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第廿六章
第 26 章
在教會中經常要做些毫不起眼的事情,我覺得……
26:1 聖殿守門的利未人共有四千名(23:4-5),他們也做其他工作。他們的任務包括:(1)查看每天使用的器物,確保還原。(2)儲存、供應、安排給祭司與獻祭者的食物。(3)看管器物。(4)調和每天所燒之香。(5)數算人民所獻上的禮物。(關於聖殿守門的詳情,參9:17-18的註釋)
在經濟有困難的家庭,如何看出兒女是神賜的福?
26:5 神賜福給俄別以東。從人類的整個歷史中可以看到,子女的地位常有不同,他們有的被人極其看重,有的卻被虐待與欺騙。但是聖經的看法是一貫不變的──兒女是神所賜的福分,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神從來沒有說兒女是父母的重擔(參詩127:3-5;可10:13-15)。
你對神的奉獻是出於樂意,還是不得已的呢?
26:27 戰利品屬於得勝的軍隊自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有些軍人將戰時所奪的財物其中一部分分別為聖、送入聖殿,以表示他們對神全心全意的奉獻。我們應當效法這班戰士,誠心獻上自己所能獻的,而不是出於規定才獻上。你要對神作喜樂和愛的回應。──《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