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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的活在神面前(二十二章)

 

我們上一次看到二十一章的時候就提過了,從二十一章開始,神就單獨向祭司們說話。在二十一章以前那幾章,神是向以色列的百姓說一般的話。從二十一章開始,神就專一的向祭司說話。我們留意到神向祭司們說的話,說出神的要求比對一般的以色列民要高。我們也曾經提過,神多給誰,就向誰多要,多托誰,就向誰多取,神向親近祂的人,要求是要高一點。所以一般人能作的,祭司們不能作,這也與在新約裏神的兒女有關係,好些事情人以為是沒有甚麼大不了,但是對神兒女們來說,我們還是必須有一個很嚴肅的態度,我們絕不是說,別人能作,我們也作。我們要看到,別人能作的,我們不一定要作,甚至是我們不能作。因為我們生活的根據,不是人的想法,也不是根據人的道理,乃是根據神的自己。

 

所以我們在利未記這幾章進到生活的一大段經文裏,我們一直看見這幾句話,「我是耶和華。」「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要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所以神兒女們的生活,絕對的是根據神的自己,不是根據人的道理,也不是根據人的遺傳,包括基督教的遺傳。我們看見我們生活的依據,只有神的自己,因為神在救贖裏,不是給我們一些生活的規條,祂是給我們一個祂自己的生命,然後借著這生命,把我們造就、造就、造就到一天,叫我們完全的像祂。這不是教條能作成功的,必須是在生命裏的工作纔能作成的。既然是生命的工作,因此就必須在生命裏有成長,這個成長就必須要根據神的自己。

 

對人的本相有錯覺

 

在二十二章裏,我們看到神的要求比二十一章裏的要求還要再高一些。如果從字句上面來說,神對亞倫的家族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12)弟兄姊妹,你細細讀這一段經文,你一定會感覺,這不是很矛盾嗎?祭司們是被神特別選召出來處理在聖所裏事奉神的事,他們不可能不碰到聖物的,他們不可能不碰到以色列人獻給神分別為聖的聖物的。現在神說,「你們要遠離這些聖物。」這不是矛盾嗎?這叫祭司們怎麼去服事呢?你叫祭司們怎麼處理在會幕裏應處理的事呢?以色列人獻祭,要經過祭司的手。以色列人帶到神面前的供物,也要經過祭司的手,現在神在這裏說,「要遠離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我的聖物,免得褻瀆我的聖名。」弟兄姊妹們,我們留意神在這裏所說的意思。頭一件事,弟兄姊妹們要看清楚,按著人來看,祭司在以色列人當中是特別被選召出來的一批人,以色列民是被神揀選出來的一個民族,因此,祭司可以說是被揀選當中的被揀選。這個就很特殊,再加上他們的職事,他們所作的就是作在神的面前,他們是把神的心意作在百姓的中間。從這一方面來看,這一批祭司是非常特殊的一批人,但是我們讀二十二章的時候,我們就馬上留意到,神不允許這一種觀念留在神的百姓的心思裏。正如我們以前讀建造會幕的時候,我們提到亞倫和他的子孫們,能到神的面前去服事,不是因為亞倫和他的子孫比別人強,乃是完全根據神恩典的選召。他們去服事的時候,他們必須穿上聖服,要是他們不穿上聖衣,他們是不能進聖所。他們若勉強要跑進去,他們就要死在那裏。

 

這是很嚴肅的,這說出了甚麼呢?如果亞倫不穿上聖衣,他就是亞倫,他穿上聖衣就是大祭司。回轉到新約裏來看,我們如果不是在基督裏,我們就是我們自己。我們所以能靠近神,我們能與神有交通,我們能在神面前可以服事,乃是因為我們在基督裏。我們是披戴基督,我們才有資格來到神面前,親近祂,享用祂,事奉祂。我們在神眼中與人不同,不是因為我們這個人與別人不一樣,乃是因為我們在基督裏。

 

