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與魂
重 點 與 方 法
1. 神所差來的,就是耶穌,祂說雷瑪的話,因為 神賜靈(原文無聖字)是無限的。所以雷瑪與靈不可分。
2. 看靈的用法比較舊約新約第一次用靈,並注意新約前面幾次靈的應用。注意登山寶訓第一句話,原文是:靈裏貧窮的人有福了。
3. 從保羅與耶穌身上學讀經,也從彙編來注意靈的用法。
4. 中國人觀念斷氣就是死,福音書提到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預言與事實。但聖靈用字很細,在十字架上,按原文沒說主耶穌死或斷氣,只說祂將靈交父手中,或祂的靈離開,又回父 神去了。
5. 新約103次用到魂 (5590)字,和合版19次將魂譯為生命,14次譯為命,9次譯為性命。這給許多信徒錯覺,認為主在十架上纔為我們捨命。主說:不要怕那殺身體的,惟有能把身體和魂都滅的,正要怕他。可見殺魂比殺身體更厲害,主降世為人就開始為我們捨魂,他在拿撒勒卅年,默默無聞,這是捨魂的最高表現,祂在十架上又捨魂,又捨命,又捨體,這乃是祂卅年捨魂的延續。
6. 主耶穌的魂完全在 神的永遠旨意上面,祂的魂不安息直到安息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贖。不只注意單字的編號,亦注意原文整句話的編號。
7. 今天信徒在世,我們到底魂歸何處?
主耶穌、話、 神所賜的靈
約翰3:13節很重要,說到主從天降下,指祂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但祂卻仍舊在天,祂是那同時在天又在地者。約翰又說:「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 神是真的。 神所差來的,就說 神的話,因為 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1-36)。注意31節有四個K,和合版譯成“屬”或“從”,原文都是“出”。「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和合版在3:31節裏出現兩次,但第一次從天上是509,“從上面來的”。第二次纔是「從天上來的」。原文略有不同。
「 神所差來的,就說 神的話,因為 神賜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這節聖經裏有 神所差來的耶穌,有話,還有 神所賜的靈。這個“話”是甚麼“話”?RHEMA。 神所差來的耶穌,要說 神RHEMA的話。為甚麼是RHEMA呢?因為 神賜靈是沒有限量的,所以RHEMA跟靈有直接的關係。LOGOS是永遠長存的話;現在 神所差來的,就要說RHEMA的話。所以我們今天讀聖經、講道的時候,要說出RHEMA 的話。昨天我說:弟兄,你要說“直到永永遠遠阿們!”。你說的時候,你不只是在說LOGOS 的話,你要說RHEMA的話,你得把LOGOS的話消化了,變成活的,這樣說出去,就是說RHEMA的話。如果聖靈感動你,你讀的話都會變成RHEMA的話。你如果演講得非常好,沒有聖靈在那裏,你不是講RHEMA的話,你是在演講。
靈的用法
我們查4151,它的字根是4154,英文是“用力的吹”TO BREATHE HARD,好像巴不得你們能夠得著更多。這個4151和合版有很多不同的翻譯,我們現在看4151的彙編,新約“靈”用過379次。我們講過,第一次出現的原則;第一次用在「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舊約第一次是:「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1:2),你比較這兩處,馬太1:18節與創世記1:2節,有甚麼感覺? 神的“靈”運行,我們不知道祂運行了多久,最後,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保羅讀到創世記1:2-3節,他裏面就有一個感覺,他怎麼講?他說:「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 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 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後4:6)。他從創世記1:2-3節的LOGOS話,得著了RHEMA,更配上了他個人的經歷,又回歸到主的身上。我們讀經的時候,要學習保羅是怎麼讀聖經的?如果你認真學保羅讀聖經,即便還沒有學完全,我相信你讀經的亮光不會太差。再看主耶穌怎麼讀聖經?在馬太第四章,祂受試探的時候,祂說:經上“又”記著說。撒但也會讀聖經,牠會用片面的聖經來騙我們;你不要以為拿聖經、引聖經的,都是 神的使者哦!你要會分辨!人對你說:聖經不是這樣講的嗎?你得學主耶穌:經上有沒有“又”記著說?經上“又”記著說,就是很重要的原則。
