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歷代志上第廿三章

 

歷代志上 第廿三章 注釋

  

23:1-27:34  利未人的組織

  

1-6  大衛重組利未人

 

大衛為建造聖殿而作的準備,並不只是在物質方面,更重要是儲備主持聖殿禮拜的人員,不過以下四章的經文主要是記述利未人的組織。

  

1-2  引言

 

首節是23-27章全段的題目。

 

所羅門作王其實是在大衛整頓利未人之後。換句話說,大衛作好了一切建殿的準備工夫,最後才讓所羅門作王去執行建殿。

  

3-6  組織的簡介

 

利未人可分為四組:

 1 管理聖殿事務的(4);

 2 士師和官長(4);

 3 守門的(5)和

 4 樂團(5)。

  

6        6節在原文聖經分成兩半,上半節是:「大衛將利未人分了班次」。

  

6-32  利未人的家譜

 

值得注意的有下面三點:

 1 家譜內大部分名字在代上6章已有記載 , 但也有新加的名字,可能是來自別的資料;

 2 如果把各代加起來,內中人數並不足以從革順那一代數算至大衛的時代,故此「兒子」可能只是子孫的意思,「甲的兒子是乙」並不一定表明甲乙有父子的關係;

 3 家譜所列的都是屬第一類(管理聖殿事務)的利未人。

  

7-11  革順的子孫

 

9          「拉但」:革順的兒子是立尼(6:17);拉但可能是立尼子孫中較著名的一位。

 

            「示每」:並非革順的兒子(參7, 10)。

  

12-20  哥轄的子孫

  

21-23  米拉利的子孫

  

24-32  利未人管聖殿的職務

 ──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