現在我們看到二十二章的時候,神說了這麼一些話,「你們這些作祭司的,要遠離以色列人分別為聖歸我的物。」這很明確的說出,你們這些人雖然是被選召出來作事奉神的人,但是你並沒有特殊的地位,你們並不是一些特殊的人物,因為你們還是出自亞當,所有在亞當裏的人都是一樣。在神面前都不蒙紀念。現在你們在恩典中被選召出來,那是神恩典作的事,與你們的本身沒有關係,所以不要因為你們作祭司這一個事實,就把自己看得與別人不一樣。

 

在二十二章裏,提到這件事是很清楚的。在基督教的歷史上,一直遺留著一個這樣的觀念,很多的所謂高層的基督教,他們很清楚的說,在基督教的組織裏,有一小批人給叫作聖品人,大部份的人就給稱為平信徒,這個階級的界線是很清楚的。現在很多稱為的基督教會的,沒有在組織上接受這種不是道理的道理,但是在他們的觀念裏,仍然是有著這樣的成份。你稍微留意一下,你就可以看到,你不太容易看見人可以在聚會裏禱告,好象這個禱告是作牧師的纔能作,不是牧師也必須是長老,不是長老也起碼是執事,總是有那麼一個職份的人,他纔能在聚會中作一些特定的事。弟兄姊妹們,這一種觀念,如果是在組織上來發表的,固然是不對,就是沒有這樣組織的成份,而在觀念上有這樣的內容,仍然是不準確。

 

在舊約的律法上,有好多好多地方,一直給我們看到這樣的說法,一直在提醒我們,亞倫和他的子孫只不過是一個普通人,他們只有在一個特定的條件下,他們纔能作一個事奉神的人。舊約裏很多條例,但是歸總起來只是一個事實,就是活在基督裏。這一點在新約裏就更清楚了,只有活在基督裏,我們纔能與神有交通,我們纔能在神面前有服事,我們纔能在神面前有享用。這是頭一件事。

 

保守自己完全的潔淨

 

第二件事說到,祭司們接觸聖物的時候,他們必須要留意自己在神面前要對,要準確,要沒有難處。所以我們要特別注意,神說話巧妙的地方。我們留意第二節,看看神的話怎麼說。「你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給我的聖物,」(2)遠離那些聖物,是不是等於不要去碰那些聖物呢?如果我們不留意,我們是可以把它劃上一個等號,但神沒有給我們看見這個等號。

 

既然是這樣,神要求以色列的祭司遠離聖物的目的在甚麼地方?那原因又是甚麼?就在第二節末了那一句話,「免得你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神沒有提及要保守這些祭司們不落在褻瀆神的名的這種光景裏,所以神在這裏說這個話。不是說祭司們不能摸這些聖物,乃是必須在合宜的條件底下,合宜的光景底下,他們纔能碰這些聖物。如果不按著神的安排來摸這些聖物,他就是褻瀆神的聖名,他就得罪了神。所以在下文裏,就提到好多好多的事,讓祭司們自己作檢查,我究竟是不是在這種光景底下?如果我是在這種光景底下,我就不能去摸聖物,我必須要維持我在神面前是乾淨的。

 

這裏提到好些好些事,這些事都可以叫人成為不潔淨的。在我們活在新約裏的人看來,這些好象都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但是在當日的律法下就說得很嚴格。比方說,你身上有污穢,這些污穢是什麼東西呢?底下就說了好些例子。比方說,你看見有個蟑螂死在這裏,那就把它扔掉就是了。這在我們的感覺上沒有甚麼了不起,我只要拿一塊紙來,就可以把它丟掉。我們弟兄們也許更粗曠一點,拿手一扔就是了,再洗手就完了。我們今天覺得沒有甚麼了不起,但是舊約律法下,這個事情就非常嚴肅。為甚麼呢?因為那是死蟑螂,你碰到那死蟑螂,就是碰到死亡的事。碰到死亡的事,你就被沾染了,這是非常嚴格的。

 

