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二課
第二課 創世記 之二
題示:重新仔細詳讀創世記一章到十一章,遇上重要的地方,作點劄記。
在研究昔日洪水發生的地點前,我們有些地方要留意。現今我們所用的中文聖經,正如眾所周知,並不是當初神啟示給聖經作者寫成的那本。無論中文聖經或是英文聖經,都只是其中之一種譯本,在翻譯過程,聖經學者確實盡了最大的努力,使譯文忠於原意;但從一文字轉到另一文字,既要越過二文字所代表的文化,及其必然存在的差異,又要顧及行文的順達,有時譯文與原文略有出入是避免不了的事。因此若能真正懂得原來文字的意義及用法,肯定會對我們解釋聖經大有裨益。認識這點並不就等於叫不認識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人洩氣;時至今日,見解精闢而極有價值的工具書多的是,其中尤以史特朗的聖經彙編(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更是研究聖經的人必備的工具書。它不單檢閱的方法簡單快捷,使你立刻知道那一節聖經在什麼地方,其特出的地方是:他把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的字和詞,都翻成英文,附上英文的發音符號,他亦把基於同一的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字,而翻成不同的英文字並列出來,使我們對該原文有更深闊的瞭解——其他優點也不必一一詳說了。我們認為研究聖經的人必須自己擁有一部史特朗的經文彙編。遇上不明白的地方,翻查一下,瞭解本來文字是什麼意思,必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在第一課我們已經看到,創世記最重要的思想,就是神的主權。我們也談過,創世記是分成兩大部分,前部是一到十一章,記載四件重要的事情——創造、墮落、洪水,與巴別的分散。第二部則由十二章到五十章,是記載四個重要人物——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現今我們先對第一部分四件重要大事作一探討。
創造
聖經開頭兩章,就記載著最超卓的一件事實,那就是創造。一開始,聖經就說:「起初神創造天地。」注意:這不是人的理論,這是神的見證,在詩篇九十三篇第五節裏說:「你的法度,(欽定本譯『見證』)最的確。」神的話語所見證的真理,遠超過人無助的智慧所能探測或研究的。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就是這樣的真理,我們要留意,理論與見證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其差別不啻天壤。理論涉及的,是事實的解釋,而見證所涉及的,卻是事實本身。聖經第一章所宣告的真理,不單是人類哲學的公准,亦是神啟示的第一個見證,是神極欲人類知道的第一個偉大的真理:人沒有神的見證,就無法知道這個真理。我們相信它,接納它,也願與詩人同說:「耶和華的見證(中譯作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詩十九7)
造物者的第一個見證,是多麼精簡而崇高;沒有企圖給神下定義,沒有創造過程的描寫,也沒有創造日期的記述,只是正面地,又全備地宣告:「神創造天地。」這宣告的本身雖是完全的,卻沒有限制後來高度發展的科學,或與聖經後面六十五卷有任何衝突;這宣告本身是一個公理,正如幾何是要建立在某些公理上,聖經的第一節第一句,就把整本聖經賴為基礎的公理立穩了。今天,人公開否認神跡存在的可能,蔚成風尚,我們若接納了聖經第一句說話的公准,接受聖經裏面記載的神跡就沒有什麼困難。再者,這一句宣告也同時否定了人類自古以來一切虛假的哲學體系。
「起初神……」——它否定了無神論。
「起初神……」——它否定了多神論。
「起初神創造……」——它否定了以機緣為思想中心的宿命論。
「起初神創造……」——它否定了以永恆的改變為思想中心的進化論。
「神創造天地……」——它否定了以宇宙和神為同享的泛神論。
「神創造天地……」——它否定以物質為永恆的唯物論。
因此,耶和華這一個見證,它不單是真理的宣告,亦是人類一切謬論的否定。
第二節又怎樣?「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它是什麼意思?是指地球被造之後的原樣嗎?其他六「日」的創造呢?也是被造成的原樣,然後慢慢演變成今天的樣子?這些問題都要弄清楚,不然積壓下來的誤解只會加深,問題仍沒得解決。
聖經既是神的啟示,那麼還有比認真地瞭解它對原始的事的啟示更重要的嗎?但事實上,整本聖經也沒有比創世記首兩章招來更多的誤解。不錯,我們可以說,這兩章聖經是「創造」的記錄——第一章第一節記載宇宙的創造,廿一節記載動物的創造,廿七節記載人的創造——但這記錄卻實在需要稍加描述與解釋。
