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國度時地獄的火
聖經裏有許多地方提到千年國度裏神對失敗基督徒的刑罰;我們在這裏要看一下,以後再作最終的斷案。
進國度與在國度裏的大小
馬太福音十八章一至三節:「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在這裏,門徒問主一個有關天國的問題,就是在國度裏誰是最大的。在這裏不是得救和沉淪的問題,是國度裏大小的問題,高低的問題。主耶穌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能進天國。接下去在四節說:「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三節是告訴我們進天國的條件,四節是告訴我們在天國裏為大的方法。三節說,你們應當回轉作小孩子,你們就能進天國。四節說,如果你們一直作小孩子,一直謙卑,你們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這給我們看見,在國度裏,人第一步是怎麼走的,以後每一步也是怎麼走的;進來的時候是朝甚麼方向,以後也是朝甚麼方向。你如果要進天國,你必須回轉像小孩子一樣。你如果要在天國裏作大的,你必須繼續謙卑像小孩子一樣。在這裏主一直講小孩子的問題。
後來主這樣說:「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太十八5)凡為基督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一個回轉像這小孩子的,一直謙卑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主。「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十八6)這意思就是說,叫人跌倒,比你自己吃虧,比你自己被殺死,比你自己不得善終,問題更大。如果一個人來把你殺死,投在深海裏,沒有人將你安葬在土裏,這對你固然是一個禍患;但是你若叫人跌倒,你將來的遭遇比這還要不好。七節:「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國度裏地獄的火
從一節起一直到七節,主耶穌說的是普遍的話,我們略提一提就可以了。我們所要注意的,是從八節起的話。在這裏主耶穌把這件事放大的來說。基督徒不只絆倒別人是不對的,就是絆倒自己也是一件很大、很嚴重的事。八節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去掉。」這裏的「你」是指誰說的?你讀一至七節,就看見「你」是指問問題的門徒說的。主耶穌和他們談了那許多話之後,就說,你們要小心,不要絆倒別人;接到八節主耶穌就指這些人說了。倘若你的一隻手或者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丟掉。自然這不一定是指字面說的。你的手如果去偷,你的腳如果去走不正當的路;也就是說,如果你有罪,你有情慾,你必須加以對付。「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水火裏。」(8節)
主在這裏給我們看見,基督徒如果容讓罪惡,包容罪惡,他所要得裏的遭遇是甚麼。基督徒將要得的遭遇,或者是兩手兩腳完整的到水火裏去,或者是缺了一手或一腳進入永生。這明明給我們看見,有人今生對付罪惡,對付情慾,以致好像只有一隻手一隻腳,殘廢的進入國度;也有的人容讓他的情慾,這樣的人要被丟在水火裏。這裏的火是永火,但這裏沒有說,永遠在水火裏。主耶穌所說的話,和主耶穌沒有說的話,都是有意義的。人如果已經是個基督徒了,他的手和腳仍常常去犯罪,他在天國裏,就要受刑罰。不是永遠受,而是在天國的時期受。
甚麼叫作砍手砍腳?人砍去了手腳,還可以犯罪。沒有腳,可以坐車,一隻手砍掉,還可以用另外一隻手。主耶穌說這話的意思,不一定是要人把手腳砍掉,因為就是能砍掉你的手,還是不能除去你的情慾。所以這裏必定不是指外面的身體,乃是指裏面的情慾說的。你要砍掉的,是那個叫你去犯罪的東西。
還有一件事要注意的,就是這些人必定是基督徒,因為只有基督徒才是全身乾淨的人,才能說除掉某部分情慾之後就能進入永生。外教人不要說除去一隻手、一隻腳,就是把兩隻手、兩隻腳都砍去,還要下地獄。所以主耶穌這話是對我們基督徒講的,我們基督徒為進入天國,寧可肢體不完全。