那位老弟兄把我找去,他對聖經有很多的領會,但是他覺得,只接受一個人的領會,很危險!包括從他領受,都太危險!需要接受其他弟兄的領會。剛纔也說到聖經裏,在各城設立長老、監督,都是眾長老、眾監督,沒有說是一個的,只讀和合版的翻譯,那個“眾”字多沒翻出來,又如馬太福音說,天國近了,原文是諸天之國,那個“天”是複數,“諸天”;就像詩篇19:1節說的:諸天述說 神的榮耀。所以今天我們需要參考其他英文的版本,原因是編號聖經在單數、複數上沒有給我們足彀的資料。
主耶穌讀聖經,祂注意到:經上“又”記著說。所以你看完這一段以後,先不要下結論,你得敞開,看看聖經裏面,還有沒有別的地方怎麼說;譬如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你讀到:「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因為婦女會中說話是可恥的」(林前14:34,37)。但是你不可以只看這一、二處,就下結論說:“姊妹在教會中不可以講道”。你得看其他的地方;保羅在同一封書信,林前11:5節豈不是說: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可見若是蒙頭,是可以禱告與講道的。還要比較提前2:11-12等處所說的。等你把所有地方都看完了,再下結論,那就不會那麼武斷了。再舉例,有一次法利賽人要試探耶穌,來問祂,人休妻可以不可以?「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是甚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10:3-9)。主耶穌讀聖經不是從中間讀起,不是找“許可的”旨意,乃是要回到 神“原始的”旨意,不因人的軟弱而打折扣,“從起初”是主耶穌讀聖經時所尋找的。我想這也是注意第一次出現原則的根源。所以我們得學主耶穌怎麼讀聖經。祂復活後,對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怎麼講聖經?祂升天前又一次對門徒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載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祂怎麼教他們讀聖經呢?從摩西一直到詩篇、先知書。所以祂查聖經是從創世記到瑪拉基的啊!這是甚麼讀法呢?想想看!這就是教我們用彙編啊!凡指著祂的話,就是列出所有關於祂的話,這一方面指出聖經的中心是祂,另一方面就是今天查彙編的源頭。主耶穌是在復活裏第一個教用彙編的!今天你講聖經是不是這樣講?你得學啊!我們彀不上,對不對?
聖靈的運行與光照
先前我們查到約翰3:34節:因為 神賜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說到聖經第一次用“靈”字是在創世記1:2節:「 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我們不知祂運行了多久,但運行一段時間以後, 神纔開始作工,這工是天地之工。也提到新約第一次用靈,是說到馬利亞從聖靈懷孕。聖靈在馬利亞腹中運行(所以今天我們一定要讓聖靈在我們裏面,有這個機會)九個月以後,耶穌就有形有體的生出來了,這兩次聖靈運行的結果; 神創造天地又造萬物與造人(創1),以及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太1)是宇宙間何等大的事情,這開宗明義的告訴我們, 神做事離不開聖靈運行的原則。