我們一定要區別(事實聖經本身就加以區別)第一次被造與第二次再造的大地,而人類現今所居住的地球,亦即是第二次再造的地球。我們不能太強調地說創世記第一章的六「日」,並不是二十四小時一日的「日」,因此「六日」也就不能看為地球被造的時間與過程;凡持這觀點的,他一定看六「日」是一段極慢的時間,好叫聖經的宣告,與今天地質學告訴我們地球有極古遠的歷史的理論吻合;他們以為這樣就可以幫了聖經一忙,不必與科學的發現有太尷尬的距離。事實上這些努力是徒勞無功的,不單如此,這理論還會使聖經陷於難解的自我矛盾中。在這裏,我們不打算太詳細地討論這一問題。本課程的附錄會特別討論它,我們且就其要點提出研究。
本章第二節說「地是空虛混沌」,可不如一般人以為神造的地球原本就是這樣,後來再加上「修茸」才成現今的樣子。不,神創造地球不像人做一隻碗那樣,先做個碗的模樣,然後加工,才成一隻美麗的碗,這些過程在神的創造裏都是不需要的。那麼,這句到底是指著什麼來說的呢?其實這是暗指神在第一節創造了地球之後,神因著某種原因,就用洪水毀滅了它,才引至第二節「地是空虛混沌」的情形,第一節與第二節中間,邏輯上並沒有什麼關連,其間相距的年代,人無從知道。所以第二節「地是空虛混沌」,應該譯成「地就成了(不單是「是」)空虛混沌」,因為二章七節中「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在希伯來文用的是同一個字(很多地方這個字都是這樣譯法)。近代地質學發現地球的年齡十分古遠,在這一方面,創世記跟地質學的發現是沒有衝突的。創世記首二節相距的年代,足以容納任何地質學劃分的世紀,因為無人能說出這兩節相隔了多長的時間。
因此,我們可以說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只是說神創造了天地,然後就停住了,過了不知多少年,第二節就告訴我們地變成了空虛混沌。於是神再經過六日的重造,就成了今天人居住的世界。到底為什麼地球會變得「空虛混沌」呢?我們沒有太確切的資料可以說過明白;但在別的地方,暗示著似乎跟亞當之前的一次叛逆有關係(參賽十四9~17;耶四23~27;結廿八12~18;明顯地,這些經文所提及發生叛逆的時間與地點,都不是上文下理所指的王或是國家的的)。我們也不打算在這裏用大多篇幅去討論它,我們只是想再強調一點:那六日的創造並不是指第一節原造的地球。其他聖經也沒有說那是原先的創造。
在首四日中,並沒有記錄任何創造的行動,直到第五日起,論及動物與人類時,希伯來文「創造」一詞才開始使用(21、27節);換句話說,那六日的記錄,是一「重新開始」的記錄,而不是「第一次開始」的記錄。我們認清了這一點,聖經與地質學中間的衝突,就不再存在了。
最後,我們要指出這六「日」所陳示的過程、發展,與目的。在第二節我們讀到「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然後每一過程中,我們都看到「神說……」,由此,我們知道整個過程都顯示出由神的話來表達,藉神的靈來執行他的旨意,這個過程包含了六個彼此相關的發展階段,整個過程是引到人的身上,這就是六「日」創造的目的——神把人放在最尊貴的地位和目的上。
至尊的人
在第二章,記載了人的被造及亞當最初的情形。那包括四個過程——創造、預備、試驗、與及發展。在第七節是人被造的記錄,人雖是「用地上的塵土」所造,神卻將「生氣吹到鼻孔裏」,我們要留意人的微小——泥土所造,人的高貴——有神的生氣在其中;他雖是屬地的,也同時是屬天的!第二、留意到八至十四節——神為人所預備的,這供給是那樣的完備,那樣的奢侈!第三、十五到十七節我們看見人被神試驗了,人的自由要受一種限制——對神忠誠。神為人預備了各樣的美物,卻也預備了一項可藉此向神表示順服的禁令。最後,留意十八節到廿五節的發展,一點一滴的向前推進——就如人與動物的關係,人說話的智能,與及最重要的——神為亞當至深處的需要而創造了夏娃,使亞當有一個最完全的,也是最蒙福的婚姻。概括來說,按神的形象的「被造」、身體的「預備」、思想上的「試驗」,與及引至完全滿足的「發展」,按其次序,人就同時有了四種身份,人、君王、僕人,與丈夫。
人的墮落
今天,人因著罪而吃盡苦頭的事實,我們都知道得很清楚,到底是怎樣開始的?聖經在創世記第三章說得很明白。世上的小學怎樣說,我們不去理會,聖經說的,我們便接受。聖經是向我們宣告事實,不是辯論,要明白真理,就要接受聖經的解釋。這個墮落的記載包括了三方面:一、試探;二、接納;三、結果。
關於試探(三章一至六節),我們注意,這是神准許的,我們也看不出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去教導一個有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人。但不幸的是有一個試探人的撒但在那裏。而二章十七節的禁令,就說明人有被試探的可能。但不要忽略了,試探者只能試探吧了,人仍是不需要犯罪的,更加沒有理由要接受這個試探。再者,夏娃是在獨處一人的時候被試探,這是撒但慣用的技倆。這個試探跟外表美麗是有關係:其真正的目的是掩蓋起來。還有,這個試探的力量是慢慢積聚起來的;首先,是懷疑神的話語(第1節),然後是直接地竄改神的話(第4節),被試探的人若仍然愚蠢地聽那試探者的話,神的命令的動機就完全被歪曲了(第5節)。
