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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十四章

 

士師記 第十四章 注釋

  

1-20  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

 

雖然參孫為拿細耳人,但他一生卻作了許多連一般以色列人都不當作的事情,不過,神仍然用他的弱點去拯救以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1          「亭拿」:在瑣拉西南約六公里(四英里),原屬但支派,後屬猶大,曾數度落入非利士人手中,當時似為非利士人所有。以非二族雖經常於戰爭狀態中,仍有和平接觸,甚至通婚的例子。

 

8          死獅的屍身顯然已腐化,骨頭也枯乾了,所以蜜蜂才會在屍身內築巢。

 

9          參孫觸犯了拿細耳人不可觸摸死屍的條例(參民6:6) ; 不過這禁例可能限於觸摸人類屍體的情況。

 

10        在新娘家舉行婚筵是不同習俗的婚禮。新娘婚後仍住在娘家,丈夫只經常來探望她(參士8:31)。

 

11        「眾人看見參孫」:可意譯為「當他出現的時候」。婚禮中新郎通常有陪伴的人(參可2:19);不過,這三十個陪伴的人似是來監視參孫的。

 

12        「裡衣」:是大塊長方形的亞麻布,供人日夜穿著;至於「外衣」,則質地上乘,留待隆重的節日(如婚筵)才穿上。

 

18        「母牛犢」:指自己的妻子。

 

19        「亞實基倫」:沿海城市,離亭拿卅七公里(廿三英里)。參孫老遠跑到這個非利士人的城市,擊殺三十個人,奪取他們的衣服,是要避免城中居民向他還擊。

 

20        婚禮過後,參孫不顧而去,這對新娘是奇恥大辱。參孫岳父以為他就此棄妻而去,立刻把女兒嫁給參孫的陪伴兼朋友,一洗女兒的羞辱。

 

思想問題(第14章)

 

1 耶和華神曾吩咐百姓不可與異族通婚,為什麽參孫卻要求娶非利士女子為妻呢?

  4節是否表示神嘉許他的選擇?

 

2 參孫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所持的是什麽理由?參3節。

  你是隨從眼目喜好作你選擇事物的標準,抑或憑意志堅守原則為標準呢?

 

3 參孫提親的步驟是不是合乎以色列民的一般做法呢?參創24:4; 38:6

  你對參孫的性格有什麽進一步的瞭解呢?

 

4 參孫的婚姻和常人的有分別嗎?參15:1

  夫妻不同住是否合乎聖經原則?參創2:24

 

5 你對世俗潮流抱什麽態度呢?入鄉隨俗?自成一格?

  參孫接受非利士人的風俗是否導致他失敗的原因之一呢?

 

6 參孫既然知道非利士人串通他的妻子,為什麽還要守約呢?

  從他出謎語及守約看來,他的性格怎樣的?

 

7 參孫為什麽不在亭拿附近擊殺三十人,而要下到亞實基倫下手呢?

 

8 你怎樣評估參孫擊殺三十人這件事呢?

  19節的內容能否説明你解釋這事?

  參孫一名(13:24注)與他這次的表現是否相符?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