保羅在臨終前寫信給提摩太,要他帶外衣和書來。但他說: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讀聖經的人都同意,那些皮卷就是他所擁有的聖經。我個人相信他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主後不久,可能約三個月後,就去了亞拉伯沙漠(可能是西乃山)三年(見加1:17-18),他去的時候應該是帶著他從迦瑪列門下受教時擁有的皮卷(舊約聖經,最少可能有摩西五經)同去。他一直擁有這些皮卷,直到他臨終之日,在亞拉伯的三年,他親近 神,重讀他熟悉的聖經,要找出他怎麼會為祖宗的律法熱心,卻走上了逼迫耶穌(完全不知道耶穌是全本聖經的中心)之路。他一定從摩西的律法、先知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主的話都一一查過,聖靈在他裏面啟示與光照,三年之後,他心意更新而變化,察驗了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他不能不把自己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纔離開了亞拉伯,回到大數,安心的等候主的時間,呼召他出來事奉。
等到保羅寫林後第四章時,他不能不見證基督榮耀福音的光,曾照在他身上,他終於見到了基督是 神的像,他是因此而作弟兄姊妹的僕人,他根據創世記1:2-3節的靈感與經歷,寫下了: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 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使我們得知 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所以今天我們要接受主耶穌的光,照在我們裏面來,並讓留在我們裏面的聖靈有更多運行的機會。這是對“聖靈”第一次出現一點點的領會,可能弟兄姊妹會領會得更多。這第一次的出現,會影響其他的經節,以後你讀到有關“聖靈”的時候,就會體會得更多。
你有沒有想過聖靈這個“靈”字,在新約聖經,最開始的幾次是怎麼用的?譬如說前五次,請看4151彙編,第一、二次我們已經查過了,“從聖靈”這三個字,連續出現兩次都是用K,“出於”;第三次馬太3:11是:「祂要用聖靈與火給你施洗」,第三次原文是用I,“在裏面”。究竟“出於聖靈”與“在聖靈裏”,有甚麼不一樣?我的體會是:“出於”是源頭,“在裏面”包括了過程。
第四次看到:「 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太3:16),原文是“來落在祂身上”,落在…上是ON或UPON。前面三次是“聖靈…聖靈…聖靈”,現在是“ 神的靈”,第五次馬太4:1是「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原文這裏有兩個5259 UNDER,“在底下”,這個我們已經講過了。所以耶穌是在聖靈的引領下被放在魔鬼的試探“底下”;然後是登山寶訓的第一句話,中文是「虛心的人有福了」(太5:3),原文是「靈裏貧窮的人有福了」,“貧窮”那個字,我們和合版又把它翻成“討飯的”,拉撒路是討飯的;所以在靈裏面討飯,是很有福氣的,你不需要到世界上去討飯,但是你得天天到主的面前來討飯:主啊!求你給我更多的聖靈,你賜靈不是無限嗎?主啊!求你給我更多聖靈。如果你這樣子去讀,你看到馬太10:20節:「因為不是你們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面說的」。這裏有“父的靈”。馬太12 :18有:“我的靈”;馬太12:28有“神的靈”;到22:43說“大衛被聖靈感動”,原文是“大衛在靈裏”,這“聖”字是加上去的,這些都是我們平常讀編號聖經要注意的。
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
主耶穌在十架上講過七句話(十架七言),現在讓我們好好的來查查祂在十字架上最後的一句話:「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原文是4151靈,無魂字)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1606)」(路23:46)。這第七句話,只記載在路加福音裏。馬太說:「耶穌又大聲喊叫,氣 (4151)就斷了 (863)」(太27:50)。馬可說:「耶穌大聲喊叫 (863)氣就斷了 (1606)」(可15:37)。約翰說:「耶穌嚐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原文是4151靈,無魂字)交付 (3860) 神(原文無神字)了」(約19:30)。
請注意路加、馬太、馬可和合版都有“氣就斷了”。但原文用了兩個不同的字(1606與863)。1606是OUT-BLOW,BLOW是靈的動詞“吹”,所以是靈“吹出去了”。863是FROM LET (go),是“打發出去了”或“離去了”。仔細體會原文意思,主耶穌最後一句話就是將祂的靈(非魂)交在父手上,說完了這話,祂的靈就吹出去了,或打發出去了,或離了。這與中文的“氣就斷了”是不是一樣呢?中國人對斷氣的理解是停止呼吸,也就是死的意思,但聖經的觀念比較細,更積極,是靈離開身體出去了。出到那裏去呢?靈是出到父那裏去了,不是甚麼“斷了”,靈是從耶穌身上回到父那裏去了。
