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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祭—基督是神的羔羊《二》(四章)

 

我們把贖罪祭開了一個頭,我們特別提到,在舊約的時候,神的救贖還沒有完成,但是神要叫人明白,祂十分樂意的給人赦罪的恩典,所以祂就在律法裏給以色列人預備了一個贖罪祭。這個贖罪祭按著實際的功用來說,並沒有真正的把人的罪贖出來。我們曉得,贖罪祭是帶著赦罪的恩典,但是在實際裏,神只是讓贖罪祭把人的罪遮蓋掉。我們在希伯來書就很清楚的看到這一點,在舊約裏,在律法底下,一切贖罪祭所帶出來的果效,都是遮蓋人的罪。雖然在舊約裏,只是叫人的罪得著遮蓋,但卻是發表了神的心意,神要赦免人的罪。

 

既然神沒有在律法底下,叫人真正的嘗到那贖罪祭的果效,贖罪祭在當時神的百姓的中間產生甚麼作用?我個人想,最低限度有兩方面。第一、讓人承認人有罪,人不知道自己有罪,但是有了贖罪祭,就好象照明了人的裏面,叫人看見自己有罪。因為要獻贖罪祭的人,他首先就必須要承認自己有罪。如果沒有罪,獻贖罪祭作甚麼?所以第一件事就是神要讓人知道自己有罪,也承認自己有罪。

 

第二,就是讓人仰望神赦免的恩典。這是我們看律法下贖罪祭的時候,需要有這樣的領會。我們上次也提到的,在贖罪祭裏很著重血的處理。我們看到有三種處理血的方法。頭一個是彈血,是把祭牲的血帶到至聖所裏面,彈在聖所的幔子上。第二就是把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第三,就是把血都全倒在祭壇的腳上。

 

我們感謝神,在三個不同處理血的方法,有三個不同的屬靈功用。彈血是對著神面前彈在幔子上,這是恢復交通,就像約翰壹書裏所提到的,神兒子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叫我們可以與神恢復交通。抹血在香壇的角上,那是說到不允許人在神面前的事奉敬拜打岔,因為香壇是在神面前的事奉和敬拜,神在那裏等著人向祂事奉、向祂敬拜。   所以第二個處理血的方法,乃是抹血在香壇上。第三個就是把血倒在祭壇的腳上,這是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我們都曉得,祭壇就是在進入院子以後,人所碰到的頭一個事物。這一個事物,在會幕裏是最大的一件物件,它就是擋在院子門口,人要進到神面前,就必須經過祭壇。祭壇從一面來說,乃是神的追討。從另一面來說,祭壇又是神恩典的出口,或者說得清楚一點,乃是神恩典出口的根據。所以要到神的面前必須要通過祭壇。憑甚麼通過祭壇呢?底下就有祭牲的血流出來。

 

這三樣處理血的方法,在贖罪祭裏,幾乎是全都用上了。或者說得更清楚一點,在全體犯罪,或是祭司犯罪,叫百姓也落在罪裏,在血的處理上面,這三樣都要作。然後在個人那一方面,那就不必把血帶進會幕,就是不需要彈血,只是抹血跟倒血在祭壇就成了。為甚麼有這樣的區別呢?我想,我們讀到那些經文的時候,我們再看。

 

