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第六章
六1~2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禍患,重壓在人身上,就是人蒙上帝賜他貲財、豐富、尊榮,以致他心裏所願的一樣都不缺,只是上帝使他不能喫用,反有外人來喫用,這是虛空,也是禍患。
在六1~6,傳道者看見一宗禍患,就是當人的心願都滿足了,但享用財富的權力卻給人奪去,這是人生中慘痛的經歷,是日光之下的一宗悲劇。更悲慘的事,就是人不但自己無法享用自己勞動的成果,而且因無後代承繼,所以給外人坐享其成,這實是「嚴重的不幸」(現代本)。在六章一節原文第一個字「有……」是傳道者引進新主題的手法(參四8,五13,八14,十5)。
六3~5
人若生一百個兒子,活許多歲數,以致他的年日甚多,心裏卻不得滿享福樂,又不得埋葬。據我說,那不到期而落的胎比他倒好。因為虛虛而來,暗暗而去,名字被黑暗遮蔽,並且沒有見過天日,也毫無知覺,這胎,比那人倒享安息。
人若生了子孫,兒孫滿堂,而且長命百歲(申十一21;詩一二七3~5),但不能隨心所欲,滿享福樂,就比早產而夭折的嬰孩更不幸;那沒有名字,也未見過日光的生活比不能得到福樂滿足的人更好。又不得埋葬,這句宜放在第五節中間,即也毫無知覺之後,經文意思更明確:那流產的胎兒,雖徒然虛虛而來,暗暗而去,沒有留下名字,沒有任何知覺,又不得安葬,但總比那富裕而不能享用他錢財的人,更享安息。在希伯來思想中,死而不得安葬,是人生最不幸的事。傳道者採用律法中人若……的判例形式,舉例表達自己的思想。
六6
那人雖然活千年,再活千年,卻不享福,眾人豈不都歸一個地方去麼?
傳道者早已說明財富的限制,金錢不能保證人得到福樂,即使富人享長壽,也不一定是幸福的。眾人豈不都歸一個地方去麼:這句話與上下文關連不大清楚,或者傳道者意欲闡明眾人的歸宿皆一。人不能強於獸,彼此終歸一處(三19、20);既然富人一生未必得凓福樂,那麼富人死後也不比出生而夭折的嬰兒強。現代本以「他們兩者」翻譯眾人(參思高本:「他們二人」)、呂譯本在眾人豈不……一句前加上「有甚麼用處」,使意義更清楚:「就使那人活了千年,再活千年,卻沒有經驗過享樂,有甚麼用處?眾人不是都歸於一個地方去麼?」
四 人的命運不能改、不可知 六7~12
六7~9
人的勞碌都為口腹,心裏卻不知足。這樣看來,智慧人比愚昧人有甚麼長處呢?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有甚麼長處呢?眼睛所看的,比心裏妄想的倒好,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人的勞碌都為口腹,心裏卻不知足,中斷了第六與第八節的連貫性。眾人既同歸一處(六6),智慧人比愚昧人有甚麼長處呢?(六8)然而第七與第八節也有關連的,倘若人都祇為餬囗奔馳,而且慾望終不能滿足,智慧人與愚昧人又有何分呢?窮人在眾人面前知道如何行,意思含混,可作三種解釋:(一)縱使貧窮人懂得生活的藝術或禮節,又有甚麼益處呢?(二)貧窮人所作的正當合宜行為對他有甚麼益處呢?(三)為甚麼貧窮人要知道如何面對人生逆境?眼睛所見的:指外在客觀的經驗世界中,可以獲得或享用的東西,勝過未能實現或不可能掌握的東西。心裏妄想:原意是「遊蕩的慾望」或「流浪的靈魂」。目前可把握的一切,總比永不能實現的渴想為好;享受現有的生命,比渴慕心中的慾望更有益處。
六10~12
先前所有的,早已起了名,並知道何為人,他也不能與那比自己力大的相爭。加增虛浮的事既多,這與人有甚麼益處呢?人一生虛度的日子,就如影兒經過,誰知道甚麼與他有益呢?誰能告訴他身後在日光之下有甚麼事呢?
先前所有的,早已起了名 或譯作「已經發生了的事是早已命定了的」(現代本)。命名有「決定本質」之意。並知道何為人:人是甚麼也早已知道了,人不能與比他強大的爭論。「我們知道人無法跟比他強大的抗辯。」(現代本)這種命定思想,是本書前半部的重要觀念:一切發生的事皆已命定了,人不能更改,也無法與上帝爭辯。因此,增加言語說話均對人無好處。加增虛浮的事既多:事可解作「話」,「你越抗辯,越覺得無益」(現代本),「說話多,必多空談」(思高本)。這與人有甚麼益處呢?(十一節)、誰知道甚麼與他有益呢?(十二節)、有甚麼長處呢?(六8)三者在語句上都相近,這種反問句式曾多次出現(一3,三9,五11、16),第七章以後,傳道者便不再運用該種句法。身後一詞在後數章經常出現(七14,九3,十14)。人生如影兒,意思是指生命短暫,且沒有實質(代上廿九15;伯八9;詩一○二11,一四四4),更何況猜測死後的事,實在毫無益處。──《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