請問,主耶穌的靈交在父的手上,主耶穌的身體到了財主的墳墓那裏,主耶穌的魂到那裏去了?祂對十架上求祂紀念的強盜怎麼說?“今日你同我在樂園裏了”。主耶穌三而一的身體:靈、魂、體都是有的;身體埋在財主的墳墓裏面,第三天祂纔復活;魂跟那個得救的強盜當天就到樂園裏面去。但是祂的靈正如傳道書12:7節所說:「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 神」。請問聖徒死後,我們的靈到那裏去?亦是靈歸賜靈的 神。正如路加記載司提反死的時候,說:「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籲主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徒7:59),原文沒有魂字。他的靈到天上去了;但是他的魂到樂園裏去睡、去安息與主同在,好得無比。他的身體被埋葬了,有一天他要復活,復活的時候,他的魂要穿上新的靈體,那時候就如大衛所說:「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17 :15)。
靈 (4151),新約用過三百多次,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字,只要花時間好好看看,就能體會出更好更多的啟示來;譬如說約翰福音,用“靈”用了多少次?23次。你仔細去看看;主耶穌在約翰福音裏面怎麼用?看保羅怎麼用?使徒行傳也就是聖靈行傳,大家都知道行傳2:4節“被聖靈充滿”這個詞是“聖靈”加上4130,4130就是“充滿”。這本彙編的好處就是底下的號碼都保留在那裏,所以你查的時候,不會被誤導。這“被聖靈充滿”一共用過多少次?第一次“被聖靈充滿”用在路加1:15;然後1:41;1:67;4:1“耶穌被聖靈充滿”,你發現福音書裏只有路加用過四次。然後使徒行傳裏2:4;4:31;6:3;6:5,你這樣的去找,你看究竟有多少個“被聖靈充滿”?把這些經節好好的進入,聖靈若是感動你講一篇“被聖靈充滿”,你就很容易“被聖靈充滿”了。彙編對我們很方便,你這樣的讀,非常平衡,不會斷章取義;你對聖經裏的“被聖靈充滿”會有整體的認識。我相信沒有很多人這樣子讀過;如果你這樣讀過的話,再去印證今天基督教會裏許多“被聖靈充滿”的實行,你就能分辨是非,不被別人牽著鼻子走了。
再舉一個例子,使徒行傳第16:6節有“聖靈既然禁止”,16:7節有“耶穌的靈不許”;這裏有“聖靈”,有“耶穌的靈”,你讀下去還有“ 神的靈”、“基督的靈”、“兒子的靈”,“賜生命的靈”、“人裏頭的靈”、“世上的靈”、“聖靈與我們的靈”、“主就是那靈”;所以你就看到這個“靈”字有好多不同的用法。
當你讀到啟示錄的時候,就看到一開始就是“七靈”;請問“七靈”是七個不同的靈,還是一個靈?這個“七靈”是甚麼意思?有人解釋到末後的時候, 神寶座前有七靈,這七靈是一個靈,但是七倍加強的靈,這正如感動以利亞的靈加倍的感動以利沙一般原則。你看到 神的七靈和七星;七燈就是 神的七靈;七眼七角就是 神
的七靈等等。從這裏你可能就去查彙編的“七”字,你發現啟示錄一開始的時候,都是用“七”這個數字,七個教會,七個燈台等等,都是七…七…七;七是甚麼意思?
完全;怎麼個完全?乃是地上的完全,七是三加四。到了啟示錄的末了,都是十二或十二的倍數;十二是怎麼樣的完全?是屬天的完全,是三乘四;三是 神的數字,一也是 神的數字;但是四是人的數字、被造的數字:人與 神調和纔是屬天的完全,這是 神最高的旨意。所以你仔細去翻翻,多注意一下,光是把這“靈”字看一看,就得花上好多時間,好幾個月也不一定。所以這彙編有很多用法,又如馬可福音說:「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可13:11);路加福音就說:「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路12:12)。你多去讀讀這些,你就會多倚靠聖靈;當你交通的時候,不是你早兩天去豫備,你天天都在豫備。你以後要天天都豫備,等你說話的時候,聖靈就指教你該說的話。
主為我們捨魂(一)
問:感謝主!問大家一個問題,主耶穌到世界上怎樣把我們尋回來?
答:捨掉自己!
問:怎麼捨掉自己?很簡單的問題。
答:十字架上尋回,所以他是在十字架上捨掉自己。
問:我們的觀念,是主在十字架上把我們找回來,對還是不對?
