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復活的第一日
重 點
1. 復活主在祂復活的第一天,花最多的時間向革流巴及另一位不知名的小子(非彼得、雅各、約翰)講解聖經。我們這些小子,何等需要祂來親自講解,這是主親自啟示的一手貨。每個小子今天亦都能直接從聖靈領受得啟示。聖靈在這一段的起首,用了“並且,看哪!”來點明其重要性。
2. 讀聖經的重點在讀出主,認出祂來(路24:27)。
3. 主啊!求你賜下聖靈的炭火,潔淨我們,叫我們親近你得供應。你怎樣恩待革流巴和另一位小子,也求你照樣恩待小子們。
查 經 方 法
1. 以馬忤斯1695的意思是溫泉(路24:13)
革流巴2810的意思是從父得名聲(路24:18)
2. 路加24:27節的“講解明白”1329
THROUGH-TRANSLATE(經過繙出來),與路加24:32節的“講解”1272
THROUGH-UP-OPEN(從上面一而再的打開)不是同一字。
3. 路加24:31節的“明亮”1272
THROUGH- UP-OPEN(從上面一而再的打開),就是24:32節的“講解”。
4. 火熱2545
BURN(燒著)。
第一日的顯現
四本福音書裏記載很多主耶穌復活那一天所發生的事。雖略有不同,但合起來更有其完整性,都注重在主的復活。如果祂不復活,對我們就毫無意義,但是祂復活了!然而這一天祂留下了甚麼啟示?我們是否已經得著了祂要我們得著的呢?
按著福音書記載的事實。在主復活的第一天裏,祂一共向門徒有過五次的顯現:
1.向抹大拉的馬利亞;但因未升上去見父,不許她摸。(可16:9-11;約20:11-18)
2.向婦女們;她們抱住祂的腳拜祂。(太28:8-10)
3.向西門彼得(路24:34)
4.向往以馬忤斯去的兩個門徒講經(可16:12;路24:13-35)
5.晚上向十一個使徒和其他門徒道平安(路24:36-43;約20:19-25;可16:14);差遣他們,向他們吹氣受聖靈,他們可赦罪或留罪。
並且,看哪!
我們先來思想一下,那天早上所發生的事,需要經歷多少時間?馬利亞在黎明的時候發現墳墓石頭被輥開了,就去告訴彼得、約翰,他們跑到墳墓,並且低頭往裏看,只見耶穌的裹頭巾和細麻布,接著就各自回家去了;然而馬利亞卻仍在墳墓外面哭,接著主耶穌就向她顯現,幾個婦女又在路上遇到我們的主,就將主復活的事傳開了。究竟這些事情延續需要多久?最遲到幾點?八點?十點?我們都不敢確定,因為聖經沒有明說,我們假定是八點到十點之間把主復活的事傳開了。
請看路加福音24:12-26節:「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裏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裏希奇所成的事。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原文意溫泉),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裏所出的事麼?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 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他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裏,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裏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這裏所指的幾個人像是包括了彼得、約翰。「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
在第12節與13節之間,就在彼得希奇所成的事時,聖靈默示用了「並且,看哪!」來強調下面一大段的重要性,可惜和合版卻將這二字漏掉了(譯者們是不是沒有體會,認為聖靈囉嗦,無此必要?)。主復活之日,四本福音書對諸事情發生經過的記載,沒有一件事的記載比兩個門徒往以馬忤斯的事用了更多的篇幅,路加24:13-35,一共用了廿三節經文來述說兩位幾乎不知名之門徒的遭遇,主是何等的恩待我們的小弟兄,祂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不過幾分鐘,卻陪這兩位小子行廿五里路!有沒有人估計一下,初熟的果子基督一共花了多少個小時,在祂復活的第一天給兩位小子講解聖經?祂不是向大使徒們講解,彼得、約翰都沒有份,這兩位小子卻是有如此的尊榮,這告訴我們甚麼呢?有多少傳道人能有如此的情懷這樣來遷就小弟兄呢?難怪聖靈要在這裏加強的說:「並且,看哪!」我們當將該得的地位給這一段聖經!
