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十一章
列王紀上
第十一章 注釋
11:1-8
所羅門拜假神
所羅門不理會神的警告(參申17:17及串2),娶了許多外族女子,她們慫恿他去敬奉假神。
2
「往來相通」:尤其是指通婚而言。
3 「妃」:原作妻子。所羅門娶外國公主,是與當時國際盟約有關。小國欲與大國結盟,往往將公主嫁給大國的國君為妻,此乃政治上的外交手段。
4 「誠誠實實的順服」:原文作「向神的心是純全的」,即全心全意歸順神。
5 「亞斯她錄」:是迦南人所敬奉的假神之一。根據他們的傳統神話,亞斯她錄是巴力的妹妹,是掌繁殖與戰爭的女神。
「米勒公」:本與7節的「摩洛」相同。學者們相信該節的「基抹」亦指同一神只,只是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稱號(參士11:24:亞捫人的神亦稱為基抹)。
所羅門為此等神只所建造的邱壇,竟存留了三百年之久,直等到約西亞王的時候才予以清除(見王下23:13)。
7 「耶路撒冷對面的山」:即橄欖山。
11:9-13
耶和華惱怒所羅門
神因所羅門悖逆而將國權收回,但這刑罰因神憐愛大衛的緣故留待所羅門死後才執行,並且留下一支派給他的後裔。有關此支派見本章32注。
11
「你既行了這事」:或作「你的意向既是這樣」。
11:14-40
所羅門的敵人
耶和華分別興起了三個人敵擋所羅門:
1 哈達(14-22)、
2 利遜(23-25)及
3 耶羅波安(26-40) 。
哈達屬以東王族,他在大衛屠殺以東人時逃往埃及避難,獲得法老的庇護,大衛死後便返回本國,在以色列的南面成了所羅門的威脅。北面有利遜,他原是瑣巴王的屬下,後來逃至大馬色作了亞蘭王。以色列本國中則有所羅門自己的大臣耶羅波安叛變他。
28
「大有才能」:亦可指「有名望」或「有財富」。
「殷勤」:或作「辦事精明」。
29-30
先知亞希雅有關以色列國分裂的預言。耶和華因為所羅門離棄轉拜假神,便將以色列十支派賜給耶羅波安,其餘二支派留給所羅門的後裔。
32
「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這顯然是指猶太(見王上12:17,
20)。學者們相信當時的西緬和便雅欄支派已歸入猶大支派內,所以這裡雖然以提到一個支派,但實際上所羅門的後裔是統治三個支派(見王上12:21)。
36
「長有燈光」:指大衛家在耶路撒冷的國位不斷有後裔繼承。
所羅門雖然背約,但耶和華仍不會廢去 與大衛所立的約(見撒下7:8-16),所以不將全國從大衛家收回,並且不讓它永遠受苦(39)。
40
所羅門追殺耶羅波安,於是他逃往埃及。
11:41-43
所羅門壽終,他兒子羅波安繼位
思想問題(第十一章)
1 所羅門王外表上是在他錢財和權勢的顛峰(參10:14-29),但內在的情感、與神的關係又怎樣呢?參1-8節; 箴4:23-27。
「飽暖思淫欲」是否你的寫照呢?
2 你認為所羅門遭神拋棄,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麽?試比較11及14:8,
9; 撒上13:13。
主耶穌在這方面有何顯著不同?參約14:31; 腓2:8;
來5:8-9。
3 先知撒母耳認為諸罪中,那些罪較嚴重呢?參撒上15:17-23。
你有否犯「頑梗的罪」和「悖逆的罪」,是否時刻靠主戰勝罪惡?
4 所羅門王卒後三百五十年中,北國和南國君王先後曾犯上所羅門拜偶像、與外族通婚的罪行(參王上16:11-13; 何8:4;
摩5:26),百姓也變本加厲,與妓女苟合(參何4:14)。由此看來,君王的身教對後代及國民有什麽影響呢?
你的行事為人是叫人得益,抑或導人於迷呢?參林前8:10; 11:1。
5 有學者認為所羅門娶了不少外邦女子為妃嬪,為的是運用通婚的手段,鞏固國家的實力。但耶和華用什麽方法使他的籌算落空?參14, 25-26節。
這種安排表明神是怎樣的一位呢?參但4:34-35; 詩135:5-6。
基督徒對這真理應有什麽反應?參徒4:23-30。
6 舊約中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君王宗教上對神的不忠必遭神興起仇敵來對付,至於以後的歷史處境,神早已預定,並透過先知警告國民。你認為今日神是否也運用同一原則,藉歷史的變動,指出邦國的罪行呢?
7 本章裡,神怎樣形容大衛,神對王位的安排顯示 是怎樣的一位神?
8 所羅門所犯的第二項罪是什麽?參40節。
所羅門試圖用人的手段改變歷史,這是否不智的做法?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