答:當然對嘛!
問:那麼主耶穌甚麼時候上十字架?
答:逾越節!
問:真是在祂服事了三年半後的逾越節纔上十字架麼?祂在十字架上捨了甚麼?
答:生命。
生命是甚麼?有沒有好好的想?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祂流血捨身,不是我們一般觀念的了解祂捨命死了,祂為我死,但是祂在十字架上捨的主要是甚麼?先讀一節聖經,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原文5590是魂,並且這魂字前面有定冠詞“這”)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原文第二次在此用5590魂,非靈亦非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10:28)。如果有人能把身體殺死,譬如說把頭砍掉,從人的觀念看,這是最厲害的事情;但是主說:那個能夠殺你身體,不能殺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身體為我們裂開,這個當然重要。但是你知不知道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就是祂的魂為我們死,很可惜,很多基督徒不知道;主耶穌最強調的是“捨魂”,而不是捨身體!我們心意更新變化還不彀,我們的觀念還留在天然裏面。主耶穌的身體固然是為我們死了,但是這部份比重不是最大,最大的是祂的“魂”為我們死。主耶穌的魂甚麼時候為我們死?從降卑到地上就開始了。祂不是在最後的那一刻,逾越節下午三點鐘纔捨魂,從祂到地上來,祂的魂就為我們死。是離開天庭道成肉身在拿撒勒住廿八年(誕生的前兩年逃到埃及)難呢,還是在十架上六個小時肉身的痛苦難呢?登山變像與摩西以利亞談話時,祂可以把杯撤去,但祂不要成就祂的意思,祂繼續的在捨魂,祂在地上卅三年半,一直捨魂到底。
我們來查查“魂”字,讓我們對“魂”,有更多的認識,我們注意到5590是名詞,5591是形容詞,5592是名詞,5593是形容詞,5594是動詞,是字根;從5590到5594,這幾個字是一組的。5594只用過一次,翻成“漸漸冷淡”,對等字COOL,就是“冷”或“涼”的意思。創世記3:8節,人吃禁果後,天起了涼風,第一次提到COOL,我查過舊約聖經辭典,這字亦是魂!5591是形容詞,翻成“屬血氣的、血氣的、屬情慾的、屬乎血氣”;英文欽定版,4次翻成NATURAL(天然的);對等字是COOLic,(冷的)。
有時候我們講到天然的人,或舊人,或我們本來這個人,就是“屬血氣的”人。和合版對魂這字5590有許多不同的翻譯,其中有8次就翻成人。另外翻成魂 (23次),生命 (19),心 (19),命 (14),性命 (9),性 (3)等等。魂原文發音是Psuche,在英文欽定版58次翻成SOUL(魂);40次翻成LIFE(生命)。但聖經原文生命2222,就是“永遠生命”那個“生命”,原文發音,如果能夠記得也不錯,是ZOE,對等字就是LIFE “生命”;全部135次裏,欽定版133次翻成LIFE,所以這個字就是LIFE;和合版翻成:生 (67),生命 (63),活 (4),命 (1);字根是2198,2198 LIVE,就是“活”的意思。
回到5590的彙編,這字第一次出現在馬太2:20說:「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這個小孩子是指耶穌,但原文在這裏不是用2222生命,它用5590魂。當初希律要害小孩子耶穌,原文不說要害祂的命,它說要害祂的“魂”。剛纔要大家讀馬太10:28節:主耶穌教訓祂的門徒,那殺身體不能殺“魂”的,你不要怕他。主耶穌怕不怕人家殺祂身體?所以主耶穌不怕身體被殺死,祂說要怕的是“魂”被殺死。想想看,這跟我們相比有多大的差別呢?主的魂活在那裏?安息在甚麼地方?祂的魂是安息在天上父懷裏;祂雖然在地,卻仍舊在天。祂的身體在不在天?祂甚麼部份在天?路加10:27節:「你要盡心、盡魂(原文作魂,非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盡,原文就是“全”的意思,我們的主是以全部的心、魂、力,心意來愛 神。祂的魂一直留在天上。祂是用靈去接觸父,因為祂說: 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在靈與誠實裏拜祂。主耶穌的全魂,完全受祂靈的引導,所以祂的魂,毫無問題,完全安息在父懷裏。
