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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認識神旨意的先決條件

 

關於“如何明白神旨意”的專題講論,我們已經說到了它的“重要涵義”,它的性質,它的“三大類別”、“三合一的表達原則”以及“神顯示自己旨意的幾種方法”。現在,從本篇開始,我們的研究要轉到“人”的一方來。

人要明白神的旨意應當注意什麼?應當準備什麼?

本文先要說一說:人認識神旨意的先決條件。”先決條件指的是必不可少的基礎。

人們建造一座樓房,先必打好基礎。一個信仰神的人要求明白神在天上的旨意如何,就像建造一座屬靈的高樓,首先需要奠定堅實可靠的基礎。其中的重要意義是無庸置疑的。

什麼是先決條件?什麼是基礎?按《聖經》看來,需要兩條:一是“悔改得重生”,二是“奉獻心與身”。今分述於後:

一、悔改得重生

一個人接受福音,悔改認罪,信靠救主,得蒙重生,這是一個大變化。這個屬靈的大變化所產生的後效,所包含的恩典內容是極為豐盛的,神在基督裏的一切應許都以重生為基礎,以重生為開端。例如,取得兒女地位,走上永生道路,有了靈交可能,取得行義力量……等等、等等。

本文論述的範圍,乃是說到重生之後可以蒙受的恩典的一端、一門、一部,就是明白神的旨意。

神自己的心意,計畫、指引、應許、安慰等等,是向誰發出的呢?不是向著世人,而是向著兒女。只有屬神的人,神的兒女,神才同他們有聯繫,有交通有啟發,有感動,甚至有啟示曉諭。這些不僅僅是神那邊“肯不肯”的問題,更是人這邊“能不能”的問題。神是靈,只能同靈交往。只有靈與靈纔能交得通。重生之前,人靈是死的,而神是活的;人靈是污穢的,神卻是至聖至潔的;鴻溝相距,何止億萬裏?雙方沒有辦法“交得通”,沒有可能“談得攏”。

罪人一旦重生,人靈立即得到生命,就活了。神與人之間的靈交可能性就產生了,而且立刻產生了。這是屬靈之事的屬靈規律,是精神世界的精神法則。它是神聖不可侮,嚴格不可越的。

因此,人必須先覺悟過來,悔改認罪,接受救主,取得屬靈生命,然後纔能明白神的旨意。經上如何說呢?記著說:“既為兒子,神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經上又記著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8∶14)它意思就是:凡是接受神靈引導的,不是外人,而是神自己的兒女。

論到重生之道,感到還有話要說一說:

關於重生的真理,總的說起來,教會工作者是明確理解的。但是,不是完全沒有問題了。在我工作的年代裏,發現了一些“不及”與“太過”的觀念。

有的同工弟兄籠統地說:“因信稱義,賴恩得救。”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這些話當然都是對的。問題在於,有的教友是否真心相信了,是否確實賴恩了;不要以為,某人既然自己說相信了,就總是真的相信了,給他們施過洗也就“平安”無事了。教友的姓名一旦記入教會的名冊,也就以為等於載入天上的生命冊了。這情況在二十年代之前,二十年代期內,相當普遍。但是,現在不同了,就是說有了很大的進步。為此,我們感謝神,然而,並非完全沒有問題。

關於這種不幸的情況,我們應當讀一讀耶利米書中神在古時對某些先知祭司的嚴肅批評:“……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8∶10、11)。“連先知帶祭司在國中往來,也是毫無知識(對於屬靈之事沒有正確的認識)”(耶14∶18)。

對於當時的一群假子民,假門徒,神又是如何說話的呢?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刑罰一切受過割禮,心卻未受割禮的”(耶9∶25)。夠了,不需要加上解釋了。

今天在教會中,有沒有以色列人所犯的毛病呢,不能說沒有,這是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與上述情況相反,有的同工則行得太過了。(他們的動機是好的)。他們看到教會中某些不健康的現象,深感不安,大為不滿,於是把重生之道提得特別高。他們的要求超過了重生之道的本來面目。……至於詳細情況,本文就不談了。

讓我恭敬謹慎的說,真理的實際怎樣,真理的要求也是怎樣。我們用好心“做加法”、“幫些忙”、“添些醬”,都是錯誤的,有害的、危險的。因此,都是真理所不允許的,又是主所反對的。太過與不及,都是偏差,失誤,都要成為真理的仇敵。神的忠心僕人使徒保羅說過一句重要的話:“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3∶3),保羅這些嚴厲的話,是針對當年加拉太教會的錯誤的,關係到真理的原則,今天也是針對我們說的。基本要道關係到真理原則,一定要認真對待。

