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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一至二章

 

獻祭是上帝的旨意(一1-9

利未記開頭七章有點像是『獻祭手冊』,應用在(一)在曠野流浪期間的會幕,和(二)在大却王建都耶路撒冷以及他兒子所羅門得償大却之願,在其中建立『上帝之家』時,在耶路撒冷聖殿中供應日常崇拜的祭司們使用。

我們始之以牲畜為祭(第一章)。古代以牲畜獻祭作為崇拜一部分的不止以色列民族。在近東生活的民族,大都給他們的神祇獻上牲畜為祭。以牲畜為祭,作為崇拜的一種舉動,人類大抵以為這是必要,有幾個理由:

(一)人在眾神之前感到無助。因此惟一的好辦法便是撫慰它們,使它們保持溫和。因它們可以很不負責任。

(二)眾神有時可能慈祥,賜人戰爭得勝,國泰民安,五榖豐登,所以對它們『致謝』是聰明的辦法。

(三)人應當與他的眾神『保持接觸』,或者,像我們今天可能說的,為他自己的利益,應當與它們『聯絡』。

這一切動機引致人自己想出來的宗教行動。但是在利未記,整個獻祭問題卻用相反的方向處理。我們在此所得的印象是上帝引發了這些事。

(一)上帝呼召摩西,告訴他要對以色列人說甚麼話。這種說話的方法表示出聖經的信念,就如歷代以色列的祭司們所表示的,獻祭乃是上帝自己所要的,因為獻祭與上帝自己的性格有關係。

(二)上帝從會幕中說話,而且只對摩西說話,再透過摩西對全以色列人說話。上帝在一個特殊地點與一個特殊時間說話。在曠野,在西乃與應許之地之間,上帝只對以色列人啟示祂的心意與目的。上帝並未從天上向下呼喊,叫萬族萬民聽。上帝對摩西說的話,乃是上帝之命令,摩西必須準備好去聽。

這是聖經講論神學真理時選用的生動描述。如果我們用今日的術語來寫這一切,我們便是論及摩西在意識中所知的上帝『預知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但是聖經形像化的語言遠比我們現代的心理學術用語為佳。因為聖經的形像描述,今日對黑種非洲人說話,正如從前對生活在莎士比亞時代的倫敦人說話一樣。

摩西要把上帝的話傳給以色列。以色列是希伯來人的祖先雅各的新名字,他花了整整一夜,為上帝對他生命的計畫進行苦葢之後,才接受這新名字(創卅二22-32)。利未記中的上帝之話語單單藉凓恩典臨及上帝從埃及拯救出來的百姓,但那些實在要拒絕上帝、經常輕視上帝所賜的約的民族卻得不到。無怪乎他們要一週又一週地被提醒,去覺知他們的任意妄為,偏行己路,以便他們完全靠賴恩典。

利未記開頭的話表達出一個很奇特的事實──永生的上帝實際上是對一個很小地方的小人物,啟示祂拯救的大計之若干要素。利未記的亞蘭語本(亞蘭語是耶穌用的語言)的作者們默想這一點,便宣告說:『耶和華的話呼召摩西』。這亞蘭語本在會堂中對崇拜者宣讀(在它與原本的希伯來語協音之後),好叫平信徒更能領悟。這一來,這稱為他爾根(Targum)的版本便設法保存上帝對摩西命令之『活潑性』的奧秘,這奧秘來自永生上帝的內心。

希伯來人基本上是農業民族。他們的財產大部分是牛、羊、五榖。這就是他們在獻祭物感謝耶和華時要拿這些作供物之故。如果他們所獻的是牲畜,那牲畜便要沒有殘疾,完美,不像屠場所丟棄那樣。『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上帝』(撒下廿四24)。這就是此地所暗指的原則,上帝要的祭是各耳板Qorban我們在可七11找到這個字)。它的意思是分別為聖獻給上帝的禮物,因此,實際上就是為了感謝上帝對人類的慈愛而甘心樂意獻上的祭。

如何獻祭(一1-9)(續)

(一)獻祭當在上帝所選的特殊地點舉行。不是隨處可行。在那時候是在會幕門口。出埃及記廿六章提及會幕的建造與程序。在那裏所敘述的會幕是一座華麗堂煌而又設備完善的建築物。不過在卅三章七至十一節另有關於會幕的傳統。那裏所描述的並不是出埃及記前些章所敘述的華貴而又有其裝備的會幕,卻是一個質樸無華的帳,像今日納吉(Negev,南以色列)的沙漠阿拉伯人所住的東西。尤有進者,在這段落中,上帝的帳幕與一般的以色列人住宿的樸素帳幕並沒有多大分別。因為上帝清楚地分享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的生活與命運。在對會幕兩個傳統敘述之間的重要差異乃是:在會幕中『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卅三11)。這兩個傳統終於在出埃及記四十章卅四節交織了,在那裏我們得知,當百姓依照上帝的命令走了一天的路,然後住下立他們的帳幕時,上帝也照樣行了。上帝親自臨格,在以色列人中行走。又當他們紮營的時候,祂常常透過摩西對他們說話。在會幕那裏,上帝與以色列人同在,常常有特殊意義。如果他們要到那裏獻祭,上帝所悅納的不是那\cs9祭品,而是那獻祭者。上帝顯然並不想要,也不需要牲畜作禮物。祂所想要的乃是感恩的百姓

