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廿七章
第 27 章
鑿和沒鑿過的石頭有何不同?神的本意是甚麼?
27:5-6 神明令以色列人,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一座祭壇,免得百姓把祭壇當作偶像來敬拜。使用鑿過的石頭給神造祭壇,就是褻瀆神(參出20:24-25)。並且,百姓當時還不會使用鐵器,若使用鐵器的話,就可能意味著與別的民族合作,靠賴他們的專業技巧了。
靜聽並遵行神的話,作為神的百姓,我做到了嗎?
27:9-10 摩西對以色列新一代的人重申神的律法。我們決心信靠神,也必須立志順從祂的道。我們所行的,表明我們衷心所信的。別人能否從你的行動中,看出你是神家族中的成員呢?
為甚麼要宣佈咒詛呢?神的警戒是出於烈怒?是出於大愛?
27:15-26 這幾節的咒詛,本來是祭司所起的誓,由百姓所認同。他們應承不做會受咒詛的錯事。百姓所說的“阿們”,就是“誠心所願”的意思,他們如此回應,表示負起自己行為的責任。人有時看到這裡有許多咒詛,會以為神有壞脾氣,凡不守規矩的都要受祂嚴懲。但是我們要看見,這些限制並不是威脅恐嚇,只是愛心的警告,叫我們留意生活中的表現。正如我們警戒兒女,不要靠近火爐,別在車水馬龍的街上追逐一樣。神警戒我們不要做危險的事。宇宙間的自然律,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欺負別人或得罪神,會有悲慘的後果。神是大有憐憫的,祂將這種真理明示我們。祂是出於愛心,而不是出於烈怒,祂講的話雖然厲害,卻免我們因忽略祂或欺負別人而產生嚴重的後果。不過,神並不僅講出咒詛違命的後果,緊接著這些咒詛之後,我們看到許多祝福(正面的結果),就是為祂而活之人必有的大福氣。──《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