此刻我們回到《聖經》裏去,有重點的選讀幾處經文,重溫重生(得生命)的根本大道。

(1)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

(2)“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不能見”是指心眼不能看明神國的真理、國權、和各樣屬靈的恩典,“不能進”是指人的靈魂無法進入神永生的居所。

(3)“……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徒11∶18)。這裏突出悔改的重要作用,將“悔改”與“得生命”聯繫起來說,無非是告訴我們,沒有悔改的所謂信心是死的,不起作用的,只能看作頭腦中的一項知識而已。

(4)“……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1)。這裏則強調信心的重要,信心就是信靠之心。如果沒有真實的信靠之心,單憑悔改也是無法從主耶穌得永遠生命的。是不能得重生之恩的。

(5)“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這一切聖經則明明白白的指出重生必需的兩大要素”:悔改與信靠。我們傳救恩,講重生,就是要給人看到這兩方面的要求,對罪要悔改,對主要信靠,一切沒有悔改的信心,和一切沒有信心的悔改都是死的,因之,在重生大恩之前都是無效的。我們傳福音的經驗也告訴我們,以上的解釋與傳揚工作,是蒙聖靈悅納的。上列經文完全抓住了重生真理的關鍵。

我們不能將生命之道降低標準,也不可提高要求。降低與提高都是修改真理,濫傳真理,違反真理,因之,也是違反神心意的。

今天我們研究“如何明白神的旨意”,讓我們不要忘記回到聖經這邊來,再次尊重它的權威,服從它的教誨。

我們悔改認罪了,信靠救主了,重生大恩就臨到了。緊接下去的責任就是服從主的吩咐,遵照主的真道為人那個問題。重生如過關,一次可解決;順從象走道路,一生才解決。

誰能明白天父的心意呢?誰配明白天父的指引呢?就是重生的人,成為神兒女的人。所以說,重生就是先決條件。

二、奉獻心與身

先讀一讀使徒保羅寫給信徒的話:“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我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神的……旨意。”(羅12∶1—2)

這段聖經可以反復讀,多次讀,越讀越明,越讀越清,越讀越深!

有的讀者讀到這些話發生一些誤解,以為“奉獻心身”就是“立志傳道”。因此,對於這段經文,不是感到與己無關,就是感到有些可怕。不想做傳道者的,讀到這裏一瞟而過;害怕做傳道者的,讀到這裏一掃而去。無非是誤會了,委屈了這一段聖經。

此刻,就讓我們恭敬地依靠聖靈,重新認識這段話。

(1)這段話是對誰說的呢?是對“弟兄們”說的。曆世歷代,各國各族,一切重生得救了的“弟兄們”都在其內。試想一想,神和保羅難道會要求全體信仰耶穌的人都“立志傳道”?都走傳福音的道路?決無此理。

(2)將頭二節連續幾遍,就可以清楚看出“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信徒對神的一種“理所當然”的事奉,是對神的一種服務。而且,這又同“察驗神的旨意”聯在一起的。先是“獻活祭”,後是“察旨意”。

(3)奉獻心身的本意是:將自己生活為人的主權轉移給慈愛的天父,請他掌握,支配、指引、決定。有這樣的心志與態度纔能遵行羅馬書12章的道德教訓。獻身就是放棄自己的“算盤”,接受天父的計畫;就是不信自己的“聰明”,惟信天父的大智;就是不為自己活,只為基督活。正如另一處經文所說的:“也不要將自己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象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器具……。”(羅6∶13)“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14∶8)

這個標準是高的,似乎高不可攀,但是不用害怕,因為天父認識我們,知道如何牧養我們。

(4)獻身不是別的,乃是真正以主為主,讓主作主,尊主為主,自己讓出內心的寶座,請主坐在其上,叫自己的一切都站在服從的地位上。我們如同什麼呢?如同一艘輪船航行在波濤起伏的海面上,獻身就是將輪舵交付主手中,尊奉他為可靠的舵手。我們又如同一架可以起飛的小飛機。獻身就是將駕駛艙中的駕駛權交出來,讓主駕駛我們,飛翔在美麗的藍天之中,過屬天生活。我們複如一架鋼琴,可以奏出樂聲來。獻身就是請求主前來作琴師,奏鋼琴,用琴鍵,好使自己身上發出天上美妙悅耳的音樂來。我們也如同一支箭,可以在弓箭手的手中作為兵器打勝仗。獻身就是將自己這支箭放在主的手中;成為一支“磨亮”的箭(參賽49∶2)讓主在他屬靈的戰鬥中射透撒但。

