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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緊與不要緊

 

      要緊與不要緊,到底怎麼分法呢?我們常常聽見神的兒女說,聖經裏這種教訓是要緊的,那種教訓是不要緊的。這到底怎麼分法呢?甚麼是要緊的道理,甚麼不是要緊的道理呢?

      我們若用心觀察之後,我們就知道,許多人所謂要緊的道理,就是那些關乎他自己得救的問題。所謂不要緊的道理,就是那些不關乎得救的問題。所以我們常常聽見人說:「這一件事也應當順服主麼?我看是不要緊的,因為沒有關乎我得救的問題。」比這個更愚昧的基督徒,就要問人說:「這個到底關不關乎得救?如果對於我得救的問題發生關係,我就應當遵行;不然的話,我總是得救的,遵行不遵行有甚麼分別呢?」

      我們再問說,甚麼是要緊的,甚麼是不要緊的呢?要緊的就是關乎聖徒得救問題的道理,不要緊的就是關乎神的命令和榮耀的道理!為甚麼這些神的命令和榮耀,是不要緊的呢?因為它們對於聖徒上天堂得永生的問題,沒有關係!光是神的命令,光是神的榮耀,是不會叫聖徒遵行的。

      可憐,這是現在許多人的光景。若神以為人應當遵行祂所有的命令,順服祂所有的旨意才能夠得救,聖徒才肯遵行、順服。神既只說信主耶穌的人有永生,信徒就以為我們已經信了,已經有永生了,何必再管神其他的命令和旨意呢?除了天堂和地獄的問題之外,沒有別的能感動聖徒的心,就是神自己的榮耀,從聖徒看過去,也不過爾爾。神若不將祂所有的命令,裝在得救的條件裏,祂就不能盼望聖徒遵行。因為信徒所盼望的、所打算的,除了得永生上天堂之外,叫神喜悅、順服神旨意,都是度外之事。這是何等的可憐呢!

      現在的聖徒,是最私心的。除了與自己得救有關係的之外,其餘沒有一件事能夠叫他們注意。這樣的程度,是神所願意的麼?祂就是要我們自由順服祂,不願意我們受勉強;祂喜樂施恩給我們,叫我們一信祂的兒子,就得永生;所以不將祂的命令,當作我們得救的條件,像在律法底下一樣。奈何信徒不作順命的兒女,不按父的旨意而行,偏要問說:「這是要緊的呢?還是不要緊的呢?」

      我們承認:在聖經裏面的道理,也許有首要和次要之分;但我們總不承認聖經的道理,竟然有要緊與不要緊之分。如果是不要緊的,難道神是這樣的不經濟,將許多無意識、無關緊要的道理、命令和教訓,寫在聖經裏面麼?祂應當比我們知道得更清楚!現在的問題,並不是聖經的道理要緊不要緊,(既然寫在聖經裏,自然都是要緊的,)乃是聖徒願否尊重神的榮耀,敬重神的旨意的問題。如果我們看主耶穌在世的行為,我們就要沒有話說。祂是神的兒子,應當是不必得救的!如果照現在的人的原則來看,就沒有一件事在祂的身上,是算得要緊的;因為祂不必得救。但是祂是何等的順服神?雖然在最微少的事上,祂尚是盡諸般的義,沒有像現今的人除了得救問題之外,都是與神錙銖計較的!

      但是要緊與不要緊的問題,尚有一個分法。這乃是個人的。凡聖徒自己所已經遵行的,他就以為這是要緊的,他自己所未遵行的,所不肯順服神的,那就是不要緊的。要緊與不要緊的分別,並不是因為聖經這樣說,乃是因為他自己的眼光這樣看,因為他自己已經順服了,所以他就將他所順服的這一點,拿出來當作要緊的一點,至於其他的道理,只因他自己沒有順服,所以就不得不退到後面去。

      噯喲!現今是神的兒女應當復興的時候。現今是我們應當復興順服神的命令的時候。願我們多多注目看神的榮耀,顧念到神的旨意(如保羅所說的「神一切的旨意」)。願意我們不隨意將神的聖經,按自己的私心,把它分為要緊與不要緊。我們應當知道在大事上順服的,乃是順服;在小事上順服的,也是順服。在大事上悖逆的,固是悖逆;但在小事上悖逆的,難道就不是悖逆麼?願意我們在我們的生命中,無論大小的事,都按聖經的命令而行,以榮耀神為我們的目的。

      吃分別善惡的果,何嘗是一件大事呢?但是因為神有了命令禁止的緣故,雖然一吃,就作成所有罪惡的根源。一件小罪,把亞當從樂園裏趕出來。亞干所犯的罪,難道也是大的麼?他所偷存的,也不見得值多少錢。但只因他悖逆神,他就受了刑罰。掃羅為甚麼緣故,失去國度呢?並不是犯嚇死人的罪,只在一小點上未順服神。摩西不得進入迦南,難道也是因為犯大罪麼?聖經記說,他是世上最溫柔的人。但他為甚麼緣故受神這樣的刑罰呢?只因一件小事。神命他去吩咐磐石發出水來,而他卻用杖把磐石打兩下。照人看來,這有甚麼罪呢?若是在現今人的眼光看來,就要以為這是不要緊的。但是神並不以祂任何命令為不要緊的。願意我們從今以後多多順服神!―― 倪柝聲《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