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干犯職事的罪
讀經: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那日大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裏來。」(撒下六6~7,9)
「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阿,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發出大痳瘋。大祭司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見他額上發出大痳瘋,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代下廿六18~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其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民十八1~5,7~8)
祭司的職事在舊約中常常意味事奉主,這個職事是所有其他職事的根基,因此任何人若沒有這個職事,其他職事就是虛空而無用的,既不能討神喜悅,也非神所悅納。在新約聖經中,我們發現先知的職事是最大的職事,然而同時也看見這個職事必須根據祭司的職事,若非如此,先知的職事會變成外表的與虛空的,只是對人而不是向神的。我們需注意服事有兩種:一種是為神作工,另一種是事奉神。請記得只有後者是神所悅納的。
【干犯聖所的罪孽】神對亞倫說:(一)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二)對利未說: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再次,(三)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神很清楚地列舉出那些是得罪了祂,但還不致於死的罪。而「干犯聖所的罪」──干犯聖職的罪──是單獨列出,需判死罪,且絕無逃脫或赦免的可能。這種罪──干犯聖職的罪──是不能原諒的。這樣的過犯是不可容讓、輕忽及赦免的,其他的罪都可以被潔淨赦免,惟獨這個罪不行。
甚麼是干犯聖所的罪呢?我們必須回過頭來看甚麼是職事。我們已經看過所有的職事都是從死和復活而來,亞倫的枯杖必須被放在神面前經歷死亡,這個杖本身並沒有生命,是一件死的東西,我們需要明白自己就像那個杖,是死的東西──沒有用,完全的無用,沒有甚麼可供應的,沒有任何希望,沒有一絲一毫可以供給世界的需要,在神手中沒有一點價值可讓祂使用的。但當神帶這根枯杖經過死地,它竟開出花來,它只要被放在神面前,讓神把生命灌輸到它裏面。主乃是把寶貝──就是祂那經過死亡而復活的生命,放在瓦器裏。祂將腓立比書第三章的經歷,就是祂的死和祂的復活賜給我們。舉例來說,一個聰明的人想用他的聰明來服事神,這樣的事奉不是從生命來的,相反的,他所碰的事物都會帶來死亡,因為他自己並沒有經歷腓立比書第三章的死。
然而甚麼是干犯聖所的罪呢?就是帶不屬於復活生命的事物來事奉主。許多人本天然為主的熱心,把自己的熱忱帶進主的事工,這就是干犯聖所的罪。很多神的僕人憑他們堅強的意志來服事主,這也是干犯聖所的事。還有一些人是活在頭腦裏,他們以敏銳清晰的思維,快速地處理事務,他們喜愛和較屬靈的人生活在屬靈的圈子裏,他們喜歡聽屬靈的道,但他們好像是隔窗觀望,這些道從來沒有變成他們的生命,神也從未踫到過他們的靈而將啟示給他們。這些人所有一切的長處、剛強和個性都未經歷過死亡。反而他們以天然的才幹來事奉神,這是神所憎惡的,這就干犯聖所的罪。
除非我們的職事能為神所悅納,否則就會遭受死亡。就如烏撒伸手扶神的約櫃,由於牛失了前蹄,他立刻用不潔的手來碰屬神聖潔的物,他竟當場被擊殺。表面上看這是頂自然的反應,但卻不是出於神的命令,是在服事神卻與神的方法背道而馳,乃是用人的辦法,就是出於人的力量和想法。
許多時候,我們用屬肉體的手想來作只有神能作的事,我們在神的時間未到之前就說了,我們並沒有等候祂的靈所定規的時候與方法,我們想要替祂做事卻換得死亡,神以擊殺來懲戒。烏西雅王擅自作主而行了神指定只有祭司才能作的事──燒香給神,神馬上叫他長了大痳瘋而死。
同樣地,許多人現今要在祂的殿裏為祂作工,卻是作神此刻並沒有指派他的事工,他們有強的慾望要服事主,他們喜歡基督教的工作,以之作為極大的享受,他們馬不停蹄地舉辦各樣活動,甚至為主犧牲,吃各樣的苦頭,這能算錯嗎?但神說這是干犯聖所的罪,因為不是祂所要的。祂並未呼召他們來作這些,這類的工作若不是出於人的幹才,就是從未遇見過十字架並經歷過死亡。只要還信賴屬舊造的任何事物或將屬舊造的帶進神的工作裏──例如口才、聰明、良善和能力等,都是構成干犯聖所的罪,任何依賴人自己的力量來事奉主的,都是干犯聖職的罪。
【出於神並為神】我們只能用出於神的來服事神,沒有別的,只有出於神的才能被用來事奉主,你可能主領一個很熱烈的聚會,在那裏人的感情被激動了,但這出於天然的,有一天將被證明只是草木禾秸的工作,無法耐火。我們也可能為神以往所賜的祝福而讚美祂,但這些的祝福若非經歷死與復活而產生的,總有一天也將如煙消逝,而不能持久。
你必須像一根枯杖放在神面前經過一夜,是一夜而不是十分鐘,我們常常露出得太快。神貯藏我們不用,叫我們等到早晨才顯出來。事奉主的人必須經歷死亡,這個階段可能是好幾個月或更久,在這段死亡期中,無力事奉,我們屬靈的財富被奪走,每樣我們曾擁有過、得以喜樂的知識與經歷都被繳了械,禱告生活失去了,我們的見證也被埋沒了。一切的事看上去似乎都是黯淡和死寂,然而我們仍在神的手裏,被放在聖所內祂的面前。我們要拒絕看自己或反省自己到底如何?那些是出於己,那些是出於神?甚麼是屬魂的,甚麼是屬靈的?因為這些在我們裏頭都成了前所未有的黑暗。我們只要定睛在主身上,相信復活的早晨會來到,但我們必須禁住自己的手,讓神在這死亡的黑夜裏親自作成祂完美的工。
所有的工作都必須是服事神。如果我們真是服事神的,如果我們是單一事奉主的,我們就實在是祂的祭司了。――
倪柝聲《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