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倚靠誰而活?
經文:何西阿書二:2—13
先知文獻中最特大的特色乃是先有譴責,接著之後就有拯救的希望。先知何西阿一開始提到上帝要他去娶妓女歌蜜為妻,他就順從上帝的話去娶她為妻。並且後來連續和妻子歌蜜生了三個兒女。但沒有想到上帝要他將這三個兒女取很難聽的名字,上帝用這種方式來形容祂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關係。我們從這三個兒女的名字—耶斯列、羅•露哈瑪和羅•阿米—分別用來表示「上帝必定報應」、「上帝不再憐憫」和「斷絕關係」,這樣的呼召,對先知何西阿來說確實是很大的負擔,但他卻順服了上帝的旨意,原因很簡單,當上帝決定呼召一個人來跟從他的時候,這個被呼召的人就要有「獻身」使命感的準備,因為當上帝呼召人的時候,並不是呼召人來享受權位、福利、豐富物質的生活等等這些,而是為了傳達上帝的信息,而這樣的工作有可能會犧牲性命。就像德國神學家潘賀華(Dietrich Bonhoeffer)所說的:「當上帝呼召一個人的時候,就是呼召這個人來為福因而死。」這是多麼精確地描述上帝呼召僕人的意義啊!這讓我們認識到一個真正優秀的傳道者,就是必須有這種「拼命」的覺悟,為福音而「拼命」的決心,才能真正的算是被呼召的人。因為傳福音就要有這種不顧情面、危險,勇往直前的毅力。失去這樣的認知,就很難體會出受呼召的意義,也很難明白聖經先知運動的精神。我們從許多早期宣教師傳福音的精神就可看到這樣的使命感,也因為他們這樣的奮不顧身,才會有今天福音在台灣落根發芽長大成林的台灣教會。
今年(二○○一)是台北地區的教會在慶祝馬偕牧師逝世一百週年的紀念,總會也將在
時間是一八七三年元月廿四日。
我(馬偕牧師)和學生到「和尚洲」(今天的蘆洲)去,一大群人跟在我們後面,用污穢的字眼辱罵,拾起石頭投擲,又有人向我們潑糞,有些人甚至把豬糞覆蓋在我們頭頂上,另一些人則爬上屋頂或樹上,用上述的污穢向我們投擲,極盡污穢之能事。但我們並不退縮,勇往直前到廟前廣場上,在那裡唱詩、傳教,此刻有不少人聆聽,晚上我們又回到五股坑。
翌日,我們到達八里坌,在路上、人家,到處佈道。有些人感到厭煩,有些人卻很有禮貌,這是因為他們曾到淡水來拿過藥,聽過道的緣故。我們在一個小茅屋裡過夜,有一位善良的村民煮了東西來給我們吃。
我們到處佈道時發現有許多佈告貼在樹上,或牆壁上寫了許多難聽的話對我們亂加毀謗,說我拿刀挖人的眼睛,此外又有許多捕風捉影褻瀆的話,我們撕下了好幾張。
再過一天,我們到艋舺、大稻埕、八芝蘭,在路旁、民房、廟前佈道,到處都受人家的污辱,而且到處都貼了煽動眾人的佈告說:「漢民族當群策群力把外國鬼子趕出台灣,無論他們走到哪裡去,街上或鄉下都要把他們趕走,不得讓他們停留,不要讓他們講道。如果有人聽他們講道就把他逐出本村。」又說:「孔子的教訓已經夠好的了,是完全的,台灣人不需要洋教的道理。」他們所寫的佈告,煽動的話實在太多了。
類似的例子不但在馬偕牧師的身上很多,在其他宣教師的身上也是一樣。在台南縣白河鎮的白水溪教會門口有立一座紀念碑,是在紀念宣教師甘為霖牧師的遭遇;他就是差一點被人用火燒死在該教會宿舍裡,因為村裡的人說他殺死小孩,吃小孩的肉、喝小孩的血,並將孩子的骨頭埋藏在床鋪底下。後來才知道原來是想陷害他的人用狗的骨頭當作人骨作假證。還好,甘為霖牧師跑得快,否則就不堪設想,不僅福音傳不出去,且是連想要辯證的機會也沒有。
這些都在告訴我們一個事實:被上帝呼召傳福音,就要有準備付出一切的心,要排除屬於個人的心意。就像先知何西阿,上帝呼召他傳信息給他的以色列同胞,但他卻必須接受娶妓女為妻,甚至接受他的兒女被難聽的名字的侮辱。因為上帝呼召他是為了要拯救整個以色列民族,而不是要讓他圖享人間的福氣。