為甚麼神在舊約裏把事情定規得那麼嚴格呢?我們從神的目的上去看,我們看到因為神要求人成聖。但是要成為聖,人沒有辦法憑自己達到這個目的。雖然神把律法賞賜給他們,他們也按著律法去執行,但是人總能發覺,就是不可能百份之一百照著律法的要求來執行。既然不能百份之一百的執行律法,人能活著的資格都沒有,還能說到成聖?當然不可能。這也就給我們看到律法的功用,乃是叫我們知道我們自己的缺欠,預備我們的心思去等候神的恩典。你說,在舊約的時候怎麼能知道恩典呢?其實我們在舊約裏也多次看到神恩典的顯明,我們光是看為甚麼會跑一些祭司出來,這些祭司是根據甚麼作祭司?你看到祭司,你就看到這是恩典。亞倫是拜金牛犢的人,不僅是拜金牛犢,並且是製造金牛犢的人,這樣的人憑甚麼作祭司?但他就是作了祭司,並且是作大祭司。怎麼說呢?只有在神恩典的選召裏,他纔能有這樣的事實。

 

我們也看到獻祭的事,為甚麼要有這許許多多獻祭的事呢?那就是說出我們人在神面前有多方面的殘缺,神就為人預備各種各樣的祭,一共有五個祭,借著這五個祭就解決人在神面前的殘缺。你說那些祭怎麼能解決人的殘缺呢?當然在祭的本身只是一個神發表出來的方法,神說,你們按著這個方法來作,你們的殘缺就可以拿掉。但事實上,神在說那些話的時候,神乃是一直指著祂的兒子將來要作的事來說的,所以獻祭本身也是一個恩典。

 

在恩典中享用潔淨

 

現在我們從二十二章裏再來看,在這裏有很多不合神的條件的事,比方長大麻瘋啦,或是有漏症的,或者摸到一些不潔淨的東西,或者說,碰到一些不潔淨的人,他就被沾染了。弟兄姊妹記得,這人是祭司,不是一般人,他只要有這些事情發生,他就成了不潔的人。這個不潔的人如何活在神的面前?一個不潔的人如何在神面前享用神呢?一個不潔的人怎麼在神面前去事奉神呢?弟兄姊妹你看,在這裏真是有意思,你看到神恢復他們成為潔淨的方法。這是說一種不潔淨的事,而不是說犯罪的事,犯罪一定要獻祭,但現在不是犯罪,是沾染不潔,發生了一些不合宜的事,神怎麼恢復他們在神面前的潔淨呢?叫他們可以吃聖物,吃聖物就是享用神的自己,享用神的份。怎麼去恢復這一個資格呢?我們留意上面一直說了一些叫人沾染不潔的事,在第六節就說,「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必不潔淨這個事實是不能更改的,你只要碰到這些東西,你就是不潔淨的。只要有這些事物發生在這個人身上,這個人就成了不潔淨的。不潔淨的時候,他就不能吃聖物,他就必須要遠離聖物。

 

但是弟兄姊妹你看到,「必不潔淨到晚上。」他必不潔淨,但只是不潔淨到晚上。到了晚上又怎麼樣呢?他就恢復潔淨。要作甚麼事情嗎?這裏沒有說,反正到了晚上,你就潔淨了。這是甚麼?這是恩典的憐憫。但是你說,我不要等到晚上,我不能忍受這個不潔淨,有沒有辦法呢?有。神說,「去洗個澡。」現在是中午,你不潔淨了,你說,「我不能等到日落的時候,到日落的時候,還有六個多小時,要等六個多小時,我忍受不了,我要趕快的恢復潔淨。」神的律法就告訴他說,「你去洗個澡,你洗個澡你就潔淨了。」(參6

 