我們提到這三樣處理血的方法,就是要很突出那血的問題。為甚麼要那樣突出血的問題呢?這是非常清楚的給人明白,「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這是希伯來書上非常清楚的告訴我們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我們感謝讚美神,燔祭沒有那麼重突出血的處理,素祭根本就沒有血,平安祭也沒有把血突出得那麼明顯,但是一接觸到贖罪祭的時候,血的處理就成了一個非常嚴肅又明顯的問題。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如果沒有血,人就不得稱義;如果沒有血,蒙了恩的人也不能抵擋仇敵。我們也記得在啟示錄裏面所提到的,那晝夜在神面前控告弟兄的撒但,它要對付神的兒女,它要把神的兒女帶離神的恩典,但是神的兒女怎麼能勝過它呢?神的話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到,「弟兄勝過它,是因為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勝過撒但好象有三個實際的內容,但是血是得勝的根基。沒有那些血,用神的道去對付撒但,撒但不怕,因為它看見,你只是一個佩劍的人,卻不會舞劍的。你既然不會使用那劍,它才不怕你會佩劍。如果你說,有人也不愛惜性命,但是他不愛惜性命有甚麼了不起呢?一般沒有血的記號的性命,在撒但的眼中根本就沒有意義和價值。感謝神,很清楚的給我們看到,血給我們帶來一個得勝的根基,叫我們可以絕對的拒絕仇敵的控告,因為血是把罪的問題在神面前作了一個徹底的對付,給人在神面前有了準確的地位,人在神面前要蒙恩也有了一個明確的根基。

 

在神的光中看罪

 

現在我們要轉過來,看到贖罪祭裏另外的一些事,我們在第四章裏,看到這樣的話,是關乎神的百姓犯罪的事實。在第二節,神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十三節,「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二十二節,「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二十七節,「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這裏提到罪的問題,有團體的犯罪,有個人的犯罪,有領袖的犯罪,有百姓的犯罪。雖然是不同的範圍,不同的內容,但神在這裏非常清楚的指出一個問題,不在乎犯罪的人知道不知道他所作的是犯罪的事,他知道,固然是罪,不知而作了,仍然是罪。

 

所以神在這裏說,「人誤犯了罪,」這個「誤犯」就是說出人在無知裏作了一些事,但是不因為人是在無知裏作出來,所以就不算為罪。人可以這樣看,「我不知道,我不明白那事,如果我明白,我一定不會作。」當然在人那一方面可以給自己這樣的原諒,但是神很清楚的在這裏說,「雖然是誤犯,還是罪。」在誤犯的時候,他不知道是已經犯了罪,那犯罪的事實仍然是一個事實。等到有一天,他發覺他明白過來了,「我犯了罪,怎麼辦呢?」能不能說,「我犯罪的時候是因為我無知,所以算了,馬馬虎虎,過得去就算了。」不成,神說,「甚麼時候他知道,甚麼時候他就要獻贖罪祭。」也就是說,罪在隱藏的時候,罪在沒有明朗的時候,不因為是隱藏,也不因為是不夠明朗,所以就可以貶低一點,不算為罪。人可以這樣想,但神不是這樣想,神所注意的,乃是犯罪的事實,神並不注意人犯罪的動機。換一句話說,動機不是神所看中的,我們人會看中動機,但是神不看中動機。

 

為甚麼神不看中動機呢?弟兄姊妹,我們都能記住的,我們這些人在神面前,都是亞當的後裔,就是一個罪人。罪人犯罪是很自然的,你甚麼動機犯罪都是很自然的,你有好的動機,那還是罪,你確實是有動機的犯罪而犯罪,當然更是罪。神所看的,是犯罪的事實,神不管人的動機,因為神絕對不能接受從犯罪的生命所流出來的東西。神看人犯罪,只是看那個犯罪的生命的表現,所以沒有動機可言。動機是人可以看的,但神不看,神只是看有沒有,有,或是沒有。我們感謝神,神的話給我們有那麼清楚又明確的看見。弟兄姊妹們,我們要感謝主,因為主把我們放在祂話語的光的保護底下,叫我們不輕易受了撒但的欺騙,而作了神所不喜悅的事。

 

無罪的代替有罪的

 

現在我們開始來看看贖罪祭的內容。祭牲當然一定是沒有殘疾的,這一點我們看燔祭的時候也提到,因為這祭牲乃是神兒子的預表,是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的主的表明。也是那聖潔沒有瑕疵的神的兒子,作了我們在神面前蒙恩的基礎,所以那祭牲是祭裏面很重要的一點。在獻祭的事上,祭壇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有兩樣,一個是祭司,一個是祭牲。我們看祭的時候,我們的重點是放在祭牲裏,附帶也說到祭司。我們看下去,我們就能很清楚的領會這一個。