下面九節說:「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去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裏。」這裏給我們看見,得救的人如果不肯對付自己的情慾,結局就不能進入永生。
不只馬太福音十八章這樣說,其他地方也有同樣的教訓。比方說,馬太福音五至七章山上的教訓,有類似這樣的話。馬太福音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在五章開頭,主耶穌雖然看見許多的人,但是祂不是教訓許多的人,乃是教訓門徒。所以山上的教訓是對門徒說的。這裏人的人是一個弟兄,他別的弟兄拉加,意思是廢物;或者別的弟兄魔利,意思是傻子、叛徒;凡這樣弟兄的,就難免地獄的火。這裏也不是說不得救的人,因為不得救的人不要說不魔利,就是甚麼都不,也要下地獄。在聖經裏,每一次提起行為的問題,總是說到屬乎神的人。如果不是屬乎神的人,就不必這樣提起。這個人是得救的人,這個人是弟兄,但是因為了弟兄的緣故,所以就難免地獄的火。
二十三節:「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許多時候人偏要埋怨你,你沒有辦法。但是如果因為你人的緣故,人埋怨你,這時你如果要獻祭,就要小心。你如果覺得一個弟兄不好,你口裏冒昧的說出來,你就要去把這件事弄清楚。二十四節:「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要緊的是與弟兄先和好。二十五節:「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你的弟兄好像是原告,你好像是被告,他要去告你。「就趕緊和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25節)請你記得,在天國裏有這樣的事,這是頂嚴格的。
我在這裏要說幾句頂直頂重的話。絕對不會有兩個不和睦的弟兄或者姊妹,是同時在國度裏的。將來在國度裏只有愛和憐憫。只有彼此相愛,彼此憐憫的人,才能在天國裏面。如果我和弟兄鬧意見,沒有在今生對付清楚,將來不是兩個人都在國度之外,最少也有一個人在國度之外,絕對不能兩個人都在國度裏。絕對不能今天我和弟兄兩個人鬧意見,而將來又能兩個人一同在國度裏掌權的。在國度裏眾聖徒都是同心同意的,彼此間絕對不會有絲毫的阻隔。今天你活在地上的時候,如果和甚麼弟兄姊妹有摩擦,有阻隔,你要小心;如果不是你進去,他在外頭,就是他進去,你在外頭;或者是你們兩個都在外頭。主說,當你還在路上的時候,你就要趕緊和他和息。這意思就是說,當他還活,你也還活,主耶穌還沒有再來的時候,你就得去與他和息。主耶穌不能讓兩個對頭在祂的國度裏彼此埋怨。今天我們頂容易對人有怨氣;但是那一個怨氣要把你關在外頭,或者把他關在外頭,或者把你和他一同關在外頭。今天在教會裏好像很自由、隨便,但是到那一天就不能這樣了。當你「還在路上」的時候,你如果一死,這條路就完了;他如果一死,這條路也完了;主耶穌如果一來,這條路也完了。所以當主耶穌還沒有來,他還在路上,你也在路上的時候,要趕緊弄清楚。「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是主耶穌。「審判官交付衙役」,衙役是天使。「你就下在監裏」,在這裏我們看見,一個得罪弟兄的人,將來要受相當的刑罰。
你仔細讀這一段聖經,自然就看見,二十三節之後的話一直是解釋二十二節的話。因為二十三節的起頭就是說,「所以」。我們頂明顯的看見,基督徒是沒有可能永遠滅亡的;但是基督徒如果有了罪沒有悔改,沒有承認,沒有得赦免,就難免地獄的火。你看主耶穌下面所說的話多重。二十六節:「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這一句話給我們看見,有從監裏出來的可能,就是把債還清了的時候。在將來的時代裏還有赦免的可能。但是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若有地方還沒有與弟兄弄清楚,你就不能出來。
下面二十七至三十節又是一段,意思也差不多。「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舊約的命令是不可犯姦淫,新約的命令是心裏不可有淫念。這裏的「婦女」,原文是說人家的妻子。如果不是人家的妻子,就沒有姦淫的可能,因為姦淫是婚姻之外不法的舉動。如果不是人家的妻子,就不是姦淫,乃是淫亂。聖經裏刑罰淫亂,沒有像刑罰姦淫那樣重。這裏是說,對於人家的妻子動淫念。
