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三課
第七課 出埃及記 之三
提示:讀二十五到三十四章,閱讀本課文時,要常翻查聖經,瞭解每一細節。
會 幕 比 例 圖
……50…… 至聖所 聖所 外 院 |
會幕(二十五至四十章)
出埃及記第三部分是由二十五章至四十章,即出埃及記最後一章。整部分都是關於會幕的法則,及對負責營建會幕的人的指示。我們先在這裡列出這一部分的分段,在本課程最後一部分,則把其詳細分析以表列出來:
(1) 摩西在山上四十晝夜所得的會幕圖則(二十五至三十一章)。
(2) 金牛犢的事件,使會幕的工作停頓下來(三十二至三十四章),因為以色列人陷在偶像的罪惡中;這期間,一個「離營卻遠」的帳棚,暫時代替會幕(三十三7)。
(3)會幕建成了(剛離開埃及一年;參四十2),神的榮耀降在其上(三十五至四十章)。
這部分分為二段:
會幕的設計(二十五至三十一章)
會幕的延宕(三十二至三十四章)
會幕的完成(三十五至四十章)
從沒有一件事比會幕及其附屬品占聖經那麼大篇幅的,會幕中無論多細微的一件事,聖經都不厭其煩地交待得清清楚楚。神起碼有七次嚴肅地告訴摩西,無論什麼事,都一定要按著他在「山上」指示他的「樣式」去製造(出二十五9、40,二十六30,二十七8;民八4;徒七44;來八5)。其中沒有深意嗎!不會,一定不會。會幕的樣式,不單是為著建築上的美麗堂皇而設計的,它的樣式本身,就是一個表記,裡面蘊藏著極豐富的屬靈教訓,這才是它特出的地方。
當然,按著我們本書的篇幅,是不可能把每一個表記,每一項教訓都寫出來,那要一本專書才成,再次,現在就有根多關於會幕的專書出版(編者按:純以會幕之結構一方面來說,一九六九年一個利未人的後裔出版專書)極堪注意,其資料如下:Moshe
Lerine,“The Tabernacle”,Published
by“Melechet Hamishkan" ,76
Emek Yezreel St,
Tel Aviv, Israel, 5729/1969)我在這裡就從容了。在這裡,我們只把其綱要提出來,相信已足夠照亮部分的寶藏,讓讀者慢慢發掘。
會幕有什麼特點呢?那可分四方面來說:
其結構
其內容
其祭司
其獻祭
最後一項——獻祭的條例——會在利未記詳細討論。因此我們先討論前面三項:結構、內容,和祭司。
結構
整個結構可分三部分:外院、聖所、至聖所。院子有一度「門」(二十七16),是進入院子的通道。進入聖所則要經過「門簾」(廿六36);進到至聖所則要經過「幔子」(二十六31)。
外院
整個外院呈長方形,較長的兩邊分別朝向北面和南,較短的則朝向東和西,院門是朝向東的。長的一邊為一百肘,短的則為五十肘,一肘約為十八英寸長,因此外院是一百五十尺乘七十五尺。其結構相當簡單;四邊都是用柱子豎起來,每條柱子的距離是均等的,上面掛上帷子。長的一面各有二十根柱子,短的一面各有十根,全部共有六十根柱子。柱子與柱子相隔五肘,而每根柱子均為五肘高,約等於七尺半。每根柱頂都用銀包的,柱子上的鉤子和杆子都是用銀打的,可以掛帷子。柱子下面是帶卯的銅座,而柱的撅子和繩是為穩固幕院的。四圍的帷子是用「撚的細麻」織成的。整個外院的週邊是(100+100+50+50=300)三百肘,或四百五十尺長。
聖所
內院共分兩部分,即聖所與至聖所。它與外院一樣,呈長方形,三十肘長,十肘寬。長的一面朝北和南,短的則朝東和西。中間有一幔子隔開:聖所長二十肘,或是占了全會幕三份之二長,而至聖所則占十肘。聖所和至聖所都是十肘長。聖所的週邊跟外院不同,全是用木造的,稱為幕板,中間沒有外院的柱子。幕板與幕板之間有卯和榫連接起來。整個聖所是用四幅巨大而美麗的簾蓋起來,成為一個可供停居的地方。
其中細節,我們可參考一些標準的聖經詞典之類的書,上列之圖樣可夠本課程使用。不用冗述,這會幕的設計材料等,均是滿了預表的教訓的,我們不能在這裡一一細說,讓我們只提其中一部分——至聖所——相信已足夠叫我們讚歎神的智慧和能力(請參本課前面的圖)。
至聖所
至聖所有三方面立刻就能吸引我們注意的,那就是它的尺寸、目的,和「聖潔」:
第一、它的尺寸是十肘乘十肘乘十肘,換句話說,它的長、寬、高都是正正十肘,亦即是說,至聖所是正方形的。到後來所羅門建聖殿的時候,則把至聖所的尺寸加倍,亦即是二十肘,乘二十肘乘二十肘,仍是正四方形的。假如我們翻到聖經最後的兩張,就會發覺聖城也是正四方形的——「城是四方的……長寬高都是一樣」(啟廿一16)。
皮雅遜博士(Dr.