 

贖罪祭是犯罪的人把祭牲牽到耶和華會幕的門口,然後在那裏按手在祭牲的頭上,這些都是和處理燔祭的時候一樣。按手一面是表明獻祭的人和祭牲的聯合,另一面也是借著按手,獻祭的人承認自己的罪需要有一個生命來代替。這個生命,是遙遙的指著神的兒子自己。

 

我們先看團體犯罪的事,祭牲殺了以後,就作處理血的事。血處理過了以後,就處理那祭牲。我們看看怎麼處理這個祭牲,很有意思的,我們越看就越要在神面前向祂俯伏敬拜。一面我們固然看見是神用祂的兒子來作我們的代替,一面又叫我們看見神兒子作我們代替的經歷。這一點在贖罪祭裏說得太清楚了。我們看贖罪祭要燒在壇上的是一些甚麼東西。我們記得,燔祭是整個祭牲燒在壇上,因為燔祭是要獻祭的人完全的在神面前蒙悅納,就是借著整位神兒子來叫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借著神兒子的所是和神兒子的所作,來叫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借著祭牲獻上去,神兒子的所是和所作就成為我們在神面前的所是和所作,所以我們蒙悅納了,這是燔祭。

 

贖罪祭燒在壇上的,不是整個祭牲,只是祭牲的一部份。是那一些部份呢?「所有的脂油,就是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四8-9)。弟兄姊妹你看,所燒上去的是這幾樣,不是整個。我們看平安祭的時候,提到這幾樣,我們說到這可以說是那祭牲顯出是完全,是肥美,就是根據這些東西。一個瘦得要死的牛羊,恐怕脂油也不會多,太多的脂油的又成了一個病牛。但是有很正常的脂油,就表明了那祭牲不僅是外面沒有殘疾,連裏面也是非常的健康。特別是那兩個腰子,弟兄姊妹曉得,腰子對動物來說,包括人在裏邊,最大的功能乃是把身體裏的毒素來過濾,把有毒的物質,經過過濾,就借著小便排了出來,腰子是生命的保護。現在神說,贖罪祭要燒在壇上的就是這些東西,能保護生命的就是神所看中的。適當的肥美,那也是神所注意到的,因為這就證實了這一個祭牲是完全的。

 

神恩典成就贖罪大工

 

弟兄姊妹們,我們要注意的,還不是神為甚麼要選這幾樣,神在這裏提到這幾樣的時候,很重很重的指出一個事實。第十節,「與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樣。」關鍵就在這裏,在贖罪祭裏,你看見平安祭。看見平安祭是甚麼意思呢?我們曉得,平安祭乃是一個感恩祭,在贖罪祭裏面看見感恩,那是說出甚麼?那是說出獻祭的人,他實實在在認識神有恩典,就因為這一位神是一位樂意向人賜恩的神,是憑著這樣要得著恩典的心思,來尋求神的赦免。弟兄姊妹,這是太寶貝了。

 

我們回頭來看我們信主的經歷,沒有一個不認識神有赦免恩典的人,他們會來尋求神的赦免。所有接受主的人,雖然他還不懂得甚麼叫做恩典的實際,但是他在感覺上已經知道,我信主,主赦免我,主叫我脫離罪和死,這是恩典。但是恩典的實際是甚麼?也許在那個時候我們都不懂,慢慢的我們懂了,恩典乃是我們所不該得的,我們得著了。我們慢慢的懂得恩典的實際。但是無論如何,我們蒙恩得救的那刻,我們有恩典的感覺,正像神這裏在說的,要把這些燒在壇上,叫人在那裏摸著神的恩典,等候神的赦免。

 