還有,這裏「看見」二字,在原文裏所包括的範圍並沒有那麼廣泛;若是「看見」了就犯罪,那落在這罪裏的人就太多了。在原文裏,沒有見的意思,只有看的意思。見是在路上碰巧的看見,看是特意的看。「看」這一個字,在原文裏是為一個目的的意思。所以這裏應當繙作「凡看婦女為向她動淫念的」。主所定罪的,不是偶然進入你頭腦裏的那思想;主所對付的是有了偶然進入頭腦的思想之後再去看,為好去動淫念的。所以,我們的罪還不在撒但鼓動你的肉體,給你一個污穢的思想。我們的罪乃在撒但給你一個偶然的思想之後,你再去看,這就是心裏犯了姦淫。偶然的思想是從撒但來的,去看是你自己的意思。偶然的思想是試探,去看是接受試探。這兩件事我們要懂得分別。
二十九節:「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去掉。」如果你的右眼叫你去看,你就寧可把它剜掉、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下面三十節說:「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去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比獄。」這話是主耶穌對祂的門徒說的。那些屬乎祂的人,那些要有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之義的人,基督對他們說,要對付他們的罪。這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裏所給我們看見的。
當怕那有權柄把人靈魂丟在地獄裏的
對於這一件事,聖經裏別的地方還怎麼說呢?路加福音十二章一節:「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主不是對眾人說,乃是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這就是證明說,這些門徒不是假冒為善的,是屬乎主的。主對他們說一句話。四、五節:「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這裏主對門徒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作甚麼的,不要怕他們。如果他們只是作在身體上,無論怎麼作,你們都不要怕。但是如果有一位能將你們的靈魂「丟在地獄裏」,這才要怕祂。
下文六、七節,也證明這裏聽話的是門徒,是信主的人:「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麼?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就是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沒有得救的人是烏鴉,不是麻雀;惟有基督徒才是麻雀。馬太福音所說野地裏的百合花是指基督徒說的,麻雀也是指基督徒說的。麻雀也不耕也不種,也不積蓄在倉裏(太六26),這是指基督徒,不是指外邦人。我們還要注意,主說你們的頭髮神都數過了。如果是外邦人,神就不管他。主在這裏就是對屬祂的人說,人無論在我們身體上作甚麼,我們都不必怕。我們要怕神,我們要怕那有權柄對付靈魂的神,我們不要怕殺身體的人。
下面還有一句頂寶貝的話。八、九節說:「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基督徒分作承認主的與不承認主的;有的人承認主,有的人不承認主。有的人預備受逼迫,有的人不預備受逼迫。有的人偷偷的作基督徒,想要得人的榮耀;有的公開承認主,預備作殉道者。到這裏你才看見,路加福音十二章主到底在說些甚麼。主是說,你們如果因為承認我名的緣故,在你們身上受了甚麼虧損,不要怕。但是你們如果不承認我,我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這裏在神的使者面前認他或者不認他,意思就像有的小孩在外面作了不對的事,被關起來。他的父母或者家裏的人,出來替他擔保一下,叫他免去了責罰;但是有的小孩子太不好了,他的父母要他受一點苦,就不去擔保他。主對信徒也是這樣。如果主耶穌不承認你,你就要落到刑罰裏去。
