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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道和死亡的律

 

讀經:約四46-54

這段經文談到一位大臣和他的兒子。

有一位大臣一路從迦百農趕去見耶穌,央求祂到他家裏去醫治地的兒子。耶穌試驗他的信心,發現他的信心非常真切,就說:“回去罷!你的兒子活了。”這個人相信耶穌的話,就回去了;回到家裏就發現正是耶穌對他說:“你的孩子活了。”的時候,他兒子開始好轉。

這件事的核心何在呢?為甚麼耶穌不和那個人下迦百農呢?祂曾住迦百農去,而且醫治了許多的人,為甚麼這次她不說:“好罷!反正我得回迦百農去,那兒有許多的工等著我作。不如現在就下去罷!現在就是一個機會。你既然邀請了我,我何不接受所有的邀請呢?”

但耶穌並沒有這樣作,祂仍留在原處,並打發那個人自行回去;從迦拿趕回迦百農,若在正午出發,要到淩晨時候才到得了。為甚麼在這次特殊的場合裏,耶穌要採用這種方法呢?在這兒有一個猶太人的背景——律法背景:“字句叫人死”(林後三6)。但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岩耶穌所說的話是靈,是生命,就不能被距離的長短所限制。

舊約是表明律法帶來死亡,“字句叫人死”指的是律法的字句。“靈卻叫人活,而且“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只要耶穌開口說話,就能改變律法的果效。律法從來不救人,你可以請所有的文土和法利賽人,從耶路撒冷下到小孩的病榻旁,讓他們念盡所有的摩西的律法,也不會有甚麼事發生;說不定還適得其反,加速孩子的死亡,因為他們念了一大堆字句。而耶穌只要開口說一句話,立時,在幾哩以外的孩子就開始好轉過來。

是的,耶穌的意思是說:祂口中所出的律法才是生命;這個轉換是這樣地明顯:惟有主的話使人出死入生。──  史百克屬天的呼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