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七章
第 17 章
甚麼是我上好的?我讓神任意使用嗎?
17:1 摩西把這個命令列於此,可能因為有些以色列人將有殘疾的牛羊作為祭牲獻給神。人常常受試探,希望少給神,以為沒有人知道真相。奉獻的態度顯明我們的優先取向。將剩下的獻給神,表示神在我們的生活中並不重要。你要讓神優先使用你的金錢、時間、才能,如此才算尊崇祂。
怎樣防止人出於害人利己的心作假證?
17:6-7 不可單憑一個證人的見證就將人處死,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可以定人的死罪,用石頭打死。要將被定罪的人帶到城外,由見證人先向他投擲大石,路過之人接著也可向他投石。將拜偶像的人處死,這種制度就是將“這種惡從以色列人中除去”。這兩種方式能保護被告,首先,規定要有多名證人,以防止人出於私仇而作“假見證”;第二,它規定原告要首先向犯人擲石,這可使他們三思是否作不公平的控告。
神認同以色列人立王了嗎?
17:14-20 神並未叫以色列人立王來治理他們的國家。實際上,神不同意他們這樣的想法,因為祂就是他們的王,百姓應當順服祂、跟從祂。但是神知道,將來有一日,百姓會有自私的意圖,想立一個王──使他們像周圍各國一樣(參撒上8:1-22)。他們若堅持立王,就必須選擇合適的人。所以神將這些條例列出,既為百姓的好處,使他們知道怎樣選擇,並且也是為王本身著想,使他照神的律法來領導百姓。
以色列的君王遵行這些吩咐沒有?結果如何?
17:16-17 以色列君王都未留心這個警告,結果自取敗亡。神使所羅門諸事亨通,但是他在富足以後,就建立強大的軍隊,娶了許多妻妾,他的心也偏離了神(參王上11:1-10)。他犯罪導致以色列的不順服、使國家分裂和百姓被擄。
“平生誦讀”,“謹守遵行”豈只是對以色列君王的要求?不也是在對我說嗎?只是我……
17:18-20 以色列人所選出的君王,必須愛慕神的話語──聖經。他必須(1)為自己抄錄一本律法書,供他個人使用(那是古時的摩西五經);(2)將這書妥為保存;(3)每天誦讀;(4)完全順服神的話語。他這樣行就能尊敬神,不至心高氣傲,看不起別人或在富足強盛的時候忽略神。不閱讀神的話語,我們就不能明白神的旨意;除非經常閱讀、默想祂的話語,不然聖經對我們就毫無用處。現代人容易得到聖經,因此不難獲得古時以色列君王的智慧之源,而更大的挑戰,是依照聖經的指示去行。──《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