何西阿書第二章與第一章是很不一樣的文體;第一章是以散文體寫出來,第二章的內容卻是以詩歌的形式寫出(現代中文譯本並沒有以詩歌的方式編輯這章經文,和合本與台語漢字版本,以及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二至五節:2我的兒女啊!雖然你們的母親不再是我的妻子,我不再是她的丈夫,可是你們要向她哀求,勸她除掉臉上那一副淫相,不再暴露誘人的胸脯。3要是她不聽,我要剝光她的衣服,使她裸露,像剛出母胎的嬰兒。我要使她像曠野,像沙漠,使她口渴而死。4我不疼愛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淫婦生的。5他們的母親犯姦淫,是無恥的娼妓。她喃喃自語:「我要去投靠我姘夫情郎;因為我的食物、飲料、羊毛、衣料、橄欖油,和美酒都是他們給的。」
從這段詩歌中可以看出:當上帝要先知何西阿娶妓女歌蜜為妻也生下了三個兒女,但歌蜜在婚後並不檢點,還是和過去一樣,花枝招展地到處與她看上的男人混在一起。因此,先知何西阿要他的兒女去「勸告」他們的母親歌蜜。請注意這裡所用的「哀求」或「勸」字,在希伯來文有「控訴」或「譴責」的意思。這個字也可當「辯論」解釋,是用於「法庭」兩造之間的辯論。這是當父親的透過兒女向他的妻子提出最後警告,要跟妻子離婚,且希望能獲得法庭的准許。
古代以色列人的法庭審理夫妻之間的問題時,丈夫如果向審案的長老說不再是妻子的丈夫時,就以經是法定離婚成立。當時的社會,丈夫不必等妻子辯護,只要丈夫提出理由離婚就可以成立。而先知何西阿要求「控訴」的原因是妻子歌蜜犯姦淫的行為。
如果將第二節比較耶利米書第四章三十節:「耶路撒冷啊,你完了!\你何必穿昂貴的衣服?\何必戴珠寶首飾?\何必塗眼畫眉?\你打扮有甚麼用?\你的情郎遺棄了你,要殺害你。」從這詩歌就可看出背後都與拜偶像的行為有關。在許多民間宗教裡,往往會看到信徒們用各式各樣的打扮敬拜鬼神,以為那些特殊的衣服裝飾、臉譜,可以驅鬼降魔。而歌蜜的名字本身就帶有「廟妓」的意味,因此,她可能就是參與了當時民間宗教祭典時,被男人召妓行淫的廟妓。
第三節提到要剝光歌蜜身上的衣服,使她裸露全身而被眾人羞辱。這節經文可能被後來的先知以西結引用。在以西結書第廿三章十節說:「他們把她剝光,抓住她的兒女,然後用劍刺死她。她悲慘的結局成為婦女們的笑柄。」另一處經文可以參考的是以西結書第十六章一至廿二節,先知以西結提到猶大以色列人民,起先像是剛出生的棄嬰,後來被上帝撿到,清洗她、養育她、裝扮她,使她發育得亭亭玉立。但當她長大後,卻利用自己的美貌和名氣放蕩縱情,來者不拒,當起妓女來了。因此,在這裡先知何西阿說要將歌蜜剝光全身,使她像剛出生的棄嬰一樣,意思就是上帝將不再憐憫以色列人民,要讓他們在痛苦中死亡,如同在曠野沒有食物、飲水的日子際遇一樣。這一節也提到「像曠野,像沙漠」,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是指回到當年他們祖先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像出埃及入曠野的情況。
第四節很值得注意;在這裡提到兩個基本觀念:一是母親犯罪的行為已經使孩子也跟著墮落了。我們知道以色列人民的家庭教育是婦女最重要的責任,孩子從小就是父母在教導。因此,母親扮演的角色,就是如同一位家庭教師般。母親歌蜜若是妓女,她的淫亂行為已經影響到了孩子,這可從第四章十三至十四節看得出來。不過在這裡還有一個可能,就是當先知何西阿要他的孩子去勸母親歌蜜,他們並沒有聽從,因為他們已經受到母親的影響,不認為那是錯誤的事。所以這裡說「我不疼愛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淫婦生的」,意即他們已經認同母親的行為。二是以色列人民有個觀念:個人的行為與團體之間的關係是分不開的。一個人犯罪,可能會影響到整體人民的安全。例如:約書亞記第七章有關亞干犯罪的事,使得整個以色列人民受到懲罰。
