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一課
第二十四課 士師記
之一
題示:請一口氣讀完士師記全書,再開始讀本課文。
聖經就是歷史的航線,它把人類整個軌跡活潑生動地刻劃出來,自人之被造、墮落,到最後的審判和新天新地,全概括在裡面。它不單把事實告訴我們,也將舞臺上不同人物的動機,道德的氣質,以至其結果都顯露出來。每一件事情之前因後果,及神對它們的審判,只有在聖經才有記載;沒有聖經,歷史只像一條沒有源頭的河,又流至不知名的海:但在聖經的啟示之下,我們卻可以從其錯縱交流的支河,追溯到它的發源地,又從其發源地而看到它彙集的汪洋。
——基尼斯博士(Dr.H.Gratton Guinness)
倘若我們可以抹去士師記記載的以色列黑暗時代,及其中的一切悲劇,那就太好了。可惜「以色列人的罪,是用鐵筆,用金鋼鑽記錄的」(耶十七1),他們「雖用碳,多用肥皂洗濯」(耶二22),他們罪痕猶存,要作世世代代的鑒戒。
耶和華藉著他的先知耶利米說:「我領你們進入肥美之地,使你們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們進入的時候,就玷污我的地,使我的產業成為可憎的。」(耶二7)我們既不能改變已成的事實,就讓我們快快的從它得到教訓。這本聖經中第七卷書雖然與約書亞記成了一個極其強烈的對比,它本身卻是滿了當頭棒喝的功課、並例等,叫我們實在不敢等閒視之。
本書的名稱
明顯地,士師記之所以稱為士師記,是跟所記載的那一個時代很有關係,我們可以說,本書所包括的時代,大約是以色列人開始定居在迦南地之時三百五十年左右的歷史,這是神權統治的時代,耶和華親自作他們的王。
我們值得在這裡注意一下以色列以每四百年為一歷史週期的事實:
自亞伯蘭誕生——約瑟死在埃及(家族時代)約四百年
自約瑟的離世——以色列出埃及(部族時代)約四百年
自出埃及——掃羅第一個王(神權統治時代)約四百年
自掃羅——西底家及被擄(君權統治時代)約四百年
士師記就是在第三個時代,亦即是神權統治的時代。正因為神權統治。的經驗是榮耀的,而其成功機會也是最大的,這就使以色列人的失敗顯得更悲慘。
看士師為一種階級的安加斯博士(Dr.Joseph Angus)說:「這裡所說的士師(shophetim),並不是一般統治者的遞嬗表,只是在重要時期神所興起的拯救者,去救以色列人脫離逼害,並施行公義,他們本身是沒有王權的,只是在一個時間內作耶和華的代理人,好幫助以色列人。他們的權力有點類似迦太基和推羅的宰相(Suffetes),或是古雅典之九官長(Archons);當時之人民政府則類似我們的共和政體,每族的長老及族長掌執大權。」
性質及作者
士師記的歷史可靠性,是絕沒有疑問的;但我們要留意,作者成書的目的,並不是為我們保留一份當代科學性的歷史文獻,蓋科學性的歷史文獻的第一個特徵,就是對它要記載的年代,必有清楚明確的交代,而士師記則付之厥如。本書編選之事件,都是以其屬靈的真理為主為重,對年代延續與更換,自然不會太注意了。本書既以屬靈真理為大前題,它所選寫的事件,以至各個別事件所占之篇幅就關係重大了;再者,本書選寫之大前題既為表明屬靈之教訓,我們就可以明白作者為什麼用那樣的篇幅來描寫底波拉,基甸,亞比米勒,以及便雅憫支派可恥的敗行,而對很多長長的年代,就提也不提的讓它默默地溜過。還有一點,這個原則也解釋了本書為什麼沒有說及大祭司和別的重要事情;一言以蔽之,本書的重點不在保留一份具有時代連續性的歷史文獻,而在擺明某些重要的屬靈真理,作我們的鑒戒、木鐸。
至於本書的作者問題,其實是沒有明文交待的;按猶太人的傳統,他們看是撒母耳寫的,有學者這樣說:「本書大部分的材料取自不同支派的文獻,始無異議。這是為什麼本書能包括了許多仔細而生動的記載,就如底波拉的歌,約坦的比喻,耶弗他與亞捫人的辯論,基列人和眾首領在米斯巴開國民大會的詳情,與及許多類似的記載,這些都是取材自當代的文獻的。」