(5)我們獻了心身,交出主權,甘心順服主,樂意聽從他,這就叫“心意更新而變化”。這個變化了的心意,更新了的志願,乃是我們明白神旨意的第二個必要條件。

兩個先決條件(重生和獻身)合在一起,就成了我們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上,屬靈的高樓就可以興建,一塊塊的好磚就可以砌上去;也就是就為一樁樁一件件的事,就可以尋求明白神的旨意如何並行在其中了。

何等的恩愛!何等的真理!何等的榮耀!何等的福分!

我親愛的弟兄,我關切的人們啊!請聽主耶穌的話說:“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

獻身與蒙召(附篇一)

關於明白神旨意的先決條件,上文已經論述過了。此刻,作為一個附篇,論述“獻身與蒙召”的關係問題。

上面已經說過獻身不同于受命傳道。奉獻心身與蒙召傳道二事,雖然有聯繫,卻是兩件不同的事,不可混為一談,例如心臟與血液彼此有聯繫,卻不是一件事,二者分不開,但是有分別。

獻身是將自己交給神,讓神掌管前程,管理一生,作一個服從權柄的聖徒。但是,他不一定在教會中專職傳道。蒙召則是人受到神的感動與呼召,一生以祈禱傳道為事工。一經認識清楚,時機又成熟,就受命上路,作神的僕人,作教會的使者。從此,在神前的地位、身分變了,工作和責任也變了。蒙召以後,是以兒女的身分作僕人,以兒女的地位作使者;生命仍是兒子的生命,任務卻是使者與僕人的任務。在人面前,他是神所差派的使者;在神面前,他是服事神的兒子。

獻身,是神對每一個兒女的期望與要求,要他們上進到服從權柄這一地步。蒙召卻不是神對每一個兒女的要求。蒙召就是接受神的召命,是神在眾兒女中選出人來,接受使命,吹起福音的號角,傳播真理的信息。這等人要在神的大家庭中,在教會裏,“教導”並“牧養”神的眾兒女走好永生的道路,作好得救與得勝的見證;使教會在地上成為明燈……。“教導”重在一個“教”字,要求能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以道“導”人。“牧養”重在一個“牧”字,如同牧人牧放羊群,自己先走過那條真理的路,認識路上的優美與艱險,再把羊群“帶”上來。這樣,牧人和羊群就會同蒙恩惠,同享喜樂。

上文說過,獻身與蒙召,二者有分別,但是分不開。至於二者的發生次序,哪一個在先,哪一個在後,就人們的經驗看,不是一定的。神的做法也是靈活的。有些人是先受感獻身,然後再受感接受呼召,成為蒙召的僕人;但在有些人身上則相反,先受感蒙召,在蒙召之時獻上心身。

我們看摩西與耶利米的經驗。他們兩人都在原來的工作崗位上先受到神的召命,然後獻上心身,離開原來的工作,應召作神差派他們去作的聖工,在這種次序下,獻身之人內心交戰、鬥爭、掙扎,往往十分劇烈。讀《出埃及記》第三章,《耶利米》第一章,可以見到他們蒙召和獻身的經過是十分艱苦的。

如果是獻身在先,蒙召在後,則蒙召時內心的掙扎就會少得多,輕得多,因為獻身時,早已向神交權了。蒙召之日,心靈中已經有了基礎與準備了。我們去看《以賽亞》第一章第一節,再對照第六章的前部分,就可以看出來,以賽亞的經驗是屬於“獻身在前、蒙召在後”這一個類型的。他的艱難程度就比摩西、耶利米輕省得多。但是,就他們的使命看,並不受什麼影響。以賽亞、耶利米,都是偉大的先知,他們的預言都是關係到當時列國的。

我們今天作門徒,較諸摩西和耶利米等先知,真是有福多了。我們有一本全備的聖經可以對照參考。有先知、使徒等先輩的蒙召經驗擺在我們眼前,可以借鏡。這些大大有利的條件都是古人所沒有的。

