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三章
先求祂的國和義(三1~15)
異己者被清除後,政局開始穩定下來,所羅門亦憑姻親的關係與埃及交好,此時正是大展拳腳的好穖會,不過雖然一切已俱備,卻欠東風──從神而來的能力。
.祈求(1~9)──由於聖殿尚未建造完成,敬拜及獻祭的禮儀,都只有在基遍進行,初登位的所羅門當然要在此獻上燔祭。晚上,耶和華在夢中向所羅門顯現,並且應允他祈求甚麼都可以,這是因為所羅門所獻的一千祭牲,神就賞賜他嗎?我們要清楚神所要的並非我們的外表,就如先知向那些以為獻祭就如積下功德的人說:「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六6)物質的獻上,並不能代替生命的擺上,所羅門得神的喜愛,是因為他對神的心。
無論如何,不少人會為凓有此難得的機會而求富貴榮華、長生不老。但所羅門只求一樣:智慧,好使他能治理人民。
.賞賜(10~15)──神看見所羅門所求的就喜歡他,因為這是個合神心意,肯放下自己益處與及無私的祈求。這正是我們學習祈禱的典範,就如耶穌所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結果所羅門不但得到智慧,所沒有求的財富和地位也賜給他了。大概我們太多為自己祈求,而沒有將神的事放在我們心中。
祈禱 神啊,求𣿫教我怎樣放下自己,全然獻上為𣿫所用。
所羅門的智慧(三16~28)
怎樣才算有智慧?有微細觀察力的眼目、具分析力的頭腦、善於表達的口舌?當然這都是有智慧的表現,可是人若不會適當運用智慧,這算得上有智慧嗎?
.訴訟(16~22)──所羅門得到智慧後不久,考驗的日子就到了,是一件不容易判決的案件,訴訟雙方都沒有第三者作證,而當時尚未有科學鑑證這回事,實在很難分辨到底是誰在說謊。人總是愛抵賴的,犯錯以後,都希望能找到一個代罪羔羊,這個粗心大意的婦人,不但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還想奪去別人的孩子。
.判決(23~28)──所羅門可算是個心理專家,他知道世上作父母的都愛護自己的親生子女,於是他想出把小孩劈成兩半,好平均分來考驗哪個才是捨不得孩子被殺的親生母親!結果生母果然寧願把孩子奉送給說謊者,並忍受分離的痛苦,也不要眼巴巴看凓孩子被殺。我們作父母的何嘗不是如此愛護我們的子女呢?案情到此已真相大白,小孩子歸還給生母。
所羅門善用神的恩賜,這才是真正的智慧。每一個人總有一點不同的恩賜,「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問題在乎我們有否好好運用,否則那些就不算得是恩賜和智慧,而只是令自己驕傲的本事罷了。
祈禱 求神使用此器皿,成全天國大任。──《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