至於接納(第6節),我們看見撒但首先俘擄了人的耳朵,然後是眼睛,然後是內心的欲念,最後則是人的意志。夏娃容讓她的耳朵聆聽試探者的聲音,跟著她讓自己的眼睛注視試探的主體,終於她就任憑自己的欲念脫離了意志的管束了。我們試把這件事(第6節)跟約翰一書二章十六節作一個比較:「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肉體的情欲:「也悅人的眼目」——眼目的情欲;「能使人有智慧」——今生的驕傲。夏娃的第一個試探,跟千古以來人類所受的,基本上說都是一樣,而其結果都是陷人於罪中。
試探者最大的目標,就是叫人的意志愈來愈離開神。我們要留意,其實神把拒絕試探的方法弄得再簡單也沒有的了,神老早就警告過亞當夏娃,說撒但會要他們怎樣怎樣作,參照二章十七節和三章三節,就會知道那命令是直截了當的,那警告也是特意強調的。順服神也是很簡單的一回事,因為神為他們預備的,是足夠使他們覺得滿足的,又把他們放在最尊貴的地位上,但他們竟然完全忘記了神,和神為他們所預備的,只聽試探者的說話,那是悲劇的主因。最後,讓我們看看提摩太前書二章十四節:「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這樣看來,引至墮落的,是夏娃,而不是亞當了。
至於結果(第7~24節),我們須要留意下面幾點:撒但說他們若吃了,眼睛就會明亮,能分辨善惡,結果真是應驗了,但又應驗得多麼具諷刺性!他們的眼睛果然「明亮」了!——他們也「知道」了!——但怎樣的明亮呢?又知道了什麼呢?「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從此以後,再沒有純真了,那是第一個結果。
跟著,第一個羞恥感就出現——「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感謝神,他把羞恥感賜給一個敗壞了的人類,不然我們更作孽了,那是第二個結果。
隨著人的墮落,人的身體也起了顯著的變化;羅馬書八章三節告訴我們,基督是「成了罪身的形狀」,這可不是說基督的人性曾被罪沾汙過;那麼這個「罪身的形狀」是指什麼呢?那是說基督雖然是完全無罪的,他取的身體卻不是像亞當未犯罪前那樣帶著榮光。夏娃的墮落,就叫本來是遮蓋他們身體的榮光失落了。摩西在西乃山與神面對面四十晝夜,他的面上就帶有榮光,伊甸園第一對夫婦若不犯罪,他們身上帶著的榮光會是多華美呢!與神相交的時候,他們沐在神的榮光中,叫他們整個身子都發光閃耀;他們一犯罪,榮光就失去,他們就「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這就是第三個結果。
那還不止呢!最悲慘的,莫如內心的改變。亞當夏娃二人本是相親相愛,乳水交融的,犯罪後,他們二人立刻意識到彼此是站在相對的戰爭狀態裏,一種從未有過的功能使他們陷在恐懼裏——良知的功能。隨著第一個罪惡來的,是第一個懼怕——亞當與夏娃開始逃避神,企圖要躲起來。那是第四個結果。
儘管神揭露了他們的罪惡,我們看不出他們有半絲謙卑的痛悔,於是人與神在靈性上就隔絕了,屬靈的死就臨到人類,人也被驅逐離開伊甸園——生命樹的所在。大地被咒詛,蛇被咒詛,男人開始轄管女人,神也為亞當和夏娃預備了衣服。
神雖然是行審判,卻也沒有忘記憐憫;第一個關於救主的應許就記在第十五節裏,整篇救恩的樂章還有根長的時間才譜成,但在三章十五節,幾個重要的音符卻先出現——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
洪水
假如有一段歷史我們盼望有更多的資料,那就是人的墮落後,和洪水前這一段。創世記對那一個時代的記載,是異常含蓄的,理由很簡單,約一千六百年的事情全擠在兩頁之內,我們能知道的就不多了。不過,正因為如此,我們就更不能疏忽輕心,一定要留意墮落後和洪水前的關係。摩西受聖靈的感動和引導,把一切跟主題沒有必要關係的事情都略過不提;聖經向來就不是歷史教科書,把一個時代接著一個時代的事情都詳細地記下來,它只是把屬靈的或是道德的重要教訓記下來,所以我們要留心了。在第三章,我們看見人的墮落,而第四章是記載一族系該隱和他的後裔——人之子;到第五章,我們看見另一族系——塞特和他的後裔——神之子;到第六章,這兩族系因著道德上的敗壞而聯合起來;第七章審判就臨到——那就是洪水。這個像戲劇一幕緊接一幕的次序,看過了,真是一生都忘不了:他們那兩族系彼此分隔是十分重要的,混在一起就悲慘了,道德更破落,生活的敗壞就更徹底,神的干預就變得無可避免——終於招來洪水。一方面那是人墮落敗壞的審判,另一方面又何嘗不是挽救道德狂瀾之既倒!這是聖經第一次教導我們那絕不能忽視的分隔,和不能妥協的功課,整部聖經所堅持的,就是神兒女要「分別出來」。
很多人相信第六章「神的兒子們」就是那些墮落的天使,也是猶大書第六節所說的那些「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布林革博士(Dr.
