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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聚會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八19)

            現在我要談到公禱﹐亦即──由兩人以上聚集在一起的禱告。這一類的禱告聚會﹐自主耶穌的時代開始就一直非常普遍﹐神的子民只要享有禱告權利時﹐他們就會養成聯合祈求的習慣。目前我不討論作法的適切性﹐不打算討論公禱的義務性﹐也無意討論兩位基督徒同心合意祈求任何祝福﹐是否就必得著的問題﹐我的主題只是談論禱告聚會本身所著重的﹕一﹑禱告聚會的宗旨﹐二﹑主持禱告聚會的方法﹐三﹑幾種會妨礙禱告聚會的事。

 

【禱告聚會的宗旨】一﹑促進基督徒之間的合一:在教會中沒有別的比禱告更能團結聖徒的心﹐因為當他們在禱告中彼此傾心吐意時﹐他們也就更能彼此相愛。這種在合一和互信裡的屬靈代求﹐對教會的興旺是極其重要的﹐假若基督徒已養成了聯合禱告的習慣﹐他們必然能彼此聯合﹐因為他們之間的彼此埋怨和分歧會藉著同心合意的祈求而消除。若是你能使會眾確實地在禱告中合一﹐那麼清除隔閡的工作已大功告成。

            二﹑傳佈禱告的靈:按著神有效施恩的原則和我們被造的本體﹐我們是能夠彼此體諒和交通的。舉例來說﹐一位傳道人﹐就時常可能將自己的情感有如吹氣一般的灌注給他的會眾。那感動他心的聖靈如何使用他所傳的道來影響他的聽眾﹐同樣地也使用他的情感來影響他們。所以我們說﹐神也是使用基督徒的情感的。在公眾禱告聚會中﹐與俱有祈禱之靈的人聯合﹐是我們得著祈禱之靈最有效的辦法──除非這位祈禱者走得太前面﹐有可能使他的禱告受到其余人的排斥。但﹐如果他們不是太落後﹐以至於傾向反抗和抵擋﹐那麼他的禱告就必使他們甦醒。此時﹐只要他們的感覺在性質上接近﹐他的靈就會在他們當中點燃焚燒並傳佈到四週所有的人身上。如此﹐當教會中有一個人得著禱告的靈時﹐他就會喚醒整個教會﹐把相同的靈傳遍全體﹐使得一種一般的復興接踵而來。

            三﹑推動神:在此﹐我並不是說禱告可以改變神的心意和觀感。正如我在前一篇講章所說過的﹐當我說到「推動」神時﹐我的意思不是說﹐禱告可以改變神的旨意﹔而是說──當基督徒獻上正確的禱告時﹐他們才能進入適合神施加祝福的心態。因為只有在此時﹐他們才算是預備好﹐可以接受祝福。神之所以賜福與人﹐因為他是永不改變﹐總是隨時樂意施憐憫與人的。如此﹐只要信徒們能聯合起來﹐盡本份的禱告﹐神就必會打開天窗﹐傾倒下他的祝福﹐直到無處可容(瑪三10)()

            :約拿單.愛德華滋(JonathanEdwards)曾說﹕「當神要為他的教會成就大事時﹐他命定在成就這工作前需要他的百姓有特別的禱告。正如以西結書第三十六章三十七節所記﹐『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我要給他們成就。』聖經啟示我們﹐當神要為他的教會成就大事時﹐他必先明顯地將施恩和叫人懇求的靈﹐澆灌下來。(亞十二10﹕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假如我們要把惡者從一個人身上趕出去﹐就必須先有特別的禱告──就是禁食禱告﹔那麼我們要從一地或世界把惡者趕出去﹐若沒有特別的禱告更是不可能了﹗我認為神的百姓在這地上有三種責任要履行﹐那就是禁食﹑禱告和工作。」芬尼本人曾受到愛德華滋很大的影響。他首次在尹肯教授家中讀到這篇文章﹐尹肯說﹕「芬尼常非常興奮地提到這個信息。」