主為我們捨魂(二)
馬太二十章記載,有一次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雅各、約翰)來求耶穌,讓兩個兒子在神國裏坐在主的左邊和右邊。大家想想這母子三人有沒有捨魂?答案應該是明顯的,他們的魂纔大呢!今天很多人盼望主大大的用他,要拿博士,做大傳道,你想他們有沒有捨魂呢?主耶穌對母子三人的回答真好: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有多少人知道想坐在主的左右兩邊是要喝苦杯,一直喝到十字架上面呢?所以主得把十二個人一起叫來,對他們說: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注意馬太20:28節:「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原文是捨了他的魂),作多人的贖價」。馬可也記載了同樣的故事,馬可10:45節與馬太20:18節是一樣的,一個捨魂的人,不是要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耶穌一生服事人,直到十字架,這是捨魂的人生。
請注意魂這字,新約用過103次,和合版只有兩次正確的譯為“魂”(字典198頁誤將此字譯為“靈魂”算成有23次,其實這23次裡,21次錯譯為“靈魂”,詳見彙編),在約翰福音裏這字用過十次,和合版基本上譯為命或生命,約翰10:24節:「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原文是你叫我們的魂猶疑不定,和合版乾脆把這裏“魂”字刪掉了,所以這字在和合版約翰福音裏,連一個正確的翻譯也找不到。(又如19: 30節和合版“將靈魂交付 神了”,原文是“靈”,非靈魂,加上魂字是按中國人的觀念,按原文是不準確的)。為甚麼會這樣呢?我想這是當初(約一百年前)譯和合版的傳教士和中國聖徒,多為福音使者,對聖經本身認識有不夠之處,又沒有參考編號彙編查查靈(4151) 與魂 (5590) 的區別與用法,其實STRONG弟兄與超過100位同工在1890年已經做好了他的編號彙編,譯者們只是沒有資料而已。難怪今天多數中國信徒在屬靈的認識與經歷上靈與魂不分。英語世界欽定版雖有58次譯為SOUL,但也有40次譯為LIFE,嚴格說來也不完全準確。
我們看約翰10:11節,這是約翰福音第一次用“魂”字。原文是: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了祂的“魂”。約翰10:15節:「並且我為羊捨了我的魂」;約翰10:17節:「我父愛我,因我將我的魂捨去」。主耶穌一連三次用捨魂。祂愛我們,就為我們捨魂,父愛祂是祂將魂捨去。祂到世上來,就一直為我們捨掉祂的“魂”。
撒但將萬國的榮華指給祂看,祂的魂毫不為所動,祂說:當拜主你的 神,單要事奉祂。在祂最後一個逾越節前,祂告訴安得烈和腓力: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又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生命(原文作魂)的,就失喪生命(原文是他),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原文作魂)的,就要保守生命(原文是他)到永生(2222的生命)。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12:23-26)。主耶穌在魔鬼面前作見證,單要事奉 神。祂那麼豐富完美的事奉,卻自稱是“一粒麥子”,多麼的普通,微不足道,與今天要高抬自己,包裝自己的基督徒,包括傳道人相比,誰是捨魂的呢?祂這粒麥子還要落在地裏死了,這一條十字架的道路,你願意走麼?祂接著就將失喪魂與這一粒麥子連在一起,祂告訴門徒不要愛惜自己的魂,要恨惡自己的魂。主耶穌自己的魂是聖潔無瑕的,在約翰福音裏,祂一再提到祂不憑自己說或作甚麼,乃是住在祂裏面的父作祂的事。我們主的“己”永遠不出來,己就是魂。祂在那裏,服事祂的人也要在那裏。祂在那裏呢?約翰十七章清楚說到祂在父裏,父又在祂裏,祂捨了自己的魂在父裏,又從父裏得著了被父所浸透的魂(包括思想、情感、意志和心),難怪祂流露出來的表現是那麼的讓 神滿足:祂禱告說:「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約12:28)。最後在十字架上,人說“你可以跳下來”,祂還是不跳下來;三十三年多,當然,祂小的時候,三個月、五個月的時候,恐怕不太懂。但是你可以說祂的一生,是為我們捨魂;“好牧人為羊捨魂”。如果我們只摸到“好牧人為我們捨命”,彀不彀呢?對!好牧人為羊捨魂,包括了捨命,並且捨得更多。