在啟示錄三章裏有一句話頂好。啟示錄三章五節:「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當國度起頭的時候,當審判臺前的事起頭的時候,神的使者要將基督徒提到神面前,在那裏有生命冊,生命冊上所記載的就是那麼多基督徒的名字。在那裏有許多天使,也有許多基督徒,主耶穌也在那裏。當一個天使,或者幾個天使把生命冊念出來的時候,有的名字主耶穌承認,這人就進入國度;有的名字念過去的時候,主耶穌不作聲,不承認,天使就要在那名字上打一個記號,塗抹一下。所以你看見,得勝的人在生命冊上的名字是白的,失敗的人在生命冊上的名字是黑的。沒有得救的人在生命冊上根本就沒有名字。
如果在審判臺前,你的名字在生命冊上被塗抹了,那並不是說你就完了,就不得救了。啟示錄二十章十五節說:「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這裏告訴我們,甚麼人是永遠在火湖裏的。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的名字在生命冊上找不到,這樣的人就要被扔在火湖裏。這是新天新地起頭的事。啟示錄三章,那些人的名字不能說沒有記在生命冊上,只能說名字被塗抹了,那時他們不會落到火湖裏去。因為無論如何,他們的名字是記在生命冊上的。我們永遠得救的事是最牢靠的,是一點不會搖動的。但是另一面,我們如果容讓罪、不赦免人、犯姦淫、辱弟兄,在人面前怕受苦、怕受羞辱、怕受逼迫、不承認主,那我們就要小心,神要叫我們暫時受刑罰。
受第二次死的害
聖經別的地方還有類似的教訓。啟示錄二章十一節告訴我們,得勝的人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示錄二十章六節說,有一等人是不會再死的,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第二次的死就是啟示錄二十章末了的火湖。換句話說,失敗的人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他們不會受第二次的死,但他們要受第二次死的害。基督徒既然得救了,就不會受第二次的死,但並不保險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我們知道,有硫磺火湖的時候,是在新天新地起頭的時候。在那時候,撒但、世界、死亡都要被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0、14)。同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也要被扔在火湖裏。那是不得救的人正式到火湖裏的時候。但是在千年國的時候,失敗的基督徒要受第二次死的害。不過,這個對付不像對外教人的對付,不是永遠的。一個基督徒若是與世界聯合,若是愛世界和世界上的東西,主就叫他們敗壞,就是啟示錄二章所說,要受第二次死的害。這「害」字繙得不大好,因為在原文裏的意思,沒有像中文裏的那麼壞。害字在中文裏有不好的意思。或者我們這樣說,要受第二次死的傷,要叫第二次的死傷你一下。從白色大寶座起到永遠的硫磺火湖裏去,是第二次的死。但是千年國裏有第二次死的害。如果有的基督徒,他的罪沒有解決,他還要受第二次的死傷他一下,害他一下。
結局受焚燒
我們再看兩段聖經,是在希伯來書裏的。希伯來書六章四至六節:「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人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和來世權能的人。」(原文)在這裏有一個人有這麼多的資格,不可能是不得救的。他看見了亮光,看見了啟示出來的神,認識了父懷裏的獨生子,認識了神的愛,得嘗了天上恩賜的滋味,就是那獨一的恩賜主耶穌基督。聖經裏的恩賜,如果是多數的,就是指聖靈的恩賜;如果是單數的,就是指唯一的恩賜,就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神賜給獨生子的恩賜。這與聖靈的恩賜有分別。他不只有神和主耶穌,並且有分於聖靈。他認識了神,得了主耶穌,有了聖靈的內住,同時嘗過神話語的味道,還嘗過來世的權能。來世的權能就是千年國度的權能。在千年國裏,聖靈的恩賜和權能要特別興旺,並且充滿了各樣異能、神蹟、奇事。所以這裏說是來世的權能。嘗過來世的權能,就是嘗過了千年國度的事。所以這一個人定規是得救的。
今天這個人如果離棄道理,滑一跤,跌倒了,就不能叫重新懊悔。你不能叫地重新相信耶穌,重新起頭。這一個人有這麼多的歷史,得麼多的雨露,他還跌倒,一直長不出好東西來給神,長的都是荊棘和蒺藜。這樣的人,「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7-8)