(二)獻祭者要按手在牲畜的頭上。藉此他自己與牠認同,猶如他在說,『當這公牛在火中上升時,那獻上的祭品是我而不是別的。』因而他是在說:『我獻上我自己給上帝。』

(三)接凓祭司要把公牛的血灑在壇的四周。然後他把屍骸切開,全部放在火燄中作為犧牲的祭。這種祭稱為咢拉('olah),那就是在煙火中『上升』到上帝那裏去。在肛門附近的臟腑與腿,自然是先要把排洩物洗淨。祭司對平民百姓解釋這樣的祭將蒙上帝悅納,乃是藉凓告訴他們,上帝會喜愛由之而來的氣味。保羅在以弗所書五章二節應用了這樣描寫的神學行動。

到那裏去尋找上帝呢?

許多人會說,隨處都找到上帝。這當然是自明之理。但是那位我們惟有讀聖經才認識的聖經中的上帝卻不是那樣。打從摩西發現上帝不是從蔚藍的天空對他說話,卻是從一個特殊的,凓火的荊棘(出三章),有如在痛苦中對他說話時,我們便知道上帝選擇祂決定與人相遇的地點。因此以賽亞書十五章六節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或之處──希伯來文可以兩解)尋找祂。』

這就是為甚麼基督徒告訴他的鄰舍,他比較可能在教堂中與上帝相遇,多於在高爾夫球場上。再者,上帝最後啟示自己當然是在一個人,而且只在一個人。保羅把它簡單地說,『上帝在基督裏……』(林後五19)。

按照利未記,尋找上帝在當時最主要的是在這獻祭之處。獻祭的意思是痛苦。被宰的牲畜在壇上必然受痛苦。但是如果獻祭者本身與祭牲認同,他便要了解,他經過受苦才獲得赦免。(這真理以後各章詳論。)奇怪的是在舊約中關於誰去宰那在壇上的牲畜卻未一致。在以西結書四十四章十一節,這是未來的藍圖,是利未人要作的。但是歷代志下廿九章廿二至廿四節(一卷很晚的書)宣告這是祭司的本分。然而,我們在利未記這裏所發現的律法則終歸是有效的。直到主後七十年,當羅馬人拆毀耶路撒冷和其中的聖殿時,也就是耶穌與保羅的年代,行這事的卻是平信徒。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以後在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我們讀到『因血裏有生命』。在利未記區區二十七章中,『血』字一共出現八十五次。血特別被視為神聖。所以流這有生命的聖物的血對赦罪及使人與上帝和好都靈驗,那就是說它有效!當我們進深一步,我們便明白這引語所含深刻的神學意義。

各種祭(一10-8

無論所選的牲畜是綿羊或山羊,斑鳩或雛鴿,獻祭的程序都是同樣的。在肉未焚燒之先,總是要把血放完。對於鳥,臟腑範圍太小,祭司的手指頭不能榨取乾淨然後洗淨,因此就索性把那部分丟掉。注意:上帝並不期望普通的以色列人獻上他們所不能負擔的。雛鴿在人們的家庭附近常常很多。所以沒有財產的人總是可以捉來,獻上一隻經常偷吃他榖類的討厭東西。就是這種人所討厭的東西也很蒙上帝悅納。上帝所重視的顯然不是人的禮物,而是他的居心,他的意願。

必須用雄性的牲畜。這並不是因為雌的有甚麼不如雄的,卻是因為雄的也代表雌的和幼的。事實上雄的總括全家。在舊約,常常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不只人類是這樣,那些不為個人而為家庭而死的牲畜也是一樣。

更有一個象徵要注意。祭司要把牲畜宰於壇的北邊,『在耶和華面前』,那就是說,作為一個宗教行動,而不像屠夫只是把肉切成塊子供他的商店用。詩篇四十八篇二節和以西結書一章四節都表示:雖然上帝活在天上──而且,『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祂居住的』(王上八27)──然而當祂進入耶路撒冷和聖所時,祂是從北邊進入的。