第五節很明顯的是指拜巴力的行為。因為巴力是迦南地的土地神明,是生產的神。在這一節提到引誘歌蜜去跟隨的,乃是這些屬於物質生活所需要的物品,包括了食物、飲料、羊毛、衣料、橄欖油、酒等等,這些都與農產有關。這也是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最快受到誘惑的原因—滿足了物質需求。可能和他們過去在曠野四十年經常遇到缺水、食物有關。民數記第十一章四至六節就這樣描述以色列人民的心境:
「有些外族人跟以色列人同行;他們很想吃肉。以色列人也開始埋怨說:『要是我們有肉吃多好呢!在埃及的時候我們常吃魚,不用花錢;還有黃瓜、西瓜、韭菜、蔥、蒜等好吃的東西。現在我們沒有力氣了。每天除了嗎哪,甚麼東西都沒得吃。』」(民數記十一:4—6)
這也是整本聖經一再提醒我們注意的一件事,物質的慾望很可能使我們的心受到迷惑。先知的文獻中一再提到北國以色列亡國與這樣的事有關(參考阿摩司書六:1—7)。耶穌基督的山上寶訓中,就提醒我們不要為了吃、喝、穿的事忙碌、煩惱。應該先追求的是上帝國的實現(參考馬太福音六:28—34)。
第六至七節:6所以,我要用荊棘做籬笆堵住她的去路;我要用石頭築圍牆,使她找不到去跟情郎幽會的小徑。7她要追逐情郎,可是追不上他們;她到處尋找,可是找不到。於是她說:「我還是回到前夫那裡;從前的光景比現在好多了。」
用「荊棘做籬笆」,這是一種防範措施,就像早期的牧羊人用荊棘築柵,除了讓柵內的羊群不會亂跳越過羊柵,也是防範豺狼或其它野獸偷吃的方法。或是葡萄園的主人為了防範小偷或豺狼偷吃,也往往用荊棘做籬笆。在前段經文提到淫婦歌蜜說要去找情郎,因為在那兒有許多好吃、穿、用的東西,這樣的淫婦依照法令是隨時可以將之休掉不要,也可以將之送官去辦,而判罪的結果必然不輕,因為稍微重一點就可判她死刑(參考申命記廿二:21)。可是丈夫並不這樣,他是個有愛心的丈夫,第一個想到的是怎樣幫助他的妻子歌蜜,使她沒有辦法離開而能留下來。他「要用荊棘做籬笆」防止妻子越軌。荊棘是有刺的草根植物,不小心碰到時會疼痛,丈夫希望用這種東西做圍牆,主要目的是讓他的妻子歌蜜一碰到圍牆就知道危險、疼痛。
先知何西阿用這種方式在比喻上帝對以色列人民高度又特別的愛;雖然以色列人民一直想要往拜偶像的途徑走進去,上帝愛他們,一再想盡辦法要阻止他們,本來可以很快就將以色列人民棄絕不顧,甚至將之判重刑,但是上帝並沒有這樣做,祂是「用荊棘做籬笆」提醒他們,希望他們醒悟過來。讓他們走到圍牆邊緣的時候,一碰到荊棘籬笆就會知道疼痛而清醒過來。
第七節讓我們看到這位淫婦歌蜜真的是有夠淫蕩了;雖然有荊棘當作籬笆,有石頭築起來的高牆,她還是想盡辦法要追逐她的「情郎」。看來這位「情郎」真的很有吸引力。但她雖然一再努力要追逐,卻老是追趕不上,到處找,也找不到。如果我們將這句話想想台灣俗語有一句很貼切的話,在形容人追逐金錢時這樣說:「人兩腳;錢四腳。」意思就是無論你怎樣追逐金錢,它總是比人跑得快,讓人耗盡一生的歲月也追不上。這句話就是在提醒人,不要把生命放在追逐金錢的事上,因為到頭來會是一場空。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一個事實:聲色場合的愛情是虛的,不實在。別以為可以在聲色場合的地方談情說愛,那只不過是虛情假意罷了。一認真起來,就會發現原來都是假的,因為對方在意的,是你的錢財。這位淫婦歌蜜想追求她的情郎,其實她的情郎只在意玩弄她,當她想要認真愛他的時候,情郎已經不見了。