E. W. Bullinger)一般說來可算是一個不錯的解經家,但不少時候他是太富於幻想和不可靠,像這一處他就認為這些「神的兒子們」是天使,因見人間女子貌美,就下到凡間,娶之為妻。我們只要多想一下,就知道是全無可能,因為天使是一個靈體,是無性別的,自然就無可能動這淫念;既無此經驗,何來看見女子貌美,就發此奇想?至於說這些天使是寓於人的身體,故有性的作用,那就更荒謬怪誕,因為無論從心理或生理的立場看,這些都是不可想像的。我們人人都經歷過、一個人的身體和魂或是靈之間那種精細微妙的關係,是極其敏感,也是互相牽發的,那是因為人的魂跟他的身體是並存的,而且亦奇妙地聯為一體,構成一個人的性格,是基於此,身體器官的感覺,才做成魂或思想上的經歷。
假如說天使只是取了人的身體,暫時寄住在那裏,這個天使的靈和人的身體雖然是在一起了,卻不能構成一個人的性格,那個靈體就絕無半點可能經歷一個身體的感受。再說,那個天使要寄寓的人的身體,也不可能是一個血肉之軀,因為人的靈魂離開了他的身體,他的血肉之軀就會死亡,不可能再有任何屬於身體的感覺。我們的主耶穌來到地上,道成了肉身,取了人的形狀,他可不是暫時寄寓在某個人的身軀之內,那樣不會叫他變成人,那也不會是真正的道成肉身。耶穌基督不單取了人的身體,他也取了我們人類的性格、天性等;為此,他要藉一個人而生。如果創世記第六章的「神的兒子們」原是天使,那麼他要做又能結婚又能生子的人的唯一途徑,就是經歷耶穌基督所經歷的誕生——那也是說他們只能有人類的母親,而不能有父親的生產!這些思想真是再荒謬也沒有的了。布林革認為「神的兒子們」本來只是指著那由神直接創造之活物而言——亦即是天使,第一個人亞當(路三38),和新約時代在基督裏「新造」的人而言(林後五17;羅八14等)。他大概是忘記了以賽亞書四十三章六節「我的眾子」亦即是「神的兒子們」吧(參賽四十五11)!無論怎樣,我們不能相信創世記所說的「神的兒子們」為要娶人間的女子,就是「不守本位,離開了自己住處」的天使,我們要從腦子裏把這荒誕的念頭連根都要拔去。除了上述的理由外,我們也不要忘記天使的墮落——像撒但一樣——是連亞當未被造之前,就已經發生的了。
現在來到第二個問題了,挪亞時代的洪水是不是世界性的呢?按著各國都有洪水的傳統,和二十世紀考古學的發現來說,洪水是毫無疑問地發生過的了,問題只是到底這一次的洪水是否淹沒了整個世界,或是只淹沒了當時的部分世界?要認真地討論這問題,一定要花上好大的篇幅才行,那又越過我們這一本書的範圍了;不過有兩三點重要的事情我們是不能不提的:
第一、挪亞時代的洪水是否淹沒了全世界,對聖經要啟示的重要真理沒有必要的關係。「天下」一詞在聖經裏常常出現,很多時候這都不是指全世界而言的,因為希伯來文「天下」一詞(eretz)常是指一個國家,或一個地方而言;舉例說,神呼召亞伯蘭的時候,叫他離開「本地,本族……」那「本地」就是eretz了,聖經很多其他地方都只是譯作「地」的;同樣,希伯來文(har)字,我們在七章廿節中譯作「山」,而在別的地方就有各種不同的譯法,那可能是指小崗,或高地,也可能是指普通的山,就如「錫安山」的山,就是用這個字了。很明顯的,我們不需要以為當時的洪水,是高過阿爾卑斯山,或是喜瑪拉雅山的,不然的話,當時的水會跑到那裏去呢?這些水留在地上,就都會變成永不溶解的冰雪,挪亞的方舟亦會被埋在幾千尺冰雪之下了。就算是這些冰雪的問題解決了,方舟內若沒有某些神奇的「中央暖氣系統」,動物根本就無法生存!像任何語言一樣,舊約聖經的希伯來文也一樣有誇張的語法,這不單是合理,也是當時慣用語的一種用法,就像我們今天收聽足球廣播一樣,評述員說球員射門不準時,會說他把球踢得「半天高」,我們不會以為他真個把球送到幾千哩高一樣。同樣的,摩西在申命記九章一節說那些城邑「高得頂天」,我們知道摩西這樣說法乃是對的,因為這是任何語文都有它的一種誇張手法。因此,他說當時的洪水「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創七19),這就跟他在申命記二章廿五節所說「天下萬民」同樣是一種誇張的手法,同樣是指局部而言的。
並實上,創世記七章二十節是暗示了當時洪水的深度(請參閱本課未引述史特朗經文彙編中論洪水一段的註解),聖經中用誇張法記述的經文,一定要跟它上文下理所透露的實際情況和數字連起來讀,才不會因文害義。當然我們還可以繼續討論這個洪水的問題,不過我相信討論過的,已經足夠叫我們相信當時的洪水,並不是全世界性的。