在這事上,我們又看到一個問題。關於這幾樣東西,我們可以說,我們的主是把祂所有的榮美都交出來,就是這樣獻在神面前。我們感謝主,所以在贖罪祭裏,我們看到神要的就是這幾樣。為了更明白的瞭解這點,我們必須要把整個祭牲的處理來看,我們才看到這一點。剛才提到燔祭是整條牛都燒上去,除了那皮,所有留下來的全都要燒掉。弟兄姊妹們,你留意這裏,燔祭牲是整個在祭壇那裏燒的,而贖罪祭牲不僅是腰子和脂油跟肥尾巴要燒在壇上,其餘的也全都要燒掉,但不是燒在祭壇上,而是整個搬到營外,在營外焚燒。

 

弟兄姊妹們,這是甚麼意思?為甚麼腰子、油脂是在祭壇上燒,這些在營外倒灰的潔淨地方燒。都是燒,為甚麼不在祭壇上燒,為甚麼這些一定要搬到營外去呢?弟兄姊妹們,這個祭牲是我們的主的表明,你記得,我們的主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主曾經喊過一些話,「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你曉得為甚麼我們的主會喊出這樣的一些話?我們很容易領會,因為祂擔當了人的罪,所以神就掩面不看祂,祂也看不見神,好象祂和神中間有了一個很厲害的間隔,彼此不僅是沒有交通,甚至是眼睛也瞧不到。為甚麼我們的主在那裏這樣喊叫?這樣喊叫是不是只是表達主當時的感覺?當然主在那時候是有感覺,但不是僅僅表明主那個感覺,乃是要表達罪給人的那一個破壞,破壞到一個如何深的程度,我們看到贖罪祭就可以看出來。

 

罪是全然可憎的

 

這祭牲是主的預表,是沒有殘疾的,是榮美的,但是祂擔當上了人的罪,就成了不榮美了,成了不完全了,就成了可咒詛的了。所以這個祭牲必須要搬到營外。我們感謝讚美我們的神,祂借著這樣的處理叫我們看見,就算是祂的獨生子,在祂擔上了人的罪的時候,祂也就成了不能被神所悅納的,神不能接受祂,只能搬到營外去。弟兄姊妹,我們從前讀會幕的時候,我們曾經提過,甚麼是營外?就是神的紀念範圍以外。在神的紀念範圍裏,這一個擔上了人的罪的神的兒子,神也沒有給祂留下一個地位。

 

我們看到這些的時候,我們才懂得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的那個感覺是甚麼一回事。我們纔能看見,為甚麼神是這樣狠心的。連懷裏的獨生子都不要理睬。我們感謝讚美主,我們看到這裏,就清楚的看到,我們的主為甚麼必須進到死地。為甚麼我們的主,不能用另外的方法,來叫人得拯救,必須要進入死,用死來拯救人?這是說出了罪在神的眼中的可憎和可咒詛。所以在祭牲的處理上,神指定要把那幾樣燒在壇上,那幾樣是表明這個祭牲的榮美和它的能力,神悅納這些。但是這個榮美的祭牲背上了世人的罪的時候,神只能把祂放在營外,燒在營外,燒在一個不蒙紀念的地方。我們求主給我們實在的看見,這是甚麼一回事。

 

我們留意這樣去處理祭牲,只有在全體犯罪或者祭司犯罪才這樣作,祭牲其餘的部份,都要搬到營外燒掉。這對人來說,有甚麼啟示的光呢?要搬到營外燒在倒灰潔淨之處,神要借著這一些的安排,叫人裏面有一些的看見。簡單的來說,那是人要接受神的看法。也就是說,神不允許人保留人的看法,人只能接受神的看法。這些年來,我們特別在美國,碰到許多稱為基督徒的人,原諒我這樣說,這些人對神的觀念模糊,對神的性情不清楚,對神的所作不瞭解,因此你常常聽到這些人說,「這是你們的看法,我的看法就不是這樣。」弟兄姊妹們,對神所命定的事,對於神所清楚發表出來的事,我們沒有資格保留人自己的看法,我們只能接受神的看法。也只有接受神的看法,我們才懂得神的話語怎麼能「教導人,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因為是把人帶到神的感覺裏,帶到神的性情裏。

 

