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六章
第 16 章
特別節日我是否作特別的奉獻?我是盡所能地奉獻嗎?
16:16-17 神吩咐以色列所有的男丁,要一年三次上聖所所在的宗教中心城邑去,守宗教節期。凡是前去守節的人,都要按神所賜的比例向祂奉獻。祂並不要求我們的奉獻超過自己的能力,卻要我們存甘心樂意的心來奉獻,這樣就必蒙福。對有些人來說,十分之一可能是重擔,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太少。請你看看你所有的,再按照神所賜給你的,按比例獻給祂。
沒有公義的領袖,後患無窮,甚麼樣的人有資格作領袖?
16:18-20 這裡預期百姓進入應許之地後,會面對重大的問題。雖然有民族領袖約書亞,但他們未竟全功,也未能選出約書亞的接班人作屬靈領袖,以公平與智慧來領導各支派、各地區,使各城邑都能過敬畏神的生活。他們沒有指定智慧的審判官和忠心的官長,以致百姓悖逆神,不公平的事危害社會。由此可見,選任賢能是重大的責任。在你的影響力所及之處,像家庭、教會、學校、並工作場所中,公平與敬虔的風氣是否深入民心呢?像以色列人一樣,如果不任用正直領袖,必然後患無窮。──《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