第二方面,這裏所記載挪亞時代的洪水,跟地質學家發現的史前時代的洪水,也不可混為一談。因為儘管挪亞時代的洪水是普世性的,今天在各處地層中發現的沖積土層,也不可能在挪亞那麼短的時候便可以積成的,今天地質學家所說的洪水,其實是指創世記第一章二節那洪水而言,也是彼得後書三章五節所說的那件事。
最後,我們不能不提的就是在亞當整個族類被摧毀之後,有一個人和他的家庭在神的眼中是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這個人和他的一家就得以倖免。我們要留意這個人,他是十分重要的,撒但對人類自然無所不用其極,以至叫人萬劫不復,使審判臨到全人類;但耶和華的計畫不可能失敗,按彌賽亞的族系來說,挪亞是亞當後第十代,「直到時候滿足」,神就要從那族系生出世界的救贖主來。一代一代的過去,直到有一天,新天新地來到了,神就要完全得勝,他的公義和榮耀也要永遠在地上。
巴別的分散
我們不要以為洪水前的世代是原始落後,相反地,我們從創世記的記載中,知道當時的文化,實在輝煌得無與倫比;在那個時候,人的壽命很長,言語統一,與神原有的啟示最接近,人與神、和人與人之間的交通比我們任何一代都更自由——想一想那光景,從創世記四章二十至廿四節,我們知道當時的藝術與工業的一般情況,都是絕不會差到那裏去。但那第一代的文化,隨著他們累積的知識,藝術與文學的寶藏、農業與工業的發展,都一併過去了,亞當的族系又要從挪亞和他的一家再開始。
從那時候起,人類有更多顯著的限制——人的壽命減短了,人在大地上的勞苦加增,收穫卻減少;人的身體開始需要肉類的營養來維持,人的恐懼也增加,無論對人或是對野獸都一樣,結果死刑亦臨到人間,來刑罰那些謀殺犯(在洪水前,地上已經有了強暴:創六11、13),在這一切不幸的事情中,神的信實卻藉著彩虹表現出來。人實在需要神的應許,使人對將來有一個堅定的盼望。
在一切不幸的事件中,言語的混亂是很重要的一件(十一1~9)。人類言語繁化的悲劇是慢慢累積的;當時人想藉著一個塔頂通天的建築物,來建立一個龐大的種族中心;我們不要以為當時的人蠢到一步,以為人可以建一座「高與天齊」的塔,因為在十一章第四節裏,塔頂「通天」一詞,原是沒有的,是後加的,故此那一節所描述的,不是塔的高度,它所說的,是「塔頂與天一樣」,上面繪有太空的星座圖,太陽圖,與及天上各星體的形像——就如我們在埃及愛斯那和丹特拿(Esneh ahd
Denderah)古廟所發現的一樣。也許我們要在這裏介紹一下查斯理(Lieut,- Gen.
Chesney)的看法;他描述過巴比倫的廢墟之後,就說:「大約離希拿(Hillalh)西南五哩之處,有一個最特出的廢墟,那就是亞拉伯的伯斯尼祿(Birs Nimroud)。坐落在平原之處,約有一百五十三英尺高,占四百平方尺廣,幾近四英畝之譜,是用在窖中燒幹的磚建成的。全座共分七層,跟他們所供奉的天體相吻合:最低一層色,那是土星的顏色;第二層是橙色,是獻給木星的;第三層是紅色,獻與火星的,如此類推。淩駕這座建築物的,是一座極高的塔,據說塔頂上繪有十二宮之黃道帶,和其他星體等,是用來『代表諸天的』(這是正確的翻譯),而不是『塔頂通天』。」我們不是企圖要去證明伯斯尼祿就是巴別塔,但無可懷疑,伯斯尼祿可以說明巴別塔的性質和大小的。
巴別危機約發生於洪水後三百年左右,在第十章廿五節說,人是在法勒的時代「就分地居住」(那是因為人的言語開始變亂了;十一9)從十一章十到十九節,很容易就看出洪水後三百九十年,法勒就離世。他們建巴別塔的目的,就是想保存洪水前的文化傳統,這個跟神要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全地的命令有衝突了,巴別塔第一個錯誤就在這裏。「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他們說:「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愛德生博士(Dr.Alfred Edersheim)說:「這些說話是典型的巴比倫精神,世世代代都會聽到,它們的意思就是說,『讓我們來反抗吧!』——這樣一來,不單神要人遍滿全地的目的達不到,人也可以建立一個世界的王國,來跟神和神的國度對抗。儘管他們的動機只是驕傲和野心,但其結果卻是極端兇險的、敵對神的。」
我們不能停在這裏討論巴別塔——甯錄王國的京城——的偉大,從那個時候起,巴別或巴比倫,就成了「現今邪惡的世代」的代表,也是撒但在地上的據點。以賽亞書十三章十九到廿二節,曾預言巴比倫要完全傾倒,歷史告訴我們,他也真的傾倒了,這是聖經奇妙的預言之一;但巴比倫仍以一「神秘」的形式存在,直到如今,啟示錄對此點說得很清楚,歷史上巴比倫的敗亡,是預表到有一天這以神秘形式存在的巴比倫和現今世界的政體,都要完全的粉碎。