馬太福音20:28節下:「並且要捨魂(原文),作多人的贖價」。這節聖經是誰說的?誰捨魂,作多人的贖價?耶穌!是耶穌為我們捨“魂”;我們平常的觀念──捨命,對不對?當然不錯,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但是原文是是捨“魂”,作多人的贖價。所以祂救贖我們,不只是祂逾越節六小時掛在十字架上的工,更包括了祂道成肉身以後一切的事工。要注意到主耶穌一直都在捨魂;當祂在施洗約翰面前說“我理當盡諸般義”的時候,祂是在捨魂;祂做所有事情,祂都在捨魂,因祂從不用“己意”去做--我父作事到如今,我也作。我父不作,我作不作?祂的魂一直放在父 神身上;父不動,祂不動;這個叫作捨魂。所以他說:並且要捨魂,作多人的贖價。
你們要注意,馬太20:28節這句話,同時也用在馬可10:45節,這整句都是一樣,不只是串一個字,是整句都可串。馬太16:25-26節,馬可8:36-37節也很像,這些都是大家很熟的經節;這裏主要是提醒大家,認識“魂”是甚麼意思。
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
我們看馬太8:20節:「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請問弟兄姊妹,主耶穌在世三十三年半,他有沒有枕頭的地方?祂在拿撒勒卅多年,母親馬利亞給不給祂枕頭的地方?如果祂到馬大、馬利亞的家去,馬大在那裏給祂做飯;那天晚上如果祂留下來,馬大給不給祂枕頭的地方?那麼主耶穌自己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這句話是甚麼意思?有的說:沒有屬於祂枕頭的地方。這是我們的一個體會;也有的說:沒有安息。如果祂沒有安息的話,祂還叫你我到祂那裏去麼?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到我這裏來,我沒有安息,我可以使你們安息?我們的主天天都有安息。所以我們都有我們自己的體會或解釋,大體上都不錯。
有人說:耶穌枕頭在船頭上。就在祂說完了馬太8:20節的話後,祂就上了船,門徒跟著祂。海裏忽然起了暴風,耶穌卻睡著了。那一次主耶穌在船上睡著了,門徒總得給主耶穌一個枕頭的地方吧?所以到底主耶穌說“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是甚麼意思?
約翰福音記載說:「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原文)交付 神了」(約19:30)。有一天我讀這節的時候,突然發現“便低下頭”底下是2827 2776,再回頭看“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亦是2827 2776,完全一樣。讀和合版,你能不能把這兩個地方串在一起?串不了!現在有編號在底下,我一看到這裏,裏面就有點領會:哦!原來主耶穌祂真正枕頭的地方,不是世人枕頭的地方,不是馬利亞家,也不是撒該家,你記得那天撒該請祂回家吧?也不是伯大尼的西門家,都不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最後祂找到那一個地方枕頭?十字架!十字架纔是祂枕頭的地方;我們的日子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太陽落下來了,這一天就完了;主耶穌從到這世上來,一直到十字架上纔枕頭,祂的那一天是三十三年多啊! 神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我們的主耶穌來到這世上,惟一能夠讓祂枕頭的地方,就是在十字架上。默想到這裏的時候,我幾乎眼淚都要出來,我在主面前禱告,感謝祂!主啊!為著我,你沒有枕頭的地方,你捨了你的“魂”一直到你十字架上捨命,把我救回來,你纔能夠安息,你纔能夠枕頭,你是這樣子的忠心;主啊!你完全是為著我!