復活主講解聖經
如果復活主是從八點、九點,或是十點開始講,祂一共講了多少時間?請看祂所提到的內容就可明白:「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7)。復活主在講解聖經的時候,必定抓著重點來講,那重點就是主自己!你知道這一節話所佔的時間是多少?好多個小時。因為「將近他們所去的那個村子」(路24:28),將近二十五里路,都快走完了。再看「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晚上六點),請你同我們住下罷。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路24:29)。三個人對不對?我們不知道當時住旅店的情形,三個人進來要住店,可能兩個門徒住一間房,主耶穌住另一間房。「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第30節前面有個“並且”,
「並且,到了坐席的時候」,他們住下以後,似乎大家先安定了一下,先洗把臉再洗個腳(猶太人習慣飯前洗手洗腳,尤其是走了那麼遠的路以後);到吃飯的時候,主耶穌纔和他們又在一起吃飯。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這時候「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纔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路24:30-31)。一認出祂,耶穌就不見了。然後「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原文32節的“講解”與31節的“明亮”是同一個字,對等譯字是THROUGH-UP-OPEN藉著或從上面一而再的打開)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路上那段時間,恐怕很少花時間講聖經上的枝枝葉葉,主要的時間都是花在從摩西到眾先知書,凡是指著我們主的話,都給他們一一的講解明白。講的時候,他們心裏火熱,但是眼睛還沒有開,一直到與復活的主「坐席的時候,主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纔明亮了,這纔認出祂來。這表示甚麼呢?是不是要告訴我們這些小子們,只要我們願意談論祂(路24:17)祂就願意仔細的給我們講解,叫我們靈裏火熱,並能抓住祂自己為聖經的重點,讓我們眼開,認出祂來。然後「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路24:33)。所以在復活的那一天,雖然抹大拉的馬利亞,還有幾個婦人,是最先看到主耶穌的,但主耶穌卻花了更多的時間跟這兩個小門徒在一起,(不是彼得和約翰),一個叫作革流巴(原文意呼求父得名),另一個沒記名字,讓我們看見的是復活主親自作了他們的以馬忤斯(原文意溫泉),這是何等大的恩典!
等他們回到耶路撒冷,門徒們正聚集在一處,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路24:34)。主耶穌白天跟這兩個門徒一起走路講解聖經;又在同時向西門顯現。在我們的觀念裏面,祂如果在耶路撒冷,祂就不會在加利利;如果在加利利,就不可能在耶路撒冷;但是感謝主,祂現在復活了,祂已不受時空的限制,可以同時去以馬忤斯,又同時向彼得顯現。
我們再看:「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的事,都述說了一遍。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路24:35-36)。然後主又跟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原文是靈非魂,和合版將“靈”譯成“魂”,可見譯者們在屬靈的認識上“靈”、“魂”不分)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裏有甚麼喫的沒有?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喫了」(24:37-43)。約翰福音也記載著主向門徒顯現的事:「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19-23)。
總結一下,這宇宙中發生最大事情的一天,主勝過死亡而復活了。祂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婦女們,及彼得顯現,都沒有花甚麼時間。到了晚上,主向門徒顯現,吃了一塊魚,也不見得花多少時間;後來向門徒們吹一口氣,更是轉瞬之間;怎麼可能,居然花了八、九個小時,和兩個門徒講解聖經呢?而且講解到一個地步,他們心裏火熱。
主給我們留下甚麼?顯而易見主復活第一天就給我們留下兩大產業:第一就是在復活裏面給我們講解聖經,這正是今天我們的需要。第二就是祂向門徒吹了一口氣,給我們留下聖靈,這也正是我們所需要的。今天每一個願意接受祂作救主的人,祂先讓我們人的靈活過來,然後祂的靈就住進我們的靈裏,我們就可以呼喊阿爸父。有了聖靈與聖經,我們就可以奉差遣──「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或作給他們施浸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太28:19);這就是主耶穌留給我們的產業。但願我們來查讀編號聖經時,有主的講解與吹氣。今天我們有整本聖經,正如彼得所言:「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豫言(原文是3056話),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豫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彼後1:19)。主就是那晨星,主阿,求你出現在我們心裏!── 李廣《查考聖經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