(注:想研究「神的兒子們」這個問題的,請參閱本書作者巴斯德的《經難研究》《Studies
in Problem Texts》。)
第二課附錄
創世記一章二節和六「日」
很多人認為「地是空虛混沌」那一句話,是指地球被造之後的最先情況,然後第一章六「日」的創造,則是六個創造的過程。我們對這個理論愈加研究,就愈發覺它靠不住,錯誤百出。
第一方面,它使聖經與科學產生不必要的衝突。根據聖經的記載,自亞當起,人類歷史大約只有六、七千年。(編者按:儘管我們相信聖經族譜的記載不是把每一代都放進去,但遺漏的不能多過記載的,因此也不能因為有略去的,而把整個聖經記載的人類族譜棄之不顧,硬把亞當推至幾百萬年前,以符合某派學術的理論。)但接近代地質學的發現,大都肯定地證明地球的存在,是遠超過六、七千年的,那麼我們怎樣解釋從地球開始存在起,到亞當被造之時前那一段時間呢?假如我們說創世記前兩節中間是沒有間斷的,而「地是空虛混沌」是指神創造這地球的時候的原樣,那麼為要解釋地質學家所發現的事實——生物在極其遠古的年代便生存於這個地球上——他們就只能說:從地球被造成那個時候起,到亞當之被造止,中間經過了創世記第一章那六「日」的創造,而這六日不是二十四小時一日的「日」,只是代表六個非常長的階段,亞當則是在第六階段中之某一日被造成。那六個階段,它要有多長就多長了。
這樣講法若是對的話,問題就來了,假如六「日」真是六個很長階段,那麼我們相信每一個階段非要有幾萬甚至幾十萬年不可,亦即是說,假如亞當是在第六個階段中某一個時間被造,那麼他在伊甸園中起碼必有幾千歲大了,但根據創世記五章三節記載,就是遲至他後來生塞特,才只是一百三十歲!單就這一點,我們就不能接受六日是六個階段的說法。我們若要接受聖經簡單又直接的記述,同時又避免跟近代地質學家客觀又確實的發現不衝突,就不得不懷疑第一節和第二節之間,是不是真的連在一起,沒有間斷。我們若相信第一節與第二節之間是分開的,而後來六日的創造,並不是地球上第一次被造的記錄,而是再造使適合人類居住的話,整個問題就解決了。後面我們還要詳細解釋這個看法的理由。
由化石提供有關生物存在的年齡,對那些認為第一,二節之間是連接一起的看法,仍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我們在地層裏掘到不少亞當前期的植物和有眼睛的動物化石;我們要留意,在六日創造過程中,是直到第四日,太陽光才開始普照大地,有眼睛的生物才開始被造。我們又怎樣解釋這些植物和有眼睛的動物呢?假如我們堅持創世記頭兩節是沒有間斷的,「地是空虛混沌」亦即是神初造地球的原樣,那麼我們只有下面三個可能的解釋。
首先、我們會說那六日只是六個普通的日,亦即是二十四小時一日的演算法,地球在第一日(第一個二十四小時)被造之後(是空虛混沌),跟著就是其他五日(每日仍是廿四小時)的創造,那麼就逼使創世記認為地球只有六七千年的年齡(因為在第六日被造的人類,亦只有六七千年之族譜),這樣一來,地質學就要跟聖經永遠分家了。
第二、我們或會說那六日不錯是普通的六日,但那六日的創造,不是緊接著地球被造之後(空虛混沌)便開始,中間是隔了好長的時間(編者按:這相隔不是在第一、二節之間,而是在二、三節之間),亦即是神在一、二節造了地球之後,隔了好長的日子,才開始第三節及以後之六日的創造),那麼從地球被造成起,到那至今只有六七千年之六日的第一日創造止,中間必有極長的時間地球是在混亂、空虛,和黑暗的光景,在這樣的環境下,怎樣長出植物和有眼睛的動物呢?(在墨黑的環境下,眼睛長來有什麼用?)現今發現最古遠的植物化石,和有眼睛的動物化石,肯定地是不止六七千年前的,這樣一來我們不是又把聖經和地質學放在敵對的地位嗎?
第三、我們可能會說那六日是地球被造之後,六個極其久遠的階段,這樣,就把我們現今動物和人類的起源,推到幾百萬年前了,表面看來是解決了地質學帶來的問題,卻是把聖經犧牲了,因為不單聖經記載的族譜不容許我們這樣作,就是聖經別處的記載也絕不同意亞當是活在幾百萬年前的。
無論如何,我們要逃避上述三種可能的陷阱,相信創世記首兩節之間是隔了好長的一段時間;亦即是說第一節是指到地球原先的創造,而第二節是後來才發生的傾敗與荒棄,一切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我們不單要承認今天地質學的發現的可靠性,也不能不顧及聖經的敍述的準確性啊!
