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十二章
第 12 章
雖決心一生做主喜悅的事,但願望、行動與果效如何統一?
12:2-21 約阿施對於除去國民的罪做得還不夠徹底,不過他做了許多善良正直的事。如果我們對改正自己的行為不清楚是否做得徹底的話,就要捫心自問,(1)聖經是否明確地禁止這種行為?(2)這種行為是否令我不愛神、不敬拜祂、不事奉祂?(3)它是否使我作它的奴隸?(4)這事能否使我竭盡心力與神的旨意相符合?(5)這事是否令其他信徒得益?
在邱壇向耶和華獻祭也不可嗎?
12:3 按規定,以色列人不是隨時隨地都可以獻祭的,只能在特定的地方並在祭司督導之下向神獻祭(參申12:13-14)。在山頂(邱壇)獻祭是依從異教習俗而行,鼓勵人隨從異教之風來敬拜。把這些宗教混雜進來,人民的信仰就不再純正,導致他們更加遠離神(關於邱壇更多的資料請參王上22:43的註釋)。
約阿施修葺聖殿的資金是怎麼來的?對今日事工有何啟發?
12:4-5 過去幾任惡王忽略聖殿,任其多處損壞,尤以亞她利雅時代為甚(參代下24:7),所以聖殿亟待修葺。聖殿本來應當是聖潔的地方,專門用來敬拜神。幸虧有約阿施的籌款計劃,使聖殿恢復舊觀,將多年所積存的污穢塵垢清除,並將結合處重新修整,異教偶像與敬拜假神的遺蹟皆被除淨,聖殿中的金器銅器全被擦亮。聖殿被忽略的情形顯示人民偏離神的程度。
你怎樣評價自己為神作的工?你誠實可靠嗎?
12:15 辦事的人把銀子轉交做工的人,不與他們算賬,不查核如何使用金錢,只將它分別出來作為修理聖殿之用(12:8),這與不完全可靠的眾祭司的對比是何等鮮明。利未人既然是受過訓練的、屬神之人,本應負責聖殿的修葺,因為管理聖殿是他們終生的工作。雖然祭司們並非不誠實,他們卻沒有全心全意地工作,也沒有事奉的幹勁完成這項工作。神的工作,有時會由虔誠的平信徒擔任,比聖職人員所做的可能更好。不要因為你沒有受過訓練,或者不在其位就以為不配謀其事,別因此而攔阻你對神國度的貢獻,神的工作需要每個人的投入。
12:16 贖罪祭與贖愆祭的詳細情形,請參利未記4章5節;6章24至7章10節。
約阿施善惡的一生和他最後的結局,使人明白不少道理……
12:20 約阿施的臣僕背叛他,原因記在歷代志下24章17至26節。約阿施先是拜偶像,之後又殺了大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先知撒迦利亞,故神讓亞蘭軍打敗他。他偏離了神,一生也就開始走下坡。約阿施的臣僕殺了他,並非因為他遠離神,而是由於他失去了對國家的控制。到末後他成為惡人,又被邪惡的百姓所殺。──《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