再者,這些材料都是稍後才加以編輯整理的,我們從十八章三十一節和二十章二十七節可以看見,約櫃自示羅移去後,本書才著手編撰。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這一句話,重複出現多次(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我們猜想他們是立了第一個王——掃羅——之後,就開始編這本書;而一章二十一節說到「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也顯明是在大衛王登基之前,因為大衛王登基後,就把耶布斯人趕出耶路撒冷(參代上十一5)
由此看來,本書大部分是由那連接士師與列王兩大時代的撒母耳所編撰,倒是十分可能的了。
有人就十八章三十節「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一句話,而說士師記是幾百年後,十支派(北國以色列)被擄,才編撰成書,這跟書內很多有關時代背境的資料就大有衝突,就如耶布斯人仍居耶路撒冷一類的。我們知道士師記中的以色列人,常受外敵擄掠欺淩,因此就有理由相信這句話是指著剛發生不久而對以色列人記憶猶新的一次被擄,更合全書的脈絡。
現在我們可以這樣扼要地說:本書的材料是取自當代各支派之文獻,而由撒母耳——也可能是別人——在掃羅作王后,大衛登基前所編撰,就如艾利葛博士所說:「按其屬靈真理而把不同的歷史事件彙編成現存之士師記的,實是一人的工作。」這是可信的。
選民的情況
「本書記載以色列人的道德,似乎是腐化非常了,」安加斯博士說:「與約書亞同時代的以色列人,既勇敢,又忠心,那一代的人沒有叫他們的列祖的名字蒙羞(士二7),但現在他們起初的熱心開始冷卻了,落到一種淡薄漠然的地步,使約書亞覺得非要嚴加責備不可。在迦南地,每一個支派都分到一塊地,他們寧可偏安一隅,努力開墾自己的地土,對於儆醒爭戰,或是幫助其他人等都沒有興趣。慢慢的,新一代興起來,他們活在拜偶像之民當中,耳濡目染,日積月累,他們也拜起偶像來,又與他們混婚,結果他們『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二13,三6)。原本居住迦南地的人既沒有以色列的威脅,也就日久坐大,且起來逼迫神的選民了。再加上了四周的強國,如敘利亞、非利士、摩押、米甸等乘虛而入,苟且偷安而又陷於拜偶像的以色列人,完全失去抵抗的能力,任仇敵宰割了。」
本書的特點
神所興起的士師,本來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功課,告訴以色列人耶和華才是獨一的真神,信靠他才是唯一得勝仇敵的門徑;那知以色列人捨本逐末,不到危難當頭,民族生命或物質生活受到威脅,不懂得依靠神——一種自私自利式的信心。他們一點不愛神,以他長期的忍耐作為放恣的保障;就是從一較低之層次來說,連出於責任感的事奉也沒有。一般說來,他們只把耶和華看作暴風雨的避難所,風停雨歇了,他們就離開他,甚至公然背叛他。他們對神藉亞伯拉罕和摩西頒下的有規律的生活,感到厭倦,他們不再重視神與他們所立的約,離開正道,沈迷於不潔及邪惡的生活。
神按著他憐憫的心腸,常為這群因離經背道而受辱哀鳴的百姓興起拯救者來,他們就是士師了。這就顯出一個真理,人離開神是只會招來禍害,但什麼時候求告他,他仍會施拯救,神多次興起的士師,本應使以色列人重新得回起初對神的信和愛的,無奈神這樣的介入,仍引不起他們徹底的悔悟。他們似乎背逆慣了,良心已經麻木,可憐!這就是以色列人在迦南地頭三百五十年的光景,與約書亞記的情形成了最強烈的對比。
本書的主題
為什麼會有這樣悲慘的崩潰?它的答案是本書的主旨了。它的目的就是要顯示出以色列人墮落的原因及途徑,從而刺激起百姓要悔改歸神的意識,我們相信愛靈如火的撒母耳是懷著這個目的來編寫本書的,下面我們要陳述的全書結構亦可顯出,本書的中心資訊乃是——
妥協的失敗
士師記每一章都在表明這個真理。當然,每一個士師的工作都說明了人若重新回到對神的信心,他們就可以重新獲勝;但士師的興起豈不更說明了他們失敗的癥結所在?那是什麼?——妥協!
