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得勝
讀經: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等祂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太十二20)
「從午正到中初,遍地都黑喑了。約在中初,耶穌大聲喊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站在那裏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祂喝。其餘的人說:且等,看以利亞來救祂不來。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太廿七45~52)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耶穌的血,藉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客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5~26)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3)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六8,11)
神用審判來拯救這世界,審判是帶有能力的。它可以是焚燒的火,也可以是照亮人的光。從創世以來,一次再一次的審判,叫罪受限制,被破壞並停止;當末了一次的審判,有綿羊和山羊的審判,有龍的審判,也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由於有這些審判,罪惡就不能再繼續下去。今天,罪好像是得勝了,但有一天,罪要完全的失敗。審判為要完成神的計劃和旨意。所以,神的審判不單是可畏的,也是可愛的。
儘管審判對於這地、這個國度,對於新天新地,以及神的計劃都有很大的用處,但審判並未有包含個人的救贖。為了這個緣故,神在最後的審判還未到來之先,就預備了十字架,因為在十字架裏面,我們能看見個人的救贖。十字架的拯救不是帶我們免去了審判,因為沒有審判,根本就不可能除去罪。不!十字架的救贖並非擱置了審判。相反,十字架之所以能夠拯救是因十字架本身就是審判。如果我們現在得了十字架的救贖,而當那日審判來到之時卻還要永遠被定罪,那麼,這救贖又有甚麼作用呢?所以救贖不是來推翻審判的,它是為要成全審判。藉審判救恩傳開了。
【十字架的審判】十字架本身就是一項審判。它光照人的能力絕不少於審判的光照。而且它像審判一樣要把罪燒掉,要來榮耀神。它的能力和工作,與將來的審判都是那樣強而有力。當罪進來的時候,神就用審判來解決它。除了審判之外,沒有其他可以解決罪的問題,因為這個緣故,十字架與將來的審判一樣,兩者對付罪的強烈性是一致的。今日,在神兒女們心中,十字架應當是活的。讓我們一起看看主為我們所作的。
到了早晨,耶穌被帶到彼拉多前受審。祂是在大約早上九點被釘,到下午大約三點死了。值得注意的是:從主被釘,直至中午,一直沒有甚麼事情發生。祂禱告赦免釘祂之人的罪。許多人以為,祂是被匪類所釘的;然而使徒行傳告訴我們:「你們就藉蕪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二23)。到了正午之後,耶穌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廿七46)?也許我們從未見過一個這麼軟弱的殉道者(求主願諒我說這話)。教會歷史裏的殉道者,他們的表現都是叫人鼓舞的,因為從來沒有一個說過他的神曾經離棄他。相反地,他們都在感謝、讚美神。他們有些是被火燒死,但是當他們的身體被燒去一半時,他們仍然在讚美神,正當他們獻上自己的生命時,我們發覺他們還是在讚美神。
究竟為甚麼我們的主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呢?因為神的確曾經離棄了祂。遍地都黑暗,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這都說明了神的審判在祂兒子身上,為的就是叫你我得釋放。對我們的主來說,十字架就是神給祂的審判。死亡臨到主的身上,甚至祂的父也離開祂。然而神的拯救彰顯了祂的公義。
羅馬書所講的因信稱義說明了神是公正和公義的。審判證實了神的公義,因為公義是要在審判中看見的。我們得救是因為神對付了我們的罪,祂從不輕看這個。我們蒙了赦免是因神在基督裏為我們付了代價。祂對我們的赦免是完全公義的。如果十字架的審判比不上將來的審判,那麼十字架就沒有功效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3~4)。這個不單只是審判,也是定罪。神在祂兒子的肉體裏定了罪案,就叫我們能夠從罪惡的權勢中被拯救出來。
所以神藉十字架,在祂兒子的肉體裏定了罪案,以致於死。藉這光,罪被定了,並且被焚燒了。這是主作的第二件事。因為祂不單為罪人受審判,祂也為罪受審判。為我們的緣故,神使那無罪的成為罪,祂的死就叫罪在祂裏面死了。所以主說:「……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十六11)。
這世界的王受審判,這實在是何等希奇的一件事,這世界在它的王裏面受審判,也就是在我主的死裏面受審判了。事實上,撒但用十字架作為牠的賭注。牠從各國、各王、各民,甚至從死亡中集合了所有的能力。牠為的是要將耶穌所作的工,一次也是永遠的結束了。然而我們的主從死裏復活,反而把魔鬼消滅了。因此,這世界的王是受了審判。之後,那一位得到永生的,就都可以向撒但的世界宣告撒但是失敗的。女人後裔的腳跟被傷的那一刻,也就是撒但的頭被打之時。
所以,十字架就解決了罪的問題、罪的權勢,解決了撒但和牠的世界。今日十字架的審判與將來的審判有同樣的威力,都擁有焚燒的力量和光照的力量。
【聖徒要有十字架的經歷】人接受十字架,不單是接受神的愛和神的赦免。十字架也代表了苦楚,然而,我們接受了它,並不就是只接受了苦楚。十字架進一步的意思,就是放下自己,完全的交託給神。但,接受十字架仍然不是只有這一些。不,十字架乃是審判,是神藉它來完成祂的旨意的。十字架嚴厲地審判罪人,審判世界和那惡者。我們要讓人知道主是可畏的。
神不是要祂兒女們的問題等到將來的審判時才獲解決,祂乃要這些問題在十架裏解決。對這世界的人來說,有一個審判,在它裏頭是沒有救贖的,但對神的兒女來說,卻不應有任何的事要等到基督審判臺前才解決的,因為神要藉十字架,把我們完全潔淨。所以,若果我們要認識審判,我們必須進入審判。
請我們記得,舊約裏所有的祭,都是代表十字架。而獻祭是必須有火的。沒有火,神就不會悅納。藉火的焚燒,我們把祭獻上,就蒙神的悅納。然而,我們總想留下一些東西,但神卻要把一切都消滅,直至沒有半點東西可以被消滅為止。我們知道灰塵是一切事物的終結。十字架就是要將每一件事物消滅,直至神的火不能再毀滅半點的地步,到那時候,這東西就才合乎神使用了。
審判將你帶到一個地步,在那裏,在你裏面再沒有半點東西是攔阻神的。在祂審判底下,每樣東西都是枯乾和軟弱的。十字架是一個經歷──你必須經歷被神光照,就是被消滅以致成為灰燼。你總要達到一個光景,就是你的自信、你的驕傲都要來到終結。從那時候起,就有復活從灰塵中出來。
儘管受了苦楚,你怎麼知道十字架已經作了工呢?因為在神強烈的光底下,你失去你天然的能力。從來沒有一個人,可以在神的光下存活的,因為祂的光也就是焚燒的火。當神光照你,你就被火焚燒。祂的審判顯露了一切,也燒盡了一切。每當神說話,就是你的終結。如果你仍然活,那你聽到的,不過是道理而已。受了光照的人,沒有一個不否定從前自己所作的。我們聽了信息之後,就開始去作工,但是我們發覺自己根本作不來,因為這不是神所要作的。這是我們的問題。正如神最後的審判來到的時候,人根本就不需要站出來對付罪。今日的情況也是一樣,審判之光能夠讓你勝過你多年來不能勝過的。十字架應該是我們生活的審判,它要除去世界的一切,把我們從世界裏拯救出來。―― 倪柝聲《神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