我們真當感恩,真當獻身。當我們獻身以後,就當活在神的真理中、旨意中、光亮中。一旦神向我們發出召命,我們就該比古人更為柔順地接受召命。

如何知道、如何明白神的感動與呼召呢?上面第五篇是一份十分有用的認識資料。

至於神的眾僕人,其蒙召的經驗可以分成幾個類型,本文就不準備談了。

獻身與蒙恩(附篇二)

這裏所用“蒙恩”二字是指各樣屬靈的恩典說的,不像我們平時談話所指的僅僅指重生得救的恩典。

一個誠實忠心的獻身人,必定會成為神“身邊”的人。他的生活品德、日常事工,家庭成員,親戚朋友,都將直接間接受到神恩愛的影響。這是奇妙的,又是自然的,更是令人感動的。

我們看看歷史事實罷。挪亞是神“身邊”的人,他的全家都因他蒙恩,免了葬身魚腹之災。

亞伯拉罕是神“身邊”的人,他的子子孫孫都蒙受神的慈愛教育和各樣恩典。例子之多,舉不勝舉。說得近一點,他的侄兒羅得能免在所多瑪死亡,完全是沾了亞伯拉罕的光。

約瑟是神“身邊”的人,他的老父和兄弟們的各家一共七十余人都蒙了大恩,得免饑荒的災害。

馬利亞是神“身邊”的人,她丈夫約瑟竟成了主耶穌肉身的撫養者。這個特殊的光榮是其他任何人無法分享的。

彼得是神“身邊”的人,他的岳母病了,主耶穌為她親手施行醫治。

哥尼流是神“身邊”的人,他全家都得了救恩,聯手下的士兵也蒙了恩惠,成了虔誠兵。

歷代信徒,自己蒙恩,澤及親友,何可勝數?

再提一個近代的事例:那個在英國開辦孤兒院的德國聖徒,信仰偉人慕勒先生,某次搭海輪前往某城工作,海上忽遇大霧,擋住去路,海輪無法如期到達目的地,勢將耽誤工作。後來慕勒來到駕駛室,找到船長,獻上一次虔誠的祈禱,大霧就在幾分鐘內全部散光。船長見到此景此情、深受感動與教育,全船的人,連海員帶旅客,都因慕勒一人的虔誠,一同白白蒙恩受惠。

想一想罷,一個在神“身邊”的人所產生的是何等的影響啊!我們又當如何謙虛恭敬接受感動啊!又該如何自勉近到“天父身邊”去啊!

可悲可歎的是:我們的想法何其幼稚,目光何其短淺,還在暗暗擔心,生怕獻身之後,受神約束,減少自由,不夠如意,不夠舒暢……!問一問自己吧,你所要的是什麼自由?什麼如意,什麼暢快?無非都是老我的欲念、欲望。出於舊人老我的生活方式還能為我們帶來真正的幸福?……再轉過思路來罷,想一想基督的深恩大愛吧!他如何甘心放下天上的榮耀,與卑微的罪人共處,接受惡人侮辱,接受十架苦刑……。多想想吧!想到眼流淚,想到心熔化!獻上你的全心全身罷,讓慈父與恩師的生命在你的身上暢流罷!他明確地應許說:“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約14∶21)

變一變自己的俗眼,換一換自己的俗見,榮耀和勝利,就要從神那裏來到。

詩歌之一

一、  我聽復活救主常說: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終日呼喊唇焦舌幹,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為救你我經過苦穴,為救你我舍去生命,又嘗苦杯補你缺陷,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二、  你雖犯罪我能赦免,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各樣罪惡我都赦免,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去舊更新使你完全,我必導你經過危險,福杯滿溢直到永遠,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三、  放下憂慮在我這裏,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你擔雖重我臂能舉,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投我胸懷懼怕消滅,從今以後靠我到底!揩你眼淚使你歡喜,跟隨我,跟隨我,跟隨我!

詩歌之二

一、憑你意行,主!憑你意行!因主是陶人,我是泥土:

陶我與造我,照主旨意,受百般試煉,跟主到底。

二、憑你意行,主!憑你意行!監察試驗我,就在今天;

潔白如璧,主!即時洗我!我在主面前謙恭跪下。

三、憑你意行,主!憑你意行!悲傷與疲倦,求主助我;

權柄,眾權柄!全是你的,撫摩並醫治,求主我神。

四、憑你意行,主!憑你意行!管理我動作,全聽指揮;

聖靈充滿我!完全可見,惟望主耶穌時寓我心。

── 盛足風《如何明白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