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廿二章
第 22 章
神為甚麼給祭司定出許多專門的守則?
22:1-9 百姓對埃及的祭司一定非常熟悉,那些祭司所關心的主要是政治方面的事;他們把宗教看作是爭取權力的途徑,所以在以色列人中設立新的祭司制度,有可能令人感到懷疑,不知與埃及的祭司是否一樣。但是神要祂的祭司事奉祂,也服事百姓。他們的職務是宗教上的,是協助百姓到神面前來敬拜。他們不可利用自己的地位來爭取權力,因為神不准他們擁有土地,收受金錢。這一切的規定使百姓放心,也令祭司能全心事奉。
不可將有殘疾的祭牲獻給神,這對我們也適用嗎?
22:19-25 以有殘疾的牲畜作祭物獻上,不蒙神悅納,因為牠不能代表神無瑕無疵的本性,只有毫無瑕疵的祭牲,才可以預表耶穌基督完美無罪的一生。我們將最好的時間、才能,以及財寶獻給神,才顯出敬拜的真義,證明我們將神看為至尊貴的。──《靈修版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