先知以西結用這樣的方式在比喻著:偶像神明並不是真的,當你入迷之後,你以為它會帶給你一切所需要的,其實是騙人的。有一句我們很熟悉的俗語說:「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真是這樣,如果泥土做的菩薩可以保護人的性命安全,它就可以保護自己免受災害。自己都保不了的偶像神明,怎能保護人的性命安全呢?不可能!許多人在折轉了一大圈後,又回來尋找生命的主—創造的上帝。為甚麼會這樣?這也是先知何西阿所要強調的:創造的主,才是永生的上帝。
第八至十三節:8她不承認給她五穀、美酒,和橄欖油的是我;其實連她獻給巴力神明的金銀也是我給的。9所以,到了收割的時候,我要取回我給她五穀、美酒,也要奪走我給她遮身的羊毛、衣料。10我要在她情郎面前剝光她的衣服;沒有人能使她從我手中脫身。11我要停止她一切的狂歡,禁止她的年節、月祭、安息日,和其他的宗教盛會。12我要砍掉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因為她說這些是她情郎們給的報酬。我要使她的果園成為荒林;野獸要來踐踏。13我要找她算帳;因為她在節日向巴力燒香,用珠寶首飾打扮,追逐情郎,把我忘掉。上主這樣宣佈了。
很明顯的,這段經文說出先知何西阿用丈夫對淫蕩的妻子來比喻上帝對於以色列人民背叛行為的審判。
在第五節提到淫蕩的妻子歌蜜說要去找情郎,說在情郎那兒可以得到「食物、飲料、羊毛、衣料、橄欖油,和美酒」等物。在第八節這裡則說這些東西都不是情郎給的,而是丈夫的東西。我們稍微回到古時候的社會,女人是沒有財產權的,這不僅在中東的社會如此,在早期台灣社會也是很普遍的現象。有句俗語說:「嫁出去的女人,像潑出去的水。」意思就是女人嫁出門,就像是倒在地上的水一樣,沒多久就消失了。因此,女人是沒有分得父親財產的權利,除了結婚嫁妝之外,其它一概都不能擁有。更嚴重的是在早期中東的社會,女人不僅沒有自己的財產,而且自己還是屬於丈夫的財產呢。女人是依附在男人身上生存的,男人有時也可以將妻子當作貨品賣掉。我們也可以這樣瞭解:有人去拜各式各樣的神明,特別是「有應公」等之類的神明,結果「應驗」了。於是就說他得到了神明的賞賜,因此就高興地說他所擁有的都是「有應公」所賞賜的。這就像「大家樂」、「六合彩」正在台灣發燒的時候,許多人就有這樣的經驗;當向這些偶像神明求到「明牌」而中獎後,就說神明很靈,於是就獻更多給神明,甚至有的人乾脆就將廟宇蓋得更大,有的是開新的廟,這也就是有一陣子台灣民間很流行的一句話:「開廟像開店鋪一樣簡單。」結果只一次中獎,往後卻一而再地賠上了所有的家產,甚至是到了傾家蕩產。為此,有不少人走上自殺路徑,有的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即使走過了這樣慘痛的經歷,也還是有人執迷不悟地認為神明確實指點了他賺大錢的「明牌」。以這樣的觀念來看先知何西阿的這句話就容易明白了;他說妻子歌蜜所擁有的這些生活物品都是他的,就是身上那些金銀也是他給的,但這位淫蕩的妻子卻將這些東西都拿去獻給她的情郎。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上帝對於背叛的以色列人民將要採取下列幾個懲罰行動:
一、原本可豐收的,現在將使他們農作物欠收(九節)。欠收的方式很多,依照先知耶利米的看法是:戰爭、饑荒、瘟疫等是最主要的方式(參考耶利米書十四:12、十五:2、十六:4、十八:21、廿一:7、9、廿七:8、13、廿九:17—18、卅二:24、36、卅四:17)。其實,這三樣懲罰都可歸納成一種,就是戰爭。因為有戰爭,男人都被徵召去從軍,農務的事就荒廢了,或是因為兵荒馬亂時,也會對農田造成極大的損傷,農作物自然就會欠收。而在戰爭中因為死去的人甚多,有時連收拾埋葬的機會也沒有(參考耶利米書廿五:33,以西結書卅七:2),這些棄屍荒郊野外的屍體,經過幾天就會造成傳染病,瘟疫自然就流行起來。換句話說,上帝懲罰以色列人民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呼召以色列的敵人來攻擊他們,就像上帝後來呼召巴比倫帝國一樣,上帝會甚至將巴比倫看成是自己的「僕人」看待,呼召它來懲罰南國猶大以色列人民(參考耶利米書廿五:9)。
二、當著情郎的面羞辱她,就是剝光她身上的衣物(十節)。這也是最難堪的一種懲罰,特別對於那陷入愛情的人來說,這簡直是無法接受的恥辱。古時候的人認為被人剝光衣物是一件相當羞恥的事。因為剝光衣服,等於露出下體,看到別人的下體,等於羞辱了那個人一樣(參考創世記九:22)。有一次大衛想要與亞捫人修好,在亞捫國王拿轄去世,他的兒子哈嫩繼位時,他特地派遣使者去悼喪,同時也祝賀哈嫩繼位為王。可惜的是哈嫩的幕僚認為這些使者乃是來刺探國情的,使哈嫩決定處分這些特使。方式就是將他們的「鬍鬚剃掉一半,把他們的衣服從臀部割斷,然後驅逐他們出境。這些人受辱,覺得很羞恥,不敢回去。」(撒母耳記下十:1—5)
在第二至三節的地方已經有提到先知何西阿要他的兒子去勸告他們的母親,不要再坦露淫相,否則要剝光他們母親的衣服,使她像剛出生的胎兒一樣,裸露在眾人面前。現在則是要在她的情郎面前剝光她的衣物,使她在情郎面前備受羞辱之恥。這就清楚說明了上帝將懲罰以色列人民,即使他們敬拜的神明巴力,也沒有能力來阻止上帝的懲罰行動。一個真正的神,是會保護祂的子民才對,特別是一定會維護祂的子民的生命尊嚴。因為維護敬拜者生命的尊嚴也等於在維護神明自己的尊嚴一樣的重要。現在以色列人民拜巴力偶像神明,當上帝要懲罰以色列人民時,這些巴力神明卻無法阻止上帝懲罰,表示這些神明都是虛假的,不是真實的。
三、是要讓以色列人民無法再過正常的宗教生活(十一節)。一個國家、社會之所以能安定,宗教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也可以說以色列民族是個宗教性非常強的民族,沒有宗教生活,會使他們陷入無所適從的感受中,比亡國還要痛苦。這也就是為甚麼當他們在主前五八六年被俘虜到巴比倫去以後,即使沒有耶路撒冷聖殿可供敬拜,他們很快就發展出「會堂」的聚會,以十個以上結過婚的男人組成「會堂」,繼續過研讀聖經的話語、祈禱、認罪的宗教生活。若是無法組成會堂,他們就以「祈禱家庭」的方式來進行宗教生活(參考使徒行傳十六:13)。
現在上帝說要阻止他們一切的宗教活動,意即要毀壞他們的宗教聚會,也就是使他們被俘虜,因為只有國家淪亡的人民,才沒有資格參加宗教聚會活動。因為宗教活動是一個社會與民族最快樂、重要的慶典,甚至會比國家慶典還要重要。古代如此,今天也不例外。
四、貧窮(十二節)。我們知道以色列人民最大宗的農產品就是葡萄。葡萄幾乎就是這個民族生存的記號。從葡萄,他們除了用來吃以外,也用葡萄來釀酒、製餅、獻祭等。無花果也是象徵這個民族的果樹之一(另外兩種是橄欖和石榴)。這兩種果實一年都可收成二至三次,是他們維繫生存的基本食物之一。如果收成不好,那將會是很大的痛苦歲月。如今上帝說要「砍掉」這些果樹,並且使這些果園荒廢。這清楚說出他們將會從此陷入貧窮的生活慘狀,不但無法在宗教生活上可獻祭,連基本生活的需要也將成為負擔。
以上是上帝所要用來懲罰以色列人民的方法。而在第十三節則是做了總結:上帝會報應。這剛好回應了開始的時候,先知何西阿奉命娶歌蜜為妻之後,生下的第一個兒子名叫「耶斯列」的意思—上帝要驅散。原因是他們忘了上帝。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背離上帝的代價是慘痛的。