洗澡在舊約的時候,就真是一個洗澡的動作,用水來把你的骯髒洗乾淨。但這個是預表,律法上的一切都是一個預表,實際的意思是甚麼呢?我們就要回到新約裏來看我們洗個澡就得潔淨,你怎麼洗呢?約翰壹書一章裏很明確的說,你回到神的面前來認你自己的罪,取用基督的寶血把我們再來一次潔淨。或者你來到神的面前,借著神話語的光來照明,叫我們看見,我們該如何脫離那些不潔淨。在新約裏我們就看到是這樣一件事,但在舊約裏,律法就告訴他們說,他要潔淨的時候,他可以早一點去洗澡。如果不去洗澡,他要等到晚上就自動的潔淨。弟兄姊妹要記得,這是說到祭司範圍裏的人,不是說一般的以色列百姓。他們是一些靠近神的人,與神有交通的人,有服事的人,不住的享用神的人,這方法是在這樣的範圍裏適用的。

 

問題在這裏,怎麼可以自動潔淨?污穢就是污穢,怎麼能自動潔淨呢?但律法上的話是這樣說,「等到晚上就潔淨了。」如果神的話是對的,這一個祭司,他不洗澡,但是到了晚上,他白天所沾染的污穢就得了潔淨,因為神的話是這樣說明。你說為甚麼可以這樣?他怎麼可以不作一些事他就能得潔淨?你必要作一些事,纔能叫你在神面前恢復沒有罪的地位。弟兄姊妹有沒有覺得,這個不就是宗教的想法嗎?你說,「為什麼不能借著宗教的方法來達到潔淨的地步呢?」我們都知道宗教不能增加我們甚麼。「但是他們甚麼都不作,到了晚上就潔淨,怎麼可能有這樣的事呢?」弟兄姊妹們,你看到這是神的憐憫,是神的恩典,是神的恩典不紀念他們的污穢。

 

弟兄姊妹記得,這是被沾染的污穢,不是犯罪的事實,這一點我們要抓牢,不然我們就會困惑。這是因著別人的緣故,叫自己受了沾染,是在這種光景下發生的,不是自己犯罪的。如果這一點沒有掌握住,我們就一定會困惑。怎麼可能到晚上就潔淨?我們感謝神,神的話在這裏這樣說,乃是有祂的心意。也許弟兄姊妹要問,「為甚麼是到晚上?為甚麼不是到早晨?早晨的光一來,甚麼東西都清新了,這個好象是合理一點,為甚麼是到晚上?」弟兄姊妹們,我們又不能不留意,神怎麼給我們計算日子,神給人計算日子,不是從白天開始,其實人計算日子也不是從白天開始,是從午夜零時開始。神給人計算日子,是從晚上日落的時候開始,所以創世記是「有晚上,有早晨。」

 

我們讀神的話,常常可以看見,從黑夜到天亮。怎麼神數算時間是從黑夜開始呢?我們感謝神,因為人是落在黑暗裏才會尋求光。也就是說,人如果不跑到盡頭,他們是不會尋求神。我不敢說神是有這樣的意思,這只是我個人的一點體會。但我們要注意這裏,「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可以吃聖物。」(7)弟兄姊妹注意,差不多二十二章整章,都是說吃聖物的問題,這是享用神的問題。所以在開始時就說,要遠離那些分別為聖的物,乃是因為要引進享用神的份。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可以吃聖物了。弟兄姊妹們,現在我們就能領會一件事,日落的時候乃是新的一天開始,那是一個新的日子開始。用我們屬靈一點的話來說,就說是更新的開始。既然是更新了,當然就說是潔淨了。

 

我們不能不注意,更新是一個事實,但我們不能忽略,更新是有一個過程,這一個過程,可能包括認罪,或者悔改,或者是賠償,或者是甚麼、甚麼、或者請求饒恕。在這過程裏,可能包括這些,但是不管這個過程是如何,現在就說出一個更新的事實。一個人在神面前進入更新,他當然是潔淨了,他當然就可以吃神的聖物。我們感謝讚美神,說了這一大段,我們留意神的目的在那裏?神乃是說,你吃神的食物,就是說你接受神的份,也就是說出我們人與神聯合。既然人在與神聯合裏,在享用神裏,人就必須時刻保持潔淨的狀態。這一個潔淨的狀態,不因為這些人是祭司,他們可以輕鬆一點,相反的,他們給要求更嚴格一點。

 

享用神的份的人

 