我們看看,既然神安排這些,要叫人去接受神的看法,神要我們在這事上看見甚麼?第一,不要給罪留地步,所以不能燒在祭壇上面,因為沾染了罪的,神不能接受,必須搬到營外,這是不給罪留地步。第二、要完全的除滅罪。當然,這不是人能完全的除滅,但是這祭牲給我們看見,要完全的把罪除滅,所以不僅是搬到營外,也燒在營外,並且是燒成灰。弟兄姊妹們,我們記得約翰壹書三章那裏明明的告訴我們說,神的兒子顯現,為要除掉人的罪,也是除滅魔鬼的作為。

 

我們感謝神,是這一個祭牲完全被除滅,說出了我們的主替我們去承擔罪,給我們有條件去除掉罪。弟兄姊妹記得以賽亞書第一章,主在那裏向以色列人宣告一件事。祂說,「你們的罪雖像朱紅,我能叫它白如羊毛。」我們也記得,在以弗所書一章裏說,主自己固然是聖潔沒有瑕疵,但是祂也把我們帶到聖潔沒有瑕疵。這是甚麼?就是完全除掉罪,不僅是除掉罪的行為,連同罪的生命也一併的除滅。這是神的看法,這是神在救恩裏給我們看見祂要作到怎樣的地步。第三,神要讓人認識,祂是聖潔的神,因此我們就不能接受一切被玷污的事物,要保守我們自己,在神的眼中為聖。所以弟兄姊妹,你看到在贖罪祭裏處理祭牲的身體有這樣的安排,我們實在感謝讚美我們的主。

 

必蒙赦免的應許

 

我想弟兄姊妹們先注意這一個結果,第二十節提到團體犯罪的時候,處理那祭牲身體的事,跟上面說的是一樣。這兩類的祭,都要把血帶進聖所裏。我們留意二十節,「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弟兄姊妹,你注意這裏,祭司這樣作過了以後,我們留意那結果,「他們必蒙赦免。」這個「他們必蒙赦免」太寶貝了,太有恩典了。你再看,二十六節末了那裏,「他必蒙赦免。」然後,三十一節末了那裏,「他必蒙赦免。」末了的一節最末了的一句,「他必蒙赦免。」弟兄姊妹們,這是何等的肯定,這一個結果是何等的肯定,肯定到一個地步,不能更改的。特別是我們中文,用那個詞用得非常的明確「就必蒙赦免」。弟兄姊妹們,這個「必」字太好了。但是這一個結果是根據甚麼呢?就是根據有三件事作對了。

 

頭一件是作這事的人對了,第二件是那祭牲也對了,第三件是處理的方法也對了。感謝主,弟兄姊妹們要留意,這三件事就帶出一個果效,那一個尋求赦免的人,「就必蒙赦免」。但是弟兄姊妹千萬不要誤會,我們所說的獻祭的人對了,祭牲對了,獻祭的方法對了,並不就是這樣一般的來說的,乃是直接指著我們的主來說的,獻祭的祭司是預表主,祭牲也是預表主的,那處理的方法,也是預表主的經歷,全都是主的所是和所作。人在這一方面,很準確的在律法下作對了,他必定接受一個果效,「必蒙赦免」。

 

這事乃是說到在神的救贖工作裏,人接受這一位是祭司,是祭牲,也是經歷十字架的主,就帶出一個果效來,他不能不得赦免。不是這個人配得赦免,乃是那一位主,祂完全是配,祂顯出神的恩典和憐憫,借著祂所顯出來的神的恩典和憐憫,就把人完全的赦免過來。舊約雖然是遮蓋,但是給我們看到那效果是必蒙赦免。在新約裏,這事實顯得更清楚,我們也是這樣的經歷過來,我們感謝讚美主。

 

贖罪祭牲的應用

 

現在我想和弟兄姊妹多看一點點,我們看的是祭物,團體犯罪的祭物是公牛。從二十二節開始到末了,說到了個人的犯罪。我們看到個人犯罪的時候,律法所指定的祭牲就有點不一樣,不是公牛,而是公山羊,是母山羊,另外就是母綿羊羔。弟兄姊妹,你看到有這些區別,在甚麼的情形要用公山羊呢?是在甚麼情況下用母山羊呢?是甚麼時候用綿羊羔呢?都有特別的給我們要看的,不過母山羊跟綿羊羔是同一類。