我們看到先知何西阿用他的妻子歌蜜的背棄婚約,來形容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說到上帝必然會採取懲罰的行動。在這些懲罰行動中,我們看到上帝的生氣,且在生氣中,祂出手懲罰以色列人民很重。我們看到祂將收回所有以前賞賜給以色列人民的一切福氣,包括了豐富的五穀農產和生活所需,最嚴重的是,上帝將不再是他們的上帝(二節),不再保護他們,這將使他們失去倚靠,不但生活沒有保障,連生存都會有危險。簡單的說,失去了上帝,等於失去了一切,他們過去所擁有的都將化為烏有。
基督教信仰給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認識:萬物一切來自上帝的賞賜。上帝就是我們所有生命的源頭。因此,一個人如果心中沒有上帝,他所擁有的一切,都將失去。即使現在擁有,也將很快失去。換句話說:一個人擁有上帝,即使他現在失去一切,也將拾回所失落的,因為上帝的賞賜遠超過人所想像的還要多。
今天的人最大的毛病是擁有許多財物或生命以外的附加物,心中卻沒有上帝。但擁有這些財物等等並不表示生命就有滿足感,或是生命不會缺乏。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最近幾年來,台灣社會發生的經濟波動,就會看到許多人原本擁有許多財富,卻因為經濟不景氣,一夕之間變成貧窮,甚至負債甚多。最近幾天的報紙大家看得到,曾經在台灣政壇上可以「呼風喚雨」的政壇人物,一個個都得準備鋃鐺入獄,這包括了在高雄的朱安雄、吳德美夫婦,以及前幾天遭到法院同意收押的台中縣議會議長嚴清標,和最近被地檢處提起上訴的廖福本立法委員等等,都在說明一個事實:世事是多變的、不可靠的。曾經在台灣叱吒將近四十五年久的統治者蔣介石家族,如今都如同昨日黃花一般的掉落殆盡了。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認識:生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上帝所賞賜的生命是永遠。除非有上帝的賜福,否則人自己所擁的,都將是暫時的。因此,離開上帝,等於失去所有的一切。
有一則故事我蠻喜歡講給大家聽的:
有一位國王,有一天他覺得當國王很無聊,擁有那麼多的財產和嬪妃只有增加自己的心理負擔。因此,他決定要將所有王宮裡的財產凡是可移動的都贈送給人,並且決定遣散所有的嬪妃。於是他召集宮中所有的人,對他們說:除了安全警衛外,其他的人都可以離開回家去。王宮中只要他們能搬得動的物品都可拿走。
剛開始的時候,很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以為國王是開玩笑。但是國王卻很認真的鼓勵他們動手拿東西,也一再要他們回家去。於是,開始有人動手找珍貴的東西,有的人跑去王宮寶庫中拿國王珍藏的東西。大家都忙得不亦樂乎。
就在那時候,有一個宮女,她是連動也不動,一直緊隨著國王的背後走來走去。無論國王走到哪裡,她都行影不離地跟著。國王覺得很奇怪這個宮女怎麼不去拿東西,而宮裡的東西幾乎都快被人家拿光了,她還是老跟著他四處走來走去、看來看去,也不想回家去的樣子。於是問這位宮女說:「你怎麼還跟著我呢?大家都快走光,東西也快拿完了,你怎麼還不走呢?快啊,快走。傻ㄚ頭!」可是這個宮女還是跟著他不離開。國王一再逼她趕緊走,甚至還說要給她手上的戒指,彌補她沒有拿到甚麼東西的損失。這個宮女就是不拿也不肯離開。最後國王沒辦法,只好要她說出到底是甚麼原因。於是她這樣告訴國王:
「國王,你不是說王宮裡所有可移動的東西都可以搬走嗎?」國王說:「沒錯。」這位宮女說:「我就是要搬走你。我只要你就可以了,其它的東西我都不要。你是可以移動的『東西』,所以我要的就是你。只要有你就可以了。因為擁有你,就是有了全國的一切。」
國王聽了之後很受感動,也發現這位宮女就是她所要尋找的對象,隨即就娶這位宮女為后。
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甚麼呢?很多人擁有許多頭銜,也有人擁有許多財富、學經歷。但是這些都不能替我們生命保證甚麼。我們不能靠這些得到上帝的救恩,也不能因為擁有這些,保證我們能得到上帝賞賜的永恆生命。上帝看人並不是憑著人的條件,而是人對祂的信心。請不要忘記一件重要的事:身外之物越多,我們生命的負擔是越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只要抓緊最重要的一項,那就對了。上帝是我們生命的主,只要我們抓緊了上帝的教訓,緊跟隨著祂的旨意行事,我們就會擁有生命所需要的一切。耶穌基督就是這樣告訴他的門徒的:
「你們不要掛慮吃甚麼,喝甚麼,為這些事煩惱。這些事是世上不信的人所追逐的。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他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路加福音十二:29—31)
二、趁著上帝的審判未到前,趕緊悔改吧。
先知何西阿傳出上帝審判的話,讓以色列人民知道上帝已經非常生氣,且決定要放棄他們,要跟他們斷絕關係,因此,要先知何西阿將孩子取名為「羅•阿米」,表示上帝已經不再跟以色列民族有關係了。但在這之前,上帝要先知何西阿傳出信息,要以色列人民趕緊悔改,上帝也一再設法要阻止以色列繼續墮落沉淪,因此,他要築圍牆、用荊棘做籬笆阻擋他們繼續犯罪,也同時提供以色列人民悔改的機會。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慈悲的上帝,祂總是讓我們有悔改的機會。詩篇的作者說:
「上主慈悲仁愛,
不輕易發怒,滿有不變的愛。
他不長久責備;
他不永懷忿怒。
他不按照我們的罪過懲罰我們;
他不因我們的過犯報應我們。
天離地多高,
對敬畏他的人,他的慈愛也同樣宏大。
東離西多遠,
他使我們的罪離開我們也那麼遠。」(詩篇一○三:8—12)
雖然上帝是滿有慈悲、恩典的上帝,但並不表示永遠不生氣。祂是會生氣的,且是一旦生氣起來,沒有任何力量足夠抵擋。必要時祂會宣佈與祂的子民斷絕關係,就像祂不再是以色列民族的上帝一樣,甚至會轉換揀選的對象,就像祂呼召巴比倫帝國成為祂的僕人來懲罰背叛的以色列民族。這些都給我們一個重要的警訊:要及時悔改,不要遲疑、等待、觀望。悔改不要等待時間,也不要懷疑,上帝永遠敞開祂的雙手準備接納我們回到祂的懷抱。先知以賽亞對他那時代的以色列人民提出這樣的呼籲說:
「趁著上主可尋找的時候要尋找他;
趁著上主靠近的時候要求告他。
邪惡的人要離棄邪惡的道路;
犯罪的人要回心轉意。
他們要轉向上主,好承受他的憐憫;
他們要歸向上帝,好蒙他的寬赦。」(以賽亞書五十五:6—7)
我們都需要上帝的憐憫,都需要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讓我們以懺悔的心來接受上帝在耶穌基督裡赦免、寬恕的恩典。這是我們得到永恆生命的唯一盼望,不要等待,一定要緊緊抓住這機會,趕緊悔改吧。──
盧俊義《何西阿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