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十章
以斯拉記
第十章 注釋
10:1-5
立誓休妻
本章開始,沒有以斯拉的第一人稱語法。
2 示迦尼這番話未必顯示他也了外邦妻子。
10:6-17
聚集辦理休妻事宜
6 約哈難是當時大祭司(主前四○八年),所以以斯拉進入他的屋子。約哈難的父親以利亞實是尼希米回歸時的大祭司(
參尼3:1; 13:28),因此,有些學者認為這是尼希米先於以斯拉回歸的有力明證。可是,有學者反駁說經文沒有指明約哈難在以斯拉時作大祭司。
8 「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意即革除猶太教籍。
15
「米書蘭」:或許不是8:16那一位,因為這名字很普遍。
10:18-44
與外族通婚者名錄
名錄次序是
1 祭司、
2 利未人,
3 然後百姓。
他們包括十七位祭司、六位利未人、一歌唱者和三位守門者,其餘八十六人為百姓。
44
末節經文殘缺不全,整章似突然中斷。以斯拉續編上卷接續的記載可作參考:「他們將妻子和所生子女都撇棄了。」
思想問題(第10章)
1 以斯拉的哀痛(參9:5)和以色列民所哀痛的(1)有何不同之處?
為何男女孩童也來到他那裡抱頭痛哭呢?
2 耶和華透過何種媒介垂聽以斯拉的禱告,使以色列民的良知得以喚醒?參1-4節。
這對今日教會領袖有何激勵?
3 這次百姓不但要休外邦之妻,還要離絕她們所生的兒女(3)。你認為這樣做是否太殘忍?
這和聖經對聖潔的一貫教訓是否相符?參該2:12-14; 林前7:14。
4 以斯拉得亞達薛西的授權,可使用武力對待不順從法律的以色列民(參7:26)。他有否在此時運用這權力呢?
他運用的是那一種權力?參3節下。
你對神的道是否完全的遵行?
5 有學者論及今日教會的腐敗時,認為教會的復興不在乎除掉人的規條習慣,或摒棄傳統不活潑的禮儀,乃在乎對神話語的尊重。你贊成這看法嗎?參太15:1-20; 提前4:1-5。
6 以斯拉以單純的信心與上帝同工,十分值得我們學習。你在事奉中是否因為缺乏了同工而喪膽挫敗,不敢承擔使命?
7 你從以斯拉處理百姓罪行的手法中得了什麽提醒呢?參11節。
認罪是不是對付罪的必要條件?
8 你認為沒有娶異族女子為妻的以色列人是否就能避過神的指責和懲罰呢?參林前5:1-2, 6。
9 在本章記載中,有多少類人曾娶下外邦女子為妻?參18, 23, 24, 25節。
他們分別代表了那些階層呢?
由此看來,為神作工的人是否對罪的引誘有免疫力呢?
10 聖經人物以斯拉、尼希米和所羅巴伯等人和中國歷代的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有什麽相似之處和不同點?
以斯拉回歸的動力有那些方面?
11 在希伯來聖經中,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合為一,而尼希米是接續以斯拉的工作。從這結構和史實中,你體驗出什麽屬靈道理呢?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