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八章
第 8 章
大衛的仇敵
人生勝利的基礎是在於神的應許,不在於自己力量的大小……
8:1-5 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中有這樣的應許,就是眾仇敵要被打敗,不再欺壓以色列人(7:10-11);神要助大衛打敗敵對的列國,以成全祂的應許。本章列出幾個敵人的名字:(1)摩押人;是羅得的子孫,住在死海以東,軍事上與宗教上都是以色列長期的威脅(參民25:1-3;士3:12-30;撒上14:47),大衛曾一度與他們修好。(2)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衛將他打敗,追奔逐北直到幼發拉底河,成全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以色列人要控制那地(參創15:18)。(3)以東是以掃的後裔(參創36:1),也是以色列人的主要仇敵(參王下8:20;耶49:7-22;結25:12-14;以及創36:9的註釋)。
“進貢”的含意是……
8:6 “進貢”是被征服國家對宗主國所納的稅,稅款有助以色列政府的財政收入,且顯明被征服的國家在以色列人的控制之下。
作人豈能面面俱圓,為甚麼不先把心思放在討神喜悅的事上?
8:15 大衛得眾民喜愛(3:36),不在於他討好人,乃因想討神喜悅。有些人常極力贏取個人的聲望,卻從來不能成功。得到百姓的稱讚其實並不重要,不要浪費時間與心機,只為贏得大眾的讚許,要極力行當行的事,這樣,神與人才會看重你。
8:15 大衛王朝重在“秉公行義”。公義是指以公平行使和解釋律法,施行刑罰的時候以憐憫為念,尊重百姓的權益,並認識人對神所盡的本分。無怪乎所有的人都信任大衛並跟從他。大衛追求公義為甚麼值得稱道呢?(1)那是神的命令(參申16:18-20),也是神的特性(參申32:4),神的律法就是為要建立公義的社會。(2)為全族的最大好處,人人都需要公義。公義應當成為你與人相處的準則。你待人一定要公平無欺!──《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