這個人的結局有三點:第一,他「必被廢棄」。這裏的廢棄,就是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七節的棄絕。保羅說,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倒被棄絕了。這就是說,神不用我了。神今天不用我,到國度時也不用我了。一個人被廢棄,或者說被棄絕,就是在國度裏被神棄絕,神不用他。第二,他要「近乎咒詛」。他不是受到咒詛,但是他所受到的刑罰,與咒詛差不多。他不會永遠沉淪,但他要給第二次的死傷一傷,在國度裏難免地獄的火。第三,他的「結局就是焚燒」。這是甚麼?前幾個禮拜我們打算把真茹的一塊地燒一燒。你能不能永遠燒地?你能不能把地燒五年?因此,這裏的燒是暫時的。
得救的基督徒得那些東西之後,如果不結好果子給神,反而生長荊棘和蒺藜,他就要被焚燒。但是這一個燒,只能燒一段時間。你燒一塊田地上面長的荊棘和蒺藜,要燒多少時候?連小學生都知道,荊棘一燒完就不能再燒了。荊棘和蒺藜長得多就多燒,長得少就少燒。
在你身上,還有多少事沒有解決?還有多少事是沒有放在主耶穌的寶血下?還有多少事是沒有承認,沒有對付的?還有多少弟兄姊妹與你之間有懸案?這些就是主耶穌所說的荊棘和蒺藜。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說,如果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26節)。你要還清你所有的債。把一切荊棘和蒺藜燒光了,就是把一切的債償還了。
基督徒像是一塊田地,他的壞行為像是荊棘和蒺藜。有沒有可能我買一塊五畝大的地,失火了,燒到末了只剩下兩畝,少了三畝?這是不可能的。所能燒的是荊棘和蒺藜,田地是燒不掉的。換句話說,你在亞當裏那些受咒詛的東西,那些要除去而沒有除去的東西,才是要燒的,才是地獄的火的對象。神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是火所摸不的。等到荊棘和蒺藜燒掉了之後,田地還在那裏,一分也沒有少。你的得救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你身上生長了那麼多的東西,你從你的肉體裏面發出了那麼多的東西,並沒有經過主耶穌的寶血,這些就要受相當的對付。
希伯來書還有一個地方,就是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這幾句話的意思就是人離棄了基督,又回頭到猶太教裏去。你還想花幾十塊錢去買一隻牛,或者一隻羊,來作你的贖罪祭。你知道基督之後,若是再回到猶太教裏去,你就是踐踏神的兒子,把祂的血當作平常,把祂當作牛羊一樣,以為祂也不過是像那麼多牛羊中的一個。「又褻慢施恩的聖靈。」聖靈叫你得恩典,但是你褻慢祂,回到猶太教裏去。這裏給我們看見背道之人的道路。我不說這樣的人是得救的;這樣的人也許是得救的,也許是不得救的。使徒在這裏並沒有告訴我們,這人是否得救。使徒只是說,如果有人到基督這裏來,以後再回到猶太教去,這人要受更重的刑罰,他的結局就是等候審判。
除此以外,還有主耶穌親自說的話,就是約翰福音十五章二節:「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不是不屬主的枝子,是屬主的枝子。這裏所指的,可能不是暫時的刑罰,也許是指今天的管教。但是看六節:「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去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有的枝子要扔在火裏燒了。有的枝子發芽長葉,可是缺乏果子。裏面有生命,但是沒有果子。主耶穌說,要把它剪去,丟在外面枯乾,並且放在火裏燒了。
我們看了這麼多聖經之後,就可以斷定一件事,基督徒如果罪弄不清楚的話,是要受刑罰的。
現在的問題是,甚麼種的罪才叫我們落到這個地步?基督徒得救之後,對付罪是十分要緊的。所有的罪若是經過悔改、承認、對付、賠償,擺在主耶穌的寶血底下,這些罪在審判臺前就絕不會再起來。一切的罪都要過去,就是最大的罪也要過去。但是有的罪不能過去,就是你心裏所注重的罪。詩篇六十六篇十八節說:「我心裏若注重罪孽,主就不聽。」甚麼是心裏所注重的罪呢?心是你喜好的地方,心代表你的情感,心就是你這個心理上的人。你如果心裏喜歡罪孽,主定規不聽。你許多的認罪,只是因為知道那是罪,你並沒有在心裏恨惡,在心裏覺得那是罪。這樣,主必定不聽。不只如此,你如果和人中間還有甚麼問題沒有解決,還有甚麼事該赦免而沒有赦免,還有甚麼事虧欠人,對人不起,對主不起,你就需要有專一的對付,然後再把這些事擺在主耶穌的寶血之下。這樣,這些事才是過去了,不至於使我們將來落在刑罰之下。