從第十節開始,就轉了一個角度說到祭司們享用神的內容。凡是在祭司家裏的人,他們都可以吃聖物,但是我們要很清楚的認定甚麼叫作「家裏人」。稱為「家裏人」的一定要有一個關係,那是甚麼關係呢?這裏提到有兩種情形,一個是血統上的關係,一個是付代價買回來歸於這個家的關係。在這兩種情形裏的,纔能成為家裏的人。如果一個人家請了一些人來作工,這些人不算是家裏人,所以祭司們吃聖物的時候,這些人不可以吃。只有真是祭司家裏的人纔能吃,他們的兒女可以吃,跟他們有血統關係和親屬關係的可以吃,直系親屬可以吃,請回來作工的人不可以吃。(參1013

 

弟兄姊妹,這條例叫我們看到一件事,神非常樂意把祂的份賞賜給人,神巴不得祂自己所有的都成了人的所有,這是我們從起初就看見的神的心意。人起初被造的時候,神已經把這心意顯明出來,神把祂的形像給人,神把祂的權柄給人,神把祂的生命也給人,還有甚麼剩下不給人的呢?沒有了,神把祂自己全都給了人,神非常樂意把祂的所有成為人的所有。但是人要這樣承受神的所有,他必須具備一個資格。甚麼資格呢?就是「家裏人」。我們說清楚一點,我們必須是「神家裏的人」。

 

怎樣纔能成為神家裏的人呢?這裏有兩個方法,一個就是生命,另一個就是買回來。生命跟買回來,這兩樣都是福音所帶出來的實際。福音的實際是甚麼?神的兒子付了代價,把我們買回來。福音的實際另一面又是甚麼呢?乃是神借著祂的兒子把祂的生命也給了人。有了這兩個事實就成了「家裏人」,當然這兩個事實是合在一起的。對我們已經在救恩裏的人來說,是神兒子付了救贖的代價,把生命賜給我們,我們都成了「家裏人」。我們既然是家裏人,我們就可以享用神了。神沒有再列出另外的一種資格,祂只是列出一個資格,這個資格就是在家裏,在神的家裏。

 

你活在神的家裏,你就有條件去享用神,如果你離開神的家,就不能享用神。我說這個神的家,不是指著我們這裏名字叫作神的家的聚會,我們到別一處聚會,我們就不能享用神,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在這裏所說神的家,乃是指著整個的教會。我們必須是這一個家裏的一個份子,我們纔能享用神。但在這裏很有意思,律法的條例是很具體的說明,但律法的精意我們要瞭解。這裏就提到一件事,「祭司的女兒若是出嫁了,她就不能吃聖物。」(參12)按著人來看,她已經出嫁了,她是別人家的人了,所以就不是這個家裏的人了,因此就不能吃聖物。當時的情形是這樣,當然現在就不一定是這樣,一個女兒出嫁了,歸家的時候,那個家裏才高興呢。你不要說「這個你不能吃,那個你也不能吃」,甚麼都能吃。別人會告訴她說,你看見甚麼,你喜歡甚麼就吃吧!但在律法的條例底下,祭司們的女兒出嫁了,她可以回家吃各種各樣的東西,就是不能吃聖物。聖物主要是指著平安祭的祭肉,或是部份的贖罪祭或贖愆祭的祭肉。出嫁的女兒回來就不能吃這些,因為它不再是這個家裏的人了。

 

弟兄姊妹,我們要從屬靈的角度來看這件事,你卻不能從字句上看這件事,你從字句上看這件事,一些出嫁的女兒回家就很糟糕了。我們就是要看那精意,那精意是甚麼呢?你離開了家,用屬靈的話來說,就是你沒有了交通。你沒有了交通,你生活在另外一個範圍裏,你不再生活在神的眼前,所以你就沒有辦法再享用神的所有。但是這條例不是死板不變的,現在有一些情形發生了,女兒出了嫁,或者她守寡了,或者說她丈夫給她離婚了,或者說她年紀大了,但是沒有孩子,她回到父家裏生活。你們看見,她又恢復可以吃聖物的資格。(參13)為甚麼呢?沒有為甚麼,就是因為回到家裏,重新作家裏的人。