            四﹑使罪人知罪並悔改:如果禱告聚會主持得當顯然特別能夠產生此種效果。因為當罪人一聽到基督徒在禱告時﹐他們就很容易嚴肅起來。任何地方只要有禱告的靈存在﹐罪人總會感覺到。有一位很不虔敬的普世得救論者曾經談到某傳道人說﹕「他的講道我還可以接受﹐但是當他禱告時我就害怕──好像神正在逼近我。」如此﹐罪人時常會因聽見信徒的禱告而感悟自己的罪。一位很有才華的年青人也提及某位牧師﹐他在悔改前曾強烈的抵擋這位牧師。他說「當牧師一開始禱告時﹐我就會開始覺得有罪﹔並且如果他的禱告拖長一點﹐我便感到無法抗拒基督。」因此﹐只要基督徒一開始盡本份禱告﹐罪人便會立刻知道他們在禱告﹐並開始感到害怕。也許﹐他們並不了解什麼叫做屬靈的氣氛﹐因為他們對此亳無經驗﹔但是當信徒獻上這種禱告時﹐他們總會覺察到其中大有內涵﹐他們知道神就在其中﹐並被這種禱告帶到神面前﹐使他們感到可怕的嚴肅氣氛﹐甚至無法忍受。此外﹐禱告不僅最能使罪人的心產生強烈的感覺﹐當基督徒憑信心禱告時﹐它還能讓神的靈澆灌下來﹐使罪人融化﹐就地悔改。

 

【帶領禱告聚會的方法】一﹑以讀經開始:以讀一小段神的話來開始﹐時常有很好的效果。尤其是當領會者能記起任何適合於當時的目的或場合﹐並感人切題的經文更好。如果他實在沒有合適的經文可用﹐就最好根本不用讀經﹔務必不拘泥於形式。將神的話硬拖進來﹐湊成禱告聚會的一部份﹐這是對神的不敬。在聚會前讀到偏離主題的經文效果並不好。有些人認為在聚會前總要讀完一章聖經﹐不管這經文是否太長或內容繁複。這種作法是不明智﹐且無法令人產生印象。正如一位傳道人在講道時﹐原祇想某些特定的真理刻劃在會眾心中﹐但他卻選擇了一整章的經文做他的根據。禱告聚會的目的是把基督徒帶入重點﹐去為明確的目標禱告。在廣大的範圍漫無目標的游蕩﹐只會破壞這個目的。

            二﹑解釋禱告的性質﹐並鼓勵眾人禱告領會者當說些簡短恰當的話:著重於解釋禱告的性質﹐鼓勵眾人禱告並把將要禱告的目標直接帶入與會者的心中。一個心思不能集中的人是不能禱告﹐正如他不能做事一樣。因此領會者當注意這點﹐要把人們來禱告的目標呈現在眾人眼前。如果人們是為了某一目標來禱告﹐他必須把這目標提出來。如果他們無所為而來﹐那麼他們最好回家。假如他們在世上沒有什麼要禱告﹐卻留在禱告聚會﹐假裝禱告來戲弄神﹐那是亳無益處的。

            當他敘述目標之後﹐也當提出一些應許和原則﹐作為鼓勵期待禱告得答應的根據。如果有任何神的保守﹑應許或治理的法則足以作為信心的根據﹐他可以提醒眾人。不要讓大家隨便禱告﹐卻不知有任何確實的理由做為期待答應的根據。禱告聚會大多成就稀少的一個理由﹐是因為人們太少在這一點上有操練。但是﹐當人們聚集禱告時﹐他們並不尋求確實的基礎做為他們信心的根基﹐只是滔滔不絕的禱告﹐從未明白﹐也不在乎他們是有理由期待禱告的答覆。如果他們將要禱告的任何事﹐在信心的根據上可能有任何疑問和錯誤﹔應該把疑問和錯誤提出來﹐當這些問題解決後﹐他們便能相信自己的禱告將蒙垂聽和答應。顯而易見的是﹐除非如此行﹐我相信有四分之三的人將不曉得自己在禱告聚會中做什麼﹐也沒有期望禱告得答應之根基。

            三﹑指定禱告要順其自然:在指定人們禱告這件事上﹐最好讓大家順其自然較好。如果禱告聚會進行順利﹐最好讓那些最想禱告的人禱告才是。因為有時﹐甚至那些平常最屬靈﹑最合適被指定禱告的人﹐可能是不合適的﹐因為他們當時可能心情冷淡和愛世界﹐如果讓這些人禱告只會使禱告冰冷下來。但﹐如果讓那些想禱告的人禱告﹐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但是這種方式常不容易進行﹐特別在大城市里﹐禱告聚會很可能被那些漫不經心禱告的人打岔。還有那些狂熱者﹐假冒偽善或受仇敵所攪擾﹐因為這些人只會製造噪音。然而﹐在大多數地方﹐這種方式是可以相當順利進行﹐就是把禱告聚會交在神的聖靈手中﹐讓那些想要禱告的人禱告。如果領會的人看見有任何要糾正的地方﹐他要率直並善意地指正﹐然後讓禱告繼續進行。只是他要小心酌量說話的時間﹐才不致打斷禱告的感覺﹐使聚會冷淡或把人們的心思轉離正題。