總結的話
現在讓我們總結一下,基督徒將來要怎樣。這是很簡單的事。對於得救的基督徒,新天新地一直到永世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今天我們所要解決的,就是國度時候的問題。在國度裏,有的人因為工作忠心,與主耶穌一同受逼迫,一同受羞辱,一同受苦,他們就要與主耶穌一同掌權。有的人雖然沒有與主耶穌一同受逼迫,一同受羞辱,一同受苦難,但是他沒有罪,一生過清潔的生活。他在工作上雖然沒有甚麼特別,但是最少因主的名給小子一杯涼水(太十42),他們也要得賞賜,不過得的很少。在國度的時候,有一些基督徒要進入國度得賞賜,有的得大的賞賜,有的得小的賞賜。
其餘沒有得賞賜的基督徒,有一等的人,不能進國度。聖經沒有說他們要在甚麼地方,只說他們要被關在國度外面的黑暗裏(太八12,廿二13,廿五30;路十三28),在神榮光的外面。還有許多人不只工作作不好,並且有專一的罪沒有解決。他是得救的,但是他直到臨終還有未悔改的罪,還留下沒有弄清楚的罪,還有罪的問題沒有解決,這樣的人要暫時擺在火裏面,等他還清所有的債才出來。這段時間最長是到國度的末了。但是實際有多少時候,我不知道。
關於將來的事,還有許多事不清楚。但是聖經給我們知道的已經夠多了。雖然有許多細的地方,我們沒有看見;但是神的兒女所必定有的遭遇,我們已經清楚知道了。有的人要得賞賜,有的人要受敗壞。
關於救恩的問題,我們看得夠清楚了。一個基督徒信靠主耶穌之後,得救的問題就解決了,永生的問題也解決了。但是他得救之後,一直到死為止,他所有的行為是失敗或得勝,就要斷定他在國度裏的遭遇。我們的神是公平的神,一面給我們看見,救恩是白白的,信的人就有永生,誰也不能推翻;一面又給我們看見,不能因為有了永生,就可以隨便犯罪。如果我們長出荊棘和蒺藜,就要叫我們經過焚燒。如果我們今天不能脫離罪惡,在實行方面弄清楚,神就只能在將來鞭打我們,用刑罰來潔淨我們,叫我們在新天新地裏好與祂住在一起。神是公平的神,神的預備也是公平的。我們看了這些之後,在神面前必須受一點教訓,得一點警告。
讀經所該有的正確態度
關於我們怎麼讀聖經的問題,我要在這裏提起幾件事。第一,有一班人專門相信恩典,他們在聖經裏看到一切關乎國度的事,就推到猶太人身上去。你聽他們的道,讀他們的書,都是把國度的事推到猶太人身上去。一切講到恩典的,都是教會的;凡是有禍的,都是猶太人的。凡是重的、難的、要花力氣的,都是為猶太人的,都不是為我們的。這是愚昧的說法。神的話是對祂兒女說的,不管是猶太人也好,外邦人也好,神的話都是對他說的。有人說,保羅寫的信沒有指明是為外邦人,所以就不是為外邦人的。更有一班人認為上文所引的聖經,都是指外教人說的。難道罪人也有得勝不得勝的問題麼?這是愚昧的說法。神的話夠強的給我們看見這事。神給我們的話,味道甜的得吃,苦的也得吃。人聽見恩典的時候就高興,聽見國度的時候就不高興。但這是平衡的話,一面給我們看見恩典,一面也給我們看見公義。
有一個寓意的故事:有一次,一隻貓踫一隻老鷹。老鷹對貓說,天上真好,天上有這樣好,有那樣好。我帶你到天上去,好不好?貓說,我不去。老鷹說,為甚麼呢?貓就說,我問你,天上有沒有老鼠?有老鼠我就去,沒有老鼠我不去。你想,天上是那麼聖潔,沒有罪,沒有世界,沒有撒但;神今天如果把你帶到天上,你能不能住在那裏?我們如果今天不轉過來,就要等到算為配了才能進去。主耶穌已經救了我們,但是在主觀方面,我們如果不讓聖靈把基督作在裏面,神就要鞭打我們,叫我們得好處,叫我們配與祂在一起。我們如果光傳恩典,不傳國度,教會就要受虧損,神的兒女也要受虧損,到國度來到的時候更要受虧損。所以我在這裏只好講了。
我知道我講了這幾篇信息之後,有的人要加緊他的反對。如果這是我的話,我願意他們反對,我自己也反對。但如果是神的話,如果是神講的,我們有甚麼辦法?我巴不得不講這些,我巴不得傳合乎人口味的話。我也不是馬太,我也不是馬可,我也不是保羅,希伯來書也不是我寫的,啟示錄也不是我寫的。如果是我寫的,我還可以改,但是是神講的,神已經講了,神已經定規了。朋友們!你讀聖經的時候,應該看神說了甚麼,不要看人對你說甚麼。你只要管神說了甚麼。
今天最大的為難,就是在神兒女的頭腦裏有成見,有他所稱為真理的,也有他所稱為異端的。他們認為:凡與我一樣的就是真理;凡與我不一樣的,凡異於我的,就是異端。不管有多少聖經的憑據,只要與他的思想不一樣,只要與他的看法不一樣,就是異端。假若一個人的態度是這樣,那就完了。今天的問題乃是神的話怎樣說。