 

如果用我們屬靈的經歷看這條例,我們會看得很清楚。我們感謝讚美神,神定規了許許多多,好象太詳細了,太嚴格了,我們甚至說,太囉唆了。弟兄姊妹,我們要留意神的心思,祂作這樣的安排是為了一個目的,要求我們活在祂的面前,像祂,享用祂。

 

真誠的感恩

 

十七節以後,神提起另一件事。甚麼事呢?祂提起亞倫的家族,和以色列全家,包括那些寄居在以色列當中的人。就是說,這個範圍比較寬廣,包括所有的人。這裏也提到祭司的事,特別是提到平安祭的事。弟兄姊妹都知道,平安祭就是感恩祭,祭肉是感恩祭,你面對的是賜恩的主,你必須要有感恩的心思陳列在祂面前。所以神在這裏說,「在獻祭的事上,有些祭物是不大對的,你們是為感恩而來獻這個祭,所以不要把那些不能獻祭的祭物拿來作祭物。雖然是牛、是羊,這是神的,但是如果這些牛、羊有殘缺的,那就不要拿來獻祭。」(參1725)過去我們讀五祭的時候,已經很詳細的提到這一方面,神在這裏再告訴以色列眾人說,感恩是對的,如果沒有感恩就是不對的。若是你要感恩,你不能只有一個感恩的動作,你必須要有一個感恩的實際。這感恩的實際表現在那裏呢?你必須要有這樣的心思,我作這件事是要滿足神。在整段的經文裏,就用這樣的一些話來表明這件事,你們所獻的一定要蒙悅納,你們所獻的一定不要把不蒙悅納的擺在神面前,尋求神的悅納就成了獻平安祭的實際,不是外面獻感恩祭的動作,乃是裏面有一個尋求神悅納的心思。感恩如果是說,「神啊,你看,我是給你多大的面子,我來給你感恩了。我承認你向我施恩,我向眾人顯明你是施恩的神,我向你這樣作,你就很有光彩了。」神說,「我不管你外面的這些,我要留意你裏面有沒有尋求神悅納的心思。」所以在獻祭的事上,特別是在獻平安祭,神說得很清楚,甚麼,是不該獻的,你就不要勉強來獻,你要獻給神就該獻得非常的完整。

 

再讀下去,你又發覺有一件事很有意思,你要獻給神的那只祭牲,有殘缺的神不要,長癬長疥的神也不要,有皮膚病的,神也不要。但是很有意思,你看看,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給神。」(23)我請問弟兄姊妹們,肢體有餘的是甚麼呢?算不算是完整?算不算是短缺呢?或是純全呢?比方說,一般人都是有十個指頭,有一些人有十二個指頭。我們是一個手掌五個指頭,他是有六個指頭。沒有手掌也是殘缺。我們若是按照上面所說的,這些就不能獻給神,但是二十三節就說,像這樣的一些祭牲,還是可以獻給神。但接下去又說,「用以還願,就不可以。」甘心獻就可以,還願就不可以,是甚麼原因呢?這很有意思。

 

我們感謝主,實在是非常的滿了神的恩典和豐富。我用簡單的話來說就好,甚麼時候人獻一個平安祭,因為領受了恩典而有恩典的反應,這個是還願的,也可能是感恩的。甘心獻完全不是神先在我身上作了工,我向神有了反應,我就獻上了。完全不是這樣,神一點工作也沒有顯露在我的身上,在那一個特別的時間,我裏面看見了一些事,神是賜恩的神,雖然我沒有看見眼見的恩典,但是我仍然看見祂是賜恩的主。現雖然我先在沒有嘗到主作了甚麼恩典的工作在我身上,但是我看見在神的心裏,一直是等候著向人施恩,我看見我們的神是這樣一位寶貝的神,就因著對神的所是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就獻上一個甘心祭。

 