            四﹑指定屬靈人禱告:如需要指定人來禱告﹐最好先指定那最屬靈的人來禱告。例如你不認識他們的情形﹐那麼你自然可以擇選你認為最「活」的人來禱告。若是那些較屬靈的人先禱告﹐他們將會把禱告的靈傳遍聚會﹐並提昇整個聚會的光景。反之﹐如果你指定那些冷淡和無生氣的人來禱告﹗他們必定散佈冰冷的氣氛。一個有功效的禱告聚會唯一的希望是﹐教會中至少有一批人是屬靈的﹐並且這些人能夠把禱告的靈供應與會的其他人。這就是我為何指出最好時常讓禱告聚會順其自然進行的原因。因為那些最有感動的人﹐容易有機會先禱告並能使禱告會更具生氣。

            五﹑禱告應該簡短:每個人的禱告應該非常簡短。如果有人禱告得很長﹐只因為他們以為自己是會眾唯一的出口。如果他們的禱告冗長沉悶﹐環游全世界﹐為他們所能想到的每一件事禱告﹐會眾無法與他們同心﹐使得他們不能在禱告聚會中合一。通常在聚會中禱告得很長的人﹐並非因為他們有禱告的靈﹐而是因為他們缺乏禱告的靈。有些長篇大論地禱告﹐在禱告中講論神的所是和所為或在禱告中講論整個神學系統。有些人在勸勉別人﹐直到每個人都希望他能立刻停下來﹔無可置疑的﹐神也希望他能停下來。在禱告上﹐人們應該抓住要點﹐為他們所要來禱告的事禱告﹐而非隨從自己愚昧心思的幻想環游世界﹐漫無目標地禱告。

            六﹑要有明確的目標:禱告聚會的每一位當為某一個目標禱告。每人各有禱告的目標是好的﹐有時有兩三個人為同一件事禱告或是各人有不同的目標均可。如果禱告聚會是專為某件特別的事而有﹐最好讓全體都為那件事禱告。若是目標比較籠統﹐那麼就隨各人負擔。選擇自己禱告的題目。舉例說﹐有一位特別想為教會禱告﹐就讓他禱告﹕若是下一位也覺得要為教會禱告。他也可以禱告。但﹐也許下一位覺得要為罪人禱告﹐就讓他禱告﹐當他禱告完了﹐就要讓他停下。每當有人受到深深的感動時﹐他總是對某件事有特別的感覺﹐他若為那事禱告必能將他心中的負擔傾泄出來﹐當他說完了之後﹐他必自動停止下來。

            七﹑變更禱告目標應加解釋:如果在聚會進行中﹐必須變更禱告的目標時﹐領會的人要提出來﹐並用簡短的話加以解釋。如果禱告的目標是為教會﹐或為退後之信徒﹐罪人及異教徒﹐主持的人要加以說明﹐然後把它擺在眾人面前﹐先讓他們深思並有深深的感動﹐然後再禱告。他要提醒他們﹐禱告之信心是祝福的根據﹔如果必要時﹐要帶他們進到神的寶座前﹐讓他們抓住神的手。這種做法是根據信徒的心態。因為當信徒真有意為任何事情禱告時﹐在私禱中總是為自己求﹐所以在禱告聚會也可能有這種情形。

            八﹑充份利用時間:充份利用禱告聚會的時間﹐不要留下太長的靜默﹐因為這會造成壞印象並使聚會下沈。我知道教會有時有默禱的時間﹐但是遇到這種情況﹐主持的人要告訴眾人默禱﹐以便所的人知道他們為何靜默。在禱告聚會中﹐有幾分鐘全體靜默﹐定睛仰望神﹐時常有最大的功效。這與因為沒有人禱告而長時間沉默是有極大的區別。因為在這種沉默中﹐每個人都會感覺到有一種如死亡的霧氣﹐籠罩著聚會。

            九﹑催促與會的罪人悔改:帶領聚會的人應該催促與會的罪人立刻悔改﹐這是特別重要的。他也要迫切鼓勵與會的信徒有相同負擔的禱告﹐使在場的罪人覺得人們希望他們立刻悔改。這種禱告能夠激發信徒對靈魂的憐憫和愛心﹐為罪人的禱告常像火一般傾倒在信徒的心中﹐喚醒他們努力為未得救者的悔改禱告。使信徒看見並感覺到罪人正活在罪惡和危機中﹐因此他們必定起來為罪人禱告。―― 芬尼《復興講章》(The Revival Lec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