尤有進者,我們若堅持第三節是指到地球被造時的原樣,亦即是說神當初是創造(第一節)一個空虛混沌(第二節)的地球,那麼第一章第三第四日記述創造的文字,就很有問題。我們讀到,在第三日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編者按:作者巴斯德在十二節的譯法有兩點跟中文和合本不同:其一、中譯的「果子都包著核」,英譯是「是那些種子都在自己裏面」,故不單指「結果子的樹」,也可以指地上的「青草和結種子的蔬菜」的種子而言。其二、中譯的「果子都包著核」,那句後面,英譯有「在地面上」,意思是指那些植物的種子原本就在地上的。該段英譯是:“Let the
earth bring forth grass,the herb
yielding seed,the
fruit tree yielding fruit after its kind whose seed is in itself upon the
earth.”)本段的字句並沒有暗示任何創造的行動在內;希伯來文創造一詞也沒有出現,只是用「發生」——英文是bring forth,有「出」「使顯現」之意——一詞吧了,而植物的種子原本就存在地上的。假如說地球被造時,是空虛混沌的,亦即是說首二節之間沒有間斷的,又怎樣解釋這裏隱伏著的植物種子呢?除非我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進化論者,相信物質可以產生生命的那一類的謬論,這個生命的起源就永遠是一個謎,無論你看六日是普通的日,或是六個階段,問題仍沒有解決。
我們若看第一節是指地球第一次的被造,裏面有植物和動物的,後來因某些原因(很可能由於罪惡而招來的審判),地球上一切動植物都被毀滅了,就造成第二節的「地是空虛混沌」,然後才開始下面六日的再造,整個問題就解決了。「史可福」聖經(Scofield
Reference Bible)說得好:「我們不能以為在那一次把原有秩序推翻的審判,是連植物的種子也一併毀滅的,就如創世記第一章所說,當旱地再露出水面,光與暗再度分開,地就可以「發生」青草,和各種植物,在那一次審判中,只有動物是完全被毀滅,它們的遺骸就留在我們今天發現的動物化石上,而創世記的宇宙創造論與科學的發現也沒有衝突的必要了。」
第四日也是一樣,創世記說:「神造了兩個大光」,這裏也沒有創造的暗示的,因為在原文上用的並不是「創造」一詞,而希伯來文之「造」,並不是指「創造」而言,其中是沒有「起頭」或「始首」之意。太陽,月亮與及眾星是原本就在那裏的。假如說第二節是指到地球被造的原樣,我們又怎樣解釋呢?困難不是仍然存在嗎?因為我們不能說那六日只是普通二十四小時的日,不然的話,我們就是以為太陽系或甚至整個天體也只有六、七千年的光景(因為第六日就造人了),那是無論如何都說不通的。但我們也不能說六日就是六個大階段,不然的話,那發生在第三階段——亦即是無熱又無光,而太陽還未出現的第三階段——的植物又是靠什麼生存?那不是一個謎嗎?但我們若承認第一、二節之間是有一段的時間存在的,第一節是指地球第一次被造,裏面有各種生物,然後遭受毀滅,成了第二節的「空虛混沌」;這樣,創世記與地質學之間不必要的衝突就消失,同時我們也不必犧牲聖經的記述,而遷就科學的理論了。
現在暫且撇開地質學的問題不談,單就聖經本身的記載,也可知道「空虛混沌」不可能是地球被造之初的樣子。(編者按:中譯的空虛,英譯是「沒有形狀」without form),我們看看以賽亞書四十五章十八節:「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神,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這裏譯作「荒涼」一詞,亦即是創世記一章二節譯作「空虛」的那一個;以賽亞先知說神並沒有把地球創造成空虛的樣子,他這句話當然是肯定的,也是包括了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而言的。先知在那裏辯論的層次是這樣:以色列人的神,亦即是創造主的耶和華,他既沒有把大地創造成空虛荒涼的樣子,他也不是定意要叫以色列人落在空虛荒涼的境地,一切都是因為罪的原故,他們才落在荒涼的境地;正如大地怎樣得以重建,只要以色列人願意離開罪惡,他們也一樣可以得到重建。神既不是把大地造成空虛混沌的樣子,而它之所以會如此,明顯地必是後來才發生的,也因此第一、二節中間是有一段時間相隔,其理由是非常明顯的了。
再者,創世記第一章第二節所用的字,也很可以說明那不是神創造地球時的原樣,正如我們在第二課指出,我們譯作「是」(英譯was)的那個字,是應該譯為「成了」(became)才對;無可懷疑的,那一句應該讀作:「地就成了空虛混沌」,在舊約中,那同一個字常常都是譯作「成了」,就是在第二章七節——「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用的也是那個字。第一章二節就應該譯作「地就成了空虛混沌」,意思是指到在時間上,地球變成了空虛混沌是在它被造之後才發生的改變,而後面那六日的創造,並不是指到原先的創造,只是後來的再造的過程吧了!
我們也可以從譯作「空虛」和「混沌」的兩個希伯來字,找到對這看法的支持,那兩個字是tohu和bohu。很奇怪的,聖經只有兩個地方是把這兩個字放在一起來用,而兩處經文都是指到神極其厲害的審判而言;第一處是在以賽亞書三十四章十一節,中譯也是「空虛」和「混沌」,英譯作(confusion和emptiness);另一處是在耶利米書四章廿三節,中譯也是「空虛混沌」,仔細研究上述兩段經文,就可以發現兩處都是泛指遍及全地的。災害,是神刑罰罪惡的結果。先知們用這個字(tohu和bohu)的時候,當然完全瞭解創世記開頭兩節用的時候的意思,他們既用來形容那極其可怖的審判,還不夠清楚地說明創世記前兩節是指到一種審判後的結果,而不是指到地球被造時的原樣嗎?
我們還要注意,聖經從沒有說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是指到第一次的,或是原有的創造而言;相反地,我們找到不少反面的證據,說明那不是原有的創造。在六日的前四日裏,沒有任何創造行動的記載,在創世記第一章裏,並不是說神「創造」了光;什麼是光呢?那不是一種物質,那只是一種由光子(photons)放射出來的能的結果;近代科學家證明創世記的記載是極其準確的,創世記也沒有說神「創造」水,它只說「分開」;聖經沒有說神「創造」了陸地,神只是把水聚集在一處,而讓陸地「露出來」;聖經沒有說神「創造」了菜蔬,神只是說:「地要發生……」;希伯來文「創造」一詞,是直到第五和第六日,論及動物和人類時才第一次出現,希伯來文「創造」一詞,是bara,在第一章只用了三次——第一次是在第一節,說及神第一次創造了天地:第二次在廿一節,那是指到創造各樣有生命的動物;第三次是在廿七節,就是創造人類。簡單來說,在六日創造中,一切關乎地球本身原有的物質,用的都不是創造一詞的。
這一切的證據,都可以說明那六「日」是普通的日,而不是指到六段長的時間而言。我們若相信創世記前二節之間,是有一段時間相隔,我們就不必硬說那六日是指六個地質學的時期了。很可惜,不少基要派的解經家都以為那六日是指六個時期,他們之所以這樣做——無可懷疑,他們的動機都是純正的——目的就是想逃避某些地質學的問題。無論怎樣,我們都不能把那普通二十四小時一日的六日,看做六個時期的,起碼聖經本身從來就沒有這樣的暗示;那麼他們為什麼會這樣看呢?他們的理由又是什麼?