那末,我們在這第一章關於獻祭的問題上,初次瞥見上帝的心意;但是當我們往前去時,還有許多許多關於獻祭的事將要學習。

就在以色列人定居迦南的城市和鄉村,而且建造起耶路撒冷城之後,大多數人仍然不像今天西方的經濟制度,卻依然靠土地過活。因此,如果敵人要進入那空曠的村莊,農夫牧人便都逃離他們那簡樸的農舍,到最近的城市去避難。創世記四章關於該隱亞伯的故事顯示出,畜牧與農耕傳統上是近東人的兩大主要職業。因此,那些農夫和那些種植而不畜牧的人,與那些牧羊人和放牛者,都有同樣的權利和機會去對上帝表示感恩。直到今天,各地的教會都注意五榖收割,在他們一年一度的收獲感恩崇拜中,會眾都很感津津有味。這就連在大城市的教會也一樣。在教會裏,只要我們眼見一袋榖物或一罐豆類便足以喚醒我們,上帝從土地給我們食物,並不是人類自己創造的。

第二章第一節說及『素祭』好像是一種可以分別獻上的東西。但是也可以與牲畜祭同獻,有如我們在第七章所見的情形。而且,正如我們今天所吃的加工食物一樣,要把麥製成的細麵拿給祭司;那就是說,它乃是人用力去工作過的,花了人的時間,流過人的汗之後的榖類。因此它代表(一)上帝起初所創造的,和(二)人用上帝的恩賜所造成的。

橄欖油加在祭品上,使它成餅,易於處理,加上昂貴的乳香,使它全然成了一個高貴的『祭』。它如今果真是個祭,而不是獻祭者不費分文的東西。而且,獻祭者雖是一個普通人,他要參與全部的活動,因為要他去作全部的事前準備。

第二節『亞倫子孫作祭司的』一語指亞倫的後裔。亞倫是摩西的兄弟。歷代以來,人們都相信祭司的傳統來自亞倫。因此不是亞倫的後裔便不能當祭司。我們在第一章看到,獻祭者按手在牲畜的頭上,這樣便把他自己與牠認同。我們在這裏知道,祭司可以替『百姓』作這事,並且是他的責任。這樣,祭司便是一種中間人,代表人類親近上帝。

提醒上帝(二9-16

祭司燒的那部分稱為『作為記念的』(9節),或者『作為提醒的』更好。當這祭在火煙中上升到上帝那裏時,它提醒上帝,當祂立約使以色列作祂自己的產業時,祂應許照顧祂所愛的,就是我們在出埃及記十九章五節所見的應許。

但是祭司也要生活,因為他的工作是全時間的,所以他從火燄中取出祭品的部分作為他正當的工資。事實上,這規矩是從『耶和華的話』來的。祭司要收受祭物中至聖的部分,其所以為聖,是因為它現在已經分別為聖,歸給聖潔的上帝。

在這些經節中為甚麼提及酵和蜜呢?我們記得,在逾越節,當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時,百姓如何被禁吃有酵的餅(出十二8)。因此,現在用無酵餅便提醒以色列人上帝的恩典與憐憫。因為以色列人在摩西領導之下逃出法老的權力,完全是上帝的作為。關於蜜呢?這是像酵母一樣能發酵的另一種食物。以色列人相信,發酵提醒我們生活上罪的狡獪蔓延之力。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卅三節論及這情形。如果不完全把它焚燒的話,則酵與蜜可能包含在祭物裏面。這意指上帝連那被罪所滲透了的人所獻的祭也樂於收納。

至於鹽,這是以色列人用以取代酵的。酵使東西腐壞而鹽使東西潔淨。我們記得以利沙如何用鹽潔淨水源(王下二20-22)。因此用鹽便提醒以色列人要守他們在聖約中的本分,換句話說,是要保持新鮮。耶穌說,鹽正是祂的門徒被召在世上要作的(太五13)。太多人忽略了舊約為新約的鑰匙,而以為『地上的鹽』乃是世人的精英!

初熟之果是春天所熱切盼望的,因而比其後的果子或收成更有價值。在嚴冬與悠長的春天之後,新出的胡蘿蔔,初結的麥捆誠然十分寶貴。但是人不要因此貪婪地把它吃光。人在整個冬天吃過了貯藏的食物之後,把這些寶貴而又有價值的初熟之果,連同它一切營養價值帶到耶和華面前。在以色列中的個人尚未成熟到能以領悟上帝為他們成就的一切之前,先對上帝表示個人對祂拯救以色列族的恩典之感激,是最好的禮物。

直至今日,太平洋浛島的有心人對他們的牧師或神父致送初熟的番薯,麵包樹初熟的果,初熟的蕃茄,作為他們未來對教會捐獻的象徵。他們這樣行,把初熟之果不只給一個牧師或神父,實際上都是給上主為作祂切慈愛的感謝祭。──《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