你在神面前要看準,千萬不要有別的權柄在你身上。我們不知道別的權柄,我們不知道甚麼是人的話,我們不知道甚麼是教會的遺傳,我們只知道聖經簡簡單單的說了甚麼。我們只能服在聖經的下面,我們不能改換它的話語。神的話告訴我們,祂的兒女將來所要受的遭遇,祂告訴我們在國度裏所要有的情形。這些問題我們要注意,因為這是將來我們要碰的。我們注意這些問題,就叫我們活在地上的時候不敢隨意。
第二件事我們所要注意的,就是只有明白真理的人才能反對異端;異端不能反對異端。所有的異端都是在真理上加上錯誤。甚麼叫作異端?異端就是在對的上面加上不對的。神的東西加進去一點人的東西,才成功作異端。
天主教裏的人因為不明白聖經,所以傳煉獄的道理。你今天如果沒有讀過這幾章所講的信息,你就不知道煉獄的道理對,或者不對。你讀過之後,你才知道天主教煉獄的道理一點都不對,你能說它是異端。因為在聖經裏,你看見神對基督徒的管教是在千年國的時候。天主教是說,今天就煉。他們說,基督徒活在地上,如果沒有攀到標準,就不能到天堂,所以必須要煉。基督徒一死神就煉他,直到把他煉好為止。但是聖經裏絕對沒有這道理。聖經裏絕對沒有說,基督徒死了之後要到陰間裏去煉。聖經是給我們看見,將來在國度裏要受管教,並不是今天在陰間裏煉。
第二,天主教有一個根本的錯誤,以為他們如果死後有神甫的禱告,或者活的時候有贖罪券,就能叫他們免去煉獄裏多少的煉。這是聖經裏所沒有的。聖經裏只說,憐憫人的才蒙憐憫。不是神甫的禱告能叫死人免去甚麼。聖經裏從來沒有為死人禱告的事。
第三,他們說,人如果沒有煉好,就不能得救。這根本是把聖經的道理推翻了。聖經給我們看見,在天下人間,除了主耶穌,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得救(徒四12)。只有主耶穌能救我們,除了主耶穌之外,沒有別的救法。管教和責打,不是為我們的得救,乃是為我們的聖潔(來十二10)。在神管教我們之先,我們得救的問題老早解決了。但是因為在我們身上還有不像神、不夠完全、不夠好的地方,所以神今天來管教,到來世國度的時候還要來管教。
當你知道聖經的真理之後,你對於天主教的異端也就看見了。天主教只拿幾句聖經的話,加以利用。但是當你知道聖經的真理之後,你就看見煉獄的道理把救恩的性質弄壞了。感謝神,我是個污穢的人,但我因主耶穌得救了。我死了之後不用煉,因為得救不是因我,是因主耶穌。所以我定規得救了。我們知道管教是甚麼,管教就是神要我像祂一樣完全。祂責打我,目的是要我像祂,要我與祂一樣;這與我的得救沒有關係,這是家庭裏的事情。
末了,我們認識這個之後,也就能對付更正教裏的錯誤。今天在更正教裏,有兩種不同的錯誤在發展。第一,就是一班更正教的神學家主張說,既然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不管人的行為如何都可以。他們說,基督徒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雖然到死他一直不好,他還可以在國度裏,只不過地位低一點而已。他最大的損失就是在國度裏的地位低。這一種說法,會叫人放縱,會叫人隨便。甚麼是恩典呢?對這班人來說,恩典就是放縱和隨便的機會。
還有一班的人說,一個人信了之後還會不得救,也許一天要得救三、四次。如果是這樣,那生命冊就要塗花了。從前有一個弟兄說,如果一次得救不是永遠得救的話,這一本生命冊就不知要多麼厚了;光是我的名字就不知道要寫多少次,要塗多少次。如果一犯罪就要被定罪,如果一犯罪就要下地獄,那就叫人疑惑說,到底得救是靠恩典呢,或者是靠行為?
這兩邊都是極端。雖然這兩班人都有聖經的憑據,但是難處就是在這裏,有的弟兄一直抓住這一邊,堅持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就把國度的管教講沒有了。另外有的弟兄一直抓住那一邊,認為如果被丟在地獄裏,那就是我們的永生搖動了,我們要永遠的沉淪了。但是我們如果看見國度和永世的不同,看見暫時千年刑罰和永世刑罰的不同,我們就能頂清楚的說,基督徒將來是可能受刑罰的;但是同時神賜給祂的羊永生,他們永不滅亡。這個認識叫我們有膽量的說,人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人蒙了神的恩典得救,就不會沉淪。這樣我們不只清楚天主教的煉獄是異端,也把永遠得救和管教的事分辨清楚。求神賜恩給我們,叫我們看見永生的問題已經解決了,這是因拿撒勒人耶穌的工作的緣故;但是我們在國度的時候怎樣,就要看我們自己的行為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