第一、他們說聖經常把那「日」,當作一段時間來看。要解答這問題是很簡單的:當聖經把日當作時期來用的時候,它那代表性的意義是很明顯的,叫人無法會作別的想法。再者,當日是用作時期來看時,是從來沒有跟日的數目連起來用的——就如洪水的時間是一百五十日(創八3);摩西在西乃山與神相會的時間是四十日(出廿四18);約拿在魚肚的時間是三日(拿一17);或是神造天地是在「六日之內」(出二十11);當日與另一數目字連起來用,那就是指普通廿四小時一日的日,而不是一段時間。
第二、他們說那不可能是指普通的一日,原因是直到第四日,太陽才與地球有現今的關係,亦即是管地球的晝夜,一日才有標準。理由很簡單,原來不單只在第四日之前就有了光,如果我們看看第一日的情形——「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一5)——那不就是有了衡量一日的標準嗎?就是那支持時期論的羅拔·安德遜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也不得不承認「這一段清楚地表明是我們普通一日的日」。而且,今天科學家也告訴我們,太陽並不是唯一的光源。
第三、他們說第七日是一直延續至今的,因為前面六日都是「有晚上,有早晨」等字句,唯獨第七日沒有,那就表明第七日還沒有完;第七日既是指一段時間,其他六日何嘗不然呢?實際的情形是這樣,「有晚上,有早晨」的意思並不是說一日的完結,假如是的話,其次序應該倒轉過來「有早晨,有晚上」,它是指到一日的開始。(因為猶太人至今仍是由黃昏六時開始算一日之始的。)聖經作者記述了每天的程式之後,就回到頭一天說:「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等等。那些認為第七日仍然繼續至今的,會引用希伯來書四章九節來作理由——「這樣看來,必另有(編者按:英譯是『仍有』remaineth)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這個「仍有」就是指第七日的綿續。但看上文下理,就知道它指的全不是這回事,因為它根本就不是說(或甚至是暗示)創世記第七日的安息仍然繼續的。相反地,它只是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那是過去時式(did rest),不是現在時式(does rest)。我們的主耶穌怎樣說呢?他說:「我父作事直至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那段希伯來書的信息,是指到三種的安息:
(1)創世記中神在第七日的安息:參四4。
(2)神為以色列人在迦南美地預備的安息:參三11;四8。
(3)神為我們在基督裏預備的安息,這也是前面兩種安息的預表:參四9~11。
這裏所說「另有」一安息,指的就是這個第三種的安息。第八、九節已經清楚地指明不是神在創世記第七日的安息了。
縱觀上述,一切企圖把創世記的六日看作六個時期的理由都站不住腳的。科薛尼先生(Mr.Sidney Collett)說得好:「聖經論到這六日的時候,提及四件事是頂重要的,那就是光與暗,晝與夜。因為聖經沒有提及旁的反面的事實,我們就很有理由相信這些自然的,又是眾所周知的現象,是指到普通的二十四小時一日的日而言;每一日是分開兩部分,一部分是光明的,另一部分是黑暗的。我們真恐怕那些堅持時期論解經家,是否知道他們這個理論會產生什麼後果。理由很簡單,他們若說一日是代表一段時期,那麼我們採取一個較保守的估計,每一段時期是代表一千萬年吧,好,我們小心看一看,聖經說到每一日只是分開兩部分,就是光明與黑暗,由晝和夜來劃分,意思就是說,那稱為晝的是完全光亮的,而稱為夜的就是完全黑暗,沒有別的可能了。根據最近科學的發現,每一時期起碼有一千萬年,換句話說,每一『日』就有五百萬年是完全黑暗,而另外五百萬年就是完全的光明。我們知到一切植物是在第三日被造的,而一切動物——飛禽和走獸與及海中的魚類——則是第五日造成,我們很自然就會聯想到,它們被造之後會怎樣過活呢?什麼植物或動物能在五百萬年完全的光明中生存,同樣地,也沒有生物能在五百萬年完全的黑暗中可以存活。我們若接受時期論的話,這些就變成無可避免的了。
還有很多關於時期論的不合理的地方,但我們沒時間說下去了。總之,我們要記著,創世記前兩節之間,是有一段時間相隔的——長得足以包括任何地質學發現的時期在內。而後面六日的創造只是地球的再造,為適合人的居住。每一日就是我們現今廿四小時的一日,這樣一來,聖經與科學之間就沒有衝突了。創世記的六日是指到一個新的開始,卻不是第一個開始。而宇宙的開始就都精簡地,又濃縮地記在第一節聖經之內——「起初神創造天地。」
── 巴斯德《聖經研究──歸納性研經》