14)。”

其次,他們的靈意解經,近年來以生命讀經的方法出現。李常受以為全本聖經的中心就是生命(注15),讀經而讀不到生命,便是讀不到聖經的含意。他們不但要人讀經時瞭解聖經的意義,也為人人提供了聖經的主題。

第三,他們提出“摸著靈”,“用靈接觸聖經”的口號(注16)。從用語看,這口號代表一種神秘性的讀經方法,似乎與近年的“禱讀法”——以禱告及反復念一段經文代替解經有密切的關係。但從他們的著作看,“用靈接觸”似乎是指一種心態,因為他們說“只要很自然的安靜下來、用靈接觸就可以了(注17)。”但在另一處,他們則將“用靈摸”與“教訓”對比:倘若一個人知道當孝敬父母,他便是讀到“教訓”;倘若他因此認罪痛哭,那便是“生命”(注18)。這裏“用靈摸”的意思,即是顯出聖靈工作的結果,嚴格講,它不是一種讀經法。

靈意解經的過程與應用,也許可由下面的例子觀察出(注19)。他們解釋伊甸園的含意時,首先根據伊甸園是神的居所(結二十八13),推論伊甸園流出的河流,便是象徵從神流出來的生命;接著,他們以這四條河流的名稱,推論這生命的特徵:

比遜(意“白白湧流”)=生命是白白的賜予。

基訓(意“眾水洪發”)=生命滿溢。

希底結(意“猛快”)=大有能力。

伯拉(意“甜”或“使之肥沃”或“結實”)=生命的甘甜、肥美、結實。

我們不難發現靈意解經與近代新派學者,都同樣注重聖經的信息及它對現代人的含意,真是不約而同的表現。在方法上,聚會所處理的基本路線與正統解經沒有太大的分別,但他們解釋伊甸園四大河流卻是從字義著手,實際的表現與寓意解經法一樣,也面臨了寓意解經法的問題。至於禱讀法,對於一個已熟識聖經者,實際上是要求讀經者整個人投入,恭聽順服神的話,與我國“熟能生巧”原則類似;但讀經者若沒有良好的根基,禱讀法恐怕會與“和尚念經”有同樣的毛病。

結論

常有人以為解經法好象科學實驗步驟,若依循同樣的次序也會得同樣的結果,但派系的存在事實,告訴我們不是這麼一回事。解經工作好象是從事藝術工作,技巧不好就產生不出好作品;但有了技巧並不保證作品一定超越。解經派系的歷史讓我們知道讀經不僅是掌握一些“史實”,也必須找到史實的意義,更需生活上的體驗;在解經過程中,方法、個人的心態與造詣及聖靈的光照都是解經藝術中重要的因素。正確的方法是基礎,不依循正確的路線會使解經淪為私意;也由於它是一種藝術,永無止境,每個基督徒都可窮一生明白聖經。這叫我們謙卑,也策勵我們努力追求。

 

註解:

1. 參看拙作“靈意解經的商榷”中讀經要領(臺北,1977PP.65-77

2 S.R. Driver, The Book Of Genesis (London,1904)PP.xvii, lii

3.仝上,PP.57-58

4.二十世紀的新派學說不是三言兩語可談清楚,文中所捉是主要的發展。其派別可參看簡培著“現代神學論評”(臺北,1973)。

5.參看 B.Ramm, "The New Hermenemtics" Baker's Dicteonary Of Practical Theology (Grand Rapids,1967) PP.139-143

6.John C.L. Gibso Gibson, "Genesis" (Philadelphia,1971)PP.11-12, 107

7.參看蘭姆著“聖經解釋學”(臺北,1959);柏何夫著“釋經學原理”(香港,1973)。

8.D.Kinder, Genesis (London, 1967) PP.61-63)

9.這一派的釋經學教科書有J.E.H.Hartill Prlinciples Of Biblical Hermenentics. (Grand Rapids,1947)

10.這方面的中文譯著有艾禮斯著“豫言與教會”(臺北,1956)

11.筆者在五十年代便聽見人說約珥書的蝗蟲是飛機;但在八十年代,也許美國配戴噴射器的特種部隊與書中的描述更相近。

12.陳終道著“怎樣研讀聖經”(香港,1980) PP.189-199

13.參蘭姆,上引,PP.150-151;柏何夫,上引, PP,137-138

14.李常受著“生命讀經”上冊(臺北,1974PP.9

15.李常受著“約翰福音生命該讀經”(臺北,1975PP.4

16.參看康來昌著“教會聚會所的解經學‘中’讀經要領”。PP.79-98

17.李常受善“生命讀經示範——約翰一書”(臺北,1973)PP.47

18.仝上,PP.94

19.“生命讀經”PP.71-74

20.聚會所不僅採用不可靠的“原意”,在推論上也有毛病。“白白湧流”的“白白”是湧流的水所呈現的顏色或情形,與“白白賜予”的“白白”——免費的意思不一樣。至於“伯拉”的原意,只能在“甜”“肥沃”或“結實”之間選擇,不能同時有三個意思。不過這一類的錯誤與解經方法沒有直接的關係。

(本文作者現任美國Fuller神學院教授)── 陳濟民《解經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