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四章
經驗之談(四1∼21)
約伯在極度痛苦之中發出了一輪呻吟後,他的三位朋友忍不住勸他幾句。首先是以利法的經驗之談。
.對約伯的表現失望(1∼6)──以利法認為約伯昔日曾解救不少困苦的人,扶助過許多軟弱的人,如今自己遇到同樣的情況,怎麼表現得如此差勁?所以他忍不住要說話。不過,笑別人如此不濟很易,自己身處其境卻很難。
.對「因果報應」的確信(7∼11)──約伯受災豈會無因?「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報應律應可解釋世間一切禍福現象。約伯現在無依無靠,又無指望,是不是因為沒有敬畏神,行事有了偏差呢?按理極可能是約伯有罪。
.以經驗支持自己的論點(12∼21)──他見到非凡的異象,也聽到人聽不見的聲音;他從神獲得的直接啟示就是「人在神面前皆是卑污、不義的。」以利法是以這種屬靈的超然經歷來試圖說服約伯接納他的見解,亦即約伯的苦難是從犯罪而來。第17節可譯作「必死的人在神面前是聖潔的麼?」自人類墮落以後,實在再也找不到一個完全聖潔的人,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自此人出於土也歸於土,生命非常短促有限。以利法本身的經驗固然可懷疑,但人在神面前也不能說沒有罪,然而把這兩者絕對化,套在約伯身上以解釋其受苦原因,是以偏蓋全,實難令約伯折服。
由此我們想到在平安穩妥時要小心,不要誇口。一個人的屬世及屬靈經驗實在非常有限,不足以說明別人所遭遇的一切。
祈禱 神啊,助我謹慎自己及自己的教訓,在幫助別人時不會過分倚靠自己的經驗。──《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