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十八章
約書亞記
第十八章 注釋
18:1-19:51 其餘七支派所得之地
1-10
以色列人要得神所賜的地,必須憑信心攻取
約書亞督促停滯不前的七個支派去得地為業,首先要他們抽籤分配迦南未分之地。
1 「示羅」:在示劍以南十九公里(十二英里),位於以法蓮境內。示羅被選中為設立會幕之地,可能因為它處於迦南地的中央,占地理上優勢。
11-28
便雅憫分得之地
便雅憫支派分得猶大與約瑟支派之間東西伸展,由約但河直到伯和侖的狹長地帶,西面則與但支派相連。
11-20
得地界限
便雅憫的北界(11-13)正是以法蓮的南界(見串6),它的南界(15-19)正是猶大的北界(參15:5下-11)。
17
「基利綠」:可能是吉甲的別稱(參15:7)。
21-24
東部的十二座城
23
「巴拉」:在巴拿突城(21:17)之東北。
「俄弗拉」:在伯特利東北六公里(四英里)。
24
「基法阿摩尼」:可能在伯特利以北五公里(三英里)。
「迦巴」:在伯特利以北十一公里(七英里)。
25-28
西部十四座城
25
「拉瑪」:在耶路撒冷以北八公里(五英里)。
26
「摩撒」:在耶路撒冷以西。
28
「基列」:可能是基列耶琳,(見9:17注)。
思想問題(第18章)
1 為何本章章首指出其餘七個支派沒有分得地業呢?
是否約書亞本人失責?
若教會聖工停滯不前,教會沒有增長,你想這是神的責任麽?
3節給我們什麽提示?
2 七支派選出的廿一位代表負責視察得地的範圍。你認為他們會遇到什麽困難?
神如何保守他們?
3 為什麽約書亞說他是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支派分地(6)?
七支派分得之地大小不同,他們可有埋怨不公平?
今日神給予信徒不同的恩賜或恩典,信徒從以色列支派的表現可學到什麽功課?
神要求各支派竭力奪取所分配的地方,同樣 對信徒有什要求?參太25:14-30; 林前4:2。
──《串珠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