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
61:1-2 耶穌在路加福音4章18至19節中引用了這些話。祂在會堂中向人們宣讀經文的時候,當讀到61章2節的中間“報告耶和華的恩年”時祂停了下來,卷起了書卷,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4:21)。61章2節的下部分“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要在耶穌再來到地上掌權的時候實現。我們現在雖然處在神的恩典之下,但祂的憤怒還是要來的。
你我都是神的祭司,我們的職責又是甚麼呢?
61:6 在舊約中,神按立了祭司站在祂和祂的百姓中間。他們將神的話帶給百姓,將百姓的需要和認罪帶給神。在新約中,所有信徒都是神的祭司,可以讀神的話尋求對神的道的理解,直接向神認罪並且向別人宣道。 %5
以色列人為何受苦?神對此是甚麼態度?
61:8 我們受苦有著許多原因﹕自己的錯誤、別人的錯誤或不公義。當我們為自己的錯誤受苦時,我們罪有應得。當我們因為他人或因不公義而受苦時,神也會生氣。神在憐憫中說,祂的子民的苦已經受夠了。神將獎勵那些因為社會的不公義而受苦的人。祂將清算一切的罪。
誰是新郎?誰是新娘?
61:10 “我”可能是指彌賽亞,被主的靈膏立的那位(61:1),或代表神的百姓的錫安(62:1)。經文中的新郎形像通常被用來預表彌賽亞(參太9:15),新娘的形像則被用來預表神的百姓(參啟19:6-8)。我們相信基督後,也可以披上基督的公義(參林後5:21)。──《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