到底是怎樣開始的?本書第一章就指出,住在河西九支派半的人並沒有按著神的吩咐,把迦南七族的人滅絕,終於自吃其果。流便,迦得與瑪拿西半支派老早就妥協了,棄神的應許地不住,擇約但河東之基列而居(民三十二1)。
士師記第一章告訴我們八支派的局部勝利——那就是猶大,便雅憫,瑪拿西,以法蓮,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和但。至於其餘兩支派——以薩迦和西緬——就沒有提及,可能他們與八支派的情形是一樣的。這件事告訴我們,若不給仇敵以致命的打擊,他們就會為患無窮,至終反被其敗,這就是以色列人的情況,這也是我們的鑒戒,唯願我們一生不忘記,對仇敵宅心仁厚只會害事,就如我們對罪不徹底,日後就禍患綿延了。神對以色列的命令雖是苦澀的,卻是必須的。以色列人不察,為仇敵留地步,日後受制于敵就是必然的了。
再者,在第二,三章中,我們看見他們接二連三的妥協;他們不單沒有滅絕迦南人,反與他們結了盟(二2),這是神明明禁止的,他們沒有耳朵去聽。隨著結盟後,他們開始與迦南人混婚了(三6),這也是神嚴令禁止的。跟著,他們因為與當地的人有血統的關係,以色列人的生活開始墮落了,他們忘記耶和華,向迦南的偶像彎腰,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二13,三6)。
我們留意他們墮落的程式——為仇敵留地步,軍事聯盟,混婚,拜偶像,離棄神——至終就招來羞辱的被擄。士師的興起叫情況暫得緩和一下,但到士師離世了,情形就更甚,我們可以從二章十八,十九節略窺一斑:「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
不錯,這就是本書的中心資訊了——妥協的失敗——願這句話烙在我們的腦海中,使我們徹底把一切不潔的,甚至是可疑不潔的東西燒毀淨盡。我們若為撒但留地步,就必不能長久享受神應許的安息;我們若與表面看來無害的,卻是神明令禁止的事物結盟,不久我們就會發現自己在情欲的事上泥足深陷,不能自拔。
妥協的失敗——唯願以色列人學到這功課,唯願今天妥協的教會記取那失敗!神今天仍要這樣對我們說: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之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六17~18)
士師時代的政治情況
受下列各族虐待之期 |
米所波大米 八年 摩押人 亞捫人 十八年 亞瑪力人 非利士人 迦南人 二十年 米甸人 七年 亞瑪力人 亞捫人 十八年 非利士人 四十年 |
共計一一一年 |
士師或升平之期 |
俄陀聶(猶大之基列西弗人) 四十年 以笏(便雅憫人) 八十年 珊迦
底波拉(以法連人)巴拉(拿弗他利人) 四十年 基甸(瑪拿西人) 四十年 亞比米勒(瑪拿西人,篡位者) 三年 陀拉(以薩迦人) 廿三年 睚珥(瑪拿西東部基列人) 廿二年 耶弗他(瑪拿西東部基列人) 六年 以比贊(伯利恒人,或在猶大) 七年 比倫(西布倫人) 十年 押頓(以法蓮人) 八年 參孫(但人) 二十年 |
共計二九九年 |
(壓逼以色列人者尚有西頓人與馬雲人,參士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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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德《士師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