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誰在禱告?
【神看重禱告的人】要是你編寫一個電腦程序,使一個會說話的機械人不斷禱告,你想神會垂聽嗎?假設它的禱告很好──合乎聖經的教導──措辭恰當,遵照了所有正確的規則。譬如說,它的禱告包括了各種與神對話的方式,如認罪、讚美、代禱及祈求,神會不會應允機械人的禱告呢?當然不會!但等一等,我們若說神不會答允一個機械人的禱告,我們便是接受了一個大膽的假設──禱告不單是說話那麼簡單!聖經教導我們,神看重禱告的人,過於禱告的話。─ LeRoy Eims《禱告不僅是說話》
【並非人人都有權禱告】就在十八世紀時,在英國有六位牛津大學學生,僅因聚集在彼此的寢室內做臨時的禱告而遭開除!喬治懷特菲為此寫信給副校長,向他抗議。感謝神,今天在我們的國家裏,沒有人會因被人攔阻而不能禱告。每一個人都可以禱告──不過,是否每個人都有禱告的權利呢?神垂聽每個人的禱告麼?
誰能禱告?禱告是否全人類的特權──權利麼?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要求到一國的君王面前的權利。但有些人和某些團體的人,他們有特權可以隨時覲見君王,首相就有這種特權。外國的大使也有這種權利,向君王呈上他的請求。但是這些人中,沒有一個人像王的兒子那麼容易接近王,並且受到愛的款待。
【禱告並不止於罪人呼求拯救】禱告並不只是像一個溺水者的求救──一個沉在罪坑的人說:「主阿,救我!我失喪了!我滅亡了!求你拯救我!」每一個人都可以這麼做,而且那是一種必蒙垂聽的禱告;同時只要是出於真誠的,其蒙應允絕不遲延。因為「一個人若願意,神就不可能排拒他。」但那並不是聖經中禱告的意義。因為甚至獅子──在獵物後追趕吼叫──也向神尋求牠們的食物,但這並不是禱告。
有人禱告到結束時,喜歡用「罪人所求」,這是錯誤的。因為神不聽罪人(約九31),除非是認罪的聲音。我們有所祈求,不是憑著罪人的身份,乃是憑著兒子的身份(弗二13~18)。這一點要記清楚。
【禱告是神兒子們的特權】禱告是身為孩子的特權。唯獨神的兒女們能夠向天父支取祂為愛祂之人所預備的。主耶穌告訴我們,在禱告中要稱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太六9)。使徒保羅說加拉太的基督徒:「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任何人只要真正悔改並相信祂,基督就能藉由聖靈的重生而使他成為神的兒子。除非我們是祂的兒女,否則我們雖在神的護理之下,也無權要求神的庇佑。除非我們有信心且確信的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否則,我們就不可能有信心且確信的說:「我必不至缺乏」。
孩子有權擁有他父親的照顧、愛、保護和供應。但孩子唯有藉降生纔能進入一個家庭。我們之所以成為神的兒女,乃是藉著「重生」、「從上頭生」(約三3,5),亦即相信主耶穌基督(約三16)。
【要做一個討父親喜悅的兒子】一個孩子的禱告蒙垂聽與否,完全看他和父親之間的關係如何。一個不喜歡父親的家,不願順服父親,不享受父愛的孩子,若仍然認為他祈求就可以得著,則必然大失所望。相反的,一個享受父親的愛與交通,以父親的榮耀、心意為樂的孩子,會發現父親是多麼歡喜答應他的祈求。惟有真正與天父保持良好的關係,在父家、父愛中,隨時服事天父,禱告纔能蒙垂聽。我們必須牢記,除非一個人能過像神的兒子一般的生活,他就無法放膽且確信地來到天父的面前。我們不能期望父親枉費他的恩惠在犯錯的兒女身上。唯有忠心、聖潔的兒子,纔能靠聖靈及用悟性禱告(林前十四15)。
【禱告是基督徒的基本權利】基督徒活在地上有一個基本的權利,就是可以向神禱告。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向神禱告,唯獨神的兒女纔有禱告的特權。你一重生,神就給你一個基本的權利,就是你能向神禱告。
有人以為在主裏多年的基督徒,他們的禱告比剛信主的人有功效。但是,有一個很奇妙的事實,就是神喜歡聽初信的人的禱告。有時候,他們的一些禱告好像不太合理,別人認為恐怕神不會聽,但是神卻聽了,確確實實答應了他們的祈求。所以,剛信主的基督徒,應當好好把握這個良機,一信主就要到神面前來學習向祂禱告。
※ 銅鐘有裂罅,一敲便知道;聽一個人的禱告,可知其靈性光景。─ 耶魯
※ 禱告是一個試驗,試驗你在神面前的屬靈情形如何。─ 倪柝聲
※ 一切偉大的復興運動,無不起自肯跪下禱告的人。─ 慕迪
※ 一個內心充滿神,禱告時卻不知自己在禱告的人,他的禱告最誠實。─ 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