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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十八章

 

約書亞記 第十八章 注釋

  

18:1-19:51  其餘七支派所得之地

  

1-10  以色列人要得神所賜的地,必須憑信心攻取

 

約書亞督促停滯不前的七個支派去得地為業,首先要他們抽籤分配迦南未分之地。

  

1          「示羅」:在示劍以南十九公里(十二英里),位於以法蓮境內。示羅被選中為設立會幕之地,可能因為它處於迦南地的中央,占地理上優勢。

  

11-28  便雅憫分得之地

 

便雅憫支派分得猶大與約瑟支派之間東西伸展,由約但河直到伯和侖的狹長地帶,西面則與但支派相連。

  

11-20  得地界限

 

便雅憫的北界(11-13)正是以法蓮的南界(見串6),它的南界(15-19)正是猶大的北界(參15:5-11)。

  

17        「基利綠」:可能是吉甲的別稱(參15:7)。

  

21-24  東部的十二座城

 

23        「巴拉」:在巴拿突城(21:17)之東北。

 

            「俄弗拉」:在伯特利東北六公里(四英里)。

 

24        「基法阿摩尼」:可能在伯特利以北五公里(三英里)。

 

            「迦巴」:在伯特利以北十一公里(七英里)。

  

25-28  西部十四座城

 

25        「拉瑪」:在耶路撒冷以北八公里(五英里)。

 

26        「摩撒」:在耶路撒冷以西。

 

28        「基列」:可能是基列耶琳,(見9:17注)。

 

思想問題(第18章)

 

1 為何本章章首指出其餘七個支派沒有分得地業呢?

  是否約書亞本人失責?

  若教會聖工停滯不前,教會沒有增長,你想這是神的責任麽?

  3節給我們什麽提示?

 

2 七支派選出的廿一位代表負責視察得地的範圍。你認為他們會遇到什麽困難?

  神如何保守他們?

 

3 為什麽約書亞說他是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支派分地(6)?

  七支派分得之地大小不同,他們可有埋怨不公平?

  今日神給予信徒不同的恩賜或恩典,信徒從以色列支派的表現可學到什麽功課?

  神要求各支派竭力奪取所分配的地方,同樣 對信徒有什要求?參太25:14-30; 林前4:2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