 

公山羊是為了官長犯罪用的,母山羊跟綿羊羔是為了一般的百姓犯罪的,我們就要來問這事,如果把團體的祭牲都併攏一起來看,我們就看到那些祭牲是隨著贖罪祭的實際情形而逐漸的縮小。最大是公牛,最小是綿羊羔。但是不像燔祭的牛、羊、鴿子跟斑鳩,隨便你自己去選擇,用牛也成、用羊也成,用雛鴿或斑鳩也成。你覺得我們的主太寶貴,太榮美,我太愛慕祂,我就弄一個公牛來。你說我沒有這力量,我只能有鴿子和斑鳩,神說也沒有難處。在燔祭裏,這三種祭物可以隨便選一個,帶出來的果效是一樣的。

 

但在贖罪祭裏就不是這樣,如果是全體犯罪,如果是祭司犯罪,你非要用公牛不可,你就不能用公山羊。如果你是官長犯罪,你說,我拿只綿羊羔來就好了。律法就說,「不成」,你只能用公山羊。為甚麼呢?我們用主在新約裏面所說的兩句話,就很清楚的看到了。「多托誰,就向誰多取,多給誰,就向誰多要。」你認識主多一點,你在神的面前所作的就要高一點。你在主的面前不是那麼更深的經歷主,神也就讓你在低一點的光景裏去處理,神說,「這也成」。因為神看我們這些人,完全是根據我們的所是,然後才看中我們的所作。這也就是有一些罪,有一些不太美的事,在一些初信的弟兄姊妹們身上,神讓他過去,但在一些在主裏面日子久一點的弟兄姊妹身上,神就不讓他過去。你說,都是同樣一件事情,為甚麼神偏待人?弟兄姊妹,不是神偏待人,乃是神看得起你,祂覺得你不應該有這樣的光景,所以要維持在神的面前那準確的地位和實際,你就要多接受破碎,你要多接受拆毀。弟兄姊妹,問題就是在這裏,「多托誰,就向誰多取,多給誰,就向誰多要。」

 

我過去常常跟弟兄姊妹提過一件事,我再提提也很好,在現代人的眼中看來,就感覺某某弟兄是神大用的僕人,這也可以是事實,但是在將來見主的時候,你會發覺一個真相,和我們現在所想像的不一樣。我只是舉個比方而已,並不是事實。如果神託付給葛培理在他一生中,他要帶領一百萬人認識主,到葛培理去見主的時候,他是作了很大的工作,他把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個人帶到主面前。嘩,好多啊!然後,我們看到有一個弟兄,神託付他一生裏只是帶五個人歸主,他見主的時候把五個人都帶過來。好,弟兄姊妹們,請問,當神在那裏宣告賞賜的時候,你以為是那一個得著主的讚賞大一些?

 

弟兄姊妹們,我們在這些事上,我們必須說,我們的看法也要受對付。不錯,葛培理已經作了很多的工作,很大的工作,但假如他見主的時候,他沒有把主託付他的作完,那怕是一點點,他就是沒有完成主的託付。一個寂寂無名的弟兄,神要他帶五個人,他就把五個人都帶到了,他是百分之一百完成了主的託付。弟兄姊妹,求神提醒我們,在那天,主的稱讚是這樣的,「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主很看中那個人的良善,那就是對主的態度,毫無保留的揀選主。主也是看中那個人的忠心,忠心就是作好主所託付他的,守住主所要他持守的。

 

弟兄姊妹們,在贖罪祭的內容裏,主也給我們看到這樣的一種光景,求神給我們更多的從舊約的律法裏,真實的看到神的心意。雖然我們今天不再在儀文裏,但是我們卻是在精意的當中。求神憐憫我們,叫我們能看見。── 王國顯《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利未記讀經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