A. T. Pierson)告訴我們,在古時候,正方形是代表完全的,因為它是絕對對稱的。正方形的任何一面,都是完完全全四方的;而六面都是彼此相等的。無論你把一個正方形的物體怎樣轉動法,它的樣子仍然沒有改變——其長、寬、高仍然是一樣。因此這是完全的一個代表。至聖所必須是正方形的,表明以色列的神是無限完全的;聖城也必須是正方的,表明將來的城是毫無瑕疵的,因為建造它的就是神。當保羅提及基督的愛是何等「長、寬、高、深」,他指的不也是其完全的一方面嗎!這完全的愛是多奇妙!而更奇妙的是,我們都曾經歷過!
第二、留意至聖所的目的。這是神要住在人中間的地方,我們明白其中的奧秘和價值嗎?曠野中的會幕,就是第一次神要與人同住的地方。他曾在伊甸園與亞當同行,對希伯來的族長說過話,曾以可見之體採訪過亞伯拉罕,但他從未住在人中間。現在,他要與被救贖的子民同住,直到如今,他仍住在我們中間:會幕之後是聖殿,聖殿之後,就藉著他懷裡的獨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會幕)我們中間」(約一14)。道成肉身之後,就是教會——屬靈的家,「各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這就是神今天居住的會幕了,直到有一天,天上響起聲音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啟廿一3)
第三、留意這個至聖所所表現特別的聖潔。當以色列人帶著他們的祭物要獻上時,他們可以進到外院,卻不能入聖所,只有祭司才可以進去,祭司可以進入聖所,卻不能進到至聖所,那只有大祭司才能進去;就是大祭司也不能隨便進去,他每年只能進入一次,在進去之前,還要做好各方面的準備才行。同樣,在後期的聖殿也是如此——神居住的地方是無比聖潔的。我們每一個人要好好記住這功課,我們的敬拜若不聖潔,不認識所敬拜的物件是全然聖潔的話,就永不蒙悅納。有兩個用來形容聖殿的希臘文,是十分重要的:一個是指到建造聖殿的地基,另一個單是用在聖所本身的——就是至聖所。令人感到驚異的是,在新約中,「神的殿」竟是指到個別的或全體的信徒;這個字本來是單用在至聖所的!這是何等神聖的權利和責任——責任是為基督所屬、權利是有神居衷!
舊約的聖殿共分三層,我們每一個人也是分開三部分:
外院——身體
聖所——精神
至聖所——心靈
神就是要住在我們最內裡的心靈那裡,改變我們,使我們為他的靈宮。
從前有一個雕刻家,在他的工作室擺放了許多件精美的作品,其中最傑出的,是一座美麗非凡的教堂,可惜它美麗就美麗了,卻不大引人注意。來參觀的人一個一個的從它面前走過,卻沒有人停下來欣賞一下。隨著日子的過去,它披上一層又一層的灰塵。後來一個年老的參觀者把一枝小小臘燭放進模型裡去,燃起它,燭光透過玫瑰窗照耀出來使得整個模型改觀不少,吸引了來參觀的人駐足欣賞。所有這些分別,只在一點點光芒而已。但願我們心靈都是分別為聖的,有神居衷的,我們整個人就會改觀了。
何等喜樂,何等恩典;
神竟降卑,居於我靈;
作我良友,導我前程。
Ⅲ 會幕(廿五~四十)
設計(廿五~卅一) 櫃——桌——燈檯(廿五) 幕幔——幕板——幔子(廿六) 銅祭壇——鉤子——燈油(廿七) 聖衣及立祭司之禮——(廿八~廿九) 香壇——洗濯盆——聖膏(卅) 工人——安息日之證據(卅一) |
延宕(卅二~卅四) 以色列人陷在偶像的罪(卅二1~14) 審判拜偶像之罪(卅二15~29) 摩西代求(卅二30~35) 以色列人被拒與被試(卅二1~11) 摩西再懇求神(卅三12~23) 再在山上四十日(卅四) |
完成(卅五~四十) 關於選用之材料(卅四) 外型與鉤子(卅六) 會幕之聖物(卅七~卅八) 祭司之聖衣(卅八1~31) 工成;會幕豎起(卅九32~四十33) 神居於會幕中(四十34~38) |
── 巴斯德《出埃及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