在我們讀編號聖經的時候,不只是一個字一個字去查,剛才已經題過好幾次了,有時也得整句的去注意注意。這裏兩個字,一處翻成“枕頭”,一處翻成“便低下頭”,你就沒有辦法去把這兩個地方連起來。現在我們看編號,就可以連起來,而且這是啟示聖經的聖靈連起來的。用馬太8:20節與約翰19:30節來彼此解釋,這是聖靈解經,以經解經,消除了我們人意的摻雜,彰顯了我們主的生活指標,真是太好了!原來我們的主,只有一個地方可以枕頭;在家裏面,拿撒勒三十多年,祂的母親知道祂是 神的兒子,是彌賽亞,難道不給祂枕頭的地方嗎?祂完全沒有自己,完全不在乎外面的床或枕頭或地方;許多時候我們卻是那麼的在乎。這世界本來就非祂家,祂也不是來找一個世上的家。能讓祂枕頭的,乃是父 神的旨意,就是上十字架,因為這可以將我們從地上帶回天家,祂要將眾子帶到榮耀裏去,祂纔能枕頭。所以祂說:狐狸有洞,天上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等到最後祂說:成了!這個時候祂纔枕頭。祂的這一生,都是捨棄自己的“魂”來救我們。盼望藉著這一點點的交通,弟兄姊妹對“魂”,對“捨魂”,有一點新的看見;捨“魂”比捨命還厲害,所以約翰一書3:16節上說:「主為我們“捨了祂的魂”(原文)」。
拋錨於無限
我們再看約翰一書3:16節上:「主為我們捨命」,原文有S他;主為我們捨了祂的“魂”,你們也當為弟兄捨“魂”。想一想,捨魂難,還是捨命難?中國人有句話:慷慨赴義易,從容就義難。有沒有讀過中國的小說,一刀一個大窟窿,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這就是慷慨赴義。但是從容就義像南宋的文天祥,元世祖給他宰相之位也不接受,為著天地浩然的正氣殉國,一步一步走,要好長的時間,這個不容易。保羅怎麼說呢?「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這裏捨身體就是人觀念裏的捨命,但卻沒有愛;怎會沒有愛呢?他賙濟窮人啊!原來保羅林前十三章的愛是專有名詞,是指主耶穌。世上的捨魂、捨命,世人看了不起,在主裏乃無益。今天捨魂、捨命都得靠主捨,在主裏捨。我們的主是在父裏為我們捨魂、捨命。我強調的是:主不只為我們捨命,祂更為我們捨“魂”,捨魂比捨命難得多啊!因為捨魂是長時期的。
我們現在就拿這個彙編來多看幾節,馬太6:25下原文:「不要為魂憂慮,喫甚麼,喝甚麼…,魂不勝於飲食麼?」我們的魂本來就是要喝、要吃的;但是主說:不要為牠憂慮;我們今天“魂”是放在飲食上呢?還是放在父裏?主要我們對付的是“魂”,古今中外,歷世歷代都有不否認主名,為主殉道的。啟示錄告訴我們,殉道者的數目還沒有滿哦!他們都是「為 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原文作魂,無靈字)」(啟6:9),在祭壇底下等著主為他們伸冤。他們都是捨魂的人。
馬太10:28節,那殺身體不能殺魂的,不要怕他,惟有能把身體和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10:39節:得著他魂的,將要喪失他;為了我喪失他魂的,將要得著他。我們是有魂的,沒有魂不能思想,沒有魂就沒有感情。魂包括思想、情感、意志;我們今天的思想、情感、意志,要轉換成祂的思想、情感、意志。我本來喜歡在地上積儹財寶的,主耶穌說:你現在把財寶積在天上,那是永存的;所以我的魂要放在天上。馬太11:29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們的魂如果不能夠留在主的身上,就很容易被其他事物吸引、玷污。我們的“魂”現在在那裏享安息?「你們要負我的軛,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我們的魂要拋錨於無限。
有一本小冊子,講到一位宣教士和受恩姊妹。書名“拋錨於無限”,你有沒有把“魂”拋錨在這個無限的裏面?我們的主就是那無限!── 李廣《查考聖經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