弟兄姊妹,問題就在這裏,人眼睛看見的是賜恩的主,而不是主手中的工作,神也就不與人計較他所獻的是甚麼,神只是看他裏面那一個寶貝的心思。所以有餘的也好,殘缺的也好,神不是看外面的,神是看這一個獻祭的人裏面向著神的那點心思。你比較底下說的,如果你拿來作為還願的,那就不可以。弟兄姊妹你曉得,看重還願的那個人,定規是看重恩典過於看重施恩的主。這樣,神就說,既然你看重恩典過於看重施恩的主,因此你還願的時候,你就必須要完完整整的來獻祭,因為你看重外面的,神也就要求你注重外面所作的。我們感謝主,我們細細讀這些條例,你一直能看見,神還是要求你們注意你們所作的是不是神所悅納的,你不要管人怎麼看你所作的,你要管的是看神怎麼看你所作的。

 

活出神的性情

 

底下的我簡略再提提就好,從二十六節到末了,因為是說獻祭,特別是說獻平安祭。我們如果不是這樣一直看下來,我們就覺得很希奇,為甚麼神突然說,「那祭牲才生下來,你就不要把它獻祭,一定要等到第八天,你纔可以拿來獻上。並且那母牛、母羊,不可跟那小牛,小羊在同一天宰殺。」(參2629)我們必須要看見這裏所殺的牲口,都是為了平安祭的。弟兄姊妹注意,「才生的公牛」在中文聖經沒有告訴你生了幾隻,不過我們都知道,一頭牛生一頭小牛,但是一隻羊就不一定是生一隻羊。

 

我們注意這裏,一條牛,一隻綿羊,一隻山羊,重點就說一隻。我們中文聖經沒有翻出來,但是這個很重要,我們沒有看到這個,你就沒有辦法看到下面。一隻就是獨生子。弟兄姊妹,現在就很清楚了,你看到了神向人的心思。祂說,一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羔、一隻山羊羔,它生出來以後,你不能馬上把它拿去獻祭,你必須讓它跟母羊、母牛生活七天,第八天你纔可以拿來作祭物。為甚麼是七天?七天就是一個完整的時期,你就看到在一個完整的時間裏,父與子或母與子是不能分開的,這不正是明明的指著父懷裏的獨生子嗎?

 

從永遠一直到我們的主道成肉身,在這一段的時間裏,主從來沒有離開父的懷裏。這裏說,第八天就可以拿來獻上,這明明給我們看到,父懷裏的獨生子的那一件事。因為上文是說到獻平安祭的事,我們能有條件獻平安祭,是因為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實在是很大的一件事,我們如果能看到這一點,底下說的你也就看到了。你不能在同一天把母與子都宰了,這一點跟這件事有甚麼關連?

 

弟兄姊妹們,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為人贖罪,釘在十字架上,乃是神憐憫我們的結果。沒有神的憐憫,神的兒子不會到地上來,因著神的憐憫,神連在祂懷裏的也交了出來。因此,神也要活在祂面前的人,學習作一個憐憫人的人。從那裏開始學習呢?就從獻祭開始。我把母羊跟羊羔一同獻上,在人來看,這是很大的一件事。但神說不可以,你從那母羊跟羊羔的關係上面,你必須要學習存一個憐憫的心,因為神是憐憫人的神。神向人啟示祂是「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就很明顯的給我們看到,為甚麼神在這裏說了這許許多多的話。

 

我們作總結,用今天的話來說,我們獻平安祭,那是讓神有所得,是我們向神的服事,是我們向神的敬拜。但是我們必須要注意,神是看這些動作裏面的實意。那實意是甚麼?我們用腓立比書上的話來說,「以基督的心為心。」弟兄姊妹,神說了很多的話,我們就這樣總結出來,因為底下接二連三的說,「我是耶和華,」(30)「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32)「我是耶和華。」(33)我們感謝主,神是因為祂的所是來要求我們活出祂的所是,所以雖然有許許多多外面的條例,但這許許多多條例裏確實包含著一個精意,就是要活出神的自己。求主幫助